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腕治霾工作實施方案
鐵腕治霾工作實施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鐵腕治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切實履行工商職能,服務鐵腕治霾行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把涉及高污染、產能過剩等項目相關行業的新注冊企業準入關;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違法行為;切實摸清涉污企業基本情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的“散亂污”企業;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治霾相關工作。
二、主要任務
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市場準入。要嚴格注冊程序,把好準入門檻,依托登記注冊職能,積極服務國家產業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涉及高污染、產能過剩等項目的登記注冊,嚴格依法審查。對提交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申請,堅決不予登記注冊,依法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牽頭單位:注冊分局)
(二)依法開展抽檢。要加強抽檢工作,嚴厲打擊偽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省局《關于開展2017年流通領域成品油、煤炭、農資等重點商品質量抽檢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市局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加強涉及大氣污染相關的成品油、農資抽檢工作,配合質監部門做好煤炭質量監管,及時查處不合格商品。(牽頭單位:市場科、市場分局)
(三)加強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氣污染重點商品的市場監管,配合質監部門對“禁煤區”范圍內銷售燃煤鍋爐點進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鍋爐重新流入市場,摸清本轄區相關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依法打擊假冒商標、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銷售不合格商品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場分局、市場科、商廣科、經檢支隊)
(四)嚴查主體資格。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依據《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轄區內的鋼鐵、水泥、化工、冶煉、造紙、釀造等重點排污企業,礦山采選企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等的監管,嚴厲查處涉及環境污染的無照經營行為。配合住管(綜合執法)、交通等部門取締和查處在“禁煤區”內采用三輪車、農用車沿街叫賣的流動銷售車和隱蔽煤炭銷售點。在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時,對發現市場主體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而未取得,擅自從事經營行為的,及時通報或者移送有關行政許可的主管部門處理。(牽頭單位:企個科)
(五)促進誠信經營。要加強教育引導,督促相關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守法經營。要督促引導相關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落實責任義務,引導經營者提升守法經營意識,做到誠信守法經營,積極配合監管執法,按照要求落實相關措施。(牽頭單位:市場科)
(六)保護消費權益。要暢通申訴舉報渠道,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對涉及成品油、煤炭、農資等產品質量及服務的消費投訴,要迅速反應,依法查處。(牽頭單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治污減霾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包抓,業務科室帶頭干的工作機制,實施問責制度,對工作不力、監管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責。
(二)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執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三)開展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配合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治污減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識,增強社會群眾自我防范意識和市場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
(四)抓好工作落實,按時報送信息。市局各相關科室,請按照責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時收集匯總業務數據,按分工填寫《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鐵腕治霾工作統計表》,分別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場科報送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和統計報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鐵腕治霾工作統計表
鐵腕治霾工作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省委治污降霾專題會議和全省治霾工作會議精神,確保《楊凌示范區“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專項行動計劃(2014—2017年)》(楊管辦發〔2014〕9號)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努力實現全區空氣質量持續向好,助力追趕超越,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達楊凌示范區的空氣環境質量考核指標:2017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數同比減少10天。
二、重點任務
(一)以城區散煤整治為抓手,強力推進煤炭削減。
1. 加大規模以上企業煤炭壓減力度。督促陜西華電楊凌熱電公司嚴格按照《關中地區熱電聯產(自備電廠)機組“以熱定電”執行辦法》要求壓減煤炭使用總量,完成陜西中興林產公司22蒸噸燃煤鍋爐拆改工作,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煤炭削減8萬噸任務。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為抓手,不斷加大散煤削減力度。2017年7月底前完成楊凌鑼鼓產業園燒制點散煤替換工程,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城區200家餐飲店、企事業單位及重點鎮(社區)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改造工程,實現削減散煤2萬噸目標。
3. 強化煤炭銷售市場監管。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加大執法力度,按標準取締所有劣質煤銷售網點。對煤炭經營企業產品質量予以標識,無標識或不達標的煤炭產品不得銷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為重點,開展揚塵污染整治。
4. 繼續執行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黑名單制度。對建筑工地實施紅黃綠牌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施工單位揚塵治理信用評級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單位全面落實揚塵污染防控措施。進一步加大專項執法力度,每季度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專項整治不少于2次,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六個100%措施全面落實到位。嚴格執行“禁土令”,冬防期間主城區內除市政搶修、搶險作業外,嚴禁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作業。
5. 狠抓道路揚塵治理。繼續開展渣土車專項整治,每周組織專項檢查不少于3次。年內啟動渣土車公司化運營建設工作,出臺渣土車公司化運營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渣土車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城區主干道清掃保潔投資力度,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路機掃率達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黃標車和推廣新能源汽車為重點,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
6. 進一步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區黃標車,加快現有低速汽車淘汰步伐,分步推進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以下柴油車淘汰更新,年內完成建成區內從事泔水、家裝垃圾清運、餐飲供貨、廢品回收等低速載貨車淘汰更新工作。
7. 進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區域管理規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區域內,禁止低速載貨柴油車和載重柴油貨車通行,嚴查已淘汰車輛繼續上路行駛違法行為。
8. 加大綠色出行推進力度。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車、公交車、城市物流車等公共領域的推廣和普及,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覆蓋范圍,制定并實施新能源汽車替換計劃。
(四)以秸稈還田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為抓手,全面控制秸稈焚燒。
9. 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對實施秸稈機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機械化還田的農戶(公司)予以定額補貼。重點推廣大馬力拖拉機以及還田新機具推進秸稈就地就近還田利用。2017年主要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量達到80%以上。
10. 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加快培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果樹枝椏等原料利用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試點建設秸稈沼氣工程,探索秸稈沼氣直供農戶新模式。2017年,在全區范圍內建設3個秸稈沼氣示范項目。
11. 強力推進農村氣化工程。加快推進農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步伐,通過政府扶持、項目引導、宣傳配合等方式,在4鎮(辦)54個行政村實施天然氣、電及石油液化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2017年底完成約10000戶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無組織排放源整治為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12. 開展餐飲油煙集中治理。分階段開展餐飲業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區和楊陵區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飲油煙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區內國有企業和兩所高校食堂餐飲油煙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區內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13. 開展露天燒烤油煙專項整治。從今年5月份開始,集中開展露天燒烤油煙污染百日整治活動,劃定區域,規范燒烤爐具,徹底改善夏季燒烤油煙彌漫問題。
14. 實施重點企業深度治理。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督促區內2家工業企業和汽車維修店完成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工程,確保其設施正常運轉,廢氣達標排放。
(六)以涉氣企業為重點,強力開展環境執法。
15. 進一步加強涉氣重點污染源企業監管力度。以陜西華電楊凌熱電有限公司為重點,采取駐廠監督的方式,督促其嚴格落實電廠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響應重污染天氣污染物減排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16. 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針對無環保處理設施、無組織排放且治理無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館等,集中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查處一批,取締一批。
17. 加強企業環保誠信體系建設。將區內企業履行環保措施執行情況作為龍頭企業、名牌產品年度評選的重要依據,倒逼企業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18. 開展常態化環境執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聽匯報隨機檢查的方式,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和鐵的行動,嚴厲打擊環保違法行為,保障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七)以聯防聯治為突破口,著力降低重污染天氣影響。
19. 完善網格化管理機制。按照《陜西省網格化環境監管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區、楊陵區、鎮(辦)、村(組)的環境監管網格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全面覆蓋、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圍繞重點、動態管理”的原則,推動全區上下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20. 強化區域聯防。建立健全與周邊縣區大氣聯防聯控機制,修訂完善示范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能力和效能,特別是在重污染天氣下,確保與周邊縣區同時響應減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霧霾影響。
三、保障措施
21. 夯實大氣治理責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關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報示范區環境保護局備案。實施方案應明確工作內容,量化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確定任務完成時間節點。示范區環保局、督查室要定期開展督查督辦,會同示范區監察室對任務未按時完成,工作不力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22. 建立工作進展情況動態報告制度。各相關部門要逐月對照重點工作任務,每月8日前向示范區大氣辦報送上月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當月重點任務計劃,示范區大氣辦每月對各相關部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23.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現有環保專項資金預算規模,按照“輕重緩急,突出重點”的原則,調整財政支持方向,重點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黃標車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禁燃區建設等工作。
24. 加強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實施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第三方運維管理,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加強監測數據研究分析,科學評價空氣質量狀況,及時發布環境治理狀況,公開企業排污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5. 加大環境宣傳力度。強化政府網站、電視等主流媒體信息發布力度,并利用手機、微信等平臺,擴大信息受眾面。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力量,不斷凝聚共識,加快培育具有楊凌特色的環境文化,著力構建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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