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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綠化改造實施方案范文
為繼續大力推進城市綠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城市居住環境,鼓勵對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綠化改造,根據市政府杭政辦函(20xx)153號《關于加強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特制訂本以獎代撥實施方案。
一、本實施方案所涉及的獎勵主體是組織實施無物業管理小區綠化改造的各區政府和相關的責任單位。小區綠化改造以獎代撥每年評比一次。
二、凡自籌資金,對無物業管理、綠化檔次較低、損壞嚴重急需整改的小區實施綠化改造的單位,其綠化改造達到一定質量標準的,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一定比例一次性予以獎勵。對無物管小區綠化改造成績突出的組織協調單位,由市政府給予一定獎勵。
三、無物業管理小區綠化改造以獎代撥工作的考核、評比、獎勵由市園林文物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各區在對無物管小區綠化進行改造時,先由區綠化辦對小區綠化現狀進行拍照調查,編制小區改造方案上報市園文局,列入市年度無物業管理小區綠化改造計劃。待小區綠化改造完成后,由市園林文物局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考核,按達標考核有關指標評定綜合得分。具體達標考核評分辦法見附表《小區綠化改造以獎代撥考核評分細則》,總分80分以上為合格。
四、由區政府籌集資金進行無物管小區綠化改造,達到綠化改造標準,并經考核合格,對項目決算進行審核后,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40%一次性予以以獎代撥獎勵。
由市園文局組織有關單位,按考核綜合得分對各城區當年改造達標的無物管小區綠化改造項目進行評比,按當年綠化改造達標小區數的30%評出優良項目若干個,其中前三名為優秀項目,分別獎勵8萬元、6萬元、4萬元;其余各獎勵2萬元。
五、按工程量的40%以獎代撥的獎勵資金全部用于彌補區政府實施小區綠化改造項目的支出。在小區綠化改造項目評比中獲得的獎勵資金,其中5%作為市政府獎勵區領導班子的專項資金,80%用于獎勵在小區綠化改造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15%用于小區綠化改造工作中的各項費用。獎勵經費在城市綠化建設專項資金計劃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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