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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精選6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人們運用到措施的場合不斷增多,措施是指針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方式、方案、途徑,可以分為非常措施、應變措施、預防措施、強制措施、安全措施。到底應如何擬定措施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切實減少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全面提升非煤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實現以下工作目標:一是確保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登記檔案,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嚴防中毒窒息、火災、透水、爆炸、墜罐跑車、冒頂坍塌、邊坡垮塌、尾礦庫潰壩、井噴失控和硫化氫中毒等九類事故,保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態勢;二是加大全縣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和砂石土礦山清理整頓工作推進力度。
三、組織機構
成立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非煤礦山科),負責全州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日常具體事務。
四、整治工作重點和具體內容
(一)整治工作的重點。
整治工作重點是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小型露天礦山治理整頓工作。
(二)整治的內容。
1、督促非煤礦山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嚴防十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針對中毒窒息、火災、透水、爆炸、墜罐跑車、冒頂坍塌、邊坡垮塌、尾礦庫潰壩、井噴失控和硫化氫中毒等九類事故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全面自查各類事故隱患,把隱患整改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崗位和所有從業人員,切實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嚴格按開采規范開采,確保安全生產。
2、地下礦山:開展通風系統、消防系統、排水系統、爆破管理、頂板管理、廢井礦道、監測監控、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專項治理,檢查日常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確保對隱患的全面整改落實,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3、露天礦山:一是對全縣風露天非煤礦山企業開采方式、采面是否按照開采方案設計自上而下成臺階開采、邊坡管理、監測監控、排土場、爆破管理等開展專項治理,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育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3、尾礦庫:深入開展安全管理制度、壩體設計建設、日常運行管理、監測監控及汛前安全管理等情況的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危庫、病庫、“三邊庫”、“頭頂庫”隱患排查治理。
五、實施步驟(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xx年7月25日-8月15日)
1、宣傳準備階段(20xx年7月下旬)
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小型露天礦山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時限、計劃。
2、企業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7月25日-8月5日)
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組織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嚴格按照《非煤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專項檢查表》,全面開展自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把隱患整改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崗位和所有從業人員,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事故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并建立事故防范措施專項檢查整治檔案。
(二)第二階段。(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31日)
縣安監局在各非煤礦山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認真按照《非煤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專項檢查表》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企業逐一進行檢查,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三)第三階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
縣安監局對礦山存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對整改后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產整頓;對停產整頓后,經治理仍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將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局各股室、大隊和非煤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切實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按照整改方案,落實責任,全面按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采取各種方式組織員工認真學習,讓每一位從業人員知曉明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嚴防十類非煤礦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內容,認真貫徹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7號)等各項要求,真正把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各非煤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嚴防九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逐項登記,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發現不按設計或開采方案自上而下(分層)開采、違規一面墻開采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責令停工停產整頓,一律按上限處罰,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然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或生產現場無法按設計或開采方案作業的,提請縣人民政府依法落實關閉。
2、地下礦山企業未認真執行機械通風規定,未設置兩個安全出口或出口不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范中毒窒息、火災、透水、爆炸、墜罐跑車、冒頂坍塌等事故,以及未按設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采空區坍塌的,按“四個一律”要求從嚴從重處理。
3、對尾礦庫超量儲存、排洪設施帶病、壩體超過設計壩高、超設計儲存尾礦、違規排放尾礦運行作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證照和手續不全的生產運營的尾礦庫,一經發現,要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對長期停用的尾礦庫,要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國家規定履行閉庫手續。對尾礦庫隱患治理不力的地區,要給予通報。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號)、《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的緊急通知》(政發電〔〕10號)和呼和浩特市關于礦業治理整頓工作的要求,切實加強我縣礦業秩序管理,規范礦山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群眾利益。
二、目標任務
通過全面整頓治理,依法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增強礦山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依法保障企業利益和群眾的合法利益,實現礦業產業和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成立礦業整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聯合整治督查組,辦公室設在政府辦,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協調和督查結果匯總工作;聯合整治督查組分別由人大、政府、政協分管領導帶隊,抽組監察、發改、經貿、國土、農牧、環保、林業、安監、水務、交通、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全縣礦產資源開發進行專項排查治理整頓,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分別負責整治督查的召集工作和督查結果匯總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6月20日--6月30日)
按照《投資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政發號)、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發改能源號)、《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煤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能源〔〕2605號)和《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局6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我縣境的各類礦山、交通干線和城市周圍砂石采石場和煤炭物流中心的環境狀況、企業用地手續、安全生產、交通運輸、地質環境治理、草原作業許可和生產經營行為等進行專項檢查。
各鄉鎮要協調相關部門對各自轄區范圍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立即責令企業進行限期整改。監察、發改、經貿、國土、農牧、環保、林業、安監、水務、交通、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要組織精干力量,進行徹底的排查,全面查清查實有關情況。
(二)整改整頓階段(7月1日--7月10日)
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制度不落實,以采代探、超層越界,違規排放、亂排廢棄物,違法占用林地、耕地、草原等違法行為和企業證照不一致的違規行為及隱患,要勒令企業立即限期整改;對于無證生產、占地補償不到位、生產運輸嚴重影響周邊群眾生產生活、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問題的企業要立即停產整頓,待整改完成并經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復工生產。對于未按要求進行積極整改的企業,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同時責令企業做好停工期間的廠區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穩定,有關鄉鎮和部門要做好監督監管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7月11日--7月20日)
全面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完善企業有關手續,提高企業認識,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將排查整改方案和整頓整改總結上報礦業整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逐步探索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嚴格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行為。
五、具體要求
(一)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違法開采、越界開采、偷采盜采、私采濫挖、證照不一、證照不全、安全生產和環保措施不達標等行為,重點打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過程中無證勘查、無證開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違規占地等違法行為。要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人民群眾的公開監督。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要求,依據《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嚴禁非法采礦的通告》(武政告字〔〕3號),切實加大打擊力度,對各自轄區盜采礦產資源、私采濫挖行為的礦點,責令其自行拆除生產設施設備,關閉非法采礦點,停止一切非法開采活動。對拒不停止非法開采活動的違法人員,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及時介入調查,依法查處,構成非法采礦罪的一律立案查處。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號)文件精神,各鄉鎮對各自轄區的“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工作負有主要責任,對私采濫挖等非法行為,發現兩次的,紀檢監察部門對鄉鎮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對上級督辦和群眾舉報仍然存在并發現兩次以上的,對鄉鎮主要領導給予降級等相應處分,并追究有關領導干部責任。
(二)嚴格環評審批制度
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和飲用水源保護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及附近從事生產破壞活動,對上述區域已經存在的礦山企業,按照《關于切實加強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有關規定的通知》精神,暫時可開采,但是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逐步進行清理整頓或關停取締。企業要盡快完善有關手續,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強監管,確保企業不得以采代探,不得擴大探、采礦面積。
進一步嚴格環評審批制度,加強對粉塵、噪音、地下水污染的監管和治理。礦區要探索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后應盡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要達標排放,可能造成地下水資源污染的應當采取防滲漏等防護措施。
國土、環保、林業、農牧業、水務等部門要加強聯合監督檢查,督促礦山建設單位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嚴禁施工擾民和破壞、污染環境。在目前植被保護較好的地區開發礦產資源,必須認真做好開采區表土覆蓋和生態恢復工作,制定可行的生態恢復方案,報環保、林業等有關部門批準實施,邊開發邊治理。有關部門要對開發建設全過程開展環境監理工作,確保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護好森林和草原生態。
(三)嚴格用地審批制度
各礦山開采必須依法征地,項目用地、征地補償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補償或安置方式要征得被征地農民同意,確保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草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辦理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手續。
國土部門要堅持“源頭控制,預防和控制相結合”的方針加強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和降低土地破壞程度。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企業要依法嚴肅查處。二是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堅持土地復墾與提高開采工藝相結合,努力實現“邊開采、邊保護、邊復墾”的原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確定復墾土地用途,實現礦山土地可持續利用。三是建立健全礦產資源執法監察長效機制,國土部門要進一步充實執法力量,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定期對轄區的礦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四是進一步建立健全采礦權標識制度,在開采作業場所的明顯位置設立采礦權標識牌,標明礦區位置、礦種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各礦山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依法采礦,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礦山企業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三同時”手續。
強化對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周期管理,一是對新建、改建、擴建非煤礦山企業未經安監部門審批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的不得開工建設,如開工建設,立即責令停建,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二是非煤礦山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工期施工。三是實行試生產(運行)備案制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未經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通過的,不得投入生產。在竣工驗收前確需試生產(運行)的,建設單位必須組織單項工程驗收,并制定試生產(運行)方案及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后,才能進行試生產(運行)。四是試生產(運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確需延長的要向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延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五是建設單位要在試生產(運行)結束前1個月向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并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生產運行。
安監部門要嚴格監管,確保安全生產。嚴肅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對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企業要限期整改,必要時停產整頓。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企業實行安全標準化管理。安監部門要聯合有關單位督促井工礦企業逐步安裝使用“六大系統”(即:建設完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礦井通信聯絡系統),在規定時限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企業,立即進行停產整頓。
(五)嚴格交通運輸管理
礦山企業開工建設要科學確定礦用車輛行駛路線,并采取工程措施固定行駛線位,最大限度減少對當地生態和居民生產生活的影響。交通、運管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治理超載超限工作力度,確保公路交通安全暢通;嚴禁在公路安全控制范圍從事采礦、采石、取土、爆炸作業等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動。
交通、交警、路政等有關部門要加大運輸車輛聯合監管力度。一是按照戶籍化管理要求,對礦產開采車輛、駕駛人建立工作臺賬,實行“一車一檔”,嚴格辦理注冊登記、掛牌工作,督促無牌無證車輛完善相關手續,定期對礦山開采車輛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和檢測,不斷提高車輛的登記率和檢測率。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車輛,堅決予以停運,同時切實加強對礦山開采車輛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考試和審驗工作。二是不斷凈化礦山周邊道路通行環境。對需要進入礦山的運輸車輛,由交警部門嚴格審核發放《道路通行證》,并明確運輸路線、時間和行駛速度,礦產運輸車輛必須采取封閉保護措施,嚴禁“超長、超寬、超高”及客貨混載車輛上路行駛。三是加大對運輸車輛的違章查處力度,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門要實行聯合執法和共同監管,對在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超速超限行駛及隨意遺灑、飄散運載物的行為予以嚴厲查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進行處罰外,必要時取消其礦山開采運輸資格。四是禁止機動車輛離開道路通過草原、耕地等非運輸途徑行駛,違者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賠償損失。
(六)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制度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礦山開發企業出資,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能力的專業企業進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各礦山企業要立即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預防和治理因礦山開采造成的礦區沉陷、滑坡等地質災害,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工程要與開采工程同步實施。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對未按規定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要限期恢復治理,規定期限仍不恢復治理的要責令其停止開采,使用保證金進行恢復治理,工程費用超出保證金及其利息的部分由采礦權人承擔。
(七)加強危爆、易制爆和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公安、環保、衛生、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對貯存、運輸、使用危爆、易制爆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要進行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嚴格落實企業各項有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合法購買、依規運輸、安全貯存、規范使用,確保安全使用,不發生任何泄露事件。各有關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使用管理措施,對危爆、危化品的使用和管理嚴格實行“雙人雙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紙質、電子收發記錄存檔、保存。
(八)嚴厲打擊非法轉讓礦權行為
轉讓探礦權、采礦權要符合法定條件,要依法依規足額繳納股權轉讓交易個人或企業所得稅,經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后,上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批準,各有關部門方可依法為其辦理法人變更登記。國土、工商、稅務、經貿等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管,禁止以出租、買賣、承包、融資、參股或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對于非法轉讓行為要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九)加強尾礦庫、沉陷區的監管
安監、環保、國土等有關部門要聯合監管,一是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不允許投入使用,要對企業尾礦庫及排污設施和運行情況進行定期排查和檢測,企業不得擅自違法排污,特別是重金屬和涉重金屬企業要加強日常監管和監測工作,不得違規排放含有重金屬和涉重廢水而導致周邊水體受到污染的事件發生。二是對無合法礦石來源、規模達不到產業發展規劃要求、非法建設尾礦庫的企業要依法關閉。三是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監督企業認真做好礦山沉陷區治理工作,切實保障治理措施到位,確保安全。
(十)加強產業監管,促進企業誠信經營
發改、經貿、國土、環保、農牧業、林業、稅務、水務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聯合監管機制,每月定期巡查,對礦山開發項目從勘探、項目核準備案、建設、竣工驗收到生產運營進行全過程監管,凡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依法及時處理。加強對項目建設的事中和事后監督檢查,礦山建設項目稅收貢獻少、證照不全、證照不一且存在毀壞環境、草原的企業,堅決予以關閉;未按規定程序開展前期工作,擅自開工建設或未按期進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治理、安全驗收、足額交付占地補償的,有關監管部門要立即責令其限期整改,發改、經貿部門要對其進行存檔記錄,在兩年暫停對違規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和核準申請的受理,一年暫停受理該單位法人建設其它礦山開發項目。對于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依法予以懲處,在一定時期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
探礦權人在領取勘查許可證后,應當在6個月組織開工,并向縣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送開工報告。已經領取勘查許可證的勘查項目,滿6個月未開始施工,或者施工后無故停止勘查工作滿6個月的,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由縣國土資源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建議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探礦權人被依法吊銷勘查許可證,自勘查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6個月不得申請探礦權。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3
根據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省露天采石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和縣安監局2.28會議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存在問題
(1)開采布局不合理,未形成臺階開采,存在一定危巖、險石,甚至有傘巖。
(2)技術資料不完善,無爆破設計的相關資料、無采場工程平面圖和剖面圖、無防排水系統圖。
(3)職工安全、職業衛生防范意識較差:爆炸物品現場使用管理不規范,巖上作業未認真佩戴安全繩,清理懸石、浮石不及時,安全帽和防塵口罩未認真佩戴。
(4)安全現場管理不到位:現場管理人員有脫崗現象,有對違章行為不糾正、不處罰的現象。
(5)安全責任不明細,安全制度不夠完善。
(6)安全措施不到位:對爆炸物品的使用記錄未實行跟蹤檢查,石粉新線的各安全防護設施未完善,防排洪設施未完善,避炮場所不規范,對危險源的監測未堅持和做記錄。
(7)安全氛圍不強勁。
二、整改目標
通過本次隱患整改,改善落后安全生產條件,建立長效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標準化建設,順利通過省安監局的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三、整改思路
以《通知》精神為主線,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小型露天礦開采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程作為依據,建立建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相關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級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等軟件資料,加大安全投入,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方案和規程作業形成臺階式開采布局,加大宣傳力度,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加強現場管理,嚴格獎懲制度,最終達到如期驗收合格和安全生產的目的。
四、整改方案
1、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建立建全各項規章制度。
(1)、明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總經理,礦長,安全員,各工種的作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組織相關人進行學習并上墻。在3月10日前完成,負責人:唐xx
(2)、建立建全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活動月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會議制度,安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在3月20日前完成,并組織職工進行考試,負責人:王xx。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安全生產和隱患整改的強勁氛圍。
結合百日安全活動,書寫橫幅安全標語三幅,做安全生產板報一期,設置采礦標志牌一個,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書寫安全巖報一幅。3月25日前完成,負責人:王xx。
3、嚴格按照開采方案進行臺階式開采。
(1)、轉運場內蓋山泥,保持場地內各運輸通道和安全撤離通道及排水通道暢通無阻。責任人:周xx。此項在3月10日前完成
(2)、堅持頂部打眼放炮,實行臺階式開采,臺階寬度大于4米,臺階高度小于6米,邊坡角小于60度,作業人:張前、周明,監督人:周xx。在3月25日前完成。
4、加強現場管理
(1)礦山安全員跟班檢查,監督各崗位人員的違章行為并上限處罰,檢查工作點的安全狀況,監督整改進度,每天總結,三天匯報。責任人:周玉乾
(2)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控,炮工必須每日對巖石頂部和邊坡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監督人:周xx
(3)機臺操作工人作業時佩帶好安全帽、口罩。監督人:安全員。
(4)礦山管理員堅持每日巡查兩次,并作好記錄,公司安委會每周巡查三次,并作好記錄。監督人:張xx
5、清理和補充完善地質圖、礦山布置圖、采場平面圖、剖面圖、爆破設計相關資料等技術資料。負責人:王xx。3月25日前完成。
6、組織職工培訓。由安委會牽頭,組織職工進行培訓(或以會代培),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小型露天礦開采操作規程》、《民爆物品管理條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3月10日以前完成。負責人:唐xx。
7、規范炮工作業行為,實行定時放炮制度,加強放炮警戒管理,嚴格領退制度。監督人:周xx。
8、完善石粉新線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和完善各電器設備的接地、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責任人:小剛。3月25日前完成。
9、做好各設備檢查和維修記錄。責任人:小剛;監督人:王強。從3月1日起開始執行。
10、規范礦區工作環景,清理和保持好各工作場所的衛生。責任人,各崗位工;監督人:周xx
五、保障措施
1、成立機構,公司成立礦山隱患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張xx(公司總經理、安委會主任)負責整改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工作,并協調、落實整改資金;副組長:唐xx(礦長、安委會付主任)負責本次整改的具體工作。成員:王xx、王強、周xx、小剛、張前、周明、興元。下設辦公室,由王xx任辦公室主任。
2、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各安全責任人的職責,嚴格責任追究。
3、加強巡回檢查,在檢查中發現違章、違規行為,加倍處罰。
4、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公司抽調專職人員現場督查,挖機、鏟車加班作業,加快整改進度。
5、嚴格獎懲制度,凡是不能按時完成的項目給予200元的經濟處罰,由該項的作業人和監督人按責承擔,對按時完成的.項目給予200元的獎勵 ,其中對開采布局項,若按時完成并通過驗收,給予2000元的獎勵。
六、相關要求
1、各責任人必須報以對公司和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清醒的認識本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不可抗拒性,認真研究,制定計劃,按部就班,按時保質完成自己的項目。
2、鏟車和挖機嚴格服從工作安排,一切以整改和生產為目的,確保生產、整改兩不誤。
3、由付組長牽頭,每周進行一次匯總小結,并書面匯報組長。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4
為防范和減少非煤礦山事故,決定在全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現將《20xx年縣非煤井工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為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防范事故的發生,有效扭轉我縣非煤井工礦山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現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管理,嚴格執法,突出重點,全面推進,深化非煤井工礦山安全整治,確保全縣非煤井工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不突破。
二、整治重點
(一)加強采空區管理。要建立礦區范圍內的采空區擋案,禁止人員進入采空區采礦,嚴禁擅自回采保安礦柱。要聘請中介機構對采空區進行會診。要大力完善視頻監控系統,要在規定的地點和位置按要求安裝探頭,并根據生產環境的變化及時增設探頭,要建立健全視頻監控系統管理規章制度,制訂非正常情況處置程序和應急預案,要配備足夠的維護、值班和技術人員,并經培訓持證上崗,同時應當根據礦井實際配備足夠的備件,保證監控系統不間斷運行。
(二)規范開采方式。要嚴格執行采掘技術計劃,確保“三量”平衡。要按規定編制采區、采掘工作面設計和作業規程,并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嚴禁無設計施工,不按設計施工或私自變更設計施工,要在年內消滅“以掘代采,獨頭掘進”的前進式回采方法。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每個生產水平、每個采區都必須有兩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加強頂板管理。要執行出渣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工作票制度,每班作業前,必須由班長和安全員共同進行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作業面作業。在不穩固的巖層中掘進井巷,必須進行支護。對所有支護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檢查1次,采礦巷道應每班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并作記錄。巷道的頂板有分段管理責任人并有文件。要強力推行機械出渣。現有礦井凡能達到機械作業高度下限的作業面必須一律實行機械裝礦出渣;新建礦井掘進井巷時必須實行機械裝渣作業,有條件的可實行機械掘進,嚴格控制作業面人數。
(四)完善通風系統。所有地下礦山都必須形成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要建立制度,規定主風機不開人員不下井,局扇不開,人員不上掘進工作面,采場形成通風系統之前不得回采。對于自然風壓較大的礦井,只有當風質、風量、風速經檢測達到要求并經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才允許暫時用自然通風替代機械通風。要堅持每旬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并做好記錄。
(五)防范井下水害。要安排技術人員或聘請中介機構調查核實礦區范圍內的小礦井、老空區、現有生產區中的'積水層、含水層、巖溶帶等,并填繪礦區水文地質圖。要加強超前探水,對接近水體的地帶或遇到斷層、破碎帶、采空區等可能與水體有聯系的地帶,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則,編制探水設計,掘進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透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六)規范安全管理
1、嚴把進人關。凡錄用到井下作業新工人,須嚴把“三關”,一是“考察關”,在錄用前對招收對象的年齡、文化、身體、家庭等情況進行細致調查摸底;二是“培訓關”,要按照要求進行培訓并報鎮安辦取得培訓合格證;三是“實習關”,新工人須由礦方明確指定的老工人帶領工作至少4個月。
2、落實日常檢查。要開展經常性安全檢查,每旬要由礦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各企業應按照法律規定每年、每季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縣、鎮安監機構報送書面統計分析材料,統計分析材料須由企業業主簽字。
3、加強對工程隊的安全監管。要加強對工程隊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引導各工程隊依法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大力加強班組組織、制度、業務建設,實現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移,提高班組自我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非煤井工礦山要按照專項整治驗收標準(附后)迅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要逐項整改到位,縣安監局將于20xx年11月組織專班逐礦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為合格,凡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從檢查驗收之日起停產整改至達標合格止。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5
礦山資源的開發利用對于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但在開采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環境和安全問題。為了實現礦山的可持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障生態環境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礦山現狀分析
1. 環境問題
礦山開采導致山體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
廢渣、廢水排放不規范,對周邊土壤和水體造成污染。
礦山粉塵污染空氣,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2. 安全問題
部分礦山邊坡不穩定,存在坍塌風險。
礦山開采設備老化,維護不及時,存在安全隱患。
礦工安全意識淡薄,違規操作現象時有發生。
二、整改目標
1. 環境目標
恢復礦山植被,減少水土流失。
實現廢渣、廢水達標排放,降低對周邊環境的污染。
減少礦山粉塵排放,改善空氣質量。
2. 安全目標
加固不穩定邊坡,消除坍塌風險。
更新和維護礦山開采設備,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提高礦工安全意識,杜絕違規操作。
三、整改措施
1. 環境整改措施
植被恢復:制定礦山植被恢復計劃,采用適宜的植被品種進行種植,逐步恢復礦山生態環境。對已破壞的山體進行護坡處理,防止水土流失。
廢水處理:建設廢水處理設施,對礦山廢水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后再排放。加強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廢渣處理:合理規劃廢渣堆放場地,采取防滲漏、防流失措施。對廢渣進行綜合利用,如用于鋪路、填方等,減少廢渣對環境的影響。
粉塵治理:安裝灑水降塵設備,定期對礦山道路和開采區域進行灑水降塵。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要求車輛覆蓋篷布,減少粉塵飛揚。
2. 安全整改措施
邊坡治理:對不穩定邊坡進行勘察和評估,制定邊坡治理方案。采用削坡、護坡、加固等措施,確保邊坡穩定。加強對邊坡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設備更新與維護:對礦山開采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淘汰老化、損壞的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安全培訓:組織礦工參加安全培訓,學習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通過案例分析、現場演示等方式,提高礦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礦山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整改時間安排
1. 第一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1])
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
開展礦山現狀調查,確定整改重點和難點。
2. 第二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2])
實施環境整改措施,包括植被恢復、廢水處理、廢渣處理和粉塵治理等。
開展安全培訓,提高礦工安全意識。
3. 第三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3])
實施安全整改措施,包括邊坡治理、設備更新與維護等。
對整改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完善整改方案。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保障
成立礦山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領導小組由礦山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組成。
2. 資金保障
設立礦山整改專項資金,確保整改工作的順利進行。積極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爭取相關政策和資金扶持。
3. 技術保障
聘請專業的'技術人員和咨詢機構,為整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加強與科研院校的合作,引進先進的礦山治理技術和經驗。
4. 監督保障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整改工作進行評估和考核,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對整改不力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問責。
通過實施本整改方案,能夠有效解決礦山存在的環境和安全問題,實現礦山的可持續發展。在整改過程中,我們將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同時,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整改方案,為礦山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礦山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6
礦山作業環境復雜,安全風險較高。為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礦山安全現狀分析
1. 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員工安全培訓不系統,安全意識淡薄。
2. 開采作業方面
部分開采區域邊坡角度過大,存在坍塌風險。
爆破作業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
采掘設備維護保養不及時,故障頻發。
3. 通風與排水方面
通風系統不完善,部分區域通風不良。
排水設施老化,排水能力不足。
4. 運輸與提升方面
運輸道路路況差,安全標識不齊全。
提升設備運行不穩定,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善。
二、整改目標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消除開采作業中的安全隱患,確保邊坡穩定,規范爆破作業,提高采掘設備的可靠性。
3. 完善通風與排水系統,保證礦山通風良好,排水暢通。
4. 改善運輸與提升條件,確保運輸道路安全,提升設備運行穩定。
三、整改措施
1. 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結合礦山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和崗位的安全職責,確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
加強安全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增加安全管理人員數量,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培訓和學習交流活動。
強化員工安全培訓:制定系統的員工安全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培訓,包括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應急救援知識等方面的培訓。通過案例分析、現場演示等方式,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 開采作業整改措施
邊坡治理:對邊坡角度過大的區域進行削坡處理,降低邊坡角度,確保邊坡穩定。設置邊坡監測點,定期對邊坡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規范爆破作業:嚴格按照爆破設計進行爆破作業,確保爆破參數合理。加強對爆破器材的管理,防止爆破器材丟失、被盜或濫用。爆破作業前,必須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后才能進行爆破。
加強采掘設備維護保養:建立健全采掘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定期對采掘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及時更換損壞的零部件,提高設備的可靠性。
3. 通風與排水整改措施
完善通風系統:對通風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和優化,確保通風線路暢通,通風效果良好。增加通風設備數量,提高通風能力。加強對通風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加強排水設施建設:對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更換老化的排水管道和設備。增加排水設備數量,提高排水能力。建立健全排水管理制度,定期對排水設施進行清理和維護。
4. 運輸與提升整改措施
改善運輸道路條件:對運輸道路進行維修和拓寬,改善路況。設置安全標識和警示標志,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車輛安全性能良好。
提升設備安全改造:對提升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安全評估,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改造和升級。完善提升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確保設備運行安全。加強對提升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四、整改時間安排
1. 第一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1])
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措施。
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礦山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定整改重點和難點。
2. 第二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2])
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逐步實施各項整改措施。重點完成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員工安全培訓、邊坡治理、通風系統優化等工作。
3. 第三階段([具體時間區間 3])
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對整改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建立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礦山安全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進行。
2. 落實整改資金:設立礦山安全整改專項資金,確保整改工作所需的資金投入。積極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爭取相關政策和資金扶持。
3. 強化技術支撐:聘請專業的'技術人員和咨詢機構,為整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加強與科研院校的合作,引進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經驗。
4. 嚴格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整改工作進行評估和考核,對整改不力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問責。
通過實施本整改方案,能夠有效提高礦山的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礦山安全生產。在整改過程中,我們將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同時,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安全管理機制,為礦山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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