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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通用5篇)
現如今,有的人天天看匯報,有的人天天寫匯報,匯報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陳述,如果有PPT的話則更加正式,大家知道正式的匯報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 1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常委會、縣紀委及縣政府法制部門大力監督和指導下,城管局緊緊圍繞行政許可法律法規要求,立足自身職能實際,以依法行政為總要求,以城市管理為主線,以以服務發展為主線,以提升城區管理水平為目標,綜合施策,認真貫徹執行城管承擔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較好實現了服務群眾與城市管理工作雙提升的預期目標。現將具體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城管局高度重視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始終站在全縣工作大局,充分認識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在全縣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中的重大意義,堅持把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擺在全局工作首位。一是加強領導。局成立了局長為組長,執法、紀檢主管領導為副組長,辦公室、法規科、綜合執法隊負責人為成員的城管局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局執法及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等方面的牽總協調。二是明確責任。城管承擔的8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明確專人負責,并授權政務服務大廳城管窗口全權負責城管8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涉及業務辦理工作,嚴格執法“一個窗口對外、一門受理、一次告知、一站辦公、一地辦結”的.“五個一”要求,實現城管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有人管、有人辦、有人抓,做到主體明確,責任到位。
二、公開透明,規范城管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
為確保城管承擔的8項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既符合行政許可法定要求,又貼近受眾業務辦理實際,城管局:一是及時精簡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對照縣政府下發的有關編制、公開行政審批目錄清單通知要求,逐項、逐條清理了本部門承擔的所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前實施的8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3部法律法規設置相關要求。二是細化具體實施規范。堅持把服務群眾生活、生產融入到城管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之中,對城管部門具體承擔的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及場所、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城市建筑物掛貼宣傳品、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拆遷方案、城市飼養家畜禽、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城市建筑垃圾、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等8項行政許可審批中每一項業務辦理的許可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辦事流程和投訴維權等內容都一一作出了明確、詳細的規范要求,保證了實施的規范性。三是堅持做到信息公開。根據城管自身特點和崗位實際,城管局把行政許可審批業務流程及相關收費依據、標準等涉及到內容,以印制作成明白紙、公開城管局投訴電話、行政大廳城管窗口查、法制日上街宣傳、電話解答、人員指導等方式對外予以全面公開。同時,又以靈活多樣形式開展在行政許可審批方面的宣傳,確保了城管行政許可審批信息的公開性、透明性,方便群眾辦事。
三、接受監督,形成開展城管行政許可工作強大合力
城管局以加強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監管來保證城管8項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有效處在監管之下。一是加大檢查工作力度。每月局主要領導定時聽取城管窗口有關行政許可審批方面工作情況匯報;每一季度由一名主管帶領導法規、執法、辦公室等相關人員,定期對城管窗口開展工作進行檢查,并動態對工作予以指導,保證工作按要求開展。二是積極接受各界意見。對縣職能部門、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評議代表、民意代表、投訴群眾等提出的每一個城管執法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城管局都及時研究辦理,并責成相關科室限期糾正,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暢通了聯系。三是強化責任過錯追究。在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中,強化責任問責,對因個人履職不當造成辦理工作違反規定且情節輕微的,要給予當事人責令糾改、通報批評的處理;對因失職、瀆職造成辦理工作違反規定且情節惡劣嚴重的,要給予待崗處理、辭退、直至追究司法責任等相應處理,堅持以剛性紀律保證城管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規范實施。
城管局雖在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績,但在具體貫徹工作中仍存在這人員素質不適應行政西科審批新形式、群眾掌握行政許可信息不及時、宣傳工作有死角、辦理程序不夠貼近群眾需求、內部科室脫節、配套制度建設跟不上工作需要等相關問題或薄弱環節,在一定程度影響了整個城管行政執法工作效果。
在今后工作中,城管局要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緊跟新形勢,重點在隊伍建設、學習宣傳、配套制度建設、辦事程序簡化、內部信息共享、暢通監督等方面下功夫,努力開創城管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新局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為全縣發展服好務。
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 2
下面,我把行政許可股一年來的工作向領導和同志們匯報一下:
一、材料形成情況
20xx年,在范局長及全體班子成員的指導幫助下,共完成各類總結匯報共計16篇。上報信息11條,其中國家局采納一條,省局3條,市局4條,縣局3條。
二、行政許可工作
20xx年8月11日正式與衛生部門進行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及化妝品職能工作交接,8月16日我局從大慶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100份,8月20日啟動餐飲服務許可工作。迄今為止,餐飲服務許可工作開展了4個月零10天,共90個工作日,累計受理城鄉餐飲服務許可申請企業106家,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90家,條件不夠不予許可7家,正在辦理10家,平均計算,每天受理12家,發放許可證1家,一年辦證大約200個左右。保健食品經范局長與衛生部門溝通,從衛部門領取了20個食品衛生許可證,目前下發了11家。
由于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未正式出臺,主要依據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相關規定,審批前重點索取三證,即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產品檢驗合格證,供貨方食品衛生許可證,現場對其產品進行查驗,是否與與相關證書產品相符,再通網上核實,保證了其產品的真實性,合法性。
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摸索,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已接近成熟。工作中我們做到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做到了充分準備。職能交接后,我和春麗立即進入了角色,首先學習了《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行政許可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基本掌握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同時,在于書記、徐隊長和黃股長的幫助下,根據國家局許可文書規范要求,參考其他省份,結合肇州縣情實際,經過認真研究,制定了肇州縣餐飲服務許可申報條件和完善了許可程序,我們把許可文書規范中申報材料項進行梳理,把相應項目制成表格,當事人只需填是與否即可,簡化了辦事程序。職能交接后,我股第一時間辦理了餐飲服務許可,肇州縣三中對面的佳興麻辣燙是我們接的第一單。
二是做到了嚴格履行程序。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在當事人初次申請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全部材料了。審核過程要經春麗初審,再由我來復審兩次審核,重點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備開辦餐飲業的基本條件,申請人申報材料是否真實、齊全;申請事項是否屬于餐飲服務許可范疇。對材料申報不全的,我們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要求其在5日內補正全部材料。受理結束后,我們出具材料受理通知書,并在15日內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按行政許可法要求,每次保證2人以上出具現場,并且如實真寫現場檢查筆錄。對符合條件的,填寫餐飲服務許可決定書,經局長審核簽字后,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是做到了文明服務行政許可股是我局對外窗口,接觸群眾最多,我們把樹立良好形象做為工作的一部分,做到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現場檢查遇到群眾對我們工作提出質疑,我們也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解釋,迎取群眾理解與支持,保證了工作順利開展。
四是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
一方面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把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該公開的全部公開,制做了行政許可流程圖,把行許可條件、辦理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進行公開。另一方面盡可能做到公正公平,局班子幾次開會要求,要提高對餐飲業的標準要求,現實中我們也確實做到了高標準、嚴要求,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一碗水端平,不論企業大小,也不論是誰開的,一視同仁。當然這其中也有求情的,我們必須給予一定的頃斜,但也不是不講原則,對條件太差的.,我們也對其進行了整改處理,單位同事有兩個幫忙說情的,由于條件太差而沒有審批。
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營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如果總是尺度不一,做不到公平公正,長期下去,不僅會損害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甚至還會激化矛盾,引發信訪等社會問題。
五是做到了及時完成市局安排的各項工作。每月都能按照市局要求,及時準確上報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情況,按時報表,及時上報許可工作階段總結和匯報。
四、工作中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
一是我局的餐飲服務許可,從申報材料到審批程序都是經我們自已研究制定的,肯定有不盡完善的地方,還要向市局及其它區縣進行學習,逐步完善,確保不出紕漏。
二是在餐飲服務許可的現場審查條件有幾處硬傷,我們無法解決。按照國家餐飲服務審查規范的要求,餐飲服務企業必須要有更衣室、涼菜間、廚房與餐廳的面積比要合理。這幾項都是關鍵項,也就是說這其中有一項不符合,就不予審批,我們經請示領導同意后,結合肇州餐飲業實際現狀,對其進行了修改,比如有的企業面積小,沒有更衣室,我們只要求它掛上更衣架,有相應的更衣區就可以。
由于都沒有涼菜間,即使有也不合涼菜間標準,我們就在餐飲服務許可證打上不含涼菜,實際上是家家做涼菜,現在都在超范圍經營。至于廚房與餐廳的面積比問題,多數都是廚房小,面積不夠,餐飲服務企業來辦證時多已開業,做大的改動很難,又不能因此一項不批。下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70%都存在這樣的問題。這些我們都把它視為合理缺項并且進行了審批。
這與國家要求是嚴重背離的,但是又沒有辦法。這些問題其它市縣也肯定存,都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想辦法加以解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按照局領導班子的統一安排,深入抓好行政許可工作,依法許可,嚴格履行程序,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抓好源頭治理,不斷推進肇州餐飲業整體提檔升級,為肇州餐飲業質量全面提升和人民群眾健康飲食做出應有的努力。
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 3
《行政許可法》是規范政府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深刻理解、準確實施《行政許可法》,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快本鎮經濟建設步伐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根據X府辦[20xx]43號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鎮在近段時間認真開展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的自查工作,現將主要情況匯報告如下:
一、突出抓好《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及培訓工作。
《行政許可法》頒布后,我鎮及時把《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工作納入“四五”普法規劃,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一是認真組織全鎮干部、職工學習。20xx年5月,我鎮舉辦了全鎮干部《行政許可法》培訓班,邀請市委黨校的教師作主題報告,參加培訓班的人員達80多人次。二是各辦公室、各單位結合工作職能,每月堅持學習1-2次。采取專題學習、組織討論等形式,對《行政許可法》進行再學習,使工作人員全面掌握《行政許可法》的基本內容,領會其精神實質。三是在20xx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施行日,我鎮采用拉橫額、出專欄、張貼標語、放廣播等形式,在全鎮掀起《行政許可法》的宣傳高潮。
二、認真抓好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工作。
我鎮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認真清理有關行政許可項目和規定,對與《行政許可法》規定不一致的制度和做法,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在清理工作中,做到與清理許可項目相結合,與清理行政許可主體相結合,與行政許可收費的清理相結合。
三、抓好機制創新工作。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我鎮研究制定推進行政管理創新的工作方案。一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不該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企業、行業組織。二是對應當由政府管理同時又不宜實施的.行政許可的事項,取消行政許可后,加強監管的措施和方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強化對行政許可的監管,把事前行政許可與事后監管有機統一起來,確保把政府該管的管注管好。三是在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中,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繼續完善便民的行政管理方式,進一步強化政府的服務職能。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依照有關處理權限及時回復群眾。
四、存在問題和應對措施。
《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后,鎮政府工作人員還應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 4
xx國稅局現有干部職工365名,轄區面積53平方公里,管轄各類納稅人5769戶,20xx年稅收任務13.4億元,占全市國稅1/6。今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規范行政許可和涉稅審批;推行“一站式”辦稅,優化納稅服務,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現將有關情況作一簡要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對落實《行政許可法》的組織領導工作
《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不僅是對行政許可本身的規范和改革,也是對整個政府工作的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作為政府的重要經濟執法部門,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基本原則。為此,我局成立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由局長劉國進同志任組長,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法制辦主任兼任。同時,印發專門文件,具體落實《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要求,主要任務是:首先,對屬于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涉稅事項,嚴格按《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條件、程序、期限辦理,做到規范、準確、及時;其次,對未列入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涉稅事項進行清理,對暫保留審批的事項,簡化程序,規范管理;對應取消的事項,加強后續管理。再次,落實《行政許可法》“便民、高效”原則,對涉稅事項必須簡化程序、統一受理,提高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成本,切實把《行政許可法》落到實處。
二、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
一是組織全員深入學習《行政許可法》。購買《行政許可法》、《稅收與許可》輔導書籍750余套;邀請省、市國稅局法規處領導進行4期《行政許可法》講座和全員培訓;組織了《行政許可法》全員考試,并在市局隨機抽調一線干部進行的《行政許可法》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通過學習培訓,使每一名稅務干部明白,必須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否則就會違法,從而根本上扭轉稅務人員的部門特權思想,樹立執法為民是責任、優質服務是義務的觀念。二是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示。以稅企共鑄誠信為前提,將有關稅收政策和日常征管信息對納稅人全部公開,并將辦稅流程、資料文書、崗位人員和職責輸入電子觸摸屏,納稅人只要輕點觸摸屏的多級菜單,涉稅事項怎么辦、哪個部門辦、找誰辦一清二楚。其次,將6類行政許可項目和常用的23類非行政許可但目前暫保留審批的項目上墻公示,對每項業務按即辦事項和非即辦事項進行分類,并明確受理窗口、納稅人需提供的資料、承諾辦結的時限,以及該項業務的法律依據。三是對納稅人加強《行政許可法》的宣傳。印制和發放《宣傳資料》和《辦稅指南》11000多份。通過采取上述措施,使納稅人的知情權得到了充分保障,并將稅務機關的執法和服務行為置于納稅人監督之下。
三、規范涉稅許可和審批,推行“一站式”辦稅
“一站式”辦稅服務,是落實《行政許可法》要求,以辦稅服務廳為載體,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把所有的涉稅受理審批事項集中到辦稅服務廳受理,實現“窗口受理、內部流轉、嚴格審批、限時辦結”。具體做法一是對現有的涉稅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看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是否符合“簡化審批、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則。共計對118條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對其按取消、保留和改革進行了分類,取消了56項審批,保留和改革了62項審批事項,按行政許可要求分為行政許可類(6項)和非行政許可類(56項)。二是梳理征管業務,簡化辦稅程序。將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項劃分為即辦事項(26項)和非即辦事項(36項)兩大類。即辦事項無需流轉,由辦稅服務廳窗口當場辦結。非即辦事項,由大廳綜合服務窗口受理,并對附送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及時受理,出具受理涉稅事項通知書,注明受理日期、承諾辦結期限,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下一個工作環節傳遞。對于納稅人申請資料不齊全、不準確的,能當場更正的允許納稅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出具補正材料清單,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待補齊后受理。對于不能辦理的涉稅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納稅人,并說明理由。目前辦稅程序已由632個環節減為245個環節,初步實現了“只進一扇門、只見一個人、不求任何人”的辦稅模式,從機制上徹底解決了納稅人多頭跑、多次找的問題。三是科學制定工作標準,明確承辦時限,列入目標考核。以往的工作流程只是明確征管業務的步驟,而這次落實《行政許可法》要求,既要制定每個環節的工作標準也要規定承辦時限,使每個崗位的稅務人員不僅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而且知道工作標準和承辦時限,審批失誤或超過時限將追究責任,努力實現“內部運轉順暢、管理科學嚴密”的工作目標。
四、多措并舉,推行各種特色的納稅服務
納稅服務是落實《行政許可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局堅持“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的原則,不斷深化納稅服務。一是在辦稅服務廳實行延時服務和限時服務。于去年初在稅務系統首次實行了7:00—19:00十二小時不間斷的延時服務,辦稅服務廳內部人員實行兩班倒。通過這項改革:首先是將有效服務時間延長了近一倍。其次是納稅人等候時間縮短了近一半;再次,限時服務落到實處。現在到大廳等候辦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二是實行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對28戶大型企業和用票、認證大戶實行預約服務;通過避開高峰期、電話預約的方式,及時辦理涉稅事宜,這樣可以解決其他小單位排隊等候的問題。對防偽稅控設備使用、多元化申報有問題或殘疾人不方便到稅務局辦事的,只要納稅人說明情況,稅務人員可上門服務。三是開展“專家”組服務和綠色通道服務。對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單位實行“專家”組服務,“專家”組由專管員、科長和主管局長組成,對納稅人的急事和特殊涉稅問題,“專家”可以簡化程序,依法先核準、后補辦手續。對有特殊情況的納稅人實行綠色通道服務,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盡量滿足納稅人的合法要求。四是實行提醒服務和救助服務。對新辦企業及時發放《辦稅指南》,對需納稅人報送、報告的涉稅業務,最后一天通過電話提醒,盡量減少無意識違章和不必要的行政處罰。對涉稅事項的聽證和復議,以及涉及工商、地稅等部門協調的,開展服務咨詢,實行救助服務。五是實行首問負責制。開展全程服務、全面服務和全員服務。樹立每個部門都是一個窗口、每個崗位都開展服務、每個干部都體現國稅形象的觀念,把納稅服務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
落實《行政許可法》、推行“一站式”服務四個月來,全局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取得了明顯效果。一是依法取消部分審批事項,充分保障了納稅人權利。二是減少了審批環節,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納稅成本。三是加強后續管理,促進了依法治稅,提高了征管質量。四是提高了服務質量,方便了納稅人,體現了執法為民。五是優化了稅收環境,吸引了投資、擴大了稅源。截至10月底,我局已完成稅收收入13.2億元,占年任務的93,超時間進度10個百分點。
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工作匯報 5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市政府《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培訓及貫徹力度,在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貫徹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基本情況
(一)抓領導,加大學習宣傳力度。
一是成立組織,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扶余縣政府高度重視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之后,2月初,縣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劉永德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法制辦。
二是統一思想,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縣政府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法大會精神的落實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都能夠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與宣傳,親自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溫家寶總理、洪虎省長和常曉春副市長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使全縣各級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充分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召開會議,全面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5月27日,縣政府組織召開了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常務副縣長代表縣政府作了重要講話,從全面準確理解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深刻認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等三個方面,對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做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訓,提高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一種重要手段,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的認識和掌握程度,直接關系到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扶余縣政府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做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一項重要內容。6月19日—20日,縣政府舉辦了全縣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干部、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共698人參加培訓班,培訓班邀請省政府法制辦常務副主任王啟業、行政執法監督處處長趙旭東同志來扶余講座,省法制辦領導從行政許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許可的種類,原則及制度,行政許可的設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及實施程序,行政許可費用、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對《行政許可法》做了深刻細致的講解,收到了較好的培訓效果。參加行政許可法培訓班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行政許可法有了更深的認識,有效地提高了全縣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抓主體,加強對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許可項目和實施主體清理工作方案。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縣政府于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在5月27日召開的全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會上,就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門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部門的清理方案,認真開展好這次“雙清”工作,及時上報清理結果。
二是公開行政許可項目及實施主體的清理結果。經過各部門自行清理、縣政府法制辦集中核對兩個階段的清理工作,扶余縣將第二輪清理后保留的審批、核準項目153項,又進行了一次全面、細致的清理,這次清理共取消審批、核準項目43項,工商、水利、物價、建設、交通、統計部門又新增加審批、核準項目23項,扶余縣第三次清理后最終保留審批、核準項目133項;此外,將第二輪清理后保留的75項最終審批權不在我縣但需要經我縣初審上報的審核項目取消了30項,保留45項,按照《行政許可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縣政府各部門上報的53個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資格進行了確認,最終保留行政許可實施主體38個,其中行政機關33個,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5個,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15個。扶余縣“雙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縣政府重點加強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下發了《扶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許可機關抓緊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制度》、《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不予許可說明理由制度》、《告知當事人法定權利制度》、《行政許可收費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制度》、《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制度》、《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制度》、《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及聯合辦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要求能上墻公開的要上墻公開,給行政許可申請人以知情、聽證和監督的權利。我縣的行政許可行為已經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二是規范行政許可實施的法定程序。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行為的法定程序性,改變以前重視主體,忽視程序的現象。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聽證程序,以及應當場行政許可而不當場許可,應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拍賣而不公開招標拍賣等程序性較強的工作環節和工作內容,進行了重點培訓,使全縣行政許可行為能夠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減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案件。
三是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按照縣政府下發的檢查通知,縣法制辦對行政許可部門上報的自檢報告進行了審查,并利用一周時間,深入到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對土地、林業、建設、衛生、計經、交通、水利、農機、人防、文體等10個部門進行了檢查,對制度建立情況,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后停止執行情況、依法定程序許可情況、行政許可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扶余縣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總的貫徹實施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一是個別行政許可程序仍需完善。在行政許可的程序上,我們雖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訓中也做為重點進行了講解,但通過自檢,仍然發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受理、審查、告之、審批、送達、聽證等程序上,還存在不規范的做法,還有死角死面。主要原因是個別部門和單位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不夠,研究不透,還沒有完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法定程序辦事。
二是有的部門行政許可的各項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該公開的還沒有全部公開。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許可法頒布時間較短,一些部門由于認識上的原因,認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雖然建立了,放在辦公桌里沒有上墻公開。這方面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處于啟動階段。行政許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審批服務,政府需要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扶余目前仍處于各部門“一站式”審批的階段。主要原因是地方從事行政審批的單位和三權在上的行政審批單位想在短時間內全部納入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需要上下協調和進一步溝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人員的培訓。按照省、市要求,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對《行政許可法》了如指掌。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對從事行政許可審批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重點培訓,確定其審批資格,對參加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堅決調離審批崗位。通過重點培訓,全面提高我縣行政許可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許可工作完全依法進行。
二是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要依據各部門、各系統自上而下的內部清理結果,再進行幾次“雙清”工作,使“雙清”工作處于一個動態的管理狀態,爭取利用最短的時間使清理工作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根據全縣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盡早建立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將全縣行使行政許可的部門及審批項目一并納入服務中心管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審批服務“一站式”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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