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交提升服務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加快現代城市建設和滿足廣大市民出行需要為重點,以打造“文明公交、形象公交、滿意公交”為抓手,全面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堅持一手抓硬件建設、一手抓公交行業管理,全力提高社會滿意度,努力為群眾出行提供快捷、舒適、安全、便利、優質的公共交通服務。
二、工作重點
(一)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優化公交通行環境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修編工作。
2、實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規范》。
3、加快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實施南站換乘中心擴容、西站換乘中心動工和北站換乘中心南門拆遷工作。市重點工程管理辦公室逐年安排落實公交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4、積極創造條件,在部分路段規劃和設置公交專用通道。
(二)建立補償補貼機制,促進公交健康發展
1、建立政策性虧損補償機制。對城市公交企業對70周歲以上持證老人、現役軍人、傷殘軍人、傷殘警察、盲人五種人免費乘車和對學生票價優惠的支出,給予補償。
2、建立經營性虧損補貼機制。對城市公交企業開辟新線、冷僻線路、夜班線路,給予適當補貼。
(三)提升公交優質服務,規范文明行車秩序
1、逐步改善運力結構。自年起,加快公交車輛更新改造步伐,推動節能減排工作,對超期或排放不達標的公交車輛,分批整改更新,全面提高車輛安全性能,杜絕“病車”上線運營,減少車輛安全事故。
2、大力改善車容車貌。加強公交營運車輛車身維護和保養,嚴控車身廣告設置,確保車身完好無損、車內設施齊全整潔。
3、不斷提升文明服務。深入開展“微笑服務、溫馨交通”文明創建活動,傾力打造一批城市公交精品線路,全面提升城市公交窗口品牌形象。
(四)切實加強行業監管,建立服務長效機制
1、開展公交運營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圍繞公交車超速運行、闖紅燈、隨意靠站、車內扒竊等方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運營秩序。
2、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制定公交企業行車事故月報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月查制度,重點檢查公交企業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落實、車輛檢修臺帳及公交安全生產相關制度的落實情況。
3、根據《省城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規范》和綜合考評細則,評選公交文明線路和先進單位。
4、加快推進城區公交行業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進程,探索建立公交行業服務長效機制,努力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加快捷方便優質的公交服務。
(五)深化改革,建立良好的運營機制
改革投融資體制,開拓多元化投資渠道,在公共財政投入的'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或具有經濟實力的法人企業以合資、合作或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公共交通的投資、建設和經營,通過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形成國有主導、多方參與、規模經營、有序競爭、優質服務的格局。
三、工作職責
(一)市交通運輸部門(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客管處)
認真履行城區公交行業規劃、建設、監管職責,負責《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修編工作;負責公交行業服務規范的實施和監督;督促公交企業車輛更新改造,不斷提升車輛品質;負責建設城區公交智能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公交站場的管理整治工作,加強車輛技術設施檢查,健全落實車輛維修保養機制,改善公交運營環境;負責制定公交企業及員工業績的考核評價體系,調動企業職工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負責指導公交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培養挖掘先進典型,營造良好創建氛圍。
(二)市建設規劃部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
負責配合市交通運輸部門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修編工作,組織和實施承擔的公交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公交專用道設置,確保公交基礎設施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市發展和改革部門(市發改委)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提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形勢,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促進公共交通發展的各種政策和建議。
(四)市公安部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公交派出所)
負責對公交營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監督整治,切實提高公交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負責公交營運車輛治安環境整治,嚴厲打擊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違法行為,全力營造公交運行良好的治安環境。
(五)市財政部門(市財政局)
負責建立公交優先發展財政補償補貼保障機制,對公交政策性虧損、車輛更新、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提出財政補償補貼和預算方案,負責城區公交服務提升工作相關經費預算審核和撥付,并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四、時間安排
城區公交提升服務工作安排5年左右時間(年—2015年),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啟動年(年)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專業規劃》修編工作。(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2、加強行業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深入開展“微笑服務、溫馨交通”文明創建活動,科學規范公交行業行車秩序、車容車貌和服務行為。在公交行業內開展“服務創一流、安全爭先鋒”安全標兵競賽活動,著力提升公交服務水平和安全行車能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圍繞公交車超速運行、闖紅燈、隨意靠站、車內扒竊等方面開展公交運營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公交派出所)
4、更新低碳、環保公交車輛50臺(市國有公交公司30臺,兩家民營公交公司20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5、加快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建設72個公交站臺,同步建設公交候車亭。(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第二階段,規范年(2012年—2013年)
1、實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規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2、著力培育一批品牌線路和先進典型,在公交行業內推進公交線路責任聯系點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全面提高群眾滿意度。(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逐步建立現代公交企業管理制度,健全公交行業獎懲激勵、考核評價、規范管理等相關制度體系。(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4、圍繞公交車超速運行、闖紅燈、隨意靠站、車內扒竊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公交運營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公交派出所)
5、更新低碳、環保公交車輛76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6、加快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建設100個港灣式站臺,根據公交規劃建設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設施配套建設;根據公交規劃和城市發展需要,適時建設公交樞紐站。(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第三階段,提升年(2014年—2015年)
1、建設城區公交智能調度指揮中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2、建立公交車超速運行、闖紅燈、隨意靠站、車內扒竊等監督與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公交運營秩序。(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公交派出所)
3、更新低碳、環保公交車輛54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4、加快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建設50個港灣式站臺,根據公交規劃建設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設施配套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5、在城區主要干道設置公交專用道和施劃公交優先通行道口。(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五、資金籌措
按照“補貼與企業自籌相結合”的原則,根據以下六個不同投入使用方向分別籌措城市公共交通資金。
(一)公交規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責安排。
(二)公交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納入市重點工程項目統籌。
(三)車輛更新資金來源。公交車運行8年必須更新,鼓勵提前更新。國有公交及民營公交企業車輛更新資金均全額自籌。市財政根據政府下達的更新車輛計劃,年按新購車輛價格的30%對市公交總公司增加國有資本金,今后根據財力逐步增加投入。
(四)新辟線路自年起全部由國有公交經營,增加車輛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給予適當增加國有資本金。
(五)城市公交企業對70周歲以上持證老人、現役軍人、傷殘軍人、傷殘警察、盲人五種人免費乘車和對學生票價優惠的支出,市財政給予補償;城市公交企業開辟的新線、冷僻線路、夜班線路造成的經營性虧損,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六)建設城區公交智能調度指揮中心,所需經費由市政府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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