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方案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自強之星評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強之星評選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自強之星評選方案1
一、活動目的及意義
“自立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是由團中央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發起主辦的一次全國性評選活動,旨在表彰和宣傳在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分罪錯青少年的先進事跡,展示在特殊環境中成長的青少年的自立自強的精神風貌。
作為黃絲帶行動的.一個組成部分,本次評選通過選樹先進典型,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思想道德教育,弘揚自立自強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寬容、關愛未成年人的氛圍,進一步推動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新進展。
二、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協辦單位:各地團省委,團市委。
省級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及常務理事。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等相關媒體
評選組織委員會:由團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常務理事牽頭,結合省級研究會常務理事xx人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
三|、評選活動步驟
第一階段:推報與初評
候選人的推報有三種方式。
一是團組織推薦,各地團市委團委、各省級研究會常務理事向評選活動組委會推薦2―3名侯選人作為“自立自強之星”預備人選。
二是單位推薦,有表現非常突出的青少年可通過校級團委進行推薦;
三是青少年自薦,如有相關事跡,可直接與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系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第二階段:確定正式候選人
組委會召集評審委員會成員召開評審會議,對各地各單位上報的人選及推薦人選材料進行綜合考察評審,從中選出20名作為“自立自強之星”正式候選人。第三階段:候選人公示及投票評選
組委會將在《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網、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網上刊登和公告本屆“自立自強之星”候選人事跡并在上刊登候選人事跡并發起投票,(網絡投票每個IP地址每天限投xx票,每次需選擇xx名候選人。網絡得票數按xx%的比例計入投票成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以進一步增強評選的社會性和開放性,如遇異議,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組委會討論。對經核實確實有問題的候選人,組委會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公示期為30天。第四階段:評審確定
組委會依據選票、網上投票多少以及評委會評選和投票情況,召開評審會、聽取評選辦公室對候選人公示情況的報告,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投票表決,確定評選出十名的“自立自強之星”獲得者。第五階段命名表彰
年內,組委會將對評選出的“自立自強之星”進行命名表彰并舉辦頒獎儀式,并由黃絲帶愛心大使頒發獎牌。
四、評選活動時間安排
20xx年11月上旬,由中青網、《中國青年報》、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網等媒體發布評選通知。
20xx年11月30日,候選人各級推報時間截止。 20xx年12月中旬,召開評審會確定最終人選。 20xx年底,舉行黃絲帶“自立自強之星”頒獎儀式。
五、媒體報道與活動宣傳
擬邀請中國青年報、新浪網、中青網等媒體進行報道。
擬以公交、路牌廣告、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網網絡廣告的形式進行宣傳推廣。
六、經費預算
自強之星評選方案2
關于開展第五屆“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評選活動的通知
為進一步挖掘、宣傳我校大學生積極進取、拼搏奮進的感人事跡,營造奮發向上的校園勵志文化氛圍,并為當代大學生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時代榜樣,激勵廣大同學自立自強,立志成才,現開展第五屆“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評選活動,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名額及獎勵金額
1、本年度評選“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5名,“大學生自強之星”xx名;
2、被評選為“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的學生將獲得4000元“展誠自強成才獎學金”,被評為“大學生自強之星”的學生將獲得2000元“展誠自強成才獎學金”。
二、參評條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成績優良,品行端正;
3、樂觀向上,有自立自強精神,勇于克服在學習、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臨的困難。在勵志成才、感恩奉獻、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現出頑強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強事跡或個人成就;
4、在具備以上條件的同時,符合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學生優先評選。
三、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班級或年級推薦:3月6—16日各學院宣傳、組織各班或各年級推薦。
2、學院評選推薦:3月17日—3月28日各學院根據班級或年級推薦情況組織本學院“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評選,評選結果在本學院公示5個工作日。并根據學院評選情況推薦1—2人參加學校評選。各學院于4月xx日前將推薦學生材料電子稿和打印稿報學生處資助中心。材料包括《樂山師范學院“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申報表》和詳實的自立自強先進事跡材料(不少于2500字)。
3、學校評審及公示:4月中旬學校將組織評審小組對各學院推薦學生進行最終評審,同時將評審結果在校園網進行公示。
四、評選要求
1、請各學院結合本學院學生實際情況,認真組織評選,深刻挖掘大學生自立自強,奮發成才的典型,為廣大同學樹立學習的榜樣。
2、本次評選活動結束后,各學院于今年9月份組織獲得“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稱號的學生在本學院舉辦“自強者之歌”先進事跡報告會。
3、學校將通過校園網、校報、宣傳欄等多種途徑宣傳他們的典型事跡。
自強之星評選方案3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舉xx大學生“誠信校園行”誠信自強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xx號文件精神,同時為進一步推動我校國家助學貸款和資助工作持續、健康地開展,經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誠信自強之星”評選活動。現將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推動我校大學生“誠信校園行”活動進一步開展,確立我校大學生“誠信校園行”活動的良好形象,樹立誠信自強的典型人物,增強大學生誠信意識,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形式
本次活動由黨委學工部主辦,由大學生自強社承辦。本次評選活動成立評選組委會,詳見附件1。
三.活動主題
誠信舞臺,青春演繹
四.評選條件:
1、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
2、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誠實守信、自立自強,具有良好的品德;
3、獲得過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或者參加學校勤工助學崗位并工作表現突出;
4、學習成績優秀,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或校內一等獎學金,遵守校規校紀,無不良記錄。
五.活動安排
評選活動由院系評選、學校初選、學校終選三個階段。
1.院系初選
各院系應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組織本單位的選拔活動,并將活動的影像、文字資料匯編成冊上交國家助學貸款中心,作為“優秀組織獎”評選的重要依據。
院系要對推薦候選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并將推薦候選人的事跡材料匯編成冊,包括候選人申請表(詳見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跡報告和其他支撐材料,于30日之前報送國家助學貸款中心辦公室,電子版請發zxdk@zzia.edu.cn (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總人數超過XX人的`院系可報2名,XX人以下的院系報1人。
候選人要確保本人的材料真實性。如果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評選活動組委會可取消候選人參評資格,并給予候選人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將取消所在院系“優秀組織獎”評選資格。
2.學校初選
學生處將于12月1日-12月6日組織各院系選報學生參加學校初選。參加學校初選各院系學生應自行準備3分鐘演講稿(配合ppt )和2分鐘自由問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學校終選
(1)網絡評選
通過學校初選的候選人的事跡材料在學生處“誠信自強之星”專題網站展示,接受公眾投票和監督。全校師生可登陸并對候選人進行網上投票。網絡評選的成績作為學校終選成績的20%計入總成績。
(2)學校終選
評選形式參看學校初選,評委現場打分,占總成績的80%(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最終以總成績的排名評選出“鄭州航院大學生誠信自強之星”。
六.獎項設置
1.本次活動評選結果由學院以文件形式進行公布,設立“鄭州航院大學生誠信自強之星”xx名,學校將頒發證書并獎勵500元;
2.設優秀組織獎3個,對在初評階段組織得力、誠信教育成績突出的院校進行表彰并獎勵XX元(原則上用于支持本單位資助工作的開展);
3.設最佳人氣獎2名,在學生處網站投票產生,頒發證書;
4.學校將擇優推薦2名“誠信自強之星”代表我校參加河南省大學生“誠信校園行”誠信自強之星評選活動。
七.活動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應廣泛宣傳,認真組織院系初評。各院系候選人應經過班級、年級推薦產生,確保評選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推薦的候選人材料真實,事跡突出、典型;
2.各院系應把此次評選活動當作宣傳國家資助政策及誠信教育的良好時機,通過此次活動樹立典型,廣泛宣傳典型人物的事跡,積極營造誠信校園氛圍,進一步提高廣大學生誠信意識,促進我校資助工作持續、健康開展;
【自強之星評選方案】相關文章:
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方案10-26
每月之星評選方案03-13
敬業之星評選方案03-13
微笑之星評選方案03-13
公司之星評選方案03-05
文明之星評選方案03-15
每周之星評選方案03-16
進步之星評選方案03-18
閱讀之星評選方案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