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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協商民主工作實施方案范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建立健全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切實推進基層重大公共事務決策的協商民主機制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系統論述了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提出了積極開展基層協商民主的具體要求,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和農村基層的重要體現。探索推進基層重大公共事務協商民主機制建設,有助于保障基層群眾的民主權利,拓展基層群眾有序政治參與的渠道;有助于推動基層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建設;有助于改進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方式,對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推動“建設美麗xx、創造美好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協商的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由基層黨組織統一部署、協調和實施本區域內的協商民主工作。
2、堅持依法依規。協商民主必須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村規民約、村民議事規則等制度規定實施,協商事項和結果應當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現公平合理。
3、堅持事前協商。把協商民主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過程中。
4、堅持尊重民意。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不同利益群體充分協商,既反映多數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納少數人的合理主張。
5、堅持注重實效。協商主體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盡可能達成共識,避免或減少議而不決。議定的事項要抓緊落實,防止決而不行。
三、協商的實施主體
開展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實施主體,原則上是各級擁有決策權的黨政組織,即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村委會。
四、協商的議題內容
。ㄒ唬╂偧壷卮笫聞諞Q策民主議事協商的主要內容
1、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專項)規劃和相關計劃的編制和調整。
2、區域內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3、涉及轄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征地拆遷、舊村改造、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會治安和城鄉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4、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重要專項資金安排和重大國有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
5、轄區群眾普遍關注或反映強烈的重要事項。
6、其他具有全局性、長遠性影響或者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涉及面廣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決策事項。
7、鎮黨委認為需要進行協商民主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協商的主要內容
1、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村莊建設規劃編制和調整。
3、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
4、村級集體建設項目的立項、承包、招投標方案,集體舉債建設有關項目、大額專項資金安排和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方案。
5、村宅基地安排使用、村民承包土地山林變更調整、征用征收補償分配使用等方案制訂。
6、村民反映強烈且意見較為集中的公共事務問題。
7、其他涉及本村或多數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
五、協商的主要形式
鎮級協商民主的形式:會議審議協商、視察點評協商、研討咨詢協商、書面征詢協商、個別訪談協商、網絡互動協商等。
村級協商民主的形式:會議協商、懇談協商、書面協商、網上協商等。
六、協商的基本程序
協商程序由確定協商議題、做好協商準備、開展協商民主、協商成果落實、協商結果反饋等五個步驟組成。這五個步驟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1、確定協商議題。協商民主的實施主體,根據形勢發展需要、轄區群眾需求,圍繞“四公一熱”(重大公共事務、公共決策、公眾利益、公益事業和民生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年度工作重點,研究并提出年度協商計劃或相關協商議題。
2、做好協商準備。協商議題確定后,各實施主體應及時制定具體協商方案,明確參與協商的對象,并提前做好相關通知,提供相關議題資料,支持他們就協商內容開展調查研究,在所聯系的群體內開展意見征求,為協商做好準備。
3、開展協商民主。根據確定的協商方案、議題和形式,由實施主體牽頭,組織參與協商對象進行富有針對性的協商民主、平等議事,集中各方智慧,達成協商共識。
4、協商成果落實。協商民主活動結束后,各實施主體要做好協商意見的整理匯總,并及時召開班子聯席會議,對協商成果進行專題研究,討論形成最終的決策方案。需要經法定會議表決通過的,則按規定程序提交審議表決。如意見未被采納的,要妥善做好溝通解釋。
5、協商結果反饋。經協商民主制定的公共政策和作出的重大決策,要落實責任人員認真組織實施,并進行跟蹤督辦或檢查考核。同時,要按照黨務政務和村務公開的要求,公示通報實施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適當途徑向參與協商對象通報相關情況。
七、協商的參與對象
基層協商民主的參與對象既要考慮到廣泛性,也要考慮代表性,要綜合考慮協商內容的事項性質、利益相關、復雜程度和影響范圍來統籌確定。一般來講,主要涉及以下幾類人員:轄區內的“兩代表一委員”(即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僑胞臺胞宗教界等統一戰線代表人士、專業界人士、相關部門代表、群眾代表、利益相關方代表,等等。
八、協商的平臺建設
(一)建立鎮協商民主委員會。主要由轄區內的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代表以及其他各階層、界別的代表人士組成,委員控制在20-30名左右。通過圍繞特定議題進行協商討論或以提交建議案的方式進行建言獻策,為鎮公共事業、公共事務、公共利益、公益事業等涉及本轄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以上協商民主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協商議事會,每年召開兩次以上專題協商、意見征求會。
。ǘ┙㈡偣矝Q策咨詢委員會。主要由轄區內外專業領域、功能界別的專家學者和賢達人士,以及轄區其他方面代表性人士組成,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由鎮黨委、政府統一聘任,為鎮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專業參考意見,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詢服務。咨詢委員會按照 鎮黨委政府部署和年度協商民主議事計劃,采取專題座談會、決策咨詢會、調研建議報告、書面征詢、實地考察等集中與分散、討論與書面相結合的形式開展相關活動。
。ㄈ┙⒋鍏f商民主議事會。由村黨支部、村委會動員組織,邀請本村的村民代表、商戶代表、村創業成功人士、專業技術合作社、技術協會代表;戶籍在轄區內的上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本村在政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代表,以及在村里有一定威望和影響力的人士等組成。通過專題懇談、意見征求、議事會等形式,對涉及村里的重大公共事務、村民反映較為強烈的意見建議等內容,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形成共識。
九、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級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協商民主工作,充分認識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協商民主納入決策程序,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為重要工作內容。鎮黨委成立協商民主工作的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親自抓,鎮黨委副書記分管負責具體落實。各村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村黨支部書記是村里推進協商民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相關工作。
2、狠抓落實。要根據實施意見的要求,定期召開會議進行研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推進協商民主建設的具體方案和實施計劃,實行一事一議、一事一檔,積極創新實踐,狠抓工作落實,充分發揮基民主議事協商的議事集智功能。
3、強化保障。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協商民主發展提供相關工作保障,尤其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努力增強鎮村黨員干部對基層協商民主制度的認識水平和操作能力。要完善相關制度,搭建協商平臺,積極動員轄區內各界各層代表人士和社會賢達,共同參與協商民主工作,不斷提高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4、營造氛圍。要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加大對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營造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濃厚氛圍,共同推動我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深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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