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模板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模板1
甲方(雇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2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結合本合同范圍的具體內容,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期
本合同起止日期:(公歷)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電工普工其他崗位上工作。主要從事等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公司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除特殊工作任務外)。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班費為80元/4小時。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履行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技術水平、日常表現,經綜合考核,由公司辦公會議評定日工資標準、預發工資標準、其它補助費及獎金。
2、公司辦公會議評定乙方的日工資標準:電工為140元/天,普工為110元/天。
3、公司辦公會議評定乙方的預發工資標準:從當月工資和其它補助費及獎金總額中扣除20%到年終發放,剩余金額下月16號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工資發放(計算辦法詳見附頁)。
4、年終根據評定的日工資標準和其它補助費及獎金,將一年中每月扣除的20%工資一次性發放。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六、社會保險
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意外保險(指定進入施工現場和生產一線的員工)。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及其待遇,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安全事故及責任賠償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電力行業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規則施工,服從現場施工負責人指揮,如有設備、人身事故發生,必須分清責任。
如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安排,造成人身事故的,甲方付醫務治療費,不承擔誤工費和工資。
如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安排,造成設備事故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甲方經濟賠償金額的'20%進行罰款,當月扣除。習慣性違章被查,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當月扣除。
員工在非上班工作時間內,從事其它活動所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本人承擔。汽車司機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出車。汽車司機私自開車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乙方如本身患有異病,未治療未康復的,如在簽訂合同期間造成的人身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上、下班一定要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下班。
2、在晚上十一點半前,必須回公司休息。
3、在生產一線員工,要配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
4、要保持個人形象,公共場所和宿舍衛生。
5、不準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和口舌爭議。
6、不準在公司及施工現場偷盜公司材料及廢品,要愛惜公司財物。
7、不準帶異性朋友在公司住宿,和帶不相干的人進出公司。
8、偶有親戚朋友來食堂就餐的必須報餐,不得將食物帶出公司。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根據需要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含義以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為準);有貪污、挪用公款或竊電、以電謀私,及私自出買材料和設備行為的;在合同存續期間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故意隱瞞真實身份或其他情況的;試用語言、動作等對上級進行辱罵、威脅、或脅迫達兩次及以上的;不服從上級正常合理的工作達三次或消極怠工時間長達一個星期,給甲方生產經營帶來阻礙或致使生產經營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或工作任務無法按要求完成的;因員工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的,但拒不到崗且不說明理由或無理取鬧,時間長達一個星期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實施或在公共場合揚言實施破壞生產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鼓動其他員工與部門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對抗,性質惡劣的;一年內個人崗位績效考核三次評定為不合格,且經教育仍不整改的;從事販毒、吸毒、搶劫等《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明令禁止行為的;進行賭博、_等行為,經教育不悔改在此違反的;盜竊公司財物經查實涉案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或累計盜竊達2次的;因工作時精力不集中、睡崗、溜崗、竄崗、曠工等,或因違反生產操作規程、擅自更改生產工藝要求或標準等個人主觀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違反甲方辦公區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固定,引發火災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或在消防禁地吸煙、擅自動火被查實累計兩次的;偽造甲方印章、資料、名片等或利用甲方名義騙取他人財物,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實施騙取行為達2次的;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致使甲方社會形象受損,性質惡劣,且經教育拒不改正的;違反甲方有關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規定,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或技術流失,或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社會形象損害的;在辦公區、食堂及宿舍打架斗毆、縱火或實施其他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乙方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記大過處分的(乙方累計兩次記小過者可合并為一次記大過處分);一年內累計事假達15天以上的(含15天);一個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的(未按考勤制度規定辦理完請假手續就擅自不到崗,或請假時間結束而不到崗的均認為曠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解除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乙方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勞動報酬;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形式;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合同期滿的;乙方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十、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其它
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3
甲 方:
乙 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確定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作為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準則,各方保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相關約定。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試用期從 年月 日至年 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熟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良好全面地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2、乙方愿意并保證有能力從事主述工作,所為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對任職期間的工作內容與職務,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承諾服從甲方的安排。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4、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北京市轄區。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為了經營的需要而變更經營地址不應視為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表示尊重和理解并應無條件到甲方變更后的經營地址工作。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設備及場所。在遵守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質量要求的指派與規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試用期勞動報酬:
2、試用期后勞動報酬: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關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雙方確認:乙方承諾在入職甲方之前一直自行交納社會保險且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為其交納社會保險并承擔相關費用,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因個人原因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換乙方工作崗位及調整勞動報酬。
5、甲方為乙方提供意外保險,其工作間出現意外,均由保險公司以及出事人賠償,公司不予賠償;若因乙方失誤導致的意外公司不予賠償;若因第三方出現意外,由第三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五條:勞動時間
1、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工作時間依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實行。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可視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時,應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服從主管人員的管理,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甲方可按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的任職、培訓、晉升等應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損害甲方的企業形象和財產。
第七條:保密條款
乙方無論是在職期間或是離職,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如客戶資料、交易信息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有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款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任職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發現乙方有虛報資歷等不誠信行為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
b)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乙方除因本條第3款解除本合同的,須提前30日同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確保工作妥善移交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離職。若未經甲方同意即自行離職的,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a)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b)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c)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
d)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的,乙方在培訓結束后兩年內提出辭職的,應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罰或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妥善完成工作移交而檀自離職的,需承擔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損失,并應支付甲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3、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須按法律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第十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因執行甲方制度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勞動爭議的程序為:爭議發生時,可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將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或被撤銷,并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乙方表示認可和遵守甲方通過員工培訓、公文發布渠道(電子郵件、紙質文件、公告等)等途徑所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及時自行查閱、學習并保證嚴格遵守。
4、甲方現行的如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當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
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
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
,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5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下列第(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規定保護乙方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九、本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
9、本合同約定解除條件出現。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
鑒證人:_______
鑒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6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周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并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于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布的規定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范,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制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后,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并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勞動合同模板7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經營和組織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現的綜合考評,甲方可調整、變更乙方的職務、崗位及其相關的薪資,乙方隨時服從。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崗位就職,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就職,視為自動離職。
(2)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后,與原職務、崗位相關的薪資包括津貼、獎金、能力金等亦隨之調整、變更。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具體內容記載于甲方制定的關于職務、崗位的工作要求或職責的相關規定和已經形成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知悉并同意受這些規定和制度的約束。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每天工作8時。甲方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調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因甲方商場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體職工不實行周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實行輪休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
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制定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試用期滿后,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工齡工資等項目不計入加班費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費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月滿勤為28天(各部門實際出勤和休息,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資由甲方核算后以人民幣通過現金支付,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法律的規 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或者直接參與同行業其他單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從甲方挖走商戶,散布對甲方不利的謠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盡心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服務規范,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嚴重違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的,或者有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操作規范或操作規程的,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歸還甲方之資料、物品,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離職手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沒有交還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機密文件資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應遵守約定的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提前離職的,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期和賠償標準參照《教育培訓協議書》。
九、保密約定及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五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其在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信息,且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或對外發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機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務及商戶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個人或者單位講述或泄露。保密事項及范圍以公司相關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或商譽等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無法計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資的五倍為準;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屬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內,不得在東莞市(包括各鎮區)及其周邊地區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相當于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五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和加班工資標準等問題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明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勞動關系,否則與此相關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有因法律規定需承擔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如實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年齡、身份、家庭住址、學歷、專業技術資質、從業資質的證件和資料,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以及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甲方依法辭退乙方,其法律后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員工守則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模板8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周工作________天( 小時),(乙方可根據工作的實際調整時間)。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甲乙雙方事先約定的( )。
六、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七、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協議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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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省_____市_____縣(區)_____鄉(鎮)_____村(街)_____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于: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_____崗位,為_____工種,承擔_____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班產)質量指標為: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_____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 .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_____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_____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_等,每月計_____元,津貼_____元,獎金_____元。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的__________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二)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勞動合同模板10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年 月 日 簽收時間:年 月 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模板11
甲方:_國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國工作,東莞勞動合同。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1個月工資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國之日起到離開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公司___帳戶,并按_國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國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_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銀行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到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返回___,由甲方通過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勞動合同模板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十)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五)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余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愿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勞動合同鑒證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辦理鑒證,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
(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三)其他與勞動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鑒證包括下列內容: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四)合同形式是否規范;
(五)當事人違約應負的責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第三十九條經審查鑒證的勞動合同,由鑒證工作人員簽名,并加蓋勞動合同鑒證專用章,注明鑒證日期,進行統一編號。
第四十條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應繳納鑒證費,鑒證勞動合同每份收費5元。
第六章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下列條件下,當事人可免除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當事人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不需負責,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后,用人單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勞動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勞動者必須返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不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之正當理由,自行離職連續15日以上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用人單位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機關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其勞動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規范化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等進行指導;
(三)辦理勞動合同鑒證;
(四)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服務;
(五)檢查、監督勞動關系雙方履行勞動合同;
(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管理實行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
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并具體管理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使用外來員工的勞動合同。
各市、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分工和管轄范圍,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鎮勞動管理機構負責本鄉鎮所屬用人單位及村辦企業、聯戶辦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隊、省屬和外省駐粵單位的勞動合同(省另有規定除外),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罰金,在稅后留利中開支。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市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并報省勞動廳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勞動合同模板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兩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雙方確認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質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為 年 月 日,工資結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積金截止到 年 月。
三、在公司規定的離職截止日期前,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就擅自不到崗,將按公司規定視為曠工;曠工超過2個工作日將以嚴重違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為由被開除。此種情形公司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補償金。
四、乙方在職期間的年假已經休完,在職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已經享受完畢。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費用:
1、根據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計 (大寫 )元;
鑒于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已達十七年,現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工資的特殊津貼,計 (大寫)元。
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 (大寫)元。
3、支付時間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內,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卡里。
4、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上述費用包含了乙方所應得的法定經濟補償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享有的其它經濟性權益、乙方的一些未結費用以及乙方與甲方存在一些爭議但在解除合同時已經達成一致性意見,可是又不宜于明確列出的其它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糾紛。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上述費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皆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對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經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散布對甲方的任何負面信息或評論。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于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勞動合同模板14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模板1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2 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為限。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并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說明情況,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并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后,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并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后,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簽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后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后,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戶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并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后,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戶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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