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扶貧工作簡報
扶貧為要務,法制緊跟隨,最好扶貧工作的同時也要做好普法工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司法扶貧工作簡報,請閱讀,上公文站,發現學習。
司法扶貧工作簡報一
日前,棗陽市司法局扶貧攻堅工作隊深入聯系點,圍繞2016年扶貧攻堅工作中群眾評議環節是否真實、到戶政策是否兌現等情況,與當地干部一起對精準識別、精準退出過程中相關程序進行“回頭看”。
為將扶貧攻堅工作落到實處,該局及時召開了黨組會議專題研究2017年扶貧攻堅工作,要求每位工作隊員少說多干、真抓實干、埋頭苦干,擼起袖子加油干,務實重行,局黨組從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大力支持與保障,切實保障實現2017年集中攻堅目標。
該局對今年的扶貧攻堅工作專班進行強化調整,通過走訪慰問,對現有建檔立卡扶貧對象開展“回頭看”,逐戶逐人重新審核和補充,確保建卡對象摸得準、致貧原因分析準,脫貧措施定得準、幫扶目標盯得準。同時,深入村組開展面對面的走訪座談,摸清基本情況,深入貧困戶家中了解其家庭情況、致貧原因,想方設法引導貧困戶找到脫貧方法,征詢幫扶需求,梳理脫貧思路,商定脫貧措施。
司法扶貧工作簡報二
針對貧困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法定贍養義務人逃避責任甚至遺棄老年人等典型問題,宜良縣積極創新整合政協、司法機關、扶貧部門、鄉鎮政府、公益律師五大資源,在議政協商、政協督辦、公益訴訟、調解執行等方面進行有益探索,在全省率先開展“法治+扶貧”行動,打造“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載體,為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問題為導向,破解扶貧對象被分戶致貧難題
宜良縣在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工作中,扶貧部門和幫扶干部發現一部分貧困老年人面臨無勞動能力、無產業收入、無脫貧條件的典型問題,成年子女有贍養能力但推卸、逃避贍養老年人的責任,不履行法定贍養義務,導致貧困老年人脫貧缺乏必要的條件和支撐。為破解脫貧攻堅領域的贍養失責難題,宜良縣委、縣政府創新推行“法治+扶貧”模式,作為“七個一批”精準脫貧的'有效延伸,依法妥善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貧困老年人贍養問題,增強贍養義務人的法律意識和尊老敬老的責任感,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以案例為牽引,統籌推進“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
宜良縣成立“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以案例為牽引,圍繞“531”思路開展工作,由每個鄉鎮(街道)選取5個具有代表性的不贍養老人案例,從中選取3個案例開展協商調解,形成調解協議書并交由縣法院進行司法確認,最后選取1個調解無果的案例進入訴訟程序,法院以陽光法庭、巡回審判等方式依法判決和執行。
據了解,“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在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一是重視宣傳教育,讓普法與扶貧融合推進。2016年,宜良縣開展宣傳培訓840多場次,編發宣傳年歷1萬余份、展板50多塊、宣傳單20萬余份,書寫發送對聯500多對。組織檢察官、法官、調解員、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五員”現場參與宣傳工作,為廣大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000余人次。
二是,開展調研摸底,縣鄉村組四級聯動合力推動。政法各部門、宣傳部、法制辦、農辦、各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村小組各司其職,以村委會(社區)、村(居民)小組為單位,以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為重點,對60歲以上分居、分戶老人開展調研核查,核實無協議贍養或協議執行不力、遺棄老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義務履行不到位等情況,對摸底排查情況分類統計,篩選一批不贍養老人的典型案例,及時通過“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機制協商、調解、判決,有效發揮“辦理一案、教育一批、規范一方”的良好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創新協商機制,用多種司法手段綜合施策。采取協商養老、調解養老、法院審判執行養老等方式,因戶因人綜合施策開展“議政協商·司法扶貧”工作。
以實效為標準,凸顯“親情養老脫貧一批”帶動效應
據悉,2016年,宜良縣開展“議政協商·司法扶貧”集中處理贍養糾紛案件200余起,其中通過前期調研和法治宣傳,有18戶獨居老人已被子女主動接回家庭,履行親情養老責任;113戶達成協商贍養協議;69戶達成贍養調解書(7件人民調解案件已經縣法院司法確認);1件老年人贍養糾紛案由縣法院以陽光法庭、巡回審判等方式依法判決執行。為依法解決農村貧困老年人失養問題樹立和傳播了正能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拓展了路徑和方法,凸顯了“親情養老脫貧一批”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