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勞動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工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乎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7.乙方糧戶關系不轉人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于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 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征人伍以及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余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職工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負責人
電話
乙方(應聘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
聯系電話
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限為個月。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崗位從事 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后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2、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并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為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準應征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系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為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陜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3、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簽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陜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陜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涂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合同4
甲 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福州勞動合同范本福州勞動合同范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二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福州勞動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年月日
職工勞動合同5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系,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戶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后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咨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干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并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托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布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于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閱、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范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托,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并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戶。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后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范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并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職工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二)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 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經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職工勞動合同8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后被扣了一個月的工資合法嗎?
昨日,他受聘在江西省泓昌貿易有限公司從事物流司機的工作,但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上個月他和其他同事一起離職了,但結算工資時被告知要扣除40%的工資。
羅先生介紹,江西省泓昌貿易有限公司是一家經營品牌輪胎的公司,他受聘從事公司物流司機一職,每月工資1600元。
上個月14日,在他工作滿一個半月的時候,公司內部出現了紛爭,為此他和幾名同事辭職。“的確,我們沒有打招呼就走了,但這也是因為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大家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羅先生說,他和其他同事一共8人同時離職了,但也因此公司要扣除大家40%的工資。在與公司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情況下,他和同事只能求助媒體幫忙討薪。
昨日下午,馮經理承認員工所反映未簽勞動合同屬實,但她同時表示,雖然公司有錯在先,但羅先生等人不打招呼就集體離職,也給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馮經理表示,員工反映扣除40%工資的說法并不準確,因他們未打招呼離職,依照公司規章制度按曠工3天進行處罰,并非是離職要扣40%薪水。另外,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保都交了下個月的,若員工離職也要扣除這部分的款項。
最后,經過協調,馮經理表示,同意足額支付離職員工的工資,但要扣除已交社保的部分。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兼職除外),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職工勞動合同9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吉林?豆釁笠等崩投賢芾硎緣愎ぷ鞣槳浮泛臀頁崩投賢芾硎凳┌旆ǖ撓泄毓娑ǎ璤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⑸癱瓿導瀋諼皇敵諧D炅槳嘀粕┰熘匠敵腥嗔疲淥ぶ質敵幸話嘀粕齙澆艏比撾袷保境Э梢宰櫓影嗉擁悖⒅Ц逗俠砑影嚳選?BR>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職工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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