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工作簡報
簡報一:
為及時糾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推動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的落實,近期,省審計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對2016年財政扶貧資金開展監督檢查。
這次檢查主要涉及2016年度省財政下達的扶貧資金、涉農資金整合用于扶貧方面的資金和扶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大通、互助等9個縣市。檢查采取查閱文件資料、檢查賬簿憑證、核對賬戶資金、實地查看項目、隨機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組織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以資金流向為路徑,追蹤檢查至扶貧資金使用的項目和貧困戶。
記者日前從省審計廳了解到,目前重點檢查階段已結束,下一步將針對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被檢查單位認真整改。
簡報二:
近年來,甘南州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加強扶貧項目及資金審計的有關要求,從州情實際出發,對癥實施“3452”工作法,推動全州扶貧項目及資金精準到位。
搭建“三個平臺”。根據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和層次,在使用扶貧資金的'村組、安排扶貧資金的部門和監督扶貧資金的紀檢機構同步建立公開、公示、監督平臺。在村組公示平臺,將所有在村級開展的扶貧項目和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在村內以公示欄、村“兩委”班子會等形式進行公示和說明,接受村民監督。在政府門戶網站和扶貧部門網站平臺,全面公開扶貧資金項目清單,接受社會監督。在紀檢和檢察機關平臺,扶貧工作部門按時將項目資金計劃同步送達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接受紀檢和檢察機關專項監督。
實施“四類監督”。建立州、縣、鄉、村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四級監管體系。嚴格落實行業內部監管。州對縣、縣對鄉、鄉對村每年層層專項督查不少于4次,堅持定期監督檢查、定期分析匯總、定期整改落實。嚴格落實扶貧資金年度審計監管。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限期督促整改。通過反復開展建檔立卡“回頭看”,對國家審計署駐蘭特派辦指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存在財政供養人員、貧困戶有購車情況及出資辦企業、非貧困戶精準貸款等1593條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嚴格落實專項整治監管。開展“扶貧資金專項整治月”“涉農資金專項整治”“兩查兩保”、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等多個專項行動,形成震懾違紀違規的高壓態勢。嚴格落實黨委巡視監管。州委分點派出扶貧系統專項巡察組,開通扶貧監督舉報電話,對扶貧系統廉政主體責任落實、專項資金監督使用、項目監管責任等進行巡察。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處理各類投訴10件,群眾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健全“五項制度”。建立執行縣級報賬、公示公告、激勵約束、責任追究、專項審計五項制度,做到扶貧資金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去年以來,州縣扶貧資金一律采取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進行撥付,避免多余環節,確保扶貧資金絕對安全。直接到戶的財政扶貧資金,一律通過貧困戶“一折統”賬戶支付。基建或采購類項目資金,預撥部分按照“先預付、后核銷”的方式管理,其余資金嚴格按照項目進度和驗收情況報賬核算,目前,全州扶貧資金賬務規范,責任清晰,無問題類賬目。
落實“兩個機制”。建立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進度較快、成效突出、資金監管到位、效果明顯的縣市,在扶貧項目資金分配上給予傾斜;對工作嚴重滯后、審計檢查問題較多、資金使用效益不夠好的縣市,適當扣減資金,形成財政扶貧資金分配導向。依據行業內部監督檢查和監察、審計部門提供的問題線索,各級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啟動追責程序,對產生扶貧“四類問題”的情況和責任人進行追責,659人受到約談、警告或組織紀律處分。
簡報三:
加快扶貧資金撥付進度。將扶貧項目組織領導、資金撥付時限、支出執行效率等因素納入資金分配評價和績效評價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實行資金撥付月報制,建立進度監測、情況通報機制,督促縣市區加快扶貧資金執行進度,確保全年撥付進度不低于95%。
創新扶貧資金使用機制。通過整合財政扶貧資金、扶貧小額信貸、金融扶貧等方式,放大財政資金效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開展貧困村貧困戶產業扶持周轉金、資產收益扶貧模式試點,加大對困難群眾產業培育和就業幫扶力度,解決生產發展現實需求。
加大財政資金監管力度。推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常態化,加大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公開公示力度,主動接受監督。建立健全舉報、查處、反饋機制,對貪污浪費、擠占挪用、套取騙取扶貧資金的違紀違法行為,堅決嚴厲懲處,確保財政扶貧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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