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范文錦集9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法律憑證。管理人員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對于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勞動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專門規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規定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規定明確,以便和普通員工的勞動合同區別開來。
2、加班費問題對于高級管理人員來說,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的。在實務中,經常會有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離職以后,向公司要求給付加班費的問題,所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解決這個問題。
3、保密條款由于高級管理人員會接觸到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所以為了防止高級管理人員將商業秘密泄露給他人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用工時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為了更好的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與高級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根據實際情況添加競業限制條款。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可否恢復勞動關系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是否必然導致勞動關系不能恢復?通常情況下,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只有一個人,公司在違法解除該職務時所找出的不能恢復的理由,要么是撤銷該職務設置,要么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該兩種情況下都導致勞動關系的恢復不能。如公司“副總裁”本質上更傾向于一個職務,不同于一個辦事的部門,該職務撤銷不必然導致勞動關系的終止,且該職位是否繼續存在不是一個客觀性的內容,而是一個主觀性的判斷,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認為職位已經沒有了,因此不能恢復勞動關系,站在申請人的角度,可以認為該職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復勞動關系。依據公司法,只要符合程序就可解除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則,而依據勞動合同法,即使經過了一定的程序,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則解除職務仍然屬于違法,高層管理人員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則就得不到實現。雖然公司法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解聘有明確的規定,但公司法范疇的解聘條件,并不當然成為勞動法范疇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對于公司的解除理由,無論是仲裁還是法院都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來確定解除是否合法。一旦公司的解除被認定為非法,而申請人又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的,如果不存在客觀上恢復不能的情況,審理機構應判決恢復勞動關系。就高層管理人員勞動關系可否恢復的問題,我們應把握一個原則:如果解除行為被認定為非法,而高層管理人員又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的,對公司而言,應積極通過行為,使原合同客觀上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員,部門合并,相關業務終止,崗位撤銷等,對于申請人而言,應積極舉證不存在上述不能繼續履行的事由。以下是FANWEN51合同范本頻道為各位推薦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助理。為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總經理助理,協助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時間、報酬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相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節性旺季或有連續性或緊急性工作,乙方來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公司有權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乙方可在連續性或緊急性等階段性工作完成后進行補休。
3、乙方報酬月薪8000元,按月支付。
三、培訓及保密規定
1、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經培訓掌握技能后,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在甲方工作一定期限,若乙方違約離開甲方,則由乙方承擔(與培訓費等額)違約金。
2、乙方對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有保密的義務,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擅自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競爭的行業任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3、本合同期滿,或因辭退、辭職等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兩年內,乙方對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仍有保密義務,不得在同類企業并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它公司任職或自行開業。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并要求乙方按決策落實執行的權利;
2、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
3、甲方有依據公司制度對乙方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分及經濟處分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有按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待遇,及相關福利政策的權利。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及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五、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并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六、合同解除、變更、續約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正;
2、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傷害;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5、甲方公司撤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依法宣告破產或解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3、不可抗力。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十五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補簽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無法就補簽合同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合同延續,在視合同延續期限十五日內,雙方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
七、調解與仲裁
1、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據甲方勞動管理規章制度處理或另行協商。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委托人)簽字:
蓋章:
乙方:
簽名: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法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法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后,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并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五)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一、 訂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x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負責制定公司年、月產品銷售計劃,搞好市場調查,建立健全客戶資料檔案,保證公司市場營銷目標的實現。
2. 負責公司各類產品的銷售、 回款,協調處理好銷售與其他部門的關系,處理好銷售部門與客戶的'關系。
3. 協助建立銷售業績考核管理體制,調動銷售人員的推銷工作積極性,不斷開拓新市場,收集市場信息,為公司決策當好參謀。
4. 掌握公司產品市場行情,為公司產品定價提供準確的市場依據。
5.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由于乙方工作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崗位的工作條件, 即交通、通訊、餐補等均按公司規定執行。勞動保護方面, 夏季(7月1號—8月31號)發放規定的降溫費,或采取其他降溫措施。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2.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月,績效工資 元/月。
3.本企業實行按出勤日補助中餐及車費、通信費的補助制度。
4.本企業按國家法律規定, 職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為乙方提取社會保險費,上交社會保險機構。
5.待遇標準與解釋,依據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與獎罰制度》。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為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6.由于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并為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后,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 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 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后的補休的;
3.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4. 解除勞動合同后, 未按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后成為企業管理技術骨干,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為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于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并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XXX紙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20xx年12月31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并認可甲方 “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閱讀并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并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并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并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聲明的。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核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為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后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后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十、甲方的有關書面文件、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十一、若勞動合同期滿后, 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
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為最后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為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用人單位):廣安仁仁醫院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職 稱:
因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月,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務合同。
第二條 乙方自愿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從事工作。工作具體內容由甲方確定。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甲方負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工時和休假的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確定乙方的勞務報酬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基本工作為元,其它各類福利元(含國家規定的各類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元,其他補貼元),福利調整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若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崗位薪酬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中足額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及所有補貼和補償
費等,乙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自主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并自行辦理有關手續,并全權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并自愿放棄勞務有關的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同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崗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占用的甲方和財務。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接觸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扔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 乙方接觸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并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四條 甲方和用人單位采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附:1、《申明》一份。
2、《申請》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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