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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精選12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1
一、目的和宗旨
好教師評優活動旨在弘揚敬業、愛業精神,倡導大公、奉獻、勤研、守紀的員工風尚,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順暢開展,最終達到把我校建設成為區級示范學校之目的。
二、參評條件
凡在本校工作滿一年的教師均有參評的資格(不看關系調入長短)。
三、考評方法
以《教師考核方案》為依據,由校務委員會進行50%差額投票。然后由校長全部或部分認定。具體考評方法如下:
1、評選方式為每學年評選一次,評選比例確定為當年在崗教師總數的20%。
2、根據《教師量化考核方案》排出學年教師量化考核榜,從前到后按教師總數20%確定參評區間,由校務委員會投信譽票。不論票數是否過半,均從后至前排出50%差額。
3、校長針對目標量化中不易操作、尚未納入到個人考核的有關事項,如思想道德、工作作風、主動承擔各種任務等,有權對校務委員會提供的名單進行全部認定或部分認定。
4、政績、業績特別突出,但由于特定原因考核上不來的,校長有權直接認定。
四、待遇
1、好教師是校內年度綜合最高榮譽,高于其他校內各類評比表彰。
2、獲得好教師獎勵的`教師,當年教師節由學校統一表彰。
3、連續三年獲得好教師獎勵的教師評職晉級(從第三年起三年內)排號自然在前。條件相同者,參考當年度考核情況。
4、連續三年獲得好教師獎勵的教師,從第三年起,每月工資上浮兩級(除非受到刑事或紀律處分,此項待遇一直延續到離崗)。連續十年獲得好教師獎勵的教師,從第十年起,每月工資上浮50元(除非受到刑事或紀律處分,此項待遇一直延續到離崗)。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2
為了適應教育發展的需要,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創造公開平等的競爭氛圍,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幼兒園實際工作,特制定《仁懷市實驗幼兒園評優評先考核方案》:
一、 成立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 成立監督小組:
組長:
成員:
三、 考核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2、真正把教職工中優秀的同志推薦出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四、 評選辦法:
1、成立評審小組;
2、對考核對象進行審核打分;
3、根據評分推選出候選人上交述職報告;
4、確定對象進行公示;
5、確定表彰名單。
6、行政、教學、后勤,按上級名額分配進行比例計算,評優選先
五、評審細則:(總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學、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員考核各50分、行政測評20分、民主測評分10分)
(一)、師德師風政治思想表現:(20分)
1、學校要求上交的資料,一次無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參加評優評先,達到3次以上無故未完成者年終師德考核不合格。
2、園內組織各種活動,3次以上因臨時假不能參加的,本學期不能參加評優選先。推薦參加市級以上活動的一次加 2 分。
3、凡有家長和幼兒反映教師打或辱罵幼兒,經查實1次扣5分,并按有關規定執行處罰。
4、請假(除婚喪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請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學期不得參加評優評先;住院并啟動醫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5、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學校查崗,一次未在崗者扣2分;曠工一次不得參加考核;
6、滿勤一月加1分。
7、主動承擔學校工作,經學校考核小組認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兒園指定穿園服和佩戴崗位牌時,未予配合的老師1次扣2分。
9、上班時間串崗、擺龍門陣者,一次扣5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打毛衣、上網、玩手機看課外書等)發現一次扣2分。
10、幼兒園在開展活動時,全園教師必須使用普通話,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兩周可適當使用方言)
11、教職工上班期間留彩色指甲或長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體教師(含行政、后勤)在參加或組織活動時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頭發的,經學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財產管理:對自己所管理的資產,妥善保管,放置有序,無遺失、損壞(自然損壞例外)。資產遺失、非正常損壞或非自然損壞,扣2分。
注:同等條件下未請假和未換班者優先評優評先。
(二)、行政人員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會一次未參加扣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級及學校交辦的任務未按時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響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時間未經園長同意擅自離崗、網購、玩游戲,發現一次扣10分。
4、主動撰寫論文、參加各種比賽,參照教師獲獎加分。
(三)、班級教育教學工作考核(50分)
1、教學工作
(1)保教處安排或教師自愿組織公開課、送教下鄉等教學活動,須提前兩天把教案交保教處檢查同意后方可組織此次活動。公開課每次主教加5分,協教(本班教師或保教處指派)每人加2分、講座每次加3分;二級培訓加2分,保教處組織的教研活動,未當班老師必須參加的,未參加一次扣1分。活動當天換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參加此活動。
(2)教案敷衍了事,與周計劃(課程表)不相符的.發現一次不能參加評優評先。教案備詳案且有教學反思記錄,教案必須隨堂帶教案,不定期抽查,沒有按時備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師應認真按一日活動時間安排表組織幼兒開展各項活動并關注幼兒,未按一日活動細則開展者一次扣2分。
(4)備課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時發現沒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計劃中反應)。
(5)除學校統一組織外,充分帶動幼兒和家長一起開展公開集體親子活動,(由保教處檢查并參與)主講教師加5分,協助教師加3分。(一學期不超過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達到40%以上,并保證幼兒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師當班時間內,制作教具和備課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兒,查證一次扣5分。
(8)經學校同意,組織幼兒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主教加5分、協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覺,不得離崗,巡查糾正幼兒睡姿、蓋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兒及時照顧并報值班醫生(行政值周、當班醫生抽查中沒做到發現一次扣2分)。
(10) 環境創設中,主題墻必須按每月開展主題活動的資料布置,區角材料含公共區角每兩周填充一次,主題墻和區角填充材料必須和活動進度同步,本班負責的環境創設區域按時完成,每月考核記錄優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 早操時每班必須有教師帶操,保育員教師專門負責接孩子和組織幼兒秩序,未帶操者查證一次扣3分。
(12) 由幼兒園指派外出指導工作的教師,每次加2分。
(13) 承擔外來觀摩學習的班級,組織活動教師1次加5分,配班教師1次加3分。
(14) 教師參加各種比賽活動,獲園級一等獎加3分,園級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優秀獎加0。5分;獲市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優秀獎加1分;獲地級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4分,三等獎加3分,優秀獎加2分;獲省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5分,優秀獎加4分;或國家級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6分,優秀獎加5分。
(15)論文獲獎加分同上,發表論文一次加3分,每學期限額3篇。
2、家長工作
(1)各班每學期必須召開二次家長會(報保教辦公室作記錄并檢查,另附表冊、圖片等資料應證),未召開的一次扣5分;另組織家長開展培訓、交流、探討會、家長培訓、家長義工活動(報保教處記錄、必須有方案、培訓內容、反饋表、圖片)本班教師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師必須做好班上幼兒的家訪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訪,新生家訪無需圖片印證;老生要求每班每學期每位老師家訪4名以上幼兒,并有圖片等資料印證,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無家園宣傳欄各扣3分,每月需更換一次,未更換的一次扣1分。(內容:幼兒個別表現、新的教育理念、各種計劃、通知、安全知識等)教師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長詢問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發生沖突經查明原因屬教師責任的一次扣5分。
3、班級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將幼兒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門、窗等)進行消毒處理,各種消毒工作由當班教師指導保育員教師完成,未完成的發現一次扣1分。
(2)教師未按時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擺放混亂,發現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區角、書包、書及被子等);不及時關空調、關水、關電者發現一次扣1分。
(3)如幼兒尿褲子或大便在褲子里未及時處理者發現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間不能禁止幼兒上廁所)。
4、安全工作:
(1)出現事故經查實屬于離、串崗的教師一切責任自己承擔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檢一次扣2分。(班級)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計劃、記錄、表冊、總結,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發現一次扣2分。
2、無正當理由不在崗,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崗但不認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一次扣5分。
4、經檢查,工作有問題,不及時整改,造成影響的,一次扣5分。
5、樂于接受學校交辦任務,并能保質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無正當理由拒絕學校臨時交辦任務,一次扣5分。
7、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評比、比賽活動獲獎的,以保教處考核獎勵為標準實行同等加分。
8、教師撰寫論文發表,同樣以教學教師考核獎勵為標準實行同等加分。
9、輔導幼兒作品獲獎,同樣以教學教師考核獎勵為標準實行同等加分。參與獎、紀念獎、普遍性的優秀獎等不加分,但作為評優選先一個重要隱性加分因素。
10、上級部門表彰獎勵的,同樣以教學教師考核獎勵為標準實行同等加分。
11、部門迎接上級專項檢查,合格以上加1分、優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測評(20分)
行政人員根據教師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現對其測評;
園長對中層干部工作度評分;
其測評占總分數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測評(10分)
1、班級教師由本班家長進行測評,家長給予班級教師的測評占總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員由班級教師進行測評,教師給予的測評占總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園教師對園長及中層干部民主測評,測評占總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職員工的基分是一學期100分,根據以上考核細則進行學期考核,其分數每學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學年總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終績效獎金,年終考核不合格;以分數高低排列,推選出市級、園級、表彰人選。對專項獎項不用比分推選。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發揮先進教師的輻射作用,加快百小教師成長的步伐,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下列評優評先方案。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評選類別
1、感動校園之星
2、優秀教育工作者
3、年度考核優秀
4、條線先進: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年級組長、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科研積極分子、優秀備課組長、優秀通訊員、優秀首席教師、優秀辦公室主任
四.組織評選時間
一月份: 感動校園之星 優秀教育工作者
六月份:年度考核優秀 條線先進
五.各類評優的具體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體現我校“尊重生命、享受教育”的辦學理念,本著“不讓有才能的人吃虧,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干事的人吃虧”的準則,引導師生發現美、贊揚美,用身邊的榜樣打動自我,打動他人。通過發現感動、傳遞感動、共享感動來發揮榜樣作用,凝聚教師力量。營造盡責、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氛圍,構建和諧校園。
二、組長:蔣冬梅 副組長:徐衛國、楊建祥
組員:丁紅芳、趙曉麗、宣紀珍、吳偉、朱龍、徐彩芬、周海娣、張曉峰、吳霞仙
三、參評對象:百小全體教職員工
四、十佳教師名稱
博愛之星:對學生、同伴、社會具有博愛之心。
篤行之星:腳踏實地,工作務實,任勞任怨。
盡責之星:盡心盡責完成本職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強,并積極參與學校管理 。
合作之星:合作意識強,能主動參與他人工作和學校工作,能出謀劃策。
創新之星:能開創性完成本職工作,工作創新有特色。
勤學之星:把學習作為生活習慣,認真撰寫讀書筆記,積極參加各類培訓,具備良好的理論素養 。
教學之星:具有較好的業務素養、教學基本功,課堂教學能力優秀。
奮進之星:工作目標明確,有永不言敗的`心態。
質量之星:學科教學和教育質量優秀
管理之星:在班級管理、學科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經驗,管理成效明顯。
五、活動程序:
第一階段:
①感動校園之星征文撰寫(四十周歲以下青年教師必須寫,四十周歲以上的教師自愿),征文體裁不限。文章及時發送校園網“教師隨筆”欄目和個人博客,A4紙打印稿上交教科室;
②四~六年級學生征文:“我心目中的好老師”;
③一~六年級學生問卷調查。
第二階段:年級組根據征文以及評選方案精神,由年級組長組織推薦10名“感動校園之星”(在全校教師范圍內推薦),作為“感動校園之星”候選人。 被推薦出的候選人填寫“候選人登記表”,A4紙打印稿交校長室。
第三階段:學校評委會評審決定 “感動校園之星”人選和優秀征文。
第四階段:校園網公布十名“感動校園之星”名單。
第五階段:組織撰寫感動校園之星頒獎詞。
第六階段:制作感動校園之星ppt文稿,召開感動校園之星頒獎大會。(頒獎大會作為一個項目,由教師申報策劃。)
第七階段(寒假):行政人員慰問感動校園之星。
第八階段:匯編“感動百小”師生征文專輯,通過校園櫥窗、校園廣播、《陽光家園》等多種途徑宣傳“感動百小之星”事跡。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4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評選項目
1、優秀德育工作者
2、優秀教學工作者
3、優秀科研工作者
4、優秀管理服務獎
5、青年崗位能手
三、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參評對象為我校在崗在編在職教師或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工作兩年以上的教職員工。
2、堅持黨的領導,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崗位職責,默默奉獻,任勞任怨,顧全大局,團隊合作意識強,善于溝通,師德高尚,充滿正能量,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滿量工作以上,并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育教學實績突出。
4、具有先進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覺運用科學、民主的方法創造性開展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在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服務育人、學校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二)項目條件
1、優秀德育工作者
(1)在南周中學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崗位上工作不少于3年。
(2)3年內所帶班級有2次以上(含2次)被評為學校優秀班集體。
(3)班級或者年級管理有特色和可以推廣的經驗。
2、優秀教學工作者
(1)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堅守崗位,默默奉獻,工作滿量,服從安排,無任何教學事故或其他不良記錄。
(2)教學常規堅持好,在集體備課、聽課評課、學案編制、公開課等教研活動中表現突出。
(3)教學成績優異,平時成績在同類班級中名列前茅,高考、中考成績亮點突出。
(4)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課堂教學水平高,上課通俗易懂,學生易于接受,教學有激情,對學生有吸引力,教學測評滿意率高,深受學生歡迎。
(5)輔導學生,成績突出。
3、優秀科研工作者
(1)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堅守崗位,默默奉獻,工作滿量,顧全大局,服從安排,無任何教學事故或其他不良記錄。具有自我發展和自我超越意識常進行探研性學習和創造性反思。
(2)教學常規堅持好,在集體備課、公開課等教研活動中表現突出。
(3)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活動,在市學科組、各級課題研究、教師培訓、外出講學等活動中起骨干帶頭作用,具有一定的引領作用。
(4)教研成果豐富,近三年來每年至少有一篇文章獲省級以上獎勵或公開發表。
(5)積極參與課題建設,近二年至少主持或參與一項課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就。
4、優秀管理服務獎
(1)在南周中學行政管理或服務崗位上工作不少于2年。
(2)在學校管理、服務崗位上默默奉獻、任勞任怨工作,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能為營造團結、和諧、上進的辦公室文化氛圍起積極作用。
(3)管理意識強,主動熱情服務,深受同事好評。
5、青年崗位能手
(1)一直在教學第一線,工作滿量,服從安排,無任何教學事故或其他不良記錄,充滿正能量的35歲以下青年教師。
(2)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如擔任班主任,所帶班級成績和常規管理水平名列同類班級前茅,如為任課教師,應在集體備課、公開課等教研活動中表現突出,教學成績名列同軌班級前茅。
(3)能勝任本崗位工作,教學測評滿意率高,深受學生歡迎。
(4)積極參加青年教師培訓活動,缺勤少,表現優秀。
(5)近兩年內至少獲得過校級教學比武一等獎一次以上。
四、評選辦法和工作要求
1、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評審,認真把關。在評選推薦人選時,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充分依靠廣大教職工,民主評選,公正推薦。
2、人選的推薦和評選要注意推薦近年來在實際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嚴格按本方案的指標推薦上報。
3、推選人員原則上新人面孔不少于三分之一。
4、不服從工作安排,有家教家養和社會兼職等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受到學校以上處分的不予評選。
五、評選指標和時間安排
1、指標分配:優秀德育工作者10名,優秀教學工作者10名,優秀科研工作者5名,優秀管理服務獎5名,青年崗位能手5名。
推薦指標分配:
初中各年級推薦指標各4個;高中各年級推薦指標各10個;學校各處室推薦指標為:行政、辦公室、工會2個;教育處、團委、保衛科2個;總務處1個;教務處、教科室、信息中心、實驗室、圖書館3個。共計50個。
2、推選辦法:個人自薦、年級組、處室推薦相結合。
3、時間安排:
(1)制定和公示評選方案(8月31日—9月1日);
(2)各年級組、各處室召開評選會,進行推選,并將推選結果上報學校辦公室。(9月2日—4日);
(3)學校黨委審核確定擬評定名單,并予以公示(9月5日—7日)。
六、表彰形式
1、舉行表彰大會。
2、利用學校宣傳陣地,對受表彰員人員進行宣傳。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5
為在評優、評先中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提高我校的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 、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 、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 、在同等情況下,上一年已評為先進的,退讓今年評選到的。
4 、對于不參加評優考核的`教師,一律按不稱職上報。
5 、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成為學期或學年各級評優、評先的依據。
二、辦法
(一)總分 100分,其中教學成績占 60%,學期考勤占 10%,兼職工作或班主任占 10%,師德師風占 20%。
(二) 教學成績 60分。具體方法見《新林中學教師考評辦法》。
(三) 學期考勤滿分 10分,缺勤扣分方法如下:
( 1) 缺早操 (升旗、查宿舍 )每次 0.2分,缺會每次 0.5分,開會遲到或早退每次 0.2分。
( 2) 請假每天 0.2分(半天 0.1分),全學期請假超過 7天,按每天 0.5分扣。
( 3) 缺課每節按 1分扣(有一節計一節),班主任會缺席每次 0.1分。
( 4) 其它活動缺勤臨時再議。
依據:學期考勤記錄。
(四) 兼職工作考核得分( 10分)
( 1) 沒有分管工作此項得分按分管工作人員考核中等人員得分 2分。
( 2)按分管工作給分不同,分管工作得分亦有不同(班主任屬于分管工作,按滿分考核),標準如下:積分 1分此得分最高為 5分,積分 2分此得分最高為 7分;積分 3分此得分最高為 8分,積分 4分此得分最高分為滿分。多項兼職,若有一項積分在 4分(含),按滿分計;若分項積分均在 4分以下,取其和積分計。班主任并分管其它工作,選取成績優異者項考核。
( 3)分管工作給分辦法:優秀得分 80%以上,良好得分 70%以上,合格得分 60%以上。要求各部門按崗位職責制定目標責任書,量化考核目標。
( 4)班主任考核:按周考核等級計分,一級每次積 0.5分,此項總分 7分;鞏固率 3分,每流失一生扣 0.6分(時間段為:上一學期結束時到本學期結束時)。
依據:查看,查記錄,調查學生。
(六) 師德師風得分( 20分)
按照《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辦法》,被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加分 10分以上,被考核為合格檔次的加分 5分以上。合格以下檔次,不得年度評優、晉升職稱、評選先進。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弘揚先進,樹立典型,激發教師工作熱情;示范引領,榜樣感召,促進教師專業成長;錘煉隊伍,改革創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選對象
全校所有在崗教師。
三、評選條件
(一)師德表現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服從分工,關心集體;認真履職,樂于奉獻。
2.尊重組織,積極擔當;團結協作,誠信友善;愛崗敬業,主動作為。
3.關愛學生,體貼服務;尊重家長意見,密切家校聯系;探究教育方法,提高育人藝術。
4.為人師表,樹好形象;嚴守法紀,遵守公德;加強自身學習,提高政治素養。
(二)教學業務
1.嚴謹治學,精通業務;端正教態,深化課改;打造高效課堂,凸顯教學風格。
2.完成工作任務,創優教學業績;在教學常規檢查中沒有缺項。
3.認真參加教研活動,積極參與課題研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推出教研成果。
4.注重因材因人施教,有效進行分類指導、個別輔導;培養學生興趣特長,熱心學生課余活動、社團活動。
(三)其他條件
1.實行6個優先。一是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課、說課、技能比賽獎勵者,評選優秀教師優先;二是在學校中心工作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表彰者優先;三是個人先進事跡得到上級領導表揚、社會各界好評或新聞媒體宣傳者優先;四是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受到上級表彰者優先;五是教育科研成果被上級推廣者優先;六是考核分相同班主任優先。
2.實行6個不予考慮。一是出現教學、安全責任事故者,兩年不予考慮;二是違反法紀法規或教師職業行為規范,被上級追究或家長投訴者,不予考慮;三是學年累計事假超過10天以上,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或者有無故曠工行為者不予考慮;四是無故拒絕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公開課、培訓、公益活動、值班、臨時性工作等)者,不予考慮;五是教師績效考評分數排后20%范圍內教師不予考慮;六是“學習強國”平臺排名后20%不予考慮。
四、評選依據.
1、教師依據績效考核方案中的《出勤素養》、《履行工作職責》、《工作量》、《教學質量》計算出考核得分;優秀班主任評選,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計算得分。
2、評選國家、省、市、縣級、鎮級優秀(校級),按一學年的得分由高到低評選依次推薦;
師德師風標兵、先進教育工作者采用民主推薦、民主評選的方式進行。
五、評選原則.
1、兩年內不能連續評為同一級別的縣級獎勵。
三年內不能重復評為同一級別的市級獎勵。
五年內不能重復評為同一級別的`省級獎勵。
國家級獎勵原則上只評一次。
2、語數英之外的教師,每二年給一個鎮級優秀指標,有突出貢獻的直接報鎮、縣級優秀(由教育系統組織的各種競賽、比賽、測評等獲得團體一、二等獎以上者)
六、評選辦法
(一)明確獎項設置
1.優秀教師:按全體教師人數的15%比例評選。
2.先進工作者:按班子成員人數的25%比例評選。
3.優秀班主任:按班主任總人數的30%評選。
4.年度考核優秀:按縣人社局規定的指標評選。
(二)明確指標分配
1.全校分為語文組、數學組、英語組、行政后勤組、藝體綜合組5個小組,按各組實際人數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優秀教師指標。
2.開學初由教務處核定各組成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各組成員不交叉,學年中途一般不變動。
3.優秀教師由教務處主持年級組組長成員會議進行評定,優秀班主任由政教處評定推薦。以上兩項榮譽推薦名單應交校務會審定。
4.先進工作者、年度考核優秀由校務會按本方案評定。
(三)明確獎項運用
1.前面三項榮譽稱號獲得者,由學校或鄉鎮頒發榮譽證書,公示光榮榜,并按鄉鎮級榮譽稱號加分,計入職稱評聘計分,但只取一項。
2.年度考核優秀計分參照相關文件規定。
3.凡是學校上報縣級以上榮譽評選,必須在校級相應的榮譽稱號教師中推薦。
4.獲得以上榮譽稱號者,如果在一年內被舉報失實,將取消獎項,并對責任人進行追究。
七、其它說明:
1、如有與原制度相違背的則以此制度為準。
2、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室。從9月1日起執行。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7
一、評選目的
樹立典型,給予榜樣示范,調動教師教育教學的積極性。
二、指導思想
1.弘揚先進,樹立典型,為骨干教師成長創設良好的環境與氛圍。
2.為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3.發揮先進教師示范引領作用,樹立一批,帶動一片,形成激勵優秀教師脫穎而出的長效機制。
4.注重學校內涵建設,促進我校教育教學發展。
三、評選對象
所有公辦教教職工和(過渡)合同教師。
四、評選辦法
1.推薦產生候選人:
a.自我推薦
b.民主推薦。
2.校級領導組抽出一定比例進行綜合考證,擇優推薦,其余名額平均分配到各年段,由年段長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擇優推薦,并由全體教職工、行政會或校級領導組表決確定候選人。
3.投票結果由校級領導組根據推薦人選的情況進行綜合表決并公示。
4.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五、評選條件
(一)師德表現:
1.參加評優評先教師應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無出現師德師風違規違紀事情。
2.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樂于奉獻,為人師表,關心集體,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師形象,受到學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評。
3.熱愛學生,不諷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言傳身教,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因瀆職失職造成重大的校園安全事故,取消評優資格。在年級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有較好的聲譽。
4.能勝任本職工作,愉快接受學校安排并組織好學生參加各項競賽、展示、演出活動等工作。不存在因工作失職而被校級以上處分或通報批評,或在師生中、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事件發生。
5.積極進取,在近兩年內主動參與學校及各級各類賽事,有明顯的工作業績。
6.無曠工、曠教情況;一學期上班、上課、開會累計遲到5次以上或違反其它同一常規要求累計5次以上(學校如實考勤,記錄為準),因事、因病請假兩個月或以上者取消評優資格。
(二)教學業務:
1.積極參與教改實踐,按時按要求參加教研活動,參加集體備課,并能提出有價值的問題和見解,能很好地完成備課、聽課任務,教研組反映好。
2.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工作。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對學生分類指導和個別輔導。所帶班級或學科學生進步顯著,學科抽統考,期末檢測成績好。語、數、英、科學教師所任學科成績上、下學期平均必須達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縣級團體或個人競賽,總成績必須在中等以上。
3.勇于開拓創新,不斷改革進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風格。積極參加公開課、教改優質課、智能競賽、說課,并在校內外形成較好的社會反響,或取得較高的評價。
4.學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學常規檢查時能按時按質完成。
5.重視科研工作,積極承擔、參與科研課題項目。每年都有較高水平的論文、教育案例、教學設計、課例發表或獲獎。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立項或組織評選的`,各種出版社和各級教育學會取得的證書一律不予承認。
6.自覺接受繼續教育,積極參加基本功訓練。緊密結合教學、科研工作,堅持在職進修和繼續教育學習,并收到明顯成效。
7.治學嚴謹,作風扎實,精通業務,教學態度端正,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
(三)其它要求:
1.原則上同一年度不參評兩項評優活動(包括教師年度考核評優活動)。
2.原則上兩年內不重復參評同一項同一級別評優活動(包括教師年度考核評優活動)。
3.原則上5年內教師年度考核沒定為優秀級別的優秀教師優先考慮。
4.所帶領的班級多次被授予校級文明班級給予優先考慮。
5.所承擔或指導的各級各類賽事成績優異,給予優先考慮。
6.在學校中心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教師優先考慮。
7.20xx年秋季起凡進入心養小學不足一年整的教師原則上不參評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及教師年度考核評優活動。(除上級主管部門直接指定或推薦的除外)
其它類型級別的先進、優秀按各類要求參照本辦法執行。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8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學工作、探索教學改革,表彰先進,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 評選范圍
積極承擔并認真完成我校各級各類教學任務的專職教師、兼職教師以及其他教學輔助人員。
三、 評選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教育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熱愛學生,為人師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進事跡;
3、遵紀守法,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揮榜樣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學業務,嚴謹治學,刻苦鉆研業務,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實施素質教育中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5、教育教學成績顯著,成果豐碩,得到所在單位、學生、社會一致認可和贊譽;
6、近3年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7、教師業務考試成績在合格以上,優秀等次在評選過程中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6 、凡在本年度教學工作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 1 )不服從本單位教學任務安排者;
( 2 )發生過教學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計超過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歲以上教師病假、事假超過 7 天)者或有曠工行為者;
( 4 )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教研活動者;
( 5 )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者。
四、 評選程序
1 、本人申請
申請人對照評選條件,填寫好申報表,并將申報表和參評材料交學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2 、資格審查公示
學校審查確定參評人員,并公示參評人員名單。
3 、初評
( 1 )測評:在個人述職的基礎上,對申報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測評。
( 2 )按照評分細則評分。
( 3 )確定初評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和有關材料報評選領導小組。
4 、審查
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
5 、公示
將評選結果在我校師生中進行公示。
五、 獎勵辦法
( 1 )優秀教師每期評選一次。
( 2 )優秀教師獲得者,學校授予“新西小學優秀教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 3 )優秀教師獲得者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據之一。
( 4 )學校從當年的校級優秀教師中推薦參加區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師等評選。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激發教師投身教育教學、教研教改工作的積極性,培育一批名優教師,以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打造學校特色品牌,學校決定在原有《陽衡市實驗中學十佳教師評選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發展的實際,制訂本評選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師的評選采用定性評定與量化記分相結合的辦法,基本評定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四個方面,突出業績和能力。每年年底評選,原則上評十人。先由教研室協同相關部門進行量化計分,依據本方案相關條例,考慮學科平衡后,再按分數高低公示十名候選人,聽取全體師生意見后報請校長室審批。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深入鉆研教育思想、理論,積極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
2、熱愛學校、熱愛學生、熱愛教師本職工作,服從領導,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治學嚴謹,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3、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關心、愛護學生,不排斥差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無濫發、亂訂學習資料等違規現象。
4、教學效果顯著,所教學科成績優秀,學生滿意率高。
5、遵紀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獻精神,不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
6、教育教學理念先進,能適應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識。
7、任教年限須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評選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量化賦值、透明操作。
四、評選細則:
(一)課堂教學(兩學期分別計算)
1、教學工作量:
①達到本學科教學工作量的記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節的記2分/期,超工作量4節及以上的記3分/期;
③跨學科、跨學段教學并滿工作量的記2分/期。
①②③項記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
2、滿意率測評:以學生評教的優秀率為標準記分
3、公開課(限記2節):學校安排的校內公開課,記1.5分/節,由學校教務或教研部門安排的迎接各類檢查、交流的現場課、公開課記2分/節。
(二)教學實績:
1、中考、高考:(以教務處統計數據為準)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畢業會考任教科目成績班平C等(指合格等級)以上人數達校平均值的計基準分6分以后,每超過校平均值5%,加記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過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數未達校平均值者,在基準分基礎上按所教年級各科任教師班平C等人數內部排名依次遞減1分計分。
優秀率加分:語數外以班平5個A為基礎,綜合學科以班平4個A為基礎,班平每超過1個A,加計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學科人平成績進入市城區前六名者,分別加記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個班級,以多個班的平均成績作為教師個人成績,高考成績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記分,低于校平則按校內教師個人成績排名在基準分基礎上依次遞減1分計分。
高、初中兼的`,記分就高后,再另加計另一學段相對較低的分數的1/3。
2、學生競賽(學科競賽、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等):
輔導學生參加奧林匹克競賽(數、理、化、生等學科)、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給輔導老師加7、6、5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4、3、2分。市級一、二、三等獎者,加1.5分、1分、0.5分。未經正式培訓而直接組織學生參賽,給予科任教師加記上述標準的1/4。非奧賽的其他正式競賽,獲獎記分按本條中市級等次加分。
音體美教師訓練、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書法比賽、文藝匯演等學生獲獎,根據本條規定按奧賽同等級加分。團體賽按奧賽同等級(一等獎:第一名。二等獎:第二名。三等獎:第三名)乘1.5記分。
學生獲獎記分以2人次或2項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1、課題研究(限記2項):
①課題獲國家、省、市立項,給予主要貢獻者記8、6、4分(限1人)。
②課題成果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給予主要研究成員(限三人以內)分別加14、13、12分。省級分別加12、10、8分,市級分別加8、6、4分,校級分別加3、2、1分。執筆或實際主持人另加4(國)、3(省)、2(市)、1(校)分。有實際貢獻的一般成員按上述標準的1/3記分。
2、論文(含教學設計、案例,限1篇):
撰寫教學論文在國家、省、市、校級以上正式刊物發表分別記5、4、3、2分(與教輔資料相連的報紙、雜志降一個等級記分)。論文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4.5、4分,省級加4、3、2.5分。市級加2、1.5、1分,校級加1、0.5、0分。優勝獎按下一級別二等獎計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門光榮冊為準)
3、賽課(含課堂實錄、錄像課,限1節):
參加教學競賽,獲國家級一、二、三各等級獎,分別加8、7、6分。省級加6、5、4分。市級加4、3、2分,校級加2、1.5、1分。示范課降一個等次記分。
未授獎的公開課、調研課按同級別二等獎記分。
4、課件(限1個):
利用課件說課的按賽課記分,未說課按賽課降一個等次計分。
5、著作(限1部):獨著8分/部,合著2-3分/部。
6、教輔、練習類(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年度獲得國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門授予的先進個人、優秀教師稱號的分別加記7、6、5分。
2、年度被評為校優秀班主任記4分。
3、年度被評為優秀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加記2分。
4、行政干部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因成績突出,在省市專項工作檢查中,學校獲得優秀單位或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按國家、省、市級分別加5、4、3分。
(五)其他:
1、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響的,由校長給予特殊加分。
2、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項目獲不同等級獎勵,記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
3、為保持學科平衡,同一年度語數外三個學科參評人選每科限三人以內,但不少于1人,其他學科不超過1人。
4、初評以后,公布分數,學校相關處室還應組織召開入圍教師所教班級部分學生座談會,深入了解學生對入圍教師教育教學各方面意見,做好座談會相關記錄,交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由校長辦公會最后確定獲評人選后進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評為十佳教師:
1、年內受到黨紀、行政處分者:
2、違背計劃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3、一線教師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4、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5、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6、無故曠工者。上班遲到、早退累計5次及以上者。
7、教育教學工作嚴重失職,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8、排斥差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9、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10、教學常規量化記分名次居組內人數50%以后者。
11、滿意率測評居本組50%人數以后者(優良率達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12、亂收費、亂訂資料或家教家養造成不良影響者。
13、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據有弄虛作假現象者(含聽課記錄抄襲等)。
五、獎勵辦法:
1、學校在宣傳欄張貼“十佳教師”彩照和優秀事跡。
2、發給榮譽證書,職稱評定根據學校職評方案作相應加分。
3、獎給現金300元。
4、連續三年評為“十佳教師”,授予“實驗中學名師”稱號,學校內部給予名師津貼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個月計,全年500元一次性發放)。
六、說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會表決通過后正式實施,同時,原評選辦法即行廢止。
2、本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10
為加強集團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健全教師成長與發展評價激勵機制,全面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品質,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集團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校級骨干教師(班主任)評選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評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評選對象
在編在崗符合參評條件的一線教師。
已評為特級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區級學科類和班主任類骨干人員不列入評選對象。
三、評選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人才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原則。
3.堅持“選拔與培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
四、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2.近三年來一直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其中專任教師每周不少于6課時,行政人員兼課的每周不少于4課時。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評選骨干班主任需有兩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經歷。
5.學年度考核合格,教育教學綜合業績突出,受到所在分校(校區)表彰獎勵。
五、評選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分校(校區)要成立由校長、書記任組長的評選推薦工作小組,制定本單位評選推薦工作方案,方案中應明確推薦程序、推薦要求。
2.各分校(校區)評選推薦工作小組要堅持公開公正、實事求是、好中選優的原則開展工作,推薦結果需在本分校(校區)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可自主向所在分校(校區)提出參評申請,分校(校區)進行考核推薦。其中,申報教師需填寫《北京市陳經綸中學校級骨干教師(班主任)申報表》一份,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分校(校區)評選推薦工作小組研究同意的,需將申報教師的《北京市陳經綸中學校級骨干教師(班主任)申報表》,連同《2018年校級骨干基本情況統計表》于3月15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激勵教師積極投身教學改革和教研活動,表彰先進,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培養一支師德高尚,有較高知名度和教學教研水平的教師隊伍。
二、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評選范圍和比例
1、評選范圍:積極承擔并認真完成我校各級各類教學任務的專職教師、兼職教師及其他教學管理人員。
2、評選比例:優秀教師人數不超過教師總人數的4%。
四、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教書育人,愛護學生,為人師表,師德高尚,事跡突出。
2、對教學工作認真負責,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能認真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認真備課,教案規范,教學各環節均能認真負責。
3、刻苦鉆研教學業務,在教育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顯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課堂教學效果良好,受到學生歡迎。
4、積極承擔教學任務,工作量飽滿,積極參加各項教研活動。
5、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為優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學工作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①不服從學校教學安排的
②發生過教學事故的
③病假超過10天(含10天)事假超過5天的(含5天)的或有曠工行為的(要求每周簽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無故不參加校教研活動的和各級、各類的檢查中受到批評的
⑤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的
五、評選程序和評比時間
1、本人申請
填寫申報表,并將申報表及相關材料(當年備課筆記本、聽課本)一起交評選領導小組
2、評選辦法
對照評選細則量化打分(權重80%),領導小組綜合測評(權重10%),學生評價(權重10%)。
3、評選時間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將評選結果張榜公示
六、獎勵辦法
1、年度考核時為優秀
2、縣級以上的各類表彰從校級優秀教師中推薦
3、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不少于500元
4、獲得的榮譽作為職稱晉升、崗位競聘的重要依據之一
學校教師評先評優方案 篇12
為了更好地做好先進教師的評選工作,明確先進教師的評選條件,從而起到激勵教師工作的積極性,發揮教師隊伍中先進示范帶頭作用,樹立教師典范,特從德、能、勤、績等四方面制定學校先進教師的評選方案,具體條件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在本校教齡滿一學期以上的,滿工作量的專任教師和學校行政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德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參評教師須在本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一學期以上。不從事第二職業,凡從事第二職業者不得參加學校先進教師的.評選。
2、有良好的社會主義道德和高尚的教師職業道德,堅持素質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學工作。關心愛護學生,為人師表,在師生中有較高威信。師德良好,在同事間不散布不利于學校的言論,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以大局為重,維護學校和學生利益。維護學校威信,不與家長和同事發生矛盾,與人為善。
3、凡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均取消參評先進教師資格。
(二)能
1、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有開拓進取精神,積極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學科教學改革,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所教班科班風、學風好,教學成績達鎮平均水平。
2、有較強的課堂教學管理能力,課堂紀律良好,無亂堂、無瞌睡等。
(三)勤
1、積極參加市、鎮、校各級各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教研活動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聽課節數達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規定的標準。
2、發揚主人翁精神,愛校如家,關心學校事務,積極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師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學校每項工作。積極為學校分憂解難,樂于接受分配的各項工作。
3、各種資料按時上交完成,書寫良好。凡遲交和不交者,不能評為先進教師。
4、應積極參加學校或科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對學校或科組工作不積極參加,不能評為優秀。
四)績
1、教育和教學效果好,成績顯著,對全校教育質量、教學水平的提高有積極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試所任教的學科成績必須達到學校學期初制定的學科質量目標。
2、每月備改檢查被評為優秀,在全組教師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關心學生,熱愛學生,特別是對待后進生,要滿腔熱情地關心和愛護,使學生能健康地成長。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所任教的班級學科均須合格率達90%以上。
三、評選辦法和程序
1、成立學校評選校級先進教師領導小組并制定評選方案。
2、公布校級先進教師評選方案。學期結束前,由教研組根據學校規定的優秀教師名額按1:1.5的比例提名組內優秀教師候選人,再由組內教師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
3、符合條件的教師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評選小組進行資格審查。
4、組織評選并確定先進教師名單。
5、公示評選結果。
四、評選要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群眾公認的原則,增加評選工作的透明度,確保評選質量。堅持條件,嚴格程序,充分發揚民主,真正把群眾公認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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