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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精選12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用到匯報的地方越來越多,匯報可以以某個具體項目為單位進行匯報,也可以以某個階段的工作為單位進行匯報,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完成匯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1
一、堅持四個到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穩步推進
1、組織領導到位。全縣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紀檢監察、財政、農業、統計、審計、民政、國土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三資”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下發《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的意見》,制定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召開工作動員布置會議,對鄉鎮“三資”監管骨干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各鄉鎮相應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三資”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機構、人員、場所三到位。同時,在各行政村分別成立村務監事會、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在全縣形成了由“縣到鄉到村到組”的四級監管組織。
2、清理核查到位。全縣各行政村嚴格按照清查、評估、整改、公示、登記“五步法”,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做到先清賬內、后清賬外,先清資金、后清資產資源。在村級“三資”清理登記完畢后,各鄉鎮進行嚴格審查,再由各村向群眾進行張榜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村委會負責人、村紀檢委員、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清查人等簽字蓋章后上報,建立農村集體“三資”明細臺帳。力爭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項。
3、監管平臺到位。全縣各鄉鎮都成立了以公共資源交易站、財務核算中心、經濟合同審核中心為主體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完善了相關制度流程,配備了工作人員。各鄉鎮規定了1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農村工程項目、大宗物品采購以及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資源開發利用等必須進入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投標。
4、制度落實到位。按照“三資”監管工作要求,各鄉鎮、村組建立健全了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農村集體“三資”民主監督等制度并上墻,認真按照各項制度要求規范操作,嚴格管理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實行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擴大了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使農村集體“三資”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監督不嚴造成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失,維護了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利益,從源頭上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
二、緊扣兩個目標,“三資”管理安全系數日漸增高
該縣緊緊圍繞提高“三資”管理科學化、民主化為目標,今年在全縣15個鄉鎮、146個行政村全面鋪開“三資”監管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透明度得到增強,安全系數日漸增高。
1、資金管理逐步公開透明。各行政村專門設立一名報賬員,村級財務統一進鄉鎮核算中心管理;縣財政核算中心清理了各鄉鎮、村不規范賬戶并進行核銷,重新對全縣各鄉鎮、村設立固定專戶進行統一管理,有效預防了村集體賬戶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現象發生;在現金管理方面,嚴格執行庫存備用金限額制度,規定現金結算達到1000元金額,必須進行轉賬,不得付現;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執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制度,每季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及農廉網上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大額度資金使用方面,嚴格執行村兩委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手續,嚴格審批程序,使資金運轉公開、透明、安全。
2、資產資源管理日漸科學民主。全縣146個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資產資源清產核資等前期準備工作,明晰了產權,建立了臺賬,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各村專門組織村民代表召開會議對資產資源價格進行評估,真正讓群眾參與到三資管理工作中來。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階段,對登記的數據、臺帳等資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廣納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防止資產資源漏登、錯登。在建立資產資源臺帳過程中,將500元以上固定資產和資源情況一一登記,并現場拍照,做到帳物相符,所有權和使用權明晰。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都經過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都要經過村“兩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再依法簽訂承包、租賃等合同,資產資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學。
三、實現三個更加,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成效明顯
1、“三資”管理更加規范。“三資”監管工作的推進,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資金及債權債務情況,資產的種類、價格及使用情況,資源的四址界限、面積、發包租賃等情況,進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時,全縣15個鄉鎮加強了“一站二中心”建設,實行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村級設立民主理財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監事會,對資產、資源實行價格評估,使確定的`資產、資源價格更加科學、合理,對資產、資源的處置更加嚴格、規范,防止了集體資產、資源流失,提高了經濟效益。
2、村級財務更加透明。在“三資”監管工作中,各村專門設計了財務登記明細表,將村級債權、債務、收支等情況一一登記,按照村務公開的要求,每季度在公開欄公開一次;涉及“一事一議”、惠農資金和重大工程項目等方面內容按進行月公開,力爭做到陽光透明,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3、干群關系更加和諧。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上級糾心、干部費心、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一旦處理不好,很容易誘發不和諧音符。通過這次“三資”監管工作的開展,干部亮家底、群眾齊參與、管理更科學、決策講民主,杜絕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眾凝慮,讓干部省心、領導放心,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2
一、當前工作概況:
我縣自20xx年實施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以來,在縣紀委的指導下,工作有序扎實推進,全縣10個鎮127個村居的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工作全面實現了電算化管理,常態化管理機制基本建立。并于今年9月通過省“陽光工程”工作組驗收,同時,我縣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榮獲全省先進集體稱號。12月份,組織全縣農經干部集中學習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徽省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皖辦發[20xx]23號)和《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若干規定(試行)》(皖辦發[20xx]22)精神。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存在問題
我縣10鎮127個村(居)的'“三資”委托管理平臺雖已建立,但后續的長效機制缺乏:
一是縣鎮有關領導尚不夠重視,對“三資”委托代理工作督促不緊。三季度全縣僅有5個鎮的做賬率達上50%(襄河、武崗、二郎、馬廠、古河),有3個鎮未動(大墅、六鎮、西王)。
二是機構缺失,人員缺乏。全縣各鎮集體“三資”代理隊伍基本屬臨時拉差,人員有農經、財政、政府等人員組成,僅有4個鎮農經干部可操作賬務管理工作,而以鎮財政所人員操作的,因工作關系隸屬不同,農經工作不好協調。
三是業務生疏,無培訓渠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和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業務量大,無論是對人員數量還是業務素質對有較高的要求,而業務培訓尤其重要,然而省、市、縣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培訓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向各級領導呼吁對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工作的重視,加強對集體“三資”的監管。
2、健全集體“三資”代理隊伍建設,理順工作關系,加強業務培訓。
3、按照省委省政府皖辦發[20xx]23號文件要求,全縣統一制定農村集體“三資”業務合同書,統一印制票據,進一步完善對“三資”檔案合同的管理。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3
街道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這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為了做好迎接省、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評估準備,確保高質量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街道成立了黨工委書記、主任為組長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6個行政村均成立了以支書為組長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小組,按照黨委書記、主任主要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思路,進行前期工作、清產核資工作、成員確定工作、股份量化和股權設置工作、成立合作社工作等五個階段的工作,保證我街道的工作進度與質量。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認真做好評估總結準備工作
1.是制定評估總結工作方案。街道依據省產改領導小組規定的評估內容和指標,制定街道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評估總結方案,明確評估總結總體要求、評估內容、操作程序、方式方法、時間節點、基礎保障等,推動評估總結工作有序開展。
2.是召開評估總結動員會議。街道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時召開評估總結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分工,落實任務,按排部署評估總結工作。
3.是開展專題培訓。采取適當方式,組織業務人員對村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切實提高評估總結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二、積極穩妥開展評估總結工作
按照街道評估總結方案,積極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評估總結。一是系統梳理。對照省市評估內容和評估指標,全面檢查清產核資、成員確認、股份合作制改革、折股量化、登記賦碼、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具體工作舉措等8個方面60項指標,確定產改工作完成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二是查漏補缺。根據梳理結果制定問題清單,逐項制定整改措施,限時整改到位。對存在問題較多的`村要提出整改意見,限時完成整改任務,必要時由街道產改辦派駐工作組,到現場督促和跟蹤整改工作。
三、加強檢查推進評估總結工作
由街道產改辦組織人員到各村開展抽查,每個村抽查一個組。抽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等方式進行。
(一)聽取匯報。聽取村產改領導小組工作匯報。
(二)查看資料。依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考核評分表相關內容,查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從按排部署到完成任務全過程的相關資料及報表。
四、評估總結工作取得成果
(一)證書印制、頒證工作。街道各村已全部完成登記賦碼,提交提供村組股權證書信息資料,由市產改辦及時與投標公司銜接完成證書印制工作,等待發放股權證書。
(二)按照《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檔案管理辦法》,將各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各環節所有資料都進行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制度性問題:在改革的過程中,面臨制度不規范的問題,原因是農村集體資產按照慣例進行管理,很多資產明確、村民認可的財產沒有文字材料證明,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人力、物力去證明。
2、操作性的問題:對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不夠了解,這項改革工作比較新穎,專業知識性強,加上我街道行政村、人口較分散、涉及面較廣,在數據操作上具有一定難度。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4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根據縣《關于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們周密組織,認真安排,對全鄉的“三資”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現將鄉專項治理情況具體匯報如下:
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基本情況
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建立了《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鄉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是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組賬村代理鄉監督”工作,目前全鄉54個村小組已有32個村組資金納入了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賬戶。
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明晰產權、登記造冊,確認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大部分經村民(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村“兩委”會議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經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資”臺賬。
二、具體措施
1、完善制度,規范操作。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原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公開等相關制度,充分利用農村“三資”計算機網絡監管平臺,利用現代信息平臺技術提高“三資”管理水平。
2、加強培訓,提高業務。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將財會、招投標、公有資產監管等制度、操作規程等作為主要學習內容,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
3、嚴明紀律,加大查處。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開展案件查處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大查處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坐支、挪用、貪污、買標、串標、處置不當、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工作成效
1、規范了財務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會計基礎工作得到加強,村級財務和村級資產、資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絕了暗箱操作和違規操作,控制了亂報銷、亂開支行為,防止了集體資產的流失。
2、摸清了農村集體“三資”現狀。通過核實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摸清了村集體家底,進一步理順了村級財務關系,各村根據“三資”清理核實結果建立健全了“三資”臺賬,為規范管理村級財務,按程序發包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搭建了規范村級“三資”管理的平臺。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及審計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結合各村實際確定了各村的財務審批權限,加強了對村集體資金的管理;對村集體資產、資源實行聯合協管和招投標制度,規范操作程序,確保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會矛盾。由于我們對資金實行了有效監管,減少了集體資金的流失,對資產資源的透明處置陽光操作,廣大人民群眾非常滿意,干群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少,一些歷史遺留的問題也逐步得到解決,農村的信訪量有所減少,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5、奠定了預防村干部腐敗的基礎。通過對村集體三資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從源頭上加強管理,能夠有效杜絕農業承發包和資金體外循環漏洞。
村級“三資”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我們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通過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三資”管理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將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扎實做好“三資”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利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5
農村集體“三資”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更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隨著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農村“三資”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下面就加強農村“三資”管理談些建議。
一、完善農村集體“三資”動態管理體系
1、領導機構。“三資”管理體系由黨委政府牽頭,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組成農村“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小組,負責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揮調度、考核獎懲。
2、工作機構。以農村經濟管理中心為依托,組建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全面負責農村集體資金賬目、資產資源處置、物品采購等管理和監督,督促村級開展民主管理的財務公開。
3、監督機構。各村選舉出“三資”管理小組,在“三資”的購建、處置、管理、公開等方面實施全方位的'監督。
二、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章制度
各級政府應結合當地農村“三資”管理實際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農村“三資”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約束,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管理。
1、建立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建立財務收入管理制度。村級組織向單位或個人收取款項必須統一使用農經部門專用的收款收據,否則不得入賬。建立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開支事項發生后,必須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支出審批單”,由主管領導及主任簽字。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做好村集體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布。建立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公開內容要全面,公開時間要及時,公開方式多樣化。
2、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健全資產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物、賬款、賬表、賬證相符。健全資產臺賬制度。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原始價值等,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評估制度。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要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經管理部門實施。健全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健全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程序,明確資產名稱、數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和價格,并報農經管理部門備案。
3、建立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建立資源登記簿制度。對屬于村集體所有的資源,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建立資源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資源對外承包、租賃應采取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建立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的管理,簽訂統一編號、統一文本的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明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并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款存儲、專款專用、專項審計。
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實行層層監督
1、發揮民主監督和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履行民主決策程序
積極引導民主理財小組依法行使民主理財職權,參與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凡關系集體經濟組織各成員切身利益的事項,如集體土地征用、資產發包和變賣、資產出租、“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預算決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額資金使用、建設項目招標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經過民主決策程序,做到決策民主、信息公開。發揮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紀檢監督小組等組織的監督作用,對“三資”管理進行全過程、各環節的動態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定期公開村務,設立村務公開意見箱,虛心接受和采納群眾的意見。
2、嚴格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的監督與審核
加強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的監督作用,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審核單“五連簽”制度,嚴防代簽、冒簽行為,對財務票據及招投標、采購事項的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辦理。
3、加強區級職能部門檢查監督
區級農經部門每年要對村級財務進行例行審計,對村主要干部進行任期和離任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進行專項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突出審計重點,抓好群眾敏感、焦點、難點經濟事項的審計,有效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理順關系。區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和集中采購進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各種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保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四、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責任追究
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屬領導班子集體行為的,追究領導班子責任,并視情節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6
近年來,隨著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今年以來,某某鄉把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作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努力從源頭上消除農村基層滋生腐敗的土壤。瀘沽湖鄉從實際出發,抓住關鍵環節,加強農村“三資”監督管理,促進了農村的和諧發展。有力地推動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就今年工作的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鄉鄉,全鄉幅員面積200平方公里,轄5個行政村,45個村民組,總人口約4.12萬人。自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啟動以來,我鄉根據《某某鄉村級“三資”委托管理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嚴格按照清查資金、公示賬面債權債務及資金、盤點集體資產資源以及各類合同、核實認定債權債務和資產資源、公示核實認定的債權債務和集體資產資源、建立資產臺賬和資源登記簿的工作程序,根據清查內容,對集體現金、存款、有價證件、應收款、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庫存物資、茶果園、林地、工商企業占用地、“四荒地”、庫堰、魚池、村組公路和溝壑渠道等“三資”進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基數,了解了現狀。同時,建立健全了資產臺賬和資源登記簿,為“三資”監管代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網絡
一是成立領導機構。成立了由黨委書記長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鄉紀委、財政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三資”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政所,具體負責處理鄉農村“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日常事務;二是建立鄉村“三資”管理監督小組。鄉監督小組由紀委書記任組長,成員由財政、經濟辦、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村級監督小組由村干部、黨員和群眾代表組成,成員與村民主理財小組合一。對村級“三資”運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保證“三資”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
(二)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一是制訂實施意見。出臺“三資”管理工作具體操作方案,明確“三資”管理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二是廣泛宣傳。通過會議、機關學習,利用橫幅、宣傳欄、村務公開欄、黨政信息等宣傳載體營造氛圍。
(三)清理核實,摸清三資底數
我鄉用近半年時間,在全鄉開展了農村“三資”清理工作,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三資”賬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完善制度,實行長效管理
程序實施;四是開展村級內部審計。今年對2個村開展了內部審計,主要對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和使用情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審計。
三、取得的效果
近年來,對涉農政務和農村事務做到了全面及時公開,農民群眾可以隨時查看,真正做到足不出戶,就能了解想知道的事情,讓群眾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有力地推進了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規范化進程。
1、群眾滿意率提高
通過三資管理的運行,切實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群眾的參與率、滿意率、支持率顯著提高。截止目前,涉農政務和農村事務做到了全面及時公開,鄉、村二級服務大廳、服務站極大地方便了群眾。僅20xx年18月,受理群眾反映農村三資管理等問題達65次,全部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音”,受理、反饋率100%,群眾滿意率100%。
2、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增強
通過“三資”的.公開,加強了對農村集體各項收入的監管,從源頭上遏制了私設“小金庫”問題的發生;通過建立農村資產和資源臺賬,確保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通過監管不合理開支票據12筆,累計資金1.1萬元,挽回集體資金3萬元,防止資產流失3萬元。同時,把干部的行為完全置于群眾的嚴格監督之下,使基層干部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愿腐敗,有效提高了基層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3、政府的公信力進一步提升
越級上訪案件同期減少25%,農村各類矛盾糾紛大幅下降,農村社會更加和諧穩定,農民群眾參與管理村級事務的意識明顯增加,群眾對干部的信任度增強,進一步融洽了干群關系,使政府的公信力顯著提升。
四、幾點建議
(一)加大土地流轉工作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有針對性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引導農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轉的原則、形式和目的。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增強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識。縣、鄉、村要成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信息和牽線搭橋。
(二)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作用。民主理財小組在理財過程中,要注重把好財務報銷憑證審核關和財務收支情況公開關。村級財務開支報銷單據必須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凡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的報銷憑證不得入帳。對村干部弄虛作假,收支不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入帳的行為,民主理財小組有權舉報。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隊伍建設。重點抓好村級報賬員,民主理財小組長,財經管理負責人的培訓。通過開展財經法規和會計業務培訓,提升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我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實抓好財務公開。要加強對財務公開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對公開未按規定的時間、程序和內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責令整改,對不進行財務公開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責任,同時要注重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村“兩委”要在年初制訂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構建計劃,農業基本建設計劃,收益分配等各項計劃,做到量力而行、計劃開支、節資增效,堅決避免盲目開支,增加新的不良債務。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鄉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此項工作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總體水平還不高,工作中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鄉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鄉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具體要做到“五個要”:要涵蓋所有的組級事務;要繼續加大對農村財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建設一直高素質的農經隊伍;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要加大宣傳力度,真正發揮出陽光平臺、公開平臺、服務平臺、監督平臺、訴求平臺、交流平臺、曝光平臺等作用;要積極推行“四議兩公開”;要強化審計監督,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7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村級財務收支行為,管理用好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保證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規范我縣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上級和部門對村級的專項補助和撥款、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村辦企業上繳收入、投資收益、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救濟扶貧 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征地地補償費,以及各種代收、借貸等其他收入。
3、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省農村集體財務與資產監督管理總站”統一監制的票據,確保收入有據可查,并在一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入帳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等須直接撥入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帳戶,統一支付管理。
4、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干部報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廣播通訊等管理費、計生支出、五保戶供養、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支出、生產建設支出、經營性支出、其他經審核許可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納員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于日常開支,發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后預支。
4、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村書記和村主任共同審批同意并簽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大額開支,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財務開支嚴禁“白條”做帳。
5、審核同意后的財務開支票據由村出納員負責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報賬。中心要加強對原始單據的審核把關,手續不全的單據不得報賬入賬。
三、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應當提出當年資金預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交村理財小組審核。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須履行相關程序,填入農民負擔監督卡后方可實施。
2、審核通過后的預算方案應張榜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嚴格執行預算方案。確需調整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說明調整原因,交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審批。
4、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
(1)財務預算;
(2)各項收入;
(3)各項支出;
(4)資產資源及處置情況;
(5)債權債務;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
(8)其他應向村民公開的事項。
3、財務公開應做到年初公布預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況,年末公布預算執行、決算、資產資源和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群眾關心的“三資”管理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
5、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便于村民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同時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公開。
6、財務公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和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負責監督實施。
五、資產清查制度
1、農村集體資產包括:村集體投資和勞動積累形成的、外單位和個人捐贈的建筑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農電水利設施、村級道路、教育(學校)、文化、村辦公企業等資產。
2、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帳實、帳款相符。
3、資產清查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實施,清查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4、資產清查中心發現的和結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解決情況張榜公布。
六、資產臺帳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資產,按照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帳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資產臺帳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
4、已出讓或報廢的資產,應當及時進行核銷。
5、資產臺帳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七、資產評估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2、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
3、受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原值、使用年限、折舊以及重置成本、獲利能力、公開市場價格合理評定價值并出具評估報告。
4、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公議確認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5、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者評估機構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不實的,可由上級機關宣布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方式盤活集體資產,取得收益。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時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等事項。
3、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相關方案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交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過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監督。
4、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設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5、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報鄉鎮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歸檔。
九、資產經營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
3、集體資產統一經營和承包、租賃、出讓所取得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村賬核算。
4、鄉鎮財務代理服務中心和村理財小組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并建立電子文檔。
2、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5、資源登記簿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負責管理。
十一、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
4、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的承包、租賃集體資源方案應交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審查備案。重大事項應召開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
5、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二、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2、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應逐戶簽訂合同,頒發承包合同書和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使合同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合同變更。
4、承包、租憑產生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
5、承包、租憑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三、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帳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十四、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崗位責任制度
1、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3、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執行各項財經制度和法律法規;
(3)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
(4)負責監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服務中心的管理,保證政策運轉和高效工作;
(6)組織人員定期審計和檢查各村財務狀況,保證集體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負責對服務中心人員及村級報帳員的考查、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
4、總會計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
(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予蓋章并拒付;
(3)按規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監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
(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
(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
(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5、資金會計職責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各種現金收付業務;
(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務;
(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并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
(4)增強安全意識,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資金安全;
(5)按規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
(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6、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
(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
(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督。
7、村出納員的職責
(1)積極配合鎮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
(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并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
(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
(5)定期到鎮服務中心進行報帳;
(6)定期向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
(7)負責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8
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不斷深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x鄉人民政府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為主線,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運行為內容,逐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服務到位、監督有力”的運行機制,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健全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責任
成立了以鄉長x為組長,分管副鄉長賴代紅為副組長,鄉財政所、農服中心工作員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導小組,設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以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管中心。建立健全了新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明確了鄉、村、組三級干部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二)健全制度管理,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1、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一是無償開展農村賬務審計及其它專項審計工作。二是結束舊賬建立新賬。同時按規定時間報送會計科目余額表和村社資產負債表。三是嚴格執行按照結賬和進行會計核算,按照報送相關報表資料。四是堅持村組財務公開。全鄉每個村組都設有固定的村務公布欄,每個季度或半年結賬后都進行了賬目公開,公開內容全面完整,真實可靠。公開時間及時、連續。公開地點方便群眾觀看。五是建立了村級“三資”管理監管平臺,讓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按照上級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全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一是成立了《x鄉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全鄉實際,制定并下發了《x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對各村的實施方案實行了批復,印發了《關于尹家祠村等x個村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二是摸清了家底。按照工作方案,鄉、村、組有序推進清核工作,嚴格按照省、x市及x市相關文件精神做到應清盡清、不留死角,并根據清查結果及時調整相關數據,努力做到準確完成三資系統和農業部系統數據的上報,并結合工作實際,總結了經驗,撰寫了工作總結,目前,全鄉正在按照檔案管理辦法進行檔案歸檔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來,全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實際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系統管理方式適應度不夠;二是村級“三資”管理監管平臺運用不夠熟練。
三、下一步打算
結合一年來的工作,我鄉將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監管工作,不斷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不斷增強和提高相關業務人員的工作技能和業務素質,促進全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9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鎮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網絡化、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況
xx鎮現有x個行政村,x個村民小組,農戶xx戶,農業人口xx人,農村勞動力xx個,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xx元。
xx年,xx鎮全面推行了村帳鎮管,村級財務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會計集中辦公,農經站集中審核的管理模式,雖然在農村財務監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管理方式,在實際運作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學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各個村財務管理,特別是資金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續完備,核算準確,資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財務管理混亂,出現多人經手現金、重大開支不履行手續、往來款項不及時清理、土地開發資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現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別是資金管理模式和核算辦法,使部分村干部權力過大,隨意審批,民主監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體資產流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要隱患。所以,改變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時加強村級賬務、資金兩個方面的監管力度,是提高當前農村財務管理水平,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勿之急和有效舉措。
二、推行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則
在改革之初,我們就向廣大村民和村兩委廣泛宣傳并在改革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
1、堅持了“四權”不變的原則。一是資金所有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調、挪用村級資金;二是資金審批權不變,村級領導仍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費用;三是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所有者對資金依法依規合法開支和進行收益分配的權限不變;四是資金收益權不變;
2、堅持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村級財務“雙代管”實行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堅持監管機制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仍然接受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監管。
三、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一是鎮上成立了以書記、鎮長為組長,各掛片領導為副組長,鎮黨政辦、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有關同志為成員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工作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農村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擔任,負責日常工作,財務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微機室、檔案室,共設置報賬員21人,記賬會計3人(負責全鎮21個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報賬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級收入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xx鎮農村財務會計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3、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給予必需的工作經費保障。鎮財政籌資調度資金購置了會計軟件、微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和各村專用檔案柜。
4、搞好宣傳動員,統一全鎮干部群眾的認識。鎮黨委專門召開了黨委會,統一領導層面的思想認識;召開黨委擴大會,統一鎮中層干部和村書記、主任的認識;召開全體鎮干部和村三職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統一全鎮干部的認識。同時利用廣播、板報、財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這項工作。
5、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在xx年xx月xx日正式啟動實施前,從去年四季度開始,鎮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力量對xx年以來各村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切實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重點清理核實五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村組干部和群眾的借墊資金;二是村組干部應領未領的工資報酬;三是項目資金包括水利設施、公路建設、沼氣建設、農網改造以及 “一事一議”的項目資金收支,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賬,并向群眾及時公布;四是對信用社的借款逐筆核對清理;五是對村內的其他現金收支進行清理。在財務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現金、信用社存款及有價證券,審查賬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項往來,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清理發包款、租賃款、拍賣款等,審查資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歷年遺留的`財務問題,審查有無違紀違規行為。通過財務清理,在達到賬賬、賬實、賬款、賬表、賬據“五相符”的前提下,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另外,對村級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登記造冊,由村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簽字蓋章后,移交鎮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對各村組的賬務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和公正的審計結論,并與各村簽訂好村級賬務委托代管合同(協議),辦理好有關賬據、資金移交手續。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xx個村的會計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軟件錄入,太陽軟件具有網絡運行、財會管理、附件上傳、信息查詢、業務提醒、電子簽批、遠程監管、匯總分析、實時公開等九大功能,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客戶終端對各村賬目、資產、資源實時監督,作為代管做賬基礎數據。同時撤銷各村原有的財務機構和銀行賬戶,由村申請在中心財政所統一開設帳戶,進行資金核算。
6、在實施過程中作到“五統一”、把好“七道關”。“五統一”,一是統一資金賬戶,各村統一在中心財政所服務部設立村級賬戶;二是統一報賬時間,全鎮xx個村分別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對固定時段統一報賬;三是統一報賬程序
①審核原始單據是否合規
②到核算會計處進行結算
③到出納處取現;四是統一會計核算,全鎮xx個村分別由3個會計相對固定進行統一核算;五是統一檔案管理,由負責各村的會計統一對票據裝訂成冊,存入專檔。“七道關”:一是把好票據關。會計核算中心對各村實行統一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票據領用、核銷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現金關。對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一切現金收入存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賬戶,禁止“賬外賬”和“小金庫”存在。三是把好審批關。對各村所有發生的經濟業務,規定財務審批權限,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四是把好報賬關。堅持定期報賬制,核算中心明確了各村報賬時段,督促報賬員及時報賬、結賬。五是把好審核關。由村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對村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通過后才能入賬;核算中心對各村每月發生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票據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入賬,并指導整改。六是把好合同關。各村所有的經濟合同,必須上交財務服務中心審核備案,財務服務中心隨時對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依法履行經濟合同。七是把好公開關。對財務收支情況和重大事項經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名后,定期及時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增強財務收支透明度。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10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鎮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網絡化、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村級“三資”全面實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機構、有制度、有流程、有臺賬、有委托書。在堅持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由“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與各村簽訂委托代理書,加強對村級財務開支、資產開發等動態監管;統一公開處置,群眾參與。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出納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嚴格執行資金代管流程,嚴格審核票據,控制非正規票據和不合理支出入賬。
3、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通過財務清理,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15個村的會計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軟件錄入,太陽軟件具有網絡運行、財會管理、附件上傳、信息查詢、業務提醒、實時公開等六大功能,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客戶終端對各村賬目、資產、資源實時監督,作為代管做賬基礎數據。
4、登記造冊建臺賬。核查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鎮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三資”監管臺賬,臺賬中包括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和相關會議記錄、招投標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時,把各村“三資”情況錄入“三資”監管系統,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錢賬相符、賬物相符
二、建立健全機制,規范“三資”監管
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為基礎,履行“三資”監管職責,民主監督小組則發揮溝通與反饋功能,對農村“三資”實施監督。
1、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嚴格執行資產、資源監管流程,對農村建設工程項目作了詳細的規定,要事前報重大項目,待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嚴格執行規定,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處置。
2、規范經濟合同管理。制作經濟合同的規范模本,制定統一的.合同簽訂審核流程。建立經濟合同電子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必須報鄉鎮經濟管理中心按照規范流程審核后,經批準同意,加蓋資產資源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實現了村級財務由傳統管理向科學管理的轉變。實行農村財務電算化后,村報賬員每月只需將當月經濟業務的原始憑據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準確、快速、安全的自行記賬、自動匯總、自動生成各種財務報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進了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農村財務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對各村當月的財務活動結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一任干部一本賬、下臺干部不交賬的現象,保證了農村財務的連續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力度。實行集中核算、微機管理,對農村財務管理而言是一種有效監督。過去一個村的收支情況,開支是否合理,鎮上不清楚、群眾不明白,弱化了鎮對各村財務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現在財務服務中心每月都要向鎮相關領導提供會計報表及收支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情況,財務服務中心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檢查村級開支,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和村級資金使用效益。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11
根據根據縣紀委、縣監察局、縣農業局《關于開展清產核資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xx》文件精神,我鄉紀委、鄉財政所與農產品監督管理站成立工作小組對全鄉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管理工作進行專題審查,查找目前“三資”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有關制度,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努力形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長效機制,扎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全鄉農村改革發展和社會和諧。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現有12個行政村,101個村民小組,農戶2704戶,農業人口10240人,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6943元。自xx年,我鄉全面推行村帳鄉管以來,村級財務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會計集中辦公,農經站集中審核的管理模式,該管理模式對農村財務監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近年來,我鄉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網絡化、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堅持了“三資”管理的基本原則
歷年來,我們嚴格執行了“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
1、堅持了“四權”不變的原則。一是資金所有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調、挪用村級資金;二是資金審批權不變,村級領導仍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費用;三是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所有者對資金依法依規合法開支和進行收益分配的權限不變;四是資金收益權不變;
2、堅持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村級財務“雙代管”實行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堅持監管機制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仍然接受鄉農經管站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監管。
三、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一是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鄉長為常委副組長,各蹲掛點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鄉黨政辦、鄉紀委、鄉財政所、鄉經管站等部門有關同志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鄉經管站長擔任,負責日常工作。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賬鄉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
一是制定明確了出納、會計、審核的各自職責;
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村務公開制度、支出xx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級收入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
三是制定了鎮渡鄉經管站農村財務會計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3、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給予必需的工作經費保障。鄉財政每年下撥“三資”管理工作經費,并為鄉經管站購置了會計軟件、微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和各村專用檔案柜,保證了“三資”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
4、搞好宣傳動員,統一全鄉干部群眾的認識。鄉黨委專門召開了黨委會,統一領導層面的思想認識;召開鄉村組三級干部大會,統一全鄉干部的認識。同時利用廣播、板報、財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進行宣傳。
5、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自全鄉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以來,鄉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力量對各村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切實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重點清理核實五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村組干部和群眾的借墊資金;二是村組干部應領未領的工資報酬;三是項目資金包括水利設施、公路建設、“一事一議”等項目資金收支,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賬,并向群眾及時公布;四是對信用社的借款逐筆核對清理;五是對村內的其他現金收支進行清理。在財務清理中,做到“四清四查”,即:清理現金、信用社存款及有價證券,審查賬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項往來,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清理發包款、租賃款、拍賣款等,審查資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歷年遺留的財務問題,審查有無違紀違規行為。通過財務清理,在達到賬賬、賬實、賬款、賬表、賬據“五相符”的前提下,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另外,對村級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登記造冊,由村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簽字蓋章后,移交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對各村組的賬務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和公正的審計結論,并與各村簽訂好村級賬務委托代管合同(協議),辦理好有關賬據、資金移交手續。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12個村的出納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軟件錄入,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同時撤銷各村原有的財務機構和銀行賬戶,由村申請在鄉經管站統一開設帳戶,進行資金核算。
6、在實施過程中作到“五統一”、把好“七道關”。 “五統一”,一是統一資金賬戶,各村統一在鄉經管站設立村級賬戶;二是統一報賬時間,全鄉12個村分別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對固定時段統一報賬;三是統一報賬程序
①審核原始單據是否合規
②到核算會計處進行結算
③到出納處取現;四是統一會計核算,全鄉12個村分別由3個會計相對固定進行統一核算;五是統一檔案管理,由負責各村的會計統一對票據裝訂成冊,存入專檔。 “七道關”:一是把好票據關。會計核算中心對各村實行統一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票據領用、核銷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現金關。對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一切現金收入存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賬戶,禁止“賬外賬”和“小金庫”存在。三是把好審批關。對各村所有發生的經濟業務,規定財務審批權限,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四是把好報賬關。堅持定期報賬制,核算中心明確了各村報賬時段,督促報賬員及時報賬、結賬。五是把好審核關。鄉經管站對各村每月發生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票據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入賬,并指導整改。六是把好合同關。各村所有的經濟合同,必須上交鄉紀委審核備案,鄉紀委隨時對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依法履行經濟合同。七是把好公開關。對財務收支情況和重大事項經村委會蓋章后,定期及時進行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增強財務收支透明度。
7、登記造冊建臺賬。
核查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鄉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三資”監管臺賬,臺賬中包括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和相關會議記錄、評估材料、資產資源照片、招投標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時,把各村“三資”情況錄入電腦,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錢賬相符、賬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機制,規范“三資”監管以鄉經管站為基礎,整合資源,建立了鄉招投標管理中心和鄉公共交易中心。履行“三資”監管職責,鄉紀委對農村“三資”情況進行及時監督。
1、加強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對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或資源開發的標準與流程作了詳細的規定,工程項目在1萬元以上、大宗物品采購項目在3000元以上、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或資源開發(土地、林權交易除外)每宗評估核準價在1萬元以上的,進入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嚴格執行“三議三審三公開”,“三議”即村委會議提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xx決議,“三審”即鄉“三資”監管領導小組對招投標方的`資格和招投標程序進行把關審查、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經營性資產資源評估及中標后款項收支情況進行審核、鄉紀委對經營性資產資源處置的全過程進行審查;“三公開”即事前公開經營性資產資源的分布、面積和經營狀況、事中公開項目的評估和招投標情況、事后公開中標資金的收支情況或驗收決算情況。
2、成立鄉招投標管理中心,規范經濟合同管理。成立鄉招投標管理中心,制作經濟合同的規范模本,制定統一的合同簽訂審核流程。建立經濟合同電子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必須報鄉招投標管理中心按照規范流程審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實現了村級財務由傳統管理向科學管理的轉變。過去靠一架算盤、一支筆、一本賬來管理農村財務,核算起來速度慢、出錯多、勞動強度大。實行農村財務電算化后,村出納每月只需將當月經濟業務的原始憑據移交鄉經管站,就可以準確、快速、安全的自行記賬、自動匯總、自動生成各種財務報表。二是促進了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農村財務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對各村當月的財務活動結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包包賬、斷頭賬、一任干部一本賬、下臺干部不交賬的現象,保證了農村財務的連續性、完整性。
三是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力度。實行集中核算、微機管理,對農村財務管理而言是一種有效監督。過去一個村的收支情況,開支是否合理,鄉上不清楚、群眾不明白,弱化了鄉對各村財務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現在鄉經管站每月都要向鄉相關領導提供會計報表及收支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情況,鄉紀委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檢查村級開支,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和村級資金使用效益。四是提高了村務公開的真實性。鄉經管站對村財務公開的內容實現了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避免了人為因素干擾的弊端。鄉經管站對村里的各項開支逐一審核,對虛開、多報等不合規不合法單據堅決剔除不準報銷,并及時做到村務賬務公開,減少了農村因財務管理混亂而導致上訪事件的發生。
我鄉在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在上級部門指導幫助下,結合我鄉實際,逐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鄉、村兩級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提升農村財務監管整體水平,促進全鄉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匯報 12
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xx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06年底,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成立了鎮集體資產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統一協調,由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07年初,我鎮成立了以紀委為主體的鎮集體資產監管辦公室,配備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同時配備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辦公室也多次對村級監管員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集體資產的水平。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兩年(20xx至20xx年)的時間,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26種,總結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編資料5冊4卷。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監管辦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惠農資金清查登記表》、《貨幣資金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特別是林業資源,按林改面積為基數,按照當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類登記,并備份合同向監管中心備案,對一些面積,數量有疑義的資源、產權,進行實地丈量、核實、界定。
(三)實事求是,合理處置
摸清家底后,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審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實有和虛有進行界定,由“中心”指導村做出財務調帳和銷帳,兩年共盤點處置195萬元的不實資產。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處理意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后予以公示,無異議之后,填寫集體資產處置審批表,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才能進行資產處置,處置結果張榜公布,并將處置結果報鎮監管辦備案,會計服務中心調帳、銷帳。
(四)明晰臺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簽后,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后的實際情況建立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經濟合同臺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臺帳,各種臺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監管辦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范,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并建立經濟合同管理臺帳。通過清理,進一步規范各類經濟合同350份,標的額50多萬元,真正做到村級資金來源清楚,依據清晰。
(五)、精心組織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0xx年認真執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抽調財經所骨干組成審計小組, 對各行政村的“三資”管理狀況進行了審計,清理審計資產總額達到1000多萬元,鎖定村級債務193萬元,審計中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50筆,25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55%。
二是規范運作。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戶,統一報帳
成立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財經所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二十六個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會計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圖》、《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五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并簽署意見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要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
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監管辦深入村組核查有關經濟往來賬目,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要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入賬時,應當留存會議記錄和相關合同等資料備案。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村民有權到“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不得拒絕。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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