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解除勞動合同1
【問題】: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風險?
【案情簡介】:
姜某于20xx年8月4日進入某公司從事普工工作,20xx年4月23日姜某因違規操作發生工傷,經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20xx年1月,公司以姜某消極怠工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為由,連續三天記姜某三次大過,并以姜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姜某解除勞動合同。而事實上公司并沒有制定規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證據僅有未經員工簽字確認的三張記姜某大過的處罰單。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實案例,案件最后是敗訴的,仲裁委員會和法院都認定公司違法解除與姜某的勞動合同,公司需承擔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其裁決的理由:①公司沒有規章制度,沒有賴以處罰員工的理論依據;②公司沒有姜某證據證明姜某有消極怠工的事實。
【律師建議】:
公司通過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公司有合法、無明顯不合理、且向員工公開公示的規章制度;
(2)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員工有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存在,注意公司內部的'員工的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在法律上很小;
(3)通知工會,讓工會充分的參與到案件的處理中來。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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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合同的性質及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解除:
一、雙方協商解除,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愿協商一致后達成的書面協議。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可在以下幾種條件下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隨時通知解除,勞動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無需預先告知而直接通知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相反的如因用人單位的違約或違法行為遭受損害,可要求其賠償,并可提請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其他法律責任。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預告解除,勞動者如想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無需說明任何理由,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超過30天,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3
甲 方:寧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于 年月 日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乙方 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辦妥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后,乙方____月份的出勤工資于工資發放日匯入乙方工資卡內;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自簽字之日起公司已結算完畢以往所有工資及費用;雙方今后無涉,雙方均自愿放棄訴訟或仲裁的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寧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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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拓展: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稱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本身并不存在過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谒氖畻l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一些舉證責任問題:
(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后仍然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的,用人單位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有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镀髽I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以及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都規定,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這就意味著,醫療期屆滿后,企業需要證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到工作,需要經過勞動能力鑒定這道程序。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履行預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這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工作,是指有證據表明,勞動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特定行業的,還需要明確工作量。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明確工作量的,只能參照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來確定,一般來講,應參照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不能參照最高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單位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就成了勞動者被證明能不能勝任工作的重要證據。
2、經培訓或者調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個程序:必須先培訓,或者調崗,如還不能滿足新的崗位要求,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者被證明還不能勝任工作,必須要能證明。為防止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發生舉證不能的風險,企業需在勞動合同中或在崗位說明書中確定員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訓員工的,還需要保存相應的培訓資料。
。ㄈ﹦趧雍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解除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用預告通知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必須證明同時符合的兩個條件:
1、要證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陀^情況發生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導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情況,如單位遷移、被兼并、被上級主管部門撤消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情況。如果當事人就某一種情形出現是否屬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認識不一致,應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裁定。
2、要證明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或者中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與員工的溝通和協商,即與勞動者要先走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程序,只有經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5
本單位與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簽訂的__期限勞動合同,由于__原因于20__年__月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移轉至__。該職工在本單位的相關工作情況:
1、本單位與其最近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該職工在本單位的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為:__。
3、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共計為:__。
單位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6
同志:
本單位與職工________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________________。
(單位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終止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終止勞動關系。
三、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同補償金為_____個月工資(按當事人上年度月年均工資計算)合計:_____(小寫:_____元)。
四、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市社保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達成的協議如下:
一、因為乙方患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進行治療。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在用人單位給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勝任的原因下,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規定的條件、程序,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約定勞動合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社保及公積金繳納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元人民幣。
乙方自愿放棄其他的訴求。
四、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____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
五、本協議至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9
編號:
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章第 條第 款第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或 簽訂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為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F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 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1
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工資發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2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年齡xx,住址xx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條第xx款第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13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 ,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
員工簽名:
。ㄓ萌藛挝簧w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14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xxxxxxxxxxxx,性別:x,年齡: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xxxxxxx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xxx條,第xxxxx款,第xx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15
致:xx
由于您在20xx年9月至今任職期間,未作報備,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擅自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曠工,達六天。
按照公司規定,累計曠工達三天者,處以即時解聘。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經研究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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