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北京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北京勞動合同1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系,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戶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后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咨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干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并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托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布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于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閱、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范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托,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并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戶。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后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范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并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北京勞動合同2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田玉軍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趙國會
注冊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駕駛證 證件號碼: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戶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
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北
京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
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
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北京市勞動合同書范本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書。
一、勞動用工項目
1、甲方在云南省大理州鶴慶縣朵美鄉投資經營采砂項目(以下簡稱采砂項目),甲方已取得采砂項目合法經營文件、手續。
2、甲方需要聘用采砂項目的勞務用工人員,乙方同意任聘甲方勞務用工人員。
3、甲方項目的勞務用工時間計劃為 年2月16日至6月30日(以實際用工時間為準)。
二、乙方應聘職位及職責
1、乙方應聘甲方項目勞務用工職位(崗位名稱): 。
2、乙方職位的'崗位職責: 。
三、乙方勞務報酬及支付
1、乙方勞務報酬每月 元人民幣。
2、乙方勞務報酬中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津貼、勞動保險及其他勞務報酬。
3、甲方按月(每月月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乙方如需預計費用,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乙方計劃應聘時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四、甲方職責
1、保證采砂項目手續合法,正常經營,保護乙方合法權益。
2、按本合同書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五、乙方職責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公司經營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生產勞動紀律。
2、忠實履行崗位職責,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
六、違約責任
1、在乙方履行職責,甲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按違約標的向乙方支付5%違約金。
2、如發生乙方不能履行職責,或出現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法律的情況,甲方應予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乙方仍不能履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與乙方的用工合同并辭退乙方。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正式生效,自用工時間結束自動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xx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xx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
第三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xx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xx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項目負責人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不定時 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乙方自行調換安排。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25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公司管理制度》
2、《公司員工手冊》
3、《公司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xx年11月
示范文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7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北京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xx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xx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xx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xx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xx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xx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xx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xx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xx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xx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xx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20xx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20xx年限,每滿一20xx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xx月平均工資一個xx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xx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20xx年限,每滿一20xx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20xx年xx月平均工資一個xx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xx月的xx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20xx年xx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xx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20xx年的按一20xx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20xx年xx月人均工資六個xx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xx日起六十xx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濟南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濟南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濟南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10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者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用為__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止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以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6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駁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個體工商戶與雇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個體工商戶與雇工利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三條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四、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xx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20xx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xx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xx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xx月以上一20xx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xx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20xx年以上兩20xx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xx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20xx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xx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xx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xx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xx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每20xx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xx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xx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xx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xx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xx日工資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xx月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乙方每xx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xx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xx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xx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xx日起,60xx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xx日起15xx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
北京勞動合同14
北京宏大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聘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工作部門:職務:
二、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兩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問,任何一方有權提前15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可成為甲方正式聘用的合同制職工。
三、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上作熏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問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及獎懲: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并以現金人民幣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乞方笑勵(從完成定額指標中提成)。乙方如違反甲方的各項有關規定,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譽告、記過甚至開除的'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以開除。乙方病、率假酌情扣除獎金。
五、勞動保險待遇:根據職員的表現,在合同期內,為每位職員上醫療保險。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逆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現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
七、終止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為甲方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辭職中請書,甲方應準予辭職,經甲方培訓過的職員,辭職時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培訓費賠償辦法按實際所花費用計算。搜自離職者,甲方有權要求白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予以除名。因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辭退多余的職員時,或因其他原因辭退乙方時,須在辭退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人。一個月期滿根據表現支付乙方本月工資,乙方離開以后,甲方對乙方一切概不負貴。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于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雙方續簽。九、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寧,任何一方不得單
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時,須經甲、乞雙方同意。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主管部門留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19X X年XX月XX日19X X年x月x日
北京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
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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