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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時間:2023-08-18 09:12:37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薦)勞動合同書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書1

  (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臨時工作人員。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個月。時間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主要從事工作,具體職責為。

  甲方可安排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的工作。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等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

  第三條工作條件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第四條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度。乙方的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統一規定執行。乙方與甲方正式職工一樣,享有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的權利。

  第五條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月工資為元。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再享受甲方正式職工的其他各類津貼、獎金等。

  乙方的領薪日期與甲方正式職工相同。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等。

  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應予以批評、教育,必要時可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時;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時。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4)甲方因政策規定原因不能聘用臨時用工人員。

  (三)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意見一致時,本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第八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在20個工作日內病、事假日累計超過7天,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2、甲方不承諾為乙方辦理轉正、安排工作、提供培訓教育費用等。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甲方:

  負責人:

  單位:

  聯系方式: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以上內容請仔細填寫,一方依上述方式將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相關信息通知另方,為合同告知、送達。如一方變更上述聯系方式,請予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否則視為合法告知、送達)。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不固定,以雙方實際用工時間靈活確定,自 年 月日起生效。試用期為 個月。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蚌埠市。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采取相應的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措施,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乙方要提高安全意識和職業技能水平,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九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含雙休加班費)為月/元。

  第十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

  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甲方根據自身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為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此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終止合同前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崗位工作銜接。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本合同履行地(蚌埠市 經濟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 日 2 乙方(簽名)

勞動合同書3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書4

  甲方(加工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加工廠(以下簡稱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12條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____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并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后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或者讓廢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____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周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須按時上班,并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獎金為____元,生活補貼為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貨,并且不在上班時間加班時,甲方必須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甲方必須按___元/小時支付給乙方的`加班費.甲方必須在每月__日將__月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及加班費發給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生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現的傷病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斗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師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_____元并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時,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并付給乙方;由于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____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為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_____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為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______元.

  第七條:由于工作的需要,為了提高____質量,甲方有義務及時把醫生在臨床信息反饋給乙方,以及時修正不足之處,甲方有義務在不定期的對甲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對____制作過程中不斷改進,以滿足醫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別之處應急時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關人員反映實際情況.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對工作作出實質性貢獻的甲方必須給于物質獎勵(比如獎金),

  第九條: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必須提供給乙方住宿,水電和設備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電/用餐/器具折舊等費用.乙方不得讓廢,必須節約開支.

  第十條: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進行工作并于當日計算工資.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5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戶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并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7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資待遇也隨崗位變動而變化),乙方應服從安排,但該崗位應為乙方能夠勝任之工作。乙方應敬業愛崗,按時保證衛生和缺貨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工資報酬: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工資按月發放,不無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乙方工資隨工作崗位的變動而變動,乙方工資加提成不得低于當年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1、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甲乙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有權法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調休,乙方必須服從。2、春節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員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資發放。3、喪假三天,婚假5天,如無故請假每月超過3天者,為自動辭職。

  六、勞動紀律: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及超市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遵守與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全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或口頭通知乙方,如續簽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違反勞動合同責任:1、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全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3、如有意犯錯,甲方有權開除并扣出當月工資及服裝押金。4、辭職者,需提前15天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載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補貼、補助等其他費用。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未能協商一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租至20xx年6月1日至_______購買新車。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把車輛租給甲方支配使用,并在租用期間車輛造成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甲方__________對租用乙方車輛及人員每月的租金和人員工資,(______每月租金為____元,人員享有______崗位工資)。

  第三條甲方必須按時按量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租金安排到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及標準,負責教育培訓。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根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二Ο一一年六月一日

勞動合同書9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復印)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妥善保管。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__起至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止,期限為_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

  第14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以下標準發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薪_______元(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提成按當月科室完成業績結算。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5日之前,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并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26條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簽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于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20__元。

  第34條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于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范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

  5.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并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35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6條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7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8條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院勞動合同書范本2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做為獎勵績效工資,按照本單位平均獎勵發放。

  第六條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1.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的權利;

  2.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4.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設備的義務。

  七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制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C、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終止后,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2.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4.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九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占、挪用、貪污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甲方如不具備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開除乙方,賠償乙方6個月基本工資,作為其待崗損失。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內,在未被項目選用時或冬閑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職或離職后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第二十六條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并認真遵守。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石門縣奇峰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彭國煌

  注冊地址:石門縣楚江鎮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常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常德市最低保障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5%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賠償甲方為乙方培訓和招接收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還需按該費用總金額50%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石門縣**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2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合同簽署權限

  一、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和存檔。

  第四條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勞資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簽收備案表》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簽訂時間

  一、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一個月內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二、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原則上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商確定;對于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三、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與本公司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存在試用期。

  第七條員工試用期滿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人事部門書面提出,未提前通知的,公司可酌情要求員工賠償因急辭工而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但最多不應超過員工月基本工資的30%。

  第八條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將按深圳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發放,提升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工資由如下幾個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員工月出勤天數達到21.75天,月工作時間達到174個小時,即可全額領取該項工資,本公司承諾,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的基本工資不低于深圳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詳情參照《___公司崗位基本工資對照表》(由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2、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公司可根據員工自愿,安排員工加班,加班費用按如下標準計算:

  (1)、平時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1.5___平時加班時數計算;

  (2)、休息日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2___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3___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

  3、職位津貼:略(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4、其他各類津貼、補助、獎金(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公司的工資支付周期為一個月,既從每月的號到次月號,當月號發放上月的'工資,逢休息日提前到上個工作日。如遇有特殊情況可暫緩發放,但最多不得超過5天。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作員工的工資支付表。工資支付表中應包括員工的姓名、計發時段、發放時間、正常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等應發項目以及代扣代繳項目、金額及工資帳號等。公司員工工資支付表至少應保存兩年。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支付員工工資時應當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并由員工簽收。工資清單的內容應與工資支付表一致。員工對工資清單表示異議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給予答復。

  第七條病、事假期間的工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條公司按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員工不愿辦理養老保險的應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九條過年過節費、年終獎勵、高溫費等其他福利(公司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作息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正常運轉和規范員工作息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特殊情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征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每天不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超過36個小時。

  第三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3日;

  (4)、國慶節,放假3日;

  第五條考勤范圍:

  1、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考勤辦法

  1、下列人員,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略)

  2、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七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八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

  錄。

  第九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病假、事假、婚、喪假、產假等。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考勤統計及評價

  1、由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2、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3、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爲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爲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二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十三條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緊急狀態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后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于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后,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與該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系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托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緊急狀態聯系人或該聯系人拒絕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4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有效,至年月x日終止。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崗位(工種)工作。

  根據甲方的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為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四條、勞動報酬

  月薪制: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向乙方發放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本單位崗位工資標準的80%,且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確認已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考核的內容。

  2、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乙方時,乙方確認合同書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3、若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調整崗位的,工資會按照調整的.崗位適當的調整。

  4、勞動合同期滿后,如果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視為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5、公司規章制度、保密、廉潔承諾責任協議書、崗位職責、績效考核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5

  勞動合同書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書》。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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