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擔保合同

時間:2021-10-23 10:13:16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熱門】擔保合同范文匯編六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擔保合同范文匯編六篇

擔保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方就擔保抵押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大寫: 。

  第二條 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支付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資金。

  第四條 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代款利息為月息 %,自本合同簽訂并履行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為一次性付息。

  第五條 資金用途及還款方式:甲方借款用于個人經營,甲方保證借款用于正當經營,不從事非法經營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并付清利息。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發現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并存在還款危機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滿兩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據甲方確認的住所、通信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權實現在甲方財產上的抵押權以抵償借款本金及對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索償借款本息。

  第六條 各方應誠信并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每日1%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滿十天。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根據逾期時間按借款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賠償損失。

  第七條 擔保條款

  1、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其所有的物品作為本借款合同的質押擔保財產。該擔保財產:(主要寫明物品的名稱、型號標準、數量、質量、評估價值、現保管位置等) 。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當時將質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2、擔保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本合同約定的損失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聘請律師費用等全部正常支出)。

  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連帶擔保,保證期間為還款之日起兩年。甲方違約由丙方承擔,丙方承擔后,本合同債權人權利由丙方承繼,由丙方向違約方行使債權人權利。甲方若不能履行還款付息義務,丙方應無條件代為償還,履行還款義務后,丙方承繼乙方合同約定的債權人權利,向甲方追償其承擔的違約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八條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由違約方承擔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2

  一、合同擔保的特征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

  二、合同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

擔保合同 篇3

  債務人(甲方):

  住所: 手機:

  電話: 身份證號:

  保證人(乙方):

  地址: 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

  甲乙雙方就甲方 借款,借款合同編號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期限 (天/月),乙方為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證擔保一事,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保證擔保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個人借款。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務數額:借款本金(大寫) 。

  第三條 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保證的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借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及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

  第六條 保證的期間為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擔保費用數額及收取:

  第七條 擔保費用:乙方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證實行有償性,由甲方向乙方繳納人民幣(大寫): 的擔保費和人民幣(大寫) 的評審費。

  第八條 擔保費用的收取:甲方在雙方簽訂本擔保服務合同時一次性足額交納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九條 出借人與甲方變更借款合同的內容經乙方同意的、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交擔保費或評審費。

  保證責任的免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出借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出借人允許甲方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出借人與甲方協議增加借款金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5、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用途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6、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導致增加乙方的保證責任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

  甲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有如下權利:

  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約定內容的權利;

  3、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提出賠償請求的權利;

  4、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

  5、對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非法行為提出檢舉、訴訟的權利;

  6、對自己的合同權益進行保護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 甲方需承擔如下義務:

  1、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地提供各種證件、文件、資料等;

  2、擔保期間允許乙方對甲方的資金狀況、財產狀況、經營狀況(收入狀況)等進行監督;

  3、接受乙方派遣人員的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4、機房不得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甲方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權利設置抵押、質押、權利質押擔保時,將先行通知乙方;

  5、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時間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A、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B、甲方經驗出現困難或財政狀況發生惡化;

  C、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D、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E、甲方在向其他個人或銀行申請借款或增加其他債務前,應書面通知乙方;

  F、甲方的經營地址、住所地址、通信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所涉及的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記、工本費、質押登記、公證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并由乙方代收。

  甲方的聲明:

  第十三條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權;

  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報表和憑證等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A、與甲方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C、甲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權利質押、擔保;

  D、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E、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物狀況和償款能力的情況。

  5、乙方代償后即取得對甲方的追償權、乙方享有對《借款合同》項下、本合同

  項下抵押物、質押物、權利質押物的處分權。

  6、甲方同意乙方通過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媒介)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A、網站; B、報紙;C、廣播電視 D、家庭電話、手機;F、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F、所在社區公告欄; G、特快專遞; H、傳真;I、掛號乙方信;J、電報。

  乙方的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有如下權利:

  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約定內容的權利;

  3、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提出請求權的權利;

  4、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

  5、適當收取甲方的代理報酬;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交納擔保費和(或)評審費,乙方有不為甲方提出擔保的權利;乙方所收取的擔保費和(或)評審費不予退還;

  7、本合同簽訂后,未與甲方的出借人簽訂擔保合同或條款前,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甲方的義務或甲方的聲明等任何內容的,乙方有不為甲方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收取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8、乙方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的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有如下義務:

  1、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約定是,及時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證;

  2、代理甲方辦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證合同》、《權利質押合同》公證事宜;

  3、代理甲方辦理抵押物登記事宜;

  4、代理甲方辦理押物轉移事宜;

  5、代理甲方辦理權利質押登記事宜;

  6、代理甲方與出借人協調盡快放款;

  7、本合同終止后,在甲方無違反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時,盡快返回還甲方的保證金。

  特別約定:

  第十六條 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乙方交納人民幣(大寫) 元的保證金,此保證金用于擔保甲方遵守《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

  1、如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為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或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的,致使出借人向乙方主張保證責任的,乙方有權直接扣留該保證金用于沖抵甲方代墊費用及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乙方有權直接扣留該保證金用于沖抵甲方代墊費用及違約金;

  3、甲方在借款期限內,應一致不間斷地保證該保證金數額的完整性。無論任何原因出現該保證金數額減少時,甲方應在3日內予以補齊;

  4、甲方為違反《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借款本息全部歸還后,乙方將該保證金無息退給甲方。

  第十七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乙方處理甲方或其他第三者抵押物的,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抵押物價值10%的處理費用。

  第十八條 甲方質押給借款人或乙方的質押物為機動車輛的,必須不間斷地按時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第十九條 乙方咱找本合同履行了擔保責任(全部或部分)后,即取得向甲方追償的權利,甲方承認乙方的此項追償權。

  第二十條 甲方應在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2日內償還乙方代為履行的各項費用。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機房為在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2日內償還乙方代為履行的各項費用及違約金,每遲一天承擔履行擔保責任數額 1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機房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須承擔借款總額 10 %的違約定金,該違約金數額不是哦啊與保證金的總額。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欠缺保證金為按時予以補齊的,沒遲延一天,須承擔欠缺保證金數額 1 %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未按時償還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約定賠償乙方的損失外,還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償但保證責任數額 10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如因甲方違約引起訴訟,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損失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費、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郵寄費、送達費、公告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擔保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除。不能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另行補正。新補正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字啊本合同中的住所即為機房的通訊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該地址一經發出就視為甲方收到。

  第二十九條 其他與誒的那個的條款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的特別聲明:

  1、如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資源委托乙方(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對抵押房屋(位置: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 )進行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乙方受托拍賣或變賣抵押房屋時,有權將抵押房屋入戶門打開,并將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搬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由此產生的開門費用及倉儲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權從拍賣抵押房屋的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存放通知(或公告)后一個月內,支付欠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按本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倉儲費用后,將該物品、設備、設施取回。否則,乙方有權對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再次委托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如上各種費用。

  甲方在乙方受托拍賣或變賣抵押房屋時,同時授權乙方可代為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并簽署后附授權委托書。該授權委托書盡在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時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將質押車輛(車牌號: )開至、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保存(倉儲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也須將質押車輛的鑰匙、行駛證、保險卡憑證等交付乙方。甲方在乙方發出質押車輛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內,將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償還未到期借款本息),車輛倉儲費用及其它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予以償還完畢。

  甲方在乙方發出質押車輛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內未能將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償還未到期借款本息),車輛倉儲費用及其他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予以償還完畢的,乙方有權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將質押車輛委托拍賣或直接變賣。

  同意該條款的內容

  3、如甲方為按時足額償還借款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對(抵/押)押物( )委托進行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它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同意該條款的內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住所: 資產管理部(簽字):

  債務人: 大廳主管(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愿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擔保合同 篇5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后果

  《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些法律的規定,確認了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采取了“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規定,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

  (1)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還應注意的是,擔保人對債權人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要嚴格把握該種情形連帶責任的適用。

  (3)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該種情形,要把握好擔保人過錯的內涵。此時擔保人的過錯,并非指擔保人在主合同無效上的過錯,而是指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為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為主合同的簽訂作中介等締約過錯,這也正是擔保人不能完全免責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擔保作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擔保合同無效時,主合同應確認未生效。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擔保人是否享有追償權?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二條規定了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是承擔因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為此,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是否享有追償權問題,在實踐中,有人認為,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不享有追償權,一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作為特別法的《擔保法》對此也未作規定。二是在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時,才能執行無效擔保人的賠償責任,此時,何談追償權。

  我們認為,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理由是:

  一是法律無禁止性規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因過錯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是從維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擔保人因擔保合同無效而承擔了賠償責任,為維護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享有追償權。

  二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時,執行擔保人,無效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責任后,這種追償權不能因債務人無財產而消滅,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償權(也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原本屬于債務人的責任,債務人是終極責任人。

  四是從責任性質上,雖然擔保人的責任屬于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的過錯是決定其在擔保無效時繼續承擔責任的根據,但這種根據只是確定一定的代償責任的根據,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仍有代償責任的性質。

  因此,應對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追償權予以明確規定。《擔保法解釋》第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即“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合同 篇6

  甲方:xx市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中心 住所:xx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三樓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劉洲 通知地址/郵編:xx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四樓407室/518034

  電話:0755-83520785 傳真:0755-82913457

  電子郵箱: 597701598@qq.com

  乙方:xx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葉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xx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518031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丙方: 銀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鑒于:

  一、甲方系xx市政府批準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從事再擔保業務的機構,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二、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三、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四、乙方、丙方在內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同意甲方做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委托其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為增進擔保機構信用,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平臺,引導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丙方貸款提供的擔保由甲方提供再擔保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本合同的下列詞語,如本合同文內無特指,則應采用下列釋義:

  1、借款企業: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請再擔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擔保函明確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借款企業,具體企業名稱詳見附表。

  2、貸款項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借款企業向其申請貸款,并同意貸款,并由乙方為借款企業擔保的貸款項目。

  3、貸款方:指貸款給借款企業的丙方或其分支機構。

  4、貸款合同:指貸款方與借款企業因貸款項目簽訂的貸款合同,含貸款方委托第三方與借款企業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編號詳見附表。

  5、貸款本金:指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方向借款企業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

  6、還款日:指借款企業與貸款方就貸款項目約定的本金還款日,貸款分期償還的,還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償還日期為準,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后,可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之日至還款日的利息。

  8、未還本息:指自還款日起計滿6個月,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業未向貸款方償還的全部或部分款項。

  9、《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指由xx市財政局、乙方、丙方等組織共同簽署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本合同簽訂之后該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擔保: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1、再擔保體系: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

  12、市財政:指xx市財政委員會。

  13、管委會: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管理委員會。

  14、監委會: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監督委員會。

  15、風險準備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6、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7、保證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8、分賬戶中保證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9、政府風險補償金分配系數: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理解。

  20、代償: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理解。

  當發生代償時,未還本息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數分擔,再擔保體系用各分賬戶的款項代償。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支付;不足時,再依次以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支付,前一賬戶款項夠支付的,不動用后一賬戶款項。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批準。 動用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審核批準。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大部分的再擔保合同都是小編在上述文章中提供的范本的樣子,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和了解吧。我們將最專業的態度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