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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勞動合同

時間:2024-05-23 17:18:00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深圳勞動合同(薦)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深圳勞動合同(薦)

深圳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深圳勞動合同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xxxxxx(姓名)為xxxxxx(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xxxxxx(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xxxxxx個月,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4、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甲方必須每月按時發放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乙方在試用期每月工資為xxxxxx月,試用期完后為xxxxxx每月,加班工資另計。

  第六條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小時。

  第七條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xxxxxx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xxxx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xxx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深圳勞動合同3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完成建筑工程任務)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工程項目班組從事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甲方按規定具體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在□中打“√”,選一種工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采用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且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1、按日計薪:_______元/日。試用期為_______元/日。

  2、按月計薪:_______元/月。試用期為_______元/月。

  3、按建筑面積計薪:_______元/平方米。

  4、其它: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采用按建筑面積計薪的,可按工期進度結算乙方工資,但每月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提供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崗。特種作業的,必須持證上崗。

  (三)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

  六、勞動紀律

  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規范,服從甲方的調度、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章和冒險作業,對危害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批評、檢舉、控告。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 年齡:______ 工齡: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工種)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種)。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完成止。

  (二) 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 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 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七)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 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由甲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 .2.3.4項和第 (五)款第2.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4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小組) 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或深圳戶籍的員工,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未變更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應體現公平原則,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項.第九條第 (一) 款第4項a解除勞動合同,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10.寶安、龍崗區可參照采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勞動合同5

  甲方( 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 企業)

  員工人數 : 人 企業性質 :

  協商首席代表 : 協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職務 :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協商代表人數 : 協商代表人數 :

  代表產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聯系電話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 增強合作共事 , 促進企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 , 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 ( 員工代表) 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 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 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 , 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 , 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 , 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

  ( 二) 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

  ( 三) 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 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 法規及規章 ,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 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 , 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 , 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業應當及時處理 , 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 , 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 , 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 , 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 , 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 , 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 , 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 , 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 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 , 依規定執行 ; 無規定的 , 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 , 簽訂補充條款 , 并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 , 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 , 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 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 , 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 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年2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江津區先鋒鎮新廠區保衛工作。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三人單崗二十四小時輪流運轉工作制。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配制一套保安服。

  五、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共計1800元人民幣。

  2、甲方承諾每月底為發薪日。

  六、勞動紀律

  (一)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維護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財產安全。嚴禁脫崗串崗,嚴禁酒后上崗。

  (二)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按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比例不低于按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認定額的70%。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5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連續病、事假累計達10天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于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深圳勞動合同7

  根據xx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勞動力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員工,是指被特區內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但公務員或者參照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除外。

  本條例所稱用人單位,是指特區內招用員工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第六條 本條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勞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監督。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七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三十日以上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補簽;對拒不補簽的,勞動部門按未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因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依前款規定作出處理。

  第八條 員工與用人單位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并簽字,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一)生產(工作)內容;

  (二)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紀律;

  (五)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六)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七)違約責任;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員工按下列方式之一確定:

  (一)固定期限;

  (二)無固定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深圳戶籍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性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依本條例的規定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繼續留用員工又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或者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由勞動部門按未續簽勞動合同的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

  第十四條 下列勞動合同條款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門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五條 因簽訂無效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部分條款無效造成損害后果的,有過錯的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中的無效條款經雙方協商修改后,雙方當事人應予履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單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按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前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尚能在原單位工作的;

  (二)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者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員工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一)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

  (二)用人單位依法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銷;

  (三)員工死亡。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時,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到哺乳期結束。

  第二十九條 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證明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職業種類、職務、工資及參加社會保險等事項,用人單位不得拒絕。

  第三十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發放經濟補償金:

  (一)由用人單位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三)、(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前款月工資以勞動合同解除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四章 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國家關于企業勞動爭議的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國居民在特區就業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深圳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試用期為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

  乙方從事保健按摩、足底按摩、美容等技術工種的,應當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后方能上崗。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___天。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包括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實行下列第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每月工資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元)。

  2.計件(提成)工資。計件(提成)標準:_____(其中,試用期計件(提成)標準: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_____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從事__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次。

  六、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_____手續,社會_____費的負擔按社會_____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_____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四)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五)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九、違約資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一)甲方在招聘乙方時,不得向乙方收取報名費、培訓費、定金、保證金(物)、抵押金(物)等費用,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勞動合同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1.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七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五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3.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部發〔1995〕309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

  4.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1)社會_____費;(2)_____費;(3)福利費;(4)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5.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

  但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1)加班工資;(2)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3)按規定不屬于工資的其他費用。

  6.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規定,標準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1)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2)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7.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員工本人。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委托銀行發放的,應當將工資存人員工本人賬戶。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應當由員工本人領取,并在工資支付表上簽收。員工因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但應當提供書面的授權委托。員工死亡的,工資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領取。

  8.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9.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10.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深圳勞動合同9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xx(姓名)為xx(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xx(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xx個月,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xx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4、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甲方必須每月按時發放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乙方在試用期每月工資為xx月,試用期完后為xx每月,加班工資另計。

  第六條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小時。

  第七條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xx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xx

  乙方:xxxxx

  xx年xx月xx日

深圳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深圳勞動合同11

  甲方: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XX年 月日至20XX年 月日止,現乙方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xx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深圳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xx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東莞市長安鎮街(區)新民社區(村)新民路7號a棟二樓東莞旭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公司、門店)的生產部門普通操作員工崗位工作。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天并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常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一個月,試用合格后工資按照xx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離職連續3天后或年曠工屢計超過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年支付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年的按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2年。

  第三十一條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xx年月日xx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深圳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 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 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 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的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等,乙方應繳納的養 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上述保險手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的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 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2.安全生產制度;3.質量管理制度;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 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 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 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 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補經濟償。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和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諾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短于 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 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 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為 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1 乙方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2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3 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后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的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在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等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勞動合同14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臨時工□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

  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

  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

  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

  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

  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

  ⑤前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

  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

  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

  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注: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并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保險金,并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

  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

  委托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鑒證人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注:(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辦理合同簽訂、鑒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深圳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xxx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____次。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各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各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主要負責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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