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銀行借款合同1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_ ___
借款方為進行__項目施工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佰__拾__萬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時一次性收取。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年__個月,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保證條款與違約責任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在借款方在公司內部銀行中賬戶劃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沖抵,并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項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情節嚴重的,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五條 其它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3
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分別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對其兩者進行對比:
1、主體不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償不同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為實踐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 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銀行借款合同4
中國xx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并委托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并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xx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特征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銀行借貸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具有民間貸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銀行借款合同5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銀行借款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
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7
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2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 .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 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 .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 .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 .1 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 .12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 .13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 .14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 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 .12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 .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 .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 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 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 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萬元。
6. 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 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 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 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 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 1 開立于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 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 1. 2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 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 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7 發生第 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9.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5.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5.1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6.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銀行借款合同8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9
甲方:
乙方:
鑒于 (借款人名稱)向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 銀行與 (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 (借款人名稱)與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貸款人”指 銀行總行或 銀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為:
“擔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項目”指 ;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 );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 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 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 )。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 年,其中用款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寬限期為 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還款期為 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X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 個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 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 %,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 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 %,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X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X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人(簽章):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0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 (幣種) 佰 拾 萬 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 ,按 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于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戶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不得提取現金。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 (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 日。
甲方還款采用如下第 種方法:
8.1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 元。
8.2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采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9.1 由 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 。
9.2 由 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 。
9.3 由 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 。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條 提前還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 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10.2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比例)計收損失補償金;
10.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11.2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11.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關其經濟收入的證明;
11.4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11.5 乙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存款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 計收違約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 計(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已經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項總額達 元人民幣;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13.3.5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13.3.7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13.3.8 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違反保證、抵押或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13.3.9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13.3.10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十四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5.1 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5.2 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銀行借款合同1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1、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即每_______萬元月利息為_______,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1、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_______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人(乙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4
鑒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項目”指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 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__%,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__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銀行借款合同15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大寫: )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 個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 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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