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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借款合同

時間:2022-04-12 08:48:09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企業借款合同(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借款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借款合同(合集15篇)

企業借款合同1

  我國立法對于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間借貸糾紛的處理方式卻不一致。企業間的借款行為比較常見,并發揮著較為重要的融資功能。完全否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業的融資和發展,也不利于部分企業資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有條件的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業間借款的法律規則,既有其現實意義,也有其理論價值。

  一、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私法的調整范圍

  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是指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等內容。由于資金是企業經營發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資金支配使用權對于企業來說非常重要的。企業間借貸行為是企業作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的必然行為,是其經營權的充分體現,是企業處分自由資金的意思表示,為私法上的權利行使問題,屬于私法的調整范圍,國家公權力不應過多干預。

  二、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

  合同法未對借款合同的雙方主體資格進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認可。企業作為具有獨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民商事主體,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決定將企業自由資金出借給其他企業,并可以與另一方協商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只要該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就應該認定為有效合同。企業間借款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賦予其相應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

  三、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則。

  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以市場交易原則作為行為準則,公平合理地對待所有市場主體。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就應當逐步消除對企業間借款與正規金融活動的差別對待,并賦予企業間借款與自然人間借貸相同的法律效力。 效率意味著市場主體運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會財富總量增加。企業間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間按照雙方約定轉讓閑置資金的行為,是資產信用原則的體現,如果法律可以為其設置良好的交易規則,則可以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減少借貸雙方的交易費用,加快交易速度,促進市場有序競爭。

  因此,企業間借款合同與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無不同,根據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則,企業間基于自己真實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應該認定為合法有效。

企業借款合同2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于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并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稅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采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并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3

  通用版企業借款合同樣本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

  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4

  一、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從事金融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之間訂立的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業間借款合同從一律無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發布判例認定并非當然無效,其效力始終在法律實務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對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規、規章不論在效力上還是邏輯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業借款合同無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當屬《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無疑這通常作為審查合同效力的標準,表明企業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訂立的合同無效。但法院具體對企業間借款合同違反何種法律、法規的適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和第六十一條認定無效。但是《貸款通則》是部門規章,在效力上并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則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這兩條規定均將企業之間的借貸定義為企業在從事金融機構或是商業銀行業務。然而金融機構從事的信貸業務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實際上并不完全相符。發放貸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是其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和收入來源。并且這種信貸服務是經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體提供。而企業之間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則不一定是以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為業,提供資金支持也具有偶發性且對象大多局限在有業務來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業上。即使兩者在某些情況中有交集,他們也不能完全等同。換個角度,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既然不以從事信貸活動為業的自然人同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被認定有效,為何同樣是不以資金融通為常業的企業法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卻被扣上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帽子而確認無效?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名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給企業實為企業間借貸而被認定有效的案件時有發生。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基于上述裁判依據都缺乏嚴密的邏輯和明確有效的法律根據,法院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時會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何為社會公共利益?觀察角度不同,結論就可能不一致。從活躍市場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角度來看,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的壓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從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利于國家經濟調控的角度而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則加大了國家對金融貿易市場的監管難度,由于其隱蔽性,很可能發展成非法轉貸、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如果沒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對貸款人的性質沒有準確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將所有企業間借款合同以此條款認定無效的話,不符合合同法保障當事人締約自由的初衷。

  最后,理論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相反,從法律的邏輯上還能推知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可以推知《公司法》認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后,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這里對他人并沒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從所得收入應當由公司所有,說明該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利息。

  綜上,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邏輯上的漏洞。企業間借款合同應該以無效為例外,以有效為常態,綜合考慮企業間借貸的動因和貸款人性質,如果貸款人不具備金融機構資格,卻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的貸款給其他企業,則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如果是為生產經營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當屬有效。

  二、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實踐中,企業間借貸并不是單純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來體現。各種形式的變相借款合同層出不窮,對他們效力的認定,法院適用的裁判規則更加混亂。既然最高院對直接的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做了區分,那么類型化的變相借款合同又該如何裁判?筆者將從最常見的幾種變相借款合同入手,從實踐和理論兩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名為聯營實為借貸合同,即企業之間簽訂聯營合同,卻約定出資方不參與實質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對此類合同,按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實踐中,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被認定為借款合同。

  (二)企業之間簽訂投資協議。

  (三)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實為借貸合同。根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如何判斷售后回租合同被認定為“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實際并無租賃物,或者租賃物低值高估,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款、貸款之實,人民法院仍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系處理。” (四)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貸關系,即甲方將資金交由乙方投資管理,乙方保證甲方獲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以進行委托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上述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企業訂立出各種名目的合同,實際上并沒有履行相關類型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沒有承擔經營或者投資的風險,而是約定了較為固定的收益,實際上相當于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因此屬于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來認定該合同無效。上文中已對前者進行了評析,在此不再贅述。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適用,顯然是法院在審查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效力的過程中,默認企業間借款合同一律無效,以此為基礎進行判決。但前文已經論證了企業間借款合同并非當然無效,這一基礎顯然不成立。再者,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爭訟的法律關系不一致時,人民法院結案時應當根據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的性質,相應變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變更為企業借貸糾紛。案由變更后法院理應根據企業間的實際法律關系進行裁判。也就是說認定該變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時,還是應該根據貸款人的資質,以及貸款人是否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來判斷,而不是武斷的認定其變相借款合同無效。如系企業用于生產經營而進行臨時性的資金拆借行為,即使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也應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當然,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樣,其復雜程度高于直接借款合同,牽扯的利害關系也較多。因此,如果該虛偽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確認該合同無效。

  三、結語

  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資金短缺,向金融機構貸款往往因為資質或者審批手續繁雜而困難重重。另一些企業又有大量的閑散資金,二者之間的落差使得企業間借貸行為十分常見。因此,結合現實需要,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已經大勢所趨。在筆者搜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國各地各級別的法院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裁判文書的25份中僅有在8個案例中企業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盡管在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認可企業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責任承擔方面,法院卻對約定的利息既不進行追繳,也不處罰,而是以合同無效后,借款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來判決。甚至對于因借款給貸款人造成的利息損失的返還要求,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擔保合同問題時,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亦無效,但因擔保人存在過錯,要承擔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實際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些判決中,對利息的保護各有標準。有些法院對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則只保護銀行同期利息部分。還有些法院對不高于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對于貸款人出借資金的來源也有不同要求,實務中基本偏向于以企業自由資金出借才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卻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貸款人的資金是銀行資金,約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仍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說明最高院對于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并沒有一刀切。

  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對于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應區別對待,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應該按照實際法律關系進行判斷。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斷標準而定,對損害第三人的變相借款合同應認定無效。

  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也不宜僅限定在自有資金,如果該貸款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出于互相幫助的角度以銀行貸款資金出借,且信譽良好,已經償還銀行貸款時,也應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應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都認定有效來裁判。資本具有逐利性,資金占用的時間價值應當在企業間借貸中加以考慮。

  企業間借貸不同于民間借貸,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間借貸,主要是因為民間借貸較為分散,資金規模有限,利大于弊。但企業間借貸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時,為了利于監管、降低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建立起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提高出借方準入門檻,對其資本充足率、信譽度、出借資金頻率等做出相關規定。對企業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高利轉貸、非法集資、逃避稅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以打擊。

企業借款合同5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XXXX XXXX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XXXXXXXXXX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XXXXXXXXXX.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年XXXX月XXXXXX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 XXXXXXXXXX.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XXXXXXXXXXXXXXXXXX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XXXXXXXX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XXXXXXXX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合同簽訂地:

企業借款合同6

  一般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后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后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

企業借款合同7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9000萬 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 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 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 ,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

  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8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本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請求以乙方名義向金融機構為其融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貸款

  1.甲方因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請求乙方以乙方公司名義向金融機構為其貸款,乙方并將所貸得的款項向甲方出借,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整_)。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甲方的公司經營發展需求。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乙方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合同為準。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并按每月還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日。

  3.首次還款本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貸款的發放:乙方貸得款項后將所貸款金融轉入甲方以本公司名義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甲方指定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貸款的金融機構要求進行還款(按乙方與金融機構所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準。)

  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6.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每月還款期限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的擔保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甲方真實資料與物質作為本次借款的憑證及抵押物:

  1) 甲方公司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法人及股東身份

  證等證件),并保證相關證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將甲方名下的 作為甲方

  借款的擔保物質。

  第四條 甲方義務與責任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借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5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7.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8.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9.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0. 甲方因違約造成乙方的信譽及金錢損失的,或因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甲方將按乙方與金融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執行違約責任。同時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同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質押、保證);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月日 簽署日: 年月日

企業借款合同9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0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月(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按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戶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不得提取現金。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第八條還款計劃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日。 甲方還款采用如下第種方法:

  1.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2.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采用如下第____種方式擔保:

  1.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2.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____(比例)計收損失補償金;

  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4.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5.乙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存款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已經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收回: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日;

  3.3甲方逾期未付款項總額達____元人民幣;

  3.4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3.5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6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7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8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違反保證、抵押或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3.9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10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十四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簽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11

  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貸款人(甲方):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4)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5)根據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6)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六條第

  (1)、

  (2)、

  (3)、

  (4)、

  (6)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貸款人住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存款賬號: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12

  甲方(貸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為()。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用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后,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算、結息及罰息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項的賬戶為:戶名,賬號,開戶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算,貸款到期后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3、罰息:若乙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從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到清償本息為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為本條

  第一款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對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內按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復利,借款逾期后按本條本款

  第一項約定利率計收復利。

  第五條:借款的給付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日內一次性向乙方給付借款,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第六條:還款原則

  1、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償還。

  2、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寬限的期限)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借款的擔保

  1、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諾無條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權的他項權利。

  2、乙方抵押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相關費用。

  3、乙方確認并保證用于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沒有為其他

  第三人設定他項權利或其他形式的權利瑕疵。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用款計劃、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2、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甲方債務的償還。

  5、在未還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

  6、本合同項下借款未清償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合資、停業、歇業、解散等足以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

  7、乙方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一項義務,甲方有權行使以下權利:

  1、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未清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2、按貸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3、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承擔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三款所載明的罰息。

  4、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采取司法手段處置乙方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篇10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數額及用途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元()用在建食品生產加工廠,乙方必須保證借款用途真實有效合法,不得隨意改變借款用途。

  二、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款利息按月息2%計算,按月支付利息。

  四、轉款方式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將款項轉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名稱:

  五、乙方承諾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及時歸還本金,若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自愿承擔日息為萬分之五的逾期滯納金,借款本息總額20%的違約金。

  2、乙方保證借款用途的真實性,若乙方隨意改變借款用途或者虛構借款事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資產清償借款本息、滯納金及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

  4、若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其他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簽字按手印前已確認知悉本合同的全部事項,對本合同所載條款無任何異議,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履行的過程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聯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日簽訂于

企業借款合同13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雙方的協商進行補充。)

  3、違約條款:根據雙方的意見寫

  4、其他: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6、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7、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8、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4

  一、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沒有對借貸雙方的主體作出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公民個人間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企業間借款合同一直被作為無效合同來認定。

  企業間借款合同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無效合同的法律依據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給四川省人民法院的《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復》。該批復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而這里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系指中國人民銀行于1996年6月28日發布的《貸款通則》。《貸款通則》第二條明確規定:“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 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但是,由于《貸款通則》的發布者是中國人民銀行,其在法律性質上屬于部門規章,而不是行政法規。因此,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貸款主體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部門規章的規定。

  那么《合同法》對合同無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規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適用上述第五十二條第

  (六)款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是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直接適用的依據,即《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規章,而不屬于行政法規。

  綜上所述,作者認為,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并不能推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作為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直接依據《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部門規章,建議在立法上對此作出調整。

  二、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訴訟風險

  盡管在法律界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爭議,但是目前的司法審判實踐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因此,如果企業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依據雙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訴訟,則比較其他類型的借款合同,在訴訟過程中存在特定的訴訟風險。

  從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及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來看,一般在這類訴訟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護外,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同時,在訴訟中亦存在因合同違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會發出制裁決定以收繳借款合同中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及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之日期間內的利息。

  三、企業間借貸的合法途徑

  作者認為,在現行的司法實踐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企業間的借貸可以選擇委托貸款的方式。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

企業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 131224-JK01

  出借方(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聯系方式:

  擔保方 (丙方): XXXXX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聯系方式:

  乙方因為購買住房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XXXXXXX

  作為擔保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 企業借款給本企業內員工

  第二條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療費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 10,000.00元 人民幣(大寫) 壹萬圓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無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還款,則按照國家利率的兩倍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 20xx年 12 月25 日起,至 20xx年 10月 25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自20xx年 1月 15日起,共分十期償還,約定 每月15日 工資發放時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20xx年 10 月 15日截止,第十期全部扣除還清,甲乙雙方借貸關系終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 乙方須提供以下證件和復印件:

  ①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 戶口本全部內容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 現所在醫院出具的病例證明等有效證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最新國家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3 . 乙方在還款期限內離職或因其它原因無法還款時,由丙方擔保人 XXXXXXX 承擔剩余未償還金額,并追以二倍的罰息(以最新國家規定的利率為準)。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簽約地點: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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