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1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余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后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愿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愿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并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咨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
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2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余本金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后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愿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愿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 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 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并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咨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 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3
借款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4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于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
第四條:(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于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X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共同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公司的借款合同5
出資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
地址: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為準。
第四條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地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為:開戶人全稱: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范圍為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托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系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了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后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資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⑵、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⑷、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⑹、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后,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地址:
聯系電話: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保后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范圍為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托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系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了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后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資方(甲方)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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