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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勞動合同

時間:2024-10-19 13:49:27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護士勞動合同精選12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護士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護士勞動合同精選12篇

護士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店鋪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的其他事項

  1、 2、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滿前30天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聘用期月工資為:。

  2、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4、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聘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于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復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聘用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

  1、雙方約定勞動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在就業期間,乙方假期按以下方式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只能通過調整休假來補休。

  休假方式:①每月休假2天;②每月休假4天;③放棄休假的每一天,甲方給乙方一天的加班費(一天的加班費=每月基本工資除以30天)。

  2、甲方對乙方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并靈活實施特殊工作。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月薪_級(學歷),其中基本工資_元/月,福利獎按甲方規定每月上交所屬部門(其中:)。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月(含基本工資、醫院獎、科室獎、績效獎、加班費、交通費、通訊費等一切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甲方提供的食宿視為甲方應付乙方的加班費,視為工資。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后,甲方每月10日至20日以貨幣形式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包括獎金和補貼),管理人員的崗位費用按醫院規定執行。

  4、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延乙方的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每月按保險費的%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人民幣元)。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應享受的休假、工傷、疾病、傷殘、生育、參加社會活動等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包括2個月的帶薪產假和7天的帶薪婚假)。

  3、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的年終獎為乙方帶薪年假的加班費、、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以保證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如果乙方被安排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工作,乙方應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2、甲方應公布與乙方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或告知乙方、、

  3、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應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八、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用一個月的工資代替申請立即解除協議。試用期內,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因甲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法定情形。

  4、如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或甲方非法命令或強迫乙方冒險危及其人身安全,乙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事先通知對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違背事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額外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在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中,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為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有約定或者法定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9、工作滿2年以上的員工,甲方按每年每周50元向乙方支付工齡增長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作為解除或者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十、違約賠償金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期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也不得超過為服務期仍未履行的部分撥付的培訓費用)。

  2、甲乙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如有保密義務,雙方可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甲方在競業限制期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雙方需要約定違約金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

  (2)甲方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明確勞動合同的必要條款或未將雙方簽署的勞動文本交付給乙方的;

  (3)甲方以擔保或其他名義向乙方收取同一財產。

  (4)甲方違反規定未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未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或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法律情形。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幣20xx元的違約金。

  十二、雙方需要自行協商的其他協議和事項

  1、如乙方的戶籍、住所、聯系方式等。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勞動合同正常履行、解除和終止的重要事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十三、勞動爭議的處理

  如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補充規定

  1、對于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甲乙雙方需要做出特殊約定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者當事人未能達成協議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2、勞動合同自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雙方共同持有。甲方應將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保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后參考。

  3、勞動合同未經法定授權變更或簽訂無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護士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護士勞動合同5

  甲方:福州市-------醫院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年月

  2、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合同期滿,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等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甲、乙雙方均希望繼續合作時,須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崗位

  1、本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則在本醫療機構從事工作,醫師注冊福州倉山眾和醫院。

  2 婦產科工作;乙方職稱(或職務)執業助理醫師。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及乙方能力情況調動乙方工作,乙方應絕對同意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條件

  1、乙方的聘用條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證下列聘用條件的真實性:

  (1)乙方的學歷、工作、戶口以及乙方個人有關的申報情況沒有錯誤;

  (2)乙方擁有下列有效資格(證件):

  為貫徹執行國家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合同期間,乙方自愿將擁有的上述已經注冊甲方的行醫證書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應的收據。本合同履行期屆滿,甲乙雙方無意繼續合作,甲方需將上述證件交還乙方。

  四、工作時間

  按照醫院相關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報酬按甲方規定的工資標準執行,月基本工資 元,且有保底工資(具體金額在職工報到表體現即 元);涉及手術提成、病歷書寫及夜班補貼另計。

  六、甲方對乙方的原則要求:

  (一)切實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執行臨床醫療操作規范,確保醫療安全。

  (三)愛護醫院財產,保守醫院機密,凡涉及到有關知識產權的內容,在未經醫院同意前,不得應用、泄漏或轉讓。

  (四)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及團隊精神。

  (五)不得以醫院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醫院聲譽和形象的活動。

  (六)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七)乙方在本院期間發明、發現與本職工作有關的醫療成果,其所有權、試用權等參照國家相關法規之規定執行。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合同,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或有關條款經雙方簽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使醫院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沒能完成雙方議定的工作任務;

  (4)乙方提供虛假資格證件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崗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9)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1)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繼續從事醫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證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5、乙方嚴重失職使醫院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如醫療差錯、醫療事故等),院方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6、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八、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1、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乙方應服從醫院工作調動。

  2、甲方有權對本院的工資標準和其它待遇及績效提成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負責。其違法行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但在工作時間內發生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傷害除外。

  4、醫院不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用,乙方在本院就診,享受職工優惠政策,一律照章交費。

  5、如甲方為乙方所做的廣告宣傳,在本合同終止后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停止,則甲方有權繼續。

  6、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的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7、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沒有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前,在工作期間不得消極怠工,否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扣其部分工資。

  九、經濟補償: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違約金為一個月工資。

  十、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簽無效。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6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璧山縣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床護理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

  嚴格執行重慶市關于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 元/月(中專400.00元/月、大專450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臨床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床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二)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床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以下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二)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乙方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四)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

  (五)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月目起,至年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按甲方醫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作,完成該崗 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獎金的金額及發放標準根據甲方制訂的獎金發放制度執行。乙方已詳細閱讀甲方制訂的獎金發放制度,并同意按照該制度執行。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_丁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 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假和醫療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口頭形 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符合工作崗位的要求,經甲方要求無法滿足崗位要求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 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醫院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 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員J-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員工發揮積極 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能、職業道德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解、熟知;

  2.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積極主動學習甲方規章制度、熟悉自身崗位責任利要求,并遵照執行;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 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 給對方違約金 元(小寫: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 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 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月遞減支付的培訓 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利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 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乙方歸還持有甲方的各種文什、資料、勞動工具、生活川品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 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 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間不因辦理時間 的延長而延長,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到甲方三月內為實習期,三月合格后留用,合同期限,從轉正后計算, 年 月到 年 月

  二.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醫院內做好臨床護理工作。

  三. 乙方轉正前工資 元,轉正后按同學歷同工齡發放工資。

  四. 乙方的福利待遇與正式人員相同。

  五.甲方根據相應管理制度,對乙方違規行為實施處分,經濟制裁和辭退,乙方服從崗位調配,保障乙方合法權益及用工安全健康。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有權要求賠償和提出條件,有義務對甲方工作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乙方不符合招用條件或隱瞞嚴重病史的.,患病不能從事護理工作的,對工作不負責任的出現嚴重差錯并造成不良影響的,不服從工作調配,屢次違反醫院規定,無故曠工2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不能供給勞動報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此合同包括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錄用期限內辭退乙方,應付給乙方同等工資三月。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為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甲方給予經濟制裁并辭退。乙方在合同內不經甲方同意擅自離崗,賠償甲方三月工資(本人),甲方不予辦理離院手續等。

  八、乙方屬于當年畢業生,醫院予以兩次考取執業證的機會,如若不能拿到執業證,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9

  用工單位(甲方) 地 址:

  勞動者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終 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 、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 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 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后,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 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 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 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 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1、 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 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 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 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 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4、 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設備的義務。

  七 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 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 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 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 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觸勞動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制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d、乙方要求調離企業,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終止后,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2、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 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 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6、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九 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占、挪用、貪污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內,在未被項目選用時或冬閑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職或離職后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并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項形式:

  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無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__時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臨床護理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

  嚴格執行重慶市關于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__元/月;

  績效獎勵工資:臨床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臨床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床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以下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⑴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⑵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⑶乙方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⑷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

  ⑸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_年_月_日

護士勞動合同11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復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并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為____年。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乙方在任何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醫療機構兼職。

  第二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在合同期限內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 乙方實行 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二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福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 甲方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三條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參照國家、地方及本單位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地方及本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應與其他單位無勞資關系)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甲方為其提供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

  2、甲方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逐步調整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甲方的保密規定, 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商業秘密 等。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 四 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 、經濟賠償

  第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 他

  第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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