勞動合同集錦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地址:
乙方:電話:身份證號:通訊地址:緊急聯系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二)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3、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A、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元。
B、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
C、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510萬單子按________%提成;1015萬單子按________%提成;15萬以上單子按________%提成。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干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4、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四、勞動管理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二)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并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戶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四)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六、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沖裁裁決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七、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復制,請直接
勞動合同 篇2
1、 年 月 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2、 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崗位職責、任職要求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于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系;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
□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 個工作日(含)的;
□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的決定:
自 年月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離職提示:
1、 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宿舍搬離、公司物品、勞動報酬、財務關系、勞動關系解除等。
2、 你應于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逾期未辦理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 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 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年 月 日
說明: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 受送人(簽字):
送達時間: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
由于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然后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帶給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稅后)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后,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然后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將剩余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能夠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資料以外,然后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終止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成立的條件
上海B企業在公開招聘員工時,王小姐經考核后被錄用,但由于王小姐當時尚在A企業工作,因此雙方商定,由王小姐在一個月之內向原單位辭職并辦理完離職手續后,B企業才辦理錄用手續,否則不予錄用,雙方為此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王小姐在一個半月后才與原單位辦理完離職手續。當王小姐到B企業報到時,B企業告知王小姐,已另行招用其他人員,因此對王小姐不能再予錄用。于是,雙方發生爭議。
分歧意見:
意見一:B企業已招聘錄用王小姐并訂有勞動合同,王小姐為應聘B企業而喪失了原工作,應確認王小姐與B企業已經存在勞動關系。現B企業因王小姐晚到半個月而解除勞動關系于法無據,王小姐可以要求B企業確認勞動關系、安排工作并賠償損失。
意見二:B企業與王小姐訂立的勞動合同是附條件的合同,王小姐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事項,B企業可以不再履行該勞動合同。
律師評析:
本案的焦點在于B企業與王小姐之間的勞動合同是否生效?勞動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的表現形式,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有規定:“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當事人之間雖然簽訂成立一份勞動合同,但雙方如果有約定生效期限或者條件的,在生效期限到來之前或者生效條件成就之前,對當事人雙方均無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本案中,王小姐與B企業之間存在一份約定生效條件的勞動合同,王小姐未能在約定的一個月期限內辦妥原單位辭職手續并到新單位報到,致使雙方勞動合同不再生效,王小姐無權要求B企業履行未生效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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