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招生方案匯總九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方案 篇1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將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戶籍優先,免試就近劃片入學。
(二)小學秋季招收一年級新生的年齡須滿6周歲(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一)城區學校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及少年就讀
(1)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城區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一戶一生,同一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入學新生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滿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房(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租房居住未滿2年的,根據所在片區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3)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戶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無第二處住所的,參照本條第(1)或(2)項執行。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
(1)隨遷子女父母在城區購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提供網格登記、水電費記錄等為參考),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隨遷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滿二年,且該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片區人數超過劃片對口學校學位數,由市、區招生辦根據劃片對口學校和周邊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1)本市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2)本市鄉鎮(指海口市主城區外圍17個鄉鎮,即永興鎮、石山鎮、東山鎮、龍橋鎮、龍泉鎮、新坡鎮、遵譚鎮、大坡鎮、甲子鎮、龍塘鎮、云龍鎮、紅旗鎮、三門坡鎮、舊州鎮、演豐鎮、大致坡鎮、三江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學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學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證(與暫住證連續累計,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4)港、澳、臺、海外華僑華人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外國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借讀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身份證(護照);
②入學新生在臨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合法居留簽證);
③海口市公證部門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擔非本市籍入學新生就讀期間監護義務的公證書(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⑤監護人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4.時間及工作安排
城區學校新生實行網上入學登記。
(1)新生入學登記申請學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網登記各項入學信息。
(2)家長提交入學登記紙質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見第二條“招生辦法”第(一)“城區學校”第3小點“入學登記所需材料”。紙質材料齊全,符合在該片區學校安排入學的,學校接收相關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材料退回,建議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3)實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區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提供的信息、材料進行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由片區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新生名單,接受監督。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并按管理權限報招生辦備案。
(4)復核確認。8月21日-8月23日。
市(區)招生辦對已在片區內錄取的新生情況進行復核確認新生名單,同意建立學籍。
(5)新生報名注冊。8月30日—31日。
5.有關說明
(1)以共有房產為居住地申請入學的,申請入學要依法取得全部產權人的同意,按照一戶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請入學的,必須為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不能出具房屋租賃證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劃片入學。
(3)入學網上登記的家庭住址與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家庭住址綁定對接,學生入學后不得隨意更改。
(4)商城、商場、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廠等加工、營業場所不能做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5)對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將虛假材料報送當事人工作單位及移交公安等相關部門查處。
(6)棚戶區拆遷戶原則上以原居住地對口學校接收入學為主。如跨原學校片區居住的,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棚戶區拆遷完成滿兩年的,不再考慮在原片區學校入學,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6.不符合入讀我市公辦學校規定條件的,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二)鄉鎮學校
1.鄉鎮小學負責招收本轄區內的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含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招生范圍由區教育局劃定。鎮政府要落實責任,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動員,保證范圍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要嚴格控制未滿六周歲兒童入學,嚴格控制鄉鎮適齡兒童少年向城區學校無序流動。
2.鄉鎮小學畢業生(含流動人口子女),堅持政府通知入學制度,由鎮政府向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學生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注冊入學。各鎮要做好畢業生入學跟蹤登記工作。
3.登記、報名、注冊時間:8月28日—31日。
(三)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小學一年級入學必須年滿6周歲,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于9月14日前造冊報市區招生辦備案后,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學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管理。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指導、統籌管理工作。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和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為成員,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有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必須保證片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項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新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審核錄取,招生辦備案”的原則進行。
(三)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學生的入學發動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增強工作責任感,選派正派、有較強責任心和服務意識的同志負責招生工作。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嚴格執行省市有關規定,對申請入學的學生情況,學校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核實,避免發生錯漏和失誤。工作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群眾,熱心服務學生和家長,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和勸導工作。
(五)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陽光招生”,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嚴禁“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
(六)教育部門紀檢組對各校的招生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招生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追究。對利用職權,干擾招生秩序,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招生方案 篇2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教文衛處,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小學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關于做好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xx〕9號)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實際,現制定印發《揚州市20xx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推動中小學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于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堅持有利于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揚州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為文化考試科目,在初三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后由各縣(市、區)發布。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2. 體育考試項目
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滿分30分計入學生升學總分,其中學習過程評價12分、體鍛效果評價18分。體育考試由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須于5月20日前結束。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發。
3. 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在初二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閱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初二地理、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后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中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5. 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初中學校要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健康卡》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初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初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鑒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高中招生錄取
1. 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編制,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由各地在市下達的總額內自行確定,中、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計劃定向分配到縣(市、區)。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將嚴肅查處,并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 規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初三學生都必須參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注冊”程序進行。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 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于學校統招計劃數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兼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兼顧公辦、民辦教育協同發展。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 支持和規范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范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后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招生工作,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民辦學校一律不得到該省轄市招生。凡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學籍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民辦學校負完全責任,同時,市教育局將在下一年度取消該民辦學校高中招生計劃。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情況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大體相當等原則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民辦學校跨省轄市招生時,需參照本地最低控制線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應確定各有關市的控制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中、高等職業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3年)招收學生中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三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4年)招收學生中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6. 執行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政策
按照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揚府辦發〔20xx〕111號文件)要求,繼續做好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工作,運動員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發。高中學校招收運動員的具體申報程序為:由運動員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各有關初中學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學校推薦;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對有升學需求的運動員進行專業測試,并于5月25日前將具體意見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照特招運動員要求,對擬招學生的基本信息進行初審,并在當地教育網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將擬招收運動員匯總表、運動員申報表(一式三份)、輔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育處。市教育局將在中考成績公布前,將經審批具備特招運動員資格的.名單書面通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有關招生學校,同時在揚州教育網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單的學生,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辦理運動員特招錄取手續,凡擅自錄取的,將嚴肅追究招生學校及校長的責任。
7. 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
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8. 規范高中學籍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考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實行全省高中電子學籍與全國對接。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要于6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超額招收的學生將無法注冊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件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各縣(市、區)教育局應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報省學籍平臺。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初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中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中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中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制的中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初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發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嚴格按中考要求組織會考和考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對在會考中違紀的學生,將嚴格按照中考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對在會考中發現有集體舞弊的,將嚴肅追究考生所在學校相關教師、學校領導以及所在考點監考教師、考點負責人和所屬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紀律責任。
6.要建立嚴格的中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中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中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中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招生方案 篇3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開20xx年秋季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會上公布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中考將于6月25日-27日舉行,海口仍采用考后估分填報志愿的方式。考生若想報考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等省一級學校,中考各科需均達到C等以上,綜合素質達到B等以上。
海口市中考報名條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均可在海口市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2.在海口市就讀的海南省其他市縣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3.戶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應屆初中畢業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外國籍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4.戶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初三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為在海口市就業的常住人員,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件,可以在海口市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5.已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學生)注冊并建立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
據悉,3月1日前,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初三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并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報名,市中招辦(海口市考試中心)應當場向考生反饋準考證號等報名信息。3月8日-4月30日采集考生電子相片。
單報生4月15日在報名點(海口市考試中心)進行拍照確認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學(海甸島一東路)參加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僑中初中部參加體育考試。
20xx年海口中考估分報志愿分批次錄取填報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據了解,今年海口仍實行考后估分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愿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20xx年海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愿。
1.提前批: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北京師范大學萬寧附屬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志愿。
2.第一批:省一級學校(詳情見附表)。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3.第二批:經申請獲批部分計劃在本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設2個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選報2所學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設3個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選報3所學校。
5.志愿錄取順序是:先錄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愿,依此類推。
6.第一批錄取學校的統招計劃分兩段進行錄取(海口市第四中學等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除外),第一段錄取的計劃數為該校統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部分;第二段錄取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海南中學統招計劃的`預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第一段錄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第二段錄取時以修改后的志愿為準。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來所報志愿繼續有效。本批次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在第二段統招計劃完成后進行,但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在該校統招計劃全部完成后進行。
今年中考6月25日-27日舉行
據了解,今年海南中考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并公布,不公布單科原始分。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采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級呈現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占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省一級學校錄取條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綜合素質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級學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海口市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C等及以上,對考試學科等級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確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的原始分總分;第三,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分,則三僑生、港澳臺生優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繼續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范圍內招生。
有海口市初中學籍且初三年級就讀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報考海口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可報考海口市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5%的公費生和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8%的公費生。實行單獨劃線,錄取分數不低于本市戶籍考生的錄取分數線。
招生方案 篇4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選拔領導小組,業務校長任組長的工作、面試小組,負責選拔推薦工作,并組建監督小組。
領導小組:
組長:,組員:學校領導。
工作、面試小組:組長:,組員:校領導、年級領導和教師代表。
監督小組:組長:,組員:學校成員3人。
二、推薦原則:自愿、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三、推薦名額:根據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薦理科生1名。
四、推薦對象:優秀高三理科應屆學生。
五、推薦條件:
1、思想品德高尚。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學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師,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2、綜合素質優秀。志向遠大明確,具備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和創新意識,多方面素質表現突出。
3、學科成績突出。高一上、下學期期末成績列全年級前40名,高二上、下學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試成績列全年級前30名。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
六、實施程序:
宣傳、發動→自主申報→級部推薦→工作小組審核→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公示。
1、宣傳、發動:學校通過校園公示欄、校園網站等公布《實施方案》,做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
2、自主申報: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級級部辦公室領取并填寫《縣實驗高中20xx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申報表》,并上交證明自己實力的入高中以來的獲獎證書目錄及原件、復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薦材料及班主任推薦信。
3、級部推薦:各級部組成推薦工作組,對學生的申報材料和學科成績進行核實,擇優推薦到學校工作小組,級部主任填寫級部推薦意見并簽字,名額不超過3人。
4、工作小組審核:
工作小組根據推薦范圍及條件,對各級部報送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5、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面試內容包括個人陳述(5分鐘)、現場答辯(10分鐘)兩部分。工作小組根據學生綜合表現,確定推薦人選順序,上報學校選拔領導小組。
6、選拔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學校領導小組對工作、面試小組推薦的人員進行復審,確定推薦人選。
7、公示: 學校將在校園網站、校內公示欄對最終確定的推薦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媒體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學生進行個人信息網上填報,并郵寄相關材料至北京大學。
8、工作時間表:
11月8日 公布方案
11月8—9日 學生報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 級部推薦
11月10日上午 確定面試名單
11月10日下午 面試
11月11日 公示推薦人選(一周)
11月18日 準備報送材料
附:1、縣實驗高中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監督、舉報電話:
2、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投訴接待聯系方式:
地址: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傳真:
北京大學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說明:為了能夠準確及時地進行信息反饋,學校只受理實名舉報。
招生方案 篇5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下發的“關于做好20xx年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藝術特色學校和科技示范學校招收特長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xx〕5號)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為保證我校中招體育特長生測試和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小組
組長:王俊成(校長)
副組長:張鳳蘭(書記兼德育副校長)、唐挈(教學副校長)
組員:耿曉東(學生處主任)
王竑(教學處副主任)
楊少卿(體育教研組組長)
張育英(體育教研組組長)
二、招生名額
根據招生計劃,我校今年的體育特長生計劃名額為6名,項目為田徑。
三、招生條件
1、日常行為表現良好,能夠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無違法和重大違紀行為。
2、學業成績符合北京市初中畢業的要求。
3、運動成績達到全國比賽前六名或北京市比賽前三名或區級比賽前兩名或達到(接近)二級運動員水平。
四、報名方式、時間和測試時間、地點及內容
1、我校采用網上報名。可從學校網站下載并填寫“北京八中體育特長生推薦表”,附帶本人運動成績證書、學業成績證明(教學處提供的初三第一學期區統考期末成績并蓋公章)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至郵箱:XXXXXXXXXXXXXX。
文件名統一格式:***(項目)###(姓名).doc
例如:跳高李強.doc
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21日。
報名咨詢電話:xxxxxx
2、學校測試時間和地點:學校將電話通知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接到通知的考生20xx年3月27日到北京八中高中部進行體育專項測試和文化課摸底。未接到電話通知的考生,請再聯系其他學校。
3、學校測試內容:
(1)文化課摸底:文化課綜合測試
(2)體育專項測試包括:
基本素質測試項目:60米跑;縱跳;立定跳遠;實心球背拋
專業項目測試:根據所報項目
五、安全預案
1、設立專門的符合標準的`測試場地
2、測試人員組織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
3、安排現場醫務人員,對突發情況做出及時處理
六、工作程序
1)3月24日學校審核報名材料,研究確定參加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專項測試的學生名單,并通知參加學校測試的學生家長。
2)3月27由北京八中高中部學生處和教學處統一組織學生進行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和專項測試。
3)根據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和專項測試的結果經校務會研究確定推薦名單。
4)4月14-15日組織推薦學生填寫“體育特長生統一測試報名表”并報送區中招辦。
5)根據北京市中招辦統一測試結果,由學校確定招生體育特長生名單報送區中招辦。
招生方案 篇6
(一)招生原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二)普通高中錄取依據:1、中考考試成績;2、綜合素質評價等第;3、綜合評語;4、《學生成長記錄冊》。今年玉環中學普通高中,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普通高中錄取的前置條件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合格以上,其他四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須達到4C以上。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績擇優錄取。
(三)招生范圍及計劃數:均面向全縣招生。根據中考報考學生數,按普職比大體相當的原則,編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包括玉環中學保送生招生計劃。具體計劃數待中考報名結束后公布。
(四)錄取辦法:由縣招生自考辦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績和填報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考生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的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對排名,從高到低,取足計劃數。玉環中學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學校按《20xx年玉環中學保送生實施辦法》錄取。
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只錄取有定向資格并有志愿填報該兩所高中學校的考生。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招生的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的定向指標數按各校初中應屆畢業生中考報考人數占全縣初中應屆畢業生中考報考人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整數位不變,小數位按數值大小排序,從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標數),兩個海島鄉學校如果正常定向計劃無法完成或定向計劃為零時,須確保有一個定向生錄取(此名額中考成績必須在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生錄取,中考成績不得低于玉環中學(保送生除外)錄取最低分數線80分。按規定降分和志愿錄取定向生仍無法取足的有關初中學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標,轉用于在全縣范圍招生,錄取原則仍按定向志愿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在玉環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實驗學校普通高中部向本縣招生的名額,列入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凡B志愿填報實驗學校的考生,中考成績必須達到被錄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數線以上,按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計劃數,則C志愿不再錄取;如未完成計劃數,則從C志愿中繼續錄取。如在上述情況下還未取足,按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計劃數。向縣外招生的名額,由實驗學校自主錄取,但僅限在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號)的規定內錄取,須控制在給定的計劃內。
考生憑各高中學校統一發放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進行報名繳費注冊。逾期報名繳費的,是否取消其錄取資格,由錄取學校決定。
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依據玉環縣教育局、玉環縣體育局《關于玉環縣青少年兒童體育招生的若干規定》(玉體〔20xx〕24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擬定。
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含保送生,體、藝特長生)的1:1標準劃定。凡考生中考成績在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體、藝特長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又有填報,才有資格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
(五)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不得突破招生計劃(除有特殊規定外),各校必須嚴格執行。縣教育局以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的各高中學校新生名單為依據登記學籍。任何學校自主招生絕不能向已被本縣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中招生(享受學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規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超計劃招生, 否則縣教育局將不予學籍登記。
(六)凡工作需要,屬引進人才,調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其子女參加我縣中考,升學可根據玉環縣出臺的《關于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若干意見》相關政策辦理(報名時需提供父母單位證明)。
(七)凡在外縣(區)參加臺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縣就讀普通高中的玉環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成績高于我縣玉環中學錄取分數線,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招生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招生方案 篇7
一、報到時間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憑《錄取通知書》報到注冊(請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來校報到注冊者,須向我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請假。逾期貳周不來校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根據《湖南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20xx年招生專業目錄》(湘教發[20xx]10號文件)的高校學科專業分類,結合學院實際,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現正處于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準之中,以最終核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執行):
1、學費收費標準:
(1)本科層次:①財政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4個專業,學費標準均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學、會計學等2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標準均為4420元/每生每年。
(2)專科層次:①旅游英語、商務英語、應用英語、文秘(涉外文秘)等4個專業,學費均為3200元/每生每年;②財務管理、法律事務(會計法律事務、經濟法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信息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項目管理、行政管理、證券投資與管理、電子商務等11個專業,學費均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產經營與估價、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等6個專業,學費均為4200元/每生每年;④會計(財務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電算化、國際金融、金融管理與實務、市場營銷、投資與理財等6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均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價、計算機網絡技術等2個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費收費標準:代收費合計為1190元/每生,具體明細如下:
(1)書籍課本費1000元(按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2)軍訓服裝費65元(一次性收取);(3)體檢費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參保繳費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錄取費40元(按省教育廳規定一次性代收)。
說明:
1、新生報到時應繳學雜費為學費、住宿費、代收費三項之和(如:本科層次財政學專業擬住公寓制宿舍應繳學雜費合計為3400+1200+1190=5790元)。學生可通過學院學生收費查詢系統查詢應繳學雜費額,查詢方法見上面住宿費收費標準說明。
2、為了保證學生學雜費攜帶安全并解決新生報到時排隊繳費耽擱時間等問題,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相關文件要求,學院決定對新生學雜費采用銀行批扣的方式進行收繳,新生報到時,學院一律不再收取現金。為了確保銀行批扣成功,請各位新生務必于9月2日前在當地建設銀行任一營業網點將你所應繳納的學雜費足額存入我院免費為您辦理的儲蓄龍卡上(儲蓄龍卡見錄取通知書快遞包內,如無儲蓄龍卡請見通知書快遞包內無卡原因說明。具體使用請詳見建行全國龍卡(儲蓄卡)使用須知),并請取得和保管好銀行回單聯,以便備查。學生報到注冊后對銀行批扣持有異議或有差錯的由學院財務處負責咨詢、查證并糾正。如學生未將學雜費及時存入或未足額存入學院發的儲蓄龍卡上,將導致銀行代扣學雜費不成功,出現此情況,學生可在報到時用各商業銀行的銀聯卡到學校繳費點刷POS機繳費。
3、請學生妥善保管好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建行儲蓄龍卡,此儲蓄龍卡賬號為學生在讀書期間各學年度學雜費繳納時銀行批扣和學院通過銀行代發給學生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和補助金的唯一賬號。學生可以將生活費等存入此儲蓄龍卡保管,此儲蓄龍卡可以在學院內設立的建設銀行24小時自動柜員機上進行取現和轉賬。
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市(縣、區)的招生部門領取高考紙質檔案;共產黨員、共青團員須轉組織關系;每位同學各備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張,入學報到時統一交到所在班級輔導員處。
四、擬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同學,應在入學時提交如下證明材料:(1)填寫好《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到所在地在鄉鎮民政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2)學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構成的戶籍證明;(3)家庭成員患重癥的`,應有縣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病歷及相關證明材料;(4)能證明或能輔助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它證明(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應提供烈士證;(5)家庭遭受災害的,應提供學生戶籍所在地縣民政部門出具的受災證明。
五、來校時所帶皮箱,請按我院統一規格購置,以便于擺放整齊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長) * 45cm (寬) * 35cm (高)
六、學院統一安排住宿,為便于統一管理,新生床上用品可到校后在學院集中報到處統一購買。新生床上用品標準配置:4斤重蓋棉絮(一級棉)一床、4斤重墊棉絮(一級被)一床、被套一個、床單一條、枕套枕芯一套、蚊帳一床、涼席一床、珊瑚絨毛毯一條,合計價格人民幣285元整。
七、為便于利用手機信息進行學生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發布學生日常活動有關信息),我們將與有關手機服務公司協商確定一家服務商負責承擔此項服務工作,具體確定為哪一家服務商請于9月1日-9月4日之間咨詢,電話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報到簡易流程:系部報到(到學院報到點所屬系輔導員處領取學費銀行批扣財務收據、安排寢室等)——→財務處交納相關費用/辦理一卡通(餐卡)——→學生處(領取軍訓服、使用現金成套購買床上用品)。
九、我院位于長沙市河西望城坡(楓林二路139號),報到期間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在火車站、汽車西站和南站設有迎新接待站,有車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車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東塘廣場乘314路、在汽車南站乘17路到汽車西站后乘坐往東方向的公共汽車兩站即到湖南財專站下車。切記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將錢物交給不相識的人看管或托運,以免上當受騙。
招生方案 篇8
繼20xx年9月推出“新版清華MBA課程”后,清華大學在MBA的招生方式上有新動作。7月5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公布了MBA招生改革方案,與常規的招生順序剛好相反,清華要求考生先參加面試,面試合格再筆試。新方案將從招收20xx年秋季入學新生起實行。
■綜合素養考察重于單純分數
清華MBA現行的招生方式是,全國聯考后根據考生的分數和表現確定面試資格。改革后的順序剛好相反,考生先參加面試,面試的'表現決定是否需要參加全國聯考。通過面試的考生,如果再通過聯考國家線,即有資格獲得入學資格。清華經管學院院長錢穎一介紹,這次招生改革對于綜合素養的考察要重于單純的分數,以推動MBA全國聯考從選拔考試變成資格考試。
新招生方式直接影響到考生的備考流程,備考首先應該從準備申請材料開始,然后是準備面試,最后才是聯考。清華MBA項目負責人稱,評審和面試做得好、表現好更重要,一旦通過評審和面試,唯一要奮斗的就是考過聯考國家線。
■全日制MBA招生方式新舊并行
以往清華MBA的國際項目、在職項目和全日制項目合在一起招生,新的招生方案是3個項目分別招生。國際和在職項目全部實行新的招生方式,即先面試后筆試。
全日制項目的招生方式新舊并行。評審和面試合格的考生,如果通過聯考,將直接獲得錄取資格;在評審和面試階段淘汰的考生,仍可按原來的招生方式,先參加筆試后參加面試錄取。
清華20xx年秋季MBA招生簡章將于本周四公布,7月12日至9月底分三批接受申請,在聯考報名截止前確定通過評審和面試的考生名單。
■新招生方式與國際接軌
清華經管學院院長錢穎一表示,現行的招生方式,考生是在不知道自己是否適合學校需要的情況下參加考試,因而考生的投入成本高,風險也大;若經過評審和面試,考生得知自己是清華大學所需要的人才之后,再參加考試,不僅可以大大降低備考成本,還會增強考生的考試動力。
錢穎一介紹,國際一流商學院的招生流程,都要先對申請者的資料進行評審和面試。記者了解到,“提前面試”在我國高校的MBA招生中并不常見,去年北航MBA招生試行筆試前面試,成為京城首家MBA提前面試的院校。
招生方案 篇9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
為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小學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精神,結合揚州教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推動中小學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于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為考試科目,在初三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后由各縣(市、區)發布。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另發,各縣(市、區)于5月10日前結束考試工作。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語 文
數 學
英 語
時間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學
物 理
思想品德
時間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歷史
時間
16:3017:30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科 目
分 值
考試時間(分鐘)
語 文
150
150
數 學
150
120
英語(卷面)
120
100
英語(口語及聽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學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歷 史
50
60
體 育
30
2.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按全市統一要求,在初二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各縣(市、區)組織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后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中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4.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全面收集學生基礎性發展信息,將評價貫穿于教育教學全過程。各初中學校要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和《成長記錄袋》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初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初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鑒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編制,在中考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招收學生,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2.規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初三學生都必須參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注冊程序進行。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并按一定分配辦法分配到初中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支持和規范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范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后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由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優秀運動員錄取依據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執行。
6.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關規定執行。
7.高中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招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各高中學校招收的學生,須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電子注冊。通過電子注冊,方可取得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終端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初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中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中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中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制的中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初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發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要高度重視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強會考的組織工作,會考組織部門要與中考組織部門相一致,要嚴肅考風考紀,提高會考的信度。
6.要建立嚴格的中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中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中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中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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