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廣場歌會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青春中國,青春天一。
二、主辦部門:學生工作處、團委
協辦部門:教務處、總務處、音樂組
三、參加對象:2008年級高一年級全體學生
四、活動內容:
(一)學生群體性歌詠活動
各班級組織全體學生參加群體性歌詠活動,鼓勵班主任和班級同學一起參與。
(二)歌會活動地點:校園生活區北球場舉行
(三)歌會現場安排
1、各班級學生自帶凳子,在班主任帶領下,集中前往活動場地。到達活動場地服從體育老師統一安排。
2、評委席放置在北側朝南方向,球場南側掛橫幅一條,內容為 :江蘇省天一中學“青春之歌”廣場歌會。
3、班級演唱曲目:
序號 班級 演唱曲目
4、注意事項:
(1)班級演唱曲目伴奏由教育技術組電腦統一播放。各班級文娛委員提前將演唱曲目伴奏電子數據送教育技術組沈慧老師處;
(2)各班級根據抽簽選定歌曲進行認真的組織準備工作,歌曲排練請與音樂組老師聯系。各班在排練過程中除了精心準備比賽曲目外,全體同學還要學會演唱天一中學校歌。活動當天,學校將組織全體師生齊唱天一中學校歌。
(3)歌會當日,18:00各班級同學自帶凳子整隊前往北籃球場,由體育老師統一指揮,在指定地點按要求就坐,路上注意安全,歌會18:20準時開始。歌會活動結束后,各班級在體育老師的`統一指揮下有序離場,各班級同學回教室自修。
(4)歌會現場各班級學生統一穿校服。
(5)活動設立固定演唱舞臺,各班級提前整隊(提前兩個班級),到達演唱舞臺進行表演。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的文明禮儀教育,注意遵守公眾集會紀律;學生在班級指定位置觀看,不隨便走動;兄弟班級演唱結束后要禮貌的給與鼓掌祝賀;注意保持歌會現場的清潔衛生。
(7)歌會現場紀律、衛生情況納入活動評分范圍。(在活動得分中扣分)
五、比賽評分標準
(一)比賽評分將參考以下四個標準:服裝統一,精神飽滿,上下臺緊湊有序(2分)、歌曲演唱(2分)、音高、節奏準確(3分)、合唱隊、指揮、伴奏配合默契(2分)和形式新穎有創意(1分)。其中精神面貌包括臺風、服裝以及在整個歌會進行期間的紀律衛生情況;
(二)評分滿分為10.00份,最小記分單位為0.01分,起評分9.00分;
(三)記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值;
(四)不當場亮分,不當場頒獎,活動結束后學校擇日統一公布獲獎情況;
六、比賽獎項設置:
一、二、三等獎設置分別為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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