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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教師節系列評選表彰活動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引導廣大教師適應新世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不斷提高思想業務水平,推進素質教育的順利實施,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xx名師”、“十佳師德標兵”、“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的評選表彰活動。為做好評選表彰工作,特制定如下評選活動方案:
一、評選范圍
“xx名師”、“十佳師德標兵”、“骨干教師”的評選范圍為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師;“優秀班主任” 評選范圍為20XX-20XX學年度全市各學校在職班主任。
二、評選條件
“xx名師”、“十佳師德標兵”、“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具體評選條件見附件2-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推薦評選:
1、工作時間未滿三年者;
2、因違法、違紀受到過處罰、處分或相關處理者;
3、體罰、侮辱學生,師德表現不良者,年度考核稱職以下者;
4、組織參加以個人盈利為目的的辦班、競賽活動以及有償家教,參加編寫或推薦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各種書刊資料者;
5、利用工作時間從事個人經營活動者;
6、弄虛作假,虛報個人學術成果者;
三、評選名額
各有關單位的推薦評選名額見附件1。
四、評選辦法
提名推薦和審核工作由各中心學校(市直學校)負責。
1、相關單位提名推薦。各單位組織由教師代表、教育管理人員組成的推薦考核小組,根據評選條件從轄區內各學校教師中提名推薦并考核評議,投票決定推薦人選,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并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上報市教育局。
2、考核審批。市教育局將組織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考核小組,對各單位推薦的評選對象進行考查考核,考核時要認真聽取其所在學校教職工和所教班級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意見。在考查考核的基礎上,市教育局黨組最后根據考核結果審批確定擬表彰人選。
五、評選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學校應將評選過程作為加強師德建設活動的重要環節,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模范人物的引領作用,積極營造學先進、做模范的濃厚氛圍。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選方法、評選程序及分配名額,認真、慎重地做好評選工作。
2、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選條件和工作程序,確保評選質量。要堅持走群眾路線,遵循“民主推薦、公開評選”的原則,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師德模范、先進代表選拔出來。推薦、評選過程要不斷創新,擴大評選活動的社會影響力,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3、堅持原則,客觀公正。評選要采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逐級考察、逐級公示的辦法進行。要把評選過程作為學習先進、弘揚正氣的過程,通過評選活動促進師德師風建設。
4、上報人選不得突破分配名額,同等條件下條件艱苦的農村學校教師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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