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保基礎信息統計方案范文
為確保老農保與城鄉居保制度順利銜接、平穩并軌,切實保障老農保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扎實做好老農保參保人員的核查清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核查對象與內容
(一)核查對象
于1993至1999年間在市社保局辦理老農保的農民、村干部、代課教師、合同干部、鄉企干部、義務兵。
(二)核查內容
1、參保登記人員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等信息,進行逐一核清登記,反饋到村(社區)補充相關信息、補齊相關資料。
2、參保登記人員的個人繳費信息。參保個人的繳費時間、繳費檔次、繳費金額,要一一查實核對,并要有財務部門出具的繳費憑證為依據。
3、領取人的個人待遇發放信息。根據州局提供的待遇計算表,比照個人參保檔案的基礎信息,重新核算清理個人待遇月發標準,有誤的重新核算。若參保人參加老農保時,參保檔案已對待遇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市社保局將依據規定發放待遇,并對個人發放養老金進行多退少補。
4、退保、轉保人員信息清理。根據退保、轉保人員檔案資料、憑證(業務、財務)核對無誤后,辦理退保轉保業務。
二、工作安排及時限要求
(一)部署啟動(20xx年4月5日前)。
市社保局召開全市老農保基礎信息核查工作部署會議和部門協調會議,并進行鎮、村兩級經辦人員培訓。社保局根據本局掌握的老農保基礎信息填寫《參加老農保基礎信息情況表》(附件1)和《老農保參保情況表》(附件2),并將表格(紙質及電子版)下發到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
市人社局要對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就此次信息核查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對核查過程中出現的政策問題進行解答,并對各項參保、退保及轉保業務予以審批。
(二)入戶信息核查(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30日)。
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具體組織實施并指導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各村核查人員務必逐戶逐人核查,確認《老農保參保情況表》(附件2)中相關信息,要求參保人簽字確認,并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參保人對基礎信息有異議的,經社保局重新核實后,由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重新下發《老農保參保情況表》進行確認。
(三)信息錄入、提交及其它(20xx年5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入戶調查結束后,由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收集本轄區內各村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后的'《老農保參保情況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統一進行核查登記表的錄入工作,并填報《參加老農保基礎信息確認情況表》,上報社保局。
市社保局根據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上報的《老農保參保情況表》,建立老農保參保人員調查登記的電子匯總表,并對相關紙質文檔進行歸檔整理,建立信息完整、規范、準確的參保檔案,便于今后查閱與利用。同時,根據《參加老農保基礎信息確認情況表》,辦理相關參保、退保及轉保手續,并報市人社局審批、備案。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到人
本次工作要在市人社局和社保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進行,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工作重點開展信息核查,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參保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繳費金額等信息準確、資料齊全,對于需要補充的資料要在規定期限內補齊,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相關經辦人的責任。
(二)嚴格核查過程細致高效
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要認真開展本轄區內各村調查員培訓工作,聽從市人社局的統一調度,深入細致開展入戶調查,切實做好數據填寫、錄入及審核校驗工作,及時發現錯、漏項并加以改正和補充。各村將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核查登記表等原始核查材料統一交各鄉鎮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