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制度,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按崗聘用、擇優用人、穩步推進、不斷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受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國家相應教師職務的基本任職條件,同時具備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關心愛護學生,善于學習,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2、各級教師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級教師五級崗位受聘六級崗位3年以上,六級崗位受聘七級崗位3年以上;
(2)中級教師八級崗位受聘九級崗位2年以上,九級崗位須受聘十級崗位2年以上;
(3)初級教師十一級崗位須受聘十二級崗位2年以上。
(4)首次崗位聘用時,副高教師五級崗位需在副高崗位上任職6年以上,中級教師八級崗位須在中級崗位上任職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各崗位設個數目,對照相應教師資格,對基本條件相同者分項積分,從高分到低分落實到相關崗位。
五、人員構成及崗位設置:
高級教師全校計34人。
崗位設置:高級五級崗7人、高級六級崗14人,其余均為七級崗。
中級教師全校計68人。
崗位設置:中教八級崗21人、中教九級崗28人,其余均為中教十級崗。
初級教師全校21人。
崗位設置:初級十一級崗11人、初級十二級崗10人。
六、崗位聘用:
按照大教發20xx【193】號文精神,符合基本條件的同志,依次定崗。如基本條件相同,則依次以職齡、工齡、教育工作、教學工作、教研工作分項積分,逐項排序。
豐大市第四中學首次崗位聘用積分表
姓名(分) 20xx年7月
項目 內容 標準 評分
資歷:
職齡及工齡 職齡:任現職以來每年得4分;工齡:每年1分,(本表截止時間均到20xx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學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 任現職以來,擔任學校中層管理人員或班主任每年1分;
個人表彰 國家5分,省4分,大市3分,縣2分,校1分。(任現職以來班主任先進班集體表彰視同個人表彰)(不重復記分)
教學工作:
專業榮譽分 豐大市教學能手1分;豐大市學科帶頭人2分;鹽城市教壇新秀2分;鹽城市教學能手3分;鹽城市學科帶頭人4分。鹽城市名師5分(本項不累計,按最高分計)
工作量 任現職以來滿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為止。
教學實績 學科全縣1-3名:5分,4-10名:4分,無排名及其余3分;
公開課(教育行政業務部門主辦) 省以上:4分;市:3分;縣(片):2分;校1分。(不重復記分)
教研工作:
發表論文或獲獎(職評文件規定承認的) 省以上3分,大市2分,縣1分。(不重復記分,下同)
課題研究(教育行政業務部門主辦) (以結題和主持為準)省以上:3分;大市:2分;縣級:1分。
七、本方案依據市局相關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制定,解釋權在校長室。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2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設置崗位
我校設置崗位總量64個,專業技術崗位64個。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為64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的100%。
(一)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64個,分高級、中級、初級三類。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69%。
副高級崗位3個,其中六級崗位1個,七級崗位2個。
2.中級崗位3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0%。
其中八級崗位9個,九級崗位12個,十級崗位11個。
3.初級崗位2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級崗位14個,十二級崗位15個。
四、崗位聘用條件
教師七、十、十二級崗位仍按照現行的教師職務評審辦法評審。
六、八、九、十一等級專技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級崗位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扎實的專業技術資質。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5)在副高級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3年或聘任在教師七級崗位滿3年。
2.八級崗位:
(1)學歷: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學、幼兒園教師必須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否則不得聘為八級崗位。
(2)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聘任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4)任職期間勝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5)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3.九級崗位: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師十級崗位2年以上。
4.十一級崗位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為人師表。
(3)任職期間勝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規定的課時量和工作量。
(4)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嚴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師十二級崗位2年以上。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與管理。
組長:z
成員:zz
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方案制訂、指標核定、分值測算、數據匯總、材料上報和聘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辦公室主任:z
成員:zz
(二)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丹徒區中小學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試行)〉》,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本單位人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學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三)編制崗位說明書
根據《丹徒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編制出7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職責任務、崗位工作標準、崗位聘用條件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后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制訂《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實行打分制。首次崗位聘用須符合各類崗位基本聘用條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對照晉級評分標準,以分值高低排序確定。
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整理匯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性、獎勵性榮譽等相關信息。
2.召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并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由崗位設置工作職能部門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五)規范崗位聘用程序
1.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公布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進行解讀。
2.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由個人申報并提供相應材料,崗位設置領導小組對教職工的材料進行鑒定,并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再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
3.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審核。
4.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復議。
5.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學校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置,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如下說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3.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后排序。
七、實施步驟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寫崗位說明書。
2.12月14日——12月16日:聽取教職工對崗位設施方案的意見,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3.12月17日:召開教代會討論通過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說明書。
4.12月18日-20日:教師個人提出申請,并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記載表》提交相應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職工聘用工作,經教育局初審后報人社局審核備案。
八、注意事項
(一)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按照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根據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自主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學校制定聘用辦法、規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組織、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崗位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學校崗位聘用時,受聘人員須滿足省市文件規定的崗位任職條件。教師七、十、十二級崗位仍按照現行的教師職務評審辦法評審,評審通過的.由學校聘用。其他高級、中級、初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由學校根據單位崗位實施方案的辦法進行聘任,聘任結果報教育局備案。教師高級崗位聘用應向優秀班主任和其他優秀教師傾斜。具體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學校與受聘人員應當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內容。聘用合同期限內調整崗位的,應當對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出相應變更。聘用合同期滿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認真考核,及時做出續聘、崗位調整等決定。
(四)學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核準的結構比例。首次崗位設置時,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3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本單位設置崗位總量86個,其中:管理崗位4個,專業技術崗位78個,工勤技能崗位4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90、70%。專業技術主系列是教師系列。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總數4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4、65%。其中:九級4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6%。
(1)正高級崗位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1%。其中:四級崗位1個。
(2)副高級崗位1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5%。其中:五級崗位4個,六級崗位8個,七級崗位7個。
2、中級崗位4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5%。其中:八級崗位13個,九級崗位17個,十級崗位13個。
3、初級崗位1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級崗位8個,十二級崗位7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4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4、65%。其中:技術工三級2個,技術工四級1個,普通工崗位1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濱海縣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意見》(濱人社〔20xx〕86號,濱教人〔20xx〕62號)文件執行,具體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見各級崗位說明書。
五、崗位聘用
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鹽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鹽辦發〔20xx〕3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等;
2、教職工申請應聘;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4、按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過渡、競聘上崗、雙向選擇等方法,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公示;
7、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經縣教育局審核后,報送縣人社局鑒證。
(二)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過公開、平等、競爭的程序,按照考核過渡、競聘上崗、量化打積分、雙向選擇、考試等多種形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擇優聘用。)
六、實施步驟
1、20xx年9月10日——23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討論、通過。
2、20xx年9月24日——10月8日:崗位考核、聘用、公示、簽訂聘用合同。
3、20xx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類崗位管理材料并上報教育局。
4、20xx年10月11日——30日:總結驗收。
七、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1、制定方案。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資格審查及量化評分。對申請競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照崗位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量化積分,確定單位擬聘人員名單。
3、協調和處理問題。對單位在崗位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進行協調并處理。
4、完成其它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任務。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4
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法〔20xx〕)93號)精神,結合《溫州市浦南小學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循“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做到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實施范圍
本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均適用本實施方案。
四、政策依據
(一)《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委辦〔20xx〕138號)
(二)《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浙人社發〔20xx〕137號)
(三)《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溫委辦發〔20xx〕93號)
五、經核準的崗位設置情況
本單位擬設置崗位總量191個,設置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兩類,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其中管理崗位18個(“雙肩挑”18人),占崗位總量的9%;專業技術崗位173個,占崗位總量的91%。
(一)管理崗位
設置管理崗位共18個,占崗位總量的9%。其中八級1個,九級17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崗位總數191個(其中18個雙肩挑),占單位崗位總量的100%。
1.高級崗位11個(其中雙肩挑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6%。其中五級崗位2個,占高級崗位的18.1%;六級崗位4個,占高級崗位的36.4%;七級崗位5個,占高級崗位的45.5%。
2.中級崗位105個(其中雙肩挑1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5%。其中八級崗位31個,占中級崗位的30%;九級崗位42個,占中級崗位的40%;十級崗位32個,占中級崗位的30%。
3.初級崗位7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39%。其中十一級崗位37個,占初級崗位的49%;十二級崗位38個,占初級崗位的51%。
六、擬設置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設置兩個等級,即八至和九級崗位,分對應科級副職、科員。
(1)八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⑤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⑤經考核后確定,具體考核辦法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九級職員崗位任職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②具有本科學歷工作滿1年,具有大專學歷工作滿2年,具有高中學歷工作滿5年;
③能承擔與職位相對應的責任;
④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注重學習,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任職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分為八個等級。其中:高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2個,六級4個,七級5個;中級崗位分三個等級,分別為八級31個,九級42個,十級32個;初級崗位分兩個等級,分別為十一級37個,十二級38個。
(1)高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五級崗位:必須具備高級職稱,在六級崗位任職滿3年或在七級崗位任職滿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②六級崗位:必須具備高級職稱,在七級崗位任職滿3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③七級崗位:具備高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2)中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八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九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10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學科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者。
②九級崗位:必須具備中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的聘任必須具備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級崗位工作滿6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級崗位工作滿2年,榮獲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帶頭人、三壇、名師榮譽稱號。
c.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市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d.在十級崗位工作滿3年,近5年出版個人教育教學專著。
③十級崗位:具備中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3)初級崗位任職條件
①十一級崗位:必須具備初級職稱,在十級崗位任職滿2年且近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首次設崗后,具備初級職稱且榮獲區級及以上三壇、學科骨干、學科帶頭人及以上榮譽的教師優先聘任。其余人員必須滿足下列一項條件:
a.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9年,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b.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5年,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項課題獲區一等獎及以上榮譽。
c.在十二級崗位工作滿2年,有個人教育教學專著出版者。
②十二級崗位:具備初級職稱且近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
七、崗位聘用
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和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及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并統一使用《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辦法
1.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比例,結合各崗位特點,將采取任命、聘任、競聘上崗等方式進行崗位聘用。
2.今后出現崗位空缺,通過競聘上崗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優先聘用原則
1.男教職工滿57周歲,女教職工滿52周歲者享受優先定崗待遇。
2.原則上任現職時間長的`優先聘用;任現職時間相同,教齡長的優先聘用;有獲得區級及以上榮譽和先進(學科骨干、三壇、名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的優先聘用,各崗位具體優先聘用條件由考核組研究決定;同等條件的或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由考核組研究確定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崗位
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置職數、崗位職責、任職條件。
2.申請應聘
應聘人員向學校提出書面應聘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3.審查考評
學校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并進行綜合考評。
4.研究決定
崗位設置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各類各級崗位受聘人員名單。
5.結果公示
聘用結果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按程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重新審核。
6.簽約上崗
校長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距離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內正常職務晉升實行一年一聘。
(四)補充說明
在本次開展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證現有編制內在冊正式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現有人員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逐年逐步到位。
八、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了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蔡妙妙;副組長:周星秋;成員:金楊波、鄒小玲、徐樂建、林學靖、張新林、王秀媚、施子聞。
2.職責:主要負責崗位設置方案的編制、報批、實施等工作。
九、實施步驟
(一)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以上工作日后,報主管部門審核。
(二)編寫《崗位說明書》
根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量和各類崗位等級結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寫《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內容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數量、職責、工作標準、聘用條件等方面的內容。
(三)開展崗位聘任
根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競聘。
1.公示崗位類別、崗位等級設置職數。
2.對崗位競聘人員進行審查考評。
3.確定受聘人員并進行結果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
(四)實施情況的認定
完成崗位聘任后,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認定表》、《崗位聘用人員名冊》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事部門進行認定。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人員聘期內的考核
1.實行聘期考核和學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工作情況按照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進行學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聘任或晉升或降級的依據。
2.首次崗位設置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下一學年度只能參與與專業技術資格對應的下一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如具有副高資格的,只能參與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具備中級資格的,只能參與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競聘:
(1)單位學年度考核“不稱職”等級者或近三年考核有兩年“基本稱職”等級者;
(2)中學高級教師、市骨干教師等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或無故不參加高級教師、骨干教師履職考核者;
(3)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行為,產生嚴重后果者。
(二)應聘人員聘期內的管理
1.應聘人員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崗人員管理。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崗位聘任合同。
(2)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失。
2.專業技術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員,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由考核小組共同研究決定。
3.被解聘的待崗人員在下輪聘任時不得競聘同級及以上各級崗位。
(三)本實施方案如與上級文件沖突,以上級文件為準。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5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實際情況,經過我校崗位聘任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根據上級審核批準的我校崗位設置標準,設置崗位總量225個。其中:管理崗位1個,專業技術崗位223個,工勤技能崗位1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99.11%。專業技術主系列是教師系列,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是22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99.11%。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管理崗位名稱為副科級,等級為九級,總數1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0.44%。單位領導崗位正職1個,名稱是校長。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高級崗位84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級崗位xx個,占高級崗位總數19.04%;六級崗位為33個,占高級崗位總數39.28%;七級崗位35個,占高級崗位總數41.66%;。
2.中級專業技術崗位8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總數的39.73%。其中:八級崗位26個,占中級崗位總數29.21%;九級崗位35個,占中級崗位總數39.33%;十級崗位28個,占中級崗位總數33.33%。
3.初級專業技術崗位5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總數的22.42%。其中:十一級崗位25個,占初級崗位總數50%;十二級崗位25個,占初級崗位總數50%。
4.十三級崗位4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1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0.44%。其中:高級工1個。
四、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一)九級管理崗位職責:
(1)履行學校法人代表職責,全面負責學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學、思想政治、總務后勤等工作;
(2)主動帶領領導班子成員創造性地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任務;
(3)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政策、法規、指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4)領導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期、學年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定期作出工作總結,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和意見。
五、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
(一)五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并被學校聘為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
3.應在中小學高級教師六級崗位上任職滿3年及以上,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六級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級教師資格條件,非教師系列符合相應高級職稱任職資格。
(二)六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并被學校聘為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高級崗位;
3.應在中小學高級教師七級崗位上任職滿3年及以上,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七級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級教師資格條件,非教師系列符合相應高級職稱任職資格。
(三)七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并被學校聘為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高級崗位。
3.取得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取得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高級職稱資格。
4.符合高級教師資格條件,非教師系列符合相應高級職稱任職資格。
(四)八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被聘為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中級崗位;
3.應在中小學一級教師九級崗位上任職滿2年及以上。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應在相應系列職稱受聘九級崗位滿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條件,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相應中級任職條件。
(五)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被聘為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中級崗位;
3.應在中小學一級教師十級崗位上任職滿2年及以上。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應在相應系列職稱受聘十級崗位滿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條件,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相應中級任職條件。
(六)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被聘為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資格證書。
3.符合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條件,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相應中級任職條件。
(七)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效果明顯;
2.取得中小學二級教師資格并被學校聘為中小學二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初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初級崗位;
3.應在中小學二級教師十二級崗位上任職滿2年及以上,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初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初級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級職稱任職條件,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相應初級任職條件。
(八)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很強責任心、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學二級教師資格并被學校聘為中小學二級教師職務,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須持有與職業資格相應系列的初級職稱資格證書并受聘初級崗位。
六、工勤技能崗位任職條件
(1)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通過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通過高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通過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七、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崗位:公布上級部門已核準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聘期等事項確定崗位數;
2.申請應聘:根據崗位情況,符合條件的教職工按要求提交相應的印證考核材料;
3.資格審核:學校崗位設置工作評審小組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考察評議:學校崗位設置工作評審小組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擇優提出應聘人員崗位與等級,并報領導小組研究;
5.研究決定:召開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定聘用人員名單;
6.公示結果:聘用結果確定后進行公示至上報前一天。在公示期內有異議者,實名到考核領導小組舉報,并提供相應證據,考核領導小組按程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者,將予以重新審核;
7.聘用及上報: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相關材料上報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進行驗收認定。
(二)聘用辦法
1.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教職工均可根據學校公布的崗位、各類崗位任職的基本條件參加專業職務聘任。
2.學校對教職工進行考評,按照現崗位等級由高到低逐級進行聘任。
3.堅持六優先:職齡優先,教齡優先,工齡優先,管理優先,教學優先,課時工作量優先。
4.聘任順序:職齡=>教齡=>職崗相同=>職崗不同。如按照聘任順序仍無法確定名次,由考核領導小組表決決定名次。
(1)職崗相同聘任順序:管理(校級=>中層=>年級組長=>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網絡管理員=>輔導員)=>課時/標準課時=>教學實績=>工作量=>教學成績=>非教師系列職稱=>工作量=>工作成績。
(2)職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績=>年齡。
備注:
工作崗位、管理、課時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為依據;教學成績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學成績為依據。音體美信等無統一考試成績的學科,如無法確定成績,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師一起競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績70%計算成績,如有2人及以上參與競聘,由考評小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積分辦法計算成績。
(2)教學實績考核,按照職稱評定的教學實績考核條例相關條款進行。
(3)管理、課時、工作量、教學成績等由相關職能科室、年級部提供。
(4)職齡、教齡相同,在我校工作優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參與晉檔:
(1)受到學校和上級處理期間;
(2)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3)其他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6.幾點說明
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長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崗人員崗位聘任不能進檔只能聘任相應級別最低級;特殊病例(如癌癥、癱瘓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時間不足五年(含五年)的,優先晉擋。
八、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崗位設置工作,學校成立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崗位設置實施工作評審小組及崗位設置實施工作仲裁調解小組。
(一)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學校崗位設置工作的實施。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崗位設置實施工作評審小組
負責材料收集、匯總、上報、迎驗以及材料審核及考評工作。
組長:xx
成員:xx
(三)仲裁調解工作小組
負責監察及糾紛調解工作。
組長:xx
成員:xx
九、實施步驟
具體分以下幾個步驟實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傳發動,數據收集上報,制定實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組織實施崗位聘任,公示聘任結果,聘任結果及相關材料報批相關部門、迎驗。
本方案解釋權歸海東縣第二中學。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6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人事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及《口洞縣教育系統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本次崗位設置由口洞一中單獨組成一個設置單位。我校主要從事高中學歷教育以及相關社會服務。我校現有教職工31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90人,工勤人員20人。專技人員中高級98人,中級124人,初級68人;工勤人員中技師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三、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1、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與我校建立人事關系的、在編在職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均納入相應崗位設置管理。(即參加了20xx年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冊正式工作人員,以及20xx年工改后至20xx年7月31日前經縣政府批準同意新增的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2、基本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四、組織機構
成立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x副組長:x
成員:xxxx
下設工作小組: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五、崗位設置
1、崗位分類:我校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類。
2、崗位等級設置
管理崗位設一個職員等級:九級。科員對應管理崗位的九級。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九個等級。中學高級教師一級崗位、中學高級教師二級崗位、中學高級教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五級、六級、七級;中學一級教師一級崗位、中學一級教師二級崗位、中學一級教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級、九級、十級;中學二級教師一級崗位、中學二級教師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中學三級教師崗位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三級。
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技術工崗位分為五個等級,即一至五級: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崗位分別對應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
3、崗位數計算及崗位結構比例
(1)、崗位數計算。以縣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為基數,按照人事部門的規定比例結合我校實際計算出三類崗位的崗位數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業編制370人,本次設置管理崗位1名,占崗位總量的1%;專業技術崗位349名,占崗位總量的94%;工勤技能崗位20名,占崗位總量的5%。
(2)、崗位結構比例。
管理崗位結構比例:我校設置管理崗位1個,設置九級崗位1個。
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控制目標為:高級崗位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中級崗位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初級崗位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我校設置專業技術崗位349個,占我校崗位設置總量的94%。分別設置高級崗位122個【其中五級崗位24個,六級崗位49個,七級崗位49個】,中級崗位122個【其中八級崗位37個,九級崗位49個,十級崗位36個】,初級崗位105個【其中十一級崗位53個,十二級崗位52個】。
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我校設置工勤技能崗位20個,分別設置三級4個,四級7個,五級9個。
六、崗位任職條件及任職資格
(一)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基本技能;
4、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的基本任職資格
1、擔任九級職員必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在學校管理工作崗位上必須工作一年以上;
2.擔任八級職員必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必須工作三年以上。
(三)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資格
1、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基本任職資格按照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
受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國家關于相應教師職務的基本任職條件。同時,應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育思想端正,關心愛護學生,善于學習,敬業愛崗,團結協作,嚴于律已。
2、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年終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3、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任職資格最低年限:
①專業技術五級崗位應聘任在六級崗位滿五年以上(首次競聘應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十年以上)。
②專業技術六級崗位應聘任在七級崗位滿五年以上。
③專業技術七級崗位,應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④專業技術八級崗位應聘任在九級崗位滿五年以上(首次競聘應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十年以上)。
⑤專業技術九級崗位應聘任在十級崗位滿三年以上。
⑥專業技術十級崗位,應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⑦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應聘任在十二級崗位滿三年以上。
⑧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應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⑨專業技術十三級崗位應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進行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員多于崗位數時,任職年限長的優先;任職年限相同時,教齡長、年齡大的優先、優秀教師和優秀班主任優先。
5、新參加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見習、試用期滿后,按照崗位要求直接確定崗位等級。
6、在獲得教師職稱資格任職期內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學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稱職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低一級崗位聘用。
(四)工勤技術崗位基本任職資格
二級工勤技能崗位任職,首次崗位設置聘任必獲得技師技術考評資格;三級工勤技能崗位必獲得高級工等級技術考評資格;四級工勤技能崗位必獲得中級工技術等級考評資格。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評后,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所有應聘人員在獲得技術等級考評資格證后,不在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稱職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低一級崗位聘用。
七、崗位聘用
1、學校分別按照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職責條件和任職條件在核定的結構比例內聘用人員,聘用條件不得低于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2、學校與受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聘用合同期限內調整崗位的,應當對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出相應變更。聘用合同期滿前,學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認真考核,及時做出續聘、崗位調整的'決定。
3、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按照學校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自主進行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員多于崗位數時,任職年限長的優先;任職年限相同時,教齡長、年齡大、優秀教師和優秀班主任優先,若前幾項均相同,則由崗位設置領導小組考評后確定聘用人員。
4、專業技術人員在獲得教師職稱資格任職期內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學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稱職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低一級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員在獲得技術等級考評資格證后,不在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稱職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低一級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為期三年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
1、人員類別確定:以現行的工資類別確定人員崗位類別
2、借用人員崗位設置問題:借用人員在原單位參與崗位設置。
3、關于超結構比例人員的聘用問題:在首次崗位設置中,應按核定的三類崗位的總量及其結構比例聘用。現有人員在首次聘用時所在類別崗位不足時,在學校崗位總量內占用其他類別空余的崗位職數予以過渡。富余人員進入現聘職務的最低等級崗位。
4、“雙身份”人員問題
對于已兌現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又不符合“雙肩挑”條件的管理崗位人員,可以作為“雙身份”人員對待,占用管理崗位職數,保留專業技術職務待遇,但不參與分級;首次崗位設置完成后,凡需要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必須調離管理崗位,到技術崗位工作;凡繼續留在管理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報專業技術崗位。
5、在編不在崗(經批準因病休息人員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職員工在首次崗位設置聘用時暫緩聘用。
6、從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崗位設置管理期間退休且退休時執行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和工作業績,比照同等條件在職人員的崗位工資,重新計算退休費,與在職人員同步兌現相應待遇。
九、具體操作程序和組織實施步驟
(一)聘用具體程序如下:
(1)領導小組討論制定《口洞縣第一中學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3)資格審核。學校崗位設置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考察評議。對符合條件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初定各崗位人選;
(5)研究決定。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各崗位人員名單;
(6)結果公示。
(7)簽約上崗。經公示無異議后,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二)組織實施步驟分四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做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各項準備,對崗位設置管理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
2、制定方案階段。編制、審核崗位設置方案。
3、聘用、上報階段。全面完成崗位聘用及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報。
4、審批落實工資及總結階段
崗位設置管理是教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事關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學校充分認識到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通過各種形式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對待實施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并認真做好政策解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學校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標準,嚴肅程序,結合實際,精心組織,穩妥實施,確保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7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70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湘政發〔20xx〕28號)、湖南省人社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高等學校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xx〕97號)、《岳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暫行辦法》(岳政辦發〔20xx〕12號)和《湖南省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準(試行)》(湘編辦〔20xx〕2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崗位設置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力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充分調動全院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院發展。
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編制情況
根據三定方案,我院為全額撥款的副廳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數額896個(其中766個編制為可用人員編制,130個編制作為兼職教師財政撥款依據)。單位正職2名,單位副職7名。內設副處級機構33個,其中黨政管理機構16個、教輔機構(附屬醫院差額撥款獨立法人單位單獨制定方案)7個、教學系部10個。
(二)現有在崗人員配備情況
目前,我院共有在崗人員為896人,其中:管理人員84人,專業技術人員704人,工勤人員108人。896人包括711個有編人員、185個無編人員。
三、崗位設置情況
根據《湖南省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準(試行)》(湘編辦[20xx]21號)文件精神,我院可設置崗位總量1400個,按照我院實際情況和人員精簡原則,目前設置崗位總量960個,其中:管理崗位134個,專業技術崗位768個,工勤技能崗位58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80%。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師系列,高教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是59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77%。輔系列崗位為工程、實驗、圖書資料、會計、社會科學、醫療衛生等系列,輔系列的崗位等級不進入學院相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最高檔次。嚴格控制管理人員占用專業技術職數,確保“雙肩挑”人員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員中有專業技術職務人數的30%以內,首次崗位設置完成以后,新進管理崗位人員嚴格執行管理崗位職級待遇。
(一)管理崗位的名稱、等級、數量
管理崗位總數134個,占學院崗位總量的14%,詳情如下:
1、院級領導崗位9個。其中:四級職員2個,分別是:書記1個、院長1個;五級職員7個,分別是:副書記1個、副院長4個、紀檢書記1個、工會主席1個。
2、內設機構領導崗位72個。其中:六級職員32個,名稱分別是處長(主任、部長)、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督導團團長等;七級職員40個,名稱分別是副處長、副主任、副部長、團委副書記等。
3、其他管理崗位53個。其中:八級職員20個,名稱是科長。九級職員33個,名稱是干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53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3%。
(1)正高級崗位46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6%。其中:三級崗位18個,四級崗位28個。
(2)副高級崗位20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7%。其中:五級崗位41個,六級崗位83個,七級崗位83個。
2、中級崗位346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5%。其中:八級崗位104個,九級崗位138個,十級崗位104個。
3、初級崗位169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級崗位76個,十二級崗位76個,十三級崗位17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58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6%。其中:技術工二級3個,技術工三級12個,技術工四級24個,技術工五級12個,普通工崗位7個。
四、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⑴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一)管理崗位任職條件
1、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確因工作需要,由專業技術崗位交流到管理崗位上的人員,可以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本人條件,直接聘任到相應的管理崗位。
3、新參加工作的管理人員見習、試用期滿后,按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專業技術崗位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基本任職資格按照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
2、受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學風,學術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國家關于相應教師職務的基本任職條件,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3、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還應包括準入控制的要求,具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應具備的基本任職條件(具體崗位等級分級細則另行制定):
⑴一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二級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⑶三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四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4年;
⑷五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六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5年或在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7年;
⑸六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七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2年;
⑹八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2年;
⑺九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2年;
⑻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滿2年;
⑼研究生畢業第一年進入專業技術崗位十二級,轉正后進入十一級;本科畢業第一年進入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一年以后進入十二級。
5、對獲得下列榮譽者,評為正高職稱2年后、副高職稱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學院相應級別的最高等級(一、二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聘用另有規定)
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湖南省科技領軍人才、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或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含勞動模范);
⑵入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⑶教育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或湖南省優秀專家;
⑷國家級教學名師、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專業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1、在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任職,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在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任職,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評。具體按國家政策執行。
2、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評后,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五、崗位聘用
按照《岳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公布招聘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用工作組組織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4、聘用工作組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并根據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院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將聘用結果在校園網上公示;
7、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參照“四差額”辦法組織中層干部崗位的競聘,采用群眾推薦、組織考察、公開競職的方式組織副科崗位干部的競聘,采用雙向選擇的辦法對教師和教輔人員進行全員聘用。
六、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院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顧問:肖自力
組長:段華
副組長:潘岳生
成員:陳細兵王正功彭利余鄒玉蓮湯君燕凌伯勛
姚紅陳紅陽李景軍彭宣紅閭四平
下設辦公室:由陳細兵兼任主任,陽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閭滔滔任干事。
七、實施步驟
我院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總體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三個步驟實施:
第一階段:
1、組織宣傳學習,從思想上重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2、進行廣泛調研,從實際與發展出發初擬學院崗位設置方案并報市人社局。
第二階段:
1、制定實施方案交學院黨委研究,并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2、評聘結合。通過崗位公示、個人申報、學院審核、組織競聘、學院評聘的方式完成各級各類人員的崗位聘任工作。
第三階段:
1、學院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兌現工資待遇。擬聘人員報人社局審核后,學院憑崗位認定通知書到人社局調整工資,兌現工資待遇。
岳陽職業技術學院
20xx年9月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8
根據原廣東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粵人發〔20xx〕27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根據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社會事業的需要,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重在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學合理、精簡高效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構建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事業單位用人自xx相結合。政府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根據崗位設置的政策規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自主聘用各類人員。
(三)堅持與現行政策規定相銜接。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是現行人事管理體制和現有人員中開展的人事管理機制創新與機制轉換,既堅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舊政策的銜接,保證改革平穩過渡。
(四)堅持統籌協調發展。確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總量、各類崗位結構比例和人員聘用條件時,既要考慮崗位設置的基本比例標準,又要考慮歷史傳統和事業發展的實際,結合實際情況,統籌編制管理與崗位設置工作,拓寬職業發展通道,促進各類人才全面發展。
(五)堅持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崗位設置、人員聘用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緊密結合,崗位設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礎,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是落實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點完成崗位設置工作,隨著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為主要內容,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著力健全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競爭、績效評價、分配激勵、人員退出、監督管理等七大機制,建立起有別于機關和企業,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有利于優秀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和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機制,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供制度保證,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法制化。
近期目標:20xx年11月中旬前實行聘用制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簽訂的比例達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管理和首次人員聘用工作。
四、實施范圍
(一)單位范圍
1、凡是我市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并列入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包括財政核撥、核補和自籌經費的事業單位;
2、行政類事業單位按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其他事業單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的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參照執行;
4、各鎮(街道)屬事業單位。
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已由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列入本實施范圍。
(二)人員范圍
1、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和經過市人力資源局按照有關政策批準進入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建立正式人事關系的人員,均納入首次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
2、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批轉市委組織部關于東莞市干部管理權限重新修訂及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東委發〔20xx〕9號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有關規定執行。
五、實施內容
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點開展和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
(一)崗位設置工作。崗位設置是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和兌現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礎,組織引導事業單位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各單位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結合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和自身實際情況,設置本單位的崗位類別結構比例、崗位等級結構比例、崗位基本條件,形成崗位設置方案和實施方案,按程序核準后組織實施。
1、崗位總量控制。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是核定崗位總量的基礎,崗位總量的控制標準,在市機編辦核定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范圍內確定。行政類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經費的單位)崗位總量,必須按核定的編制總數確定。其他事業單位(財政核補和經費自籌的單位)崗位總量,若現有人員超過編制總數的,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數量,結合事業發展需要,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把關確定,并報市人力資源局審核。確定的崗位總量不作為增加編制和財政撥款的依據。
2、崗位類別設置和結構比例。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在不同的事業單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資源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實施意見》規定的控制標準確定。領導崗位和內設機構領導崗位的數量,根據市機編辦核定的單位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設置,其他承擔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設置,應保持合理的結構比例。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結構比例按《實施意見》規定確定。
3、崗位最高等級。管理崗位根據我市實際,分為6個等級(東莞理工學院分為8個等級),現行的處級正職到辦事員分別對應五至十級管理崗位。最高等級按照市機編辦核定的機構規格確定。未核定機構規格的或已核定機構規格為股級的,最高等級一般定為九級職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按高級、中級、初級設13個等級,按照規定,市屬事業單位原則上可設至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技術工崗位由高至低分為5個等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和技術工一級崗位按照全省總體控制標準,由事業單位按行政隸屬關系報市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報省人社廳核準確定。具體三類崗位等級設置按《實施意見》規定確定。
4、崗位任職條件。崗位任職條件分為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基本條件按《實施意見》規定執行,是最低的準入條件,具體條件由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崗位設置的原則、崗位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確定。
5、崗位設置方案的制定。各事業單位作為崗位設置的主體,根據有關的政策規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需要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按照按需設崗、科學合理和精簡效能的原則,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經上級核準。崗位設置程序按《實施意見》第37條規定執行。
6、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核與核準。崗位設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力資源部門核準。市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鎮(街道)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鎮(街道)人事辦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
7、特設崗位的設置。特設崗位屬非常設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按管理權限予以核銷。事業單位首次開展崗位設置工作時,原則上暫不設置特設崗位,待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入軌后,再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申請設置。在此期間,如單位急需引進高層次人才,則按特殊情況進行處理。
8、崗位總量等的集中調控。規模小、人員少的事業單位,可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審核后,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限額內集中調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工作需要,需對行業內各事業單位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等進行集中調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后實施。
(二)人員聘用工作。人員聘用制度是區別于機關公務員制度和企業勞動合同制度的標志,是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關鍵。推行人員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難,穩步實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實施范圍的所有事業單位和人員都要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和個人的人事關系,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各事業單位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進行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隨著改革的推進,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辭聘、聘用監督等制度。
2、首次崗位設置和聘用原則。事業單位首次開展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應使現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不得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崗位等級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已經超出核準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的,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的崗位等級、類別結構比例的.,不要突擊聘用,要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等情況,嚴格按照核準的崗位等級和崗位類別結構比例,有計劃地聘用人員,逐年逐步到位。首次開展崗位聘用,可以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用,也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采用單位與現有在職正式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辦法予以過渡。
3、做好新舊聘用政策的銜接。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和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對現有聘用人員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按規定程序備案,并處理好新舊聘用合同在有關內容上的銜接,變更合同相應的內容。
4、未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首次崗位聘用。未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按下列方法確定:從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現聘管理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職員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有博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0級崗位,有碩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1級崗位,有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2級崗位,大專和中專畢業的暫定為專業技術13級崗位。
5、現聘任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人身份人員的崗位聘用。凡符合相應職務(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及任職(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等級的,可直接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6、“雙肩挑”問題。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因行業特點確需兼任的,則按照該管理崗位是否確需專業技術背景,是否從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條件的人員中選聘,是否實際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是否確實按要求完成了專業技術崗位的職責任務等“四個原則條件”把握,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
7、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認定和工資待遇。各事業單位實施方案經核準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采取逐級簽訂的方式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正職領導由主管部門領導與其簽訂,副職領導和中層正職由單位正職與其簽訂,中層副職、一般人員可由副職領導(或中層正職)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國辦發〔20xx〕35號和國人部發〔20xx〕61號、〔20xx〕6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由各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行確定。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后,報市人力資源局認定。完成認定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于認定時間的下月開始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8、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符合特殊情形規定的,全面實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在崗位空缺的前提下進行,做到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實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規定免公開招聘人員,同樣實行崗位聘用制。
六、組織實施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我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從現在起全面啟動,20xx年底前全市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從現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單位、各部門和各鎮(街道)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家和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別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有關政策文件,把有關政策宣傳到全體人員,統一思想認識。要積極開展調研,切實掌握本部門、本單位的基本情況,分析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各事業單位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按照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或參照相近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報市人力資源局。
(二)組織實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各事業單位根據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通過后組織實施。
2、編制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包括崗位名稱、類別、等級、設置數量、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崗位條件等。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和崗位說明書原則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組織崗位聘用。各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及崗位聘用程序,組織崗位聘用工作,確保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4、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結果認定。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后,寫出書面工作總結,填寫相關表格,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
行業單位較多的系統(如衛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選擇2-3個單位開展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試點,7月底完成,通過試點,積累經驗,以實現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允許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在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下,適當加快進度。
(三)檢查驗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業單位對照有關文件和實施方案,對本單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進行自查,主要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驗收確認,重點是崗位設置方案是否經過核準,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和簽訂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的規范性要求,崗位職責和崗位任務是否明確具體,崗位等級是否按程序經過認定,是否按認定的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人員對象是否為原正式在冊人員,進人手續是否規范。在自查的基礎上,市人力資源局將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后,市將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七、工作要求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是一項影響深遠、艱巨復雜的重大改革,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大力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順利推進,成立東莞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組長由市有關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局,主要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實施的日常工作。各鎮街、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分工1名領導負責。建立目標責任制、情況通報制,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各結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二)強化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局是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實行宏觀調控,做好指導、協調、審核、監督和調查研究等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和不足,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各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是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的主體,要按照國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崗位設置方案,組織好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點,逐步推進。今年著力抓好崗位設置實施工作、首次人員聘用工作、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隨著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會保障等制度。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各個環節的工作都很重要,環環相扣。各單位要抓好每個環節工作,特別要抓緊、抓實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編制崗位說明書和組織崗位聘用等環節。遵循“先入軌、后完善”的原則,先易后難,不斷完善。
(四)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文件,深刻領會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改革現狀、人員結構等有關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實施方案和行業崗位設置指導意見,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堅持積極穩妥、承認現實的原則,先建制、入軌運行,首次聘用不對現有人員結構進行調整,采取循序漸進的辦法逐步到位。在實施過程中,要廣泛聽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妥善研究處理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要嚴格政策,嚴肅紀律,及時糾正違規xx行為,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順利推進。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9
為深化教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晉中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晉中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人字【xx】15號)和xx縣委組織部、xx縣人事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縣人字【xx】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根據市人字【xx】15號文件規定,我縣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及其它教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分別納入相應的崗位設置管理。
二、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設崗,宏觀控制的原則;
2.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
3.堅持按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則;
4.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崗位類別設置
(一)全縣教育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1.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者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
2.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和特點,適應教育事業發展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和其它專業技術崗位。其中,教師崗位是專業技術主體崗位。
教師崗位指具有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和相應教師資格與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其它專業技術崗位主要指學科實驗、圖書管理、財務會計、電化教育、衛生保健等具有教學輔助工作職責的專業技術崗位。
3.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維護、后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
(二)崗位設置的確定應考慮教職工編制總量、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特點等因素,根據事業發展,實行動態管理。崗位設置要優先滿足教育教學,實習實訓等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非教學崗位。
四、崗位等級設置
崗位設置實行總量控制,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一)管理崗位設置
1.全縣教育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六個等級,即五至十級崗位。首次設崗按現有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四個等級確定依次分為七至十級職員崗位。
2.管理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規格、規模、人員編制和隸屬關系,按照干部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最高等級職員崗位設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機構規格確定,承擔領導職責的職員崗位設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單位領導職數確定。其它擔負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數量和結構比例,按照機構編制和政府人事組織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
1.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制度,中學教師崗位共劃分為9個等級。其中,高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五級、六級、七級;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八級、九級、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暫按6個等級劃分。現行小學高級教師職務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級、九級、十級;小學一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小學二級、三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三級。小學、幼兒園中評聘了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暫按現行規定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七級。
2.全縣教育事業單位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總的控制比例為1:3:6;其中五、六、七級之間的比例為2:4:4;八、九、十級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十二級之間的比例為5:5。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0
依據《江蘇省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結合連云區教育系統和我校實際情況,參照20xx年學校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特制訂20xx年濱海中學、西苑中學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工作小組、仲裁小組和辦公室
領導小組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工作小組:
高中組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高中部門主任
初中組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初中各部門主任
仲裁小組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xx
二、實施方案:
根據職齡、教齡、工齡、是否為一線教師、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現職以來)、名師評比等指標順序依次排名設崗。
具體辦法:
根據職齡年限排序;職齡同等條件下參照教齡年限排序;上述指標相同的,參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標相同,按照一線教師在前,教輔人員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標相同,參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現職以來);如上述指標相同,參照名師評比等情況排名。根據排序情況按照各級設崗人數設置崗位。各級崗位最終結果以區人社局批準為準。
三、未盡事宜由崗位設置領導小組討論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學校黨政工會議討論通過后實施。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1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按需設崗,科學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平穩實施。
三、崗位設置
本單位崗位設置總量為78個,包括管理崗位9個,專業技術崗位69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中學教師系列,其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為6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97%;輔系列崗位為校醫系列,輔系列崗位最高等級為六級,崗位設置數為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1.5%。
(一)管理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9個,其中七級(正科級)1個,八級(副科級)3個,九級(科員級)4個,10級(辦事員)1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69個,分高級、中級、初級三類。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1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0%。
(1)正高級崗位3個,其中四級崗位3個。
(2)副高級崗位18個,其中五級崗位4個,六級崗位7個(非主系列1個),七級崗位7個(非主系列1個)。
2.中級崗位34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0%。
其中八級崗位10個(非主系列1個),九級崗位14個(非主系列1個),十級崗位10個(非主系列1個)。
3.初級崗位14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0%。
其中十一級崗位7個,十二級崗位7個,十三級(試用期)崗位2個。
四、晉級條件
(一)管理崗位
略。
(二)專業技術崗位
見濟同中學各等級聘用條件。
(三)工勤技能崗位
按(蘇人工考〔1995〕2號)、(蘇人工考〔1997〕1號)、(蘇人通〔1998〕10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置領導組織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兩個工作組織。
1、為確保該工作的順利完成,特成立“學校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民主黨派和教師代表組成:丁連偉、徐亞勤、張加紅、俞瑛、殷軼瞾、秦良、章文炬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并根據評定委員會的評定結果確定教職工崗位等級。由丁連偉校長擔任組長,徐亞勤副書記、張加紅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全面負責該項工作的學習宣傳和組織實施。
“學校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俞瑛具體負責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任職條件,指標核定、分值測算、數據匯總、負責上報各類材料,負責考核聘用,負責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核定兌現崗位工資。
2、成立崗位設置工作專家評定委員會,成員有丁連偉、徐亞勤、張加紅、俞瑛、殷軼瞾、秦良、陳鋼、章文炬、賈秋萍、張曉霞、周麗、蔣繼盛、于仁娟共13人組成;評定委員會負責對符合本單位晉級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不同職級分別打分,并根據教職工得分情況和學校崗位需求情況,評定教職工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經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崗位聘任。
(二)、崗位設置實施步驟
1、崗位設置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
(1)編制學校崗位設置方案。學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和人員隊伍現狀,編制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方案包括崗位總量、結構比例以及最高等級限制等事項。崗位設置方案經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通過。
(2)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3)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社部門核準崗位設置方案。
2、組織實施階段(4月—7月)
(1)制定學校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學校根據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學校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編制崗位說明書
結合《關于印發〈常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常人社發(R)〔20xx〕7號)、《關于同意常州市濟同中學崗位設置方案的批復》(常人社復(R)〔20xx〕102號)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參考標準》,編制出三類崗位共13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工作性質、任職條件、職責任務、績效考核標準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后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①專題培訓(5月31日下午第四節):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各教研組長是本部門、組室編寫崗位說明書的責任人,學校首先召集內設機構負責人、各教研組長,學習相關文件,傳達崗位等級層次設置情況,明確崗位設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了編寫崗位說明書的操作步驟。
(3)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關于印發〈常州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內部各等級崗位聘用條件(試行)〉(常教人〔20xx〕10號)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我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我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4)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參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參考標準》,實行打分制,通過對教學“資歷”與“實績”進行分值量化和評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崗位等級人選。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①整理匯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型、獎勵型榮譽等相關信息。
②召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和專家評定委員會聯席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并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由崗位設置工作職能部門參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參考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5)規范崗位聘用程序
①召開全校教工大會,公布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并結合實例進行解讀。下發教職工信息條交本人核對并簽名確認,在核實反饋的基礎上確定個人分數并按崗位類別排序。
②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在分數相同,難以確定時,召開專家評定委員會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打出推薦分。
③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審核。
④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復議。
⑤.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辦公室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3、檢查驗收及認定階段(8月)
①學校完成崗位聘用后,按規定報教育、人社部門檢查驗收及認定。
②教育、人社部門驗收認定學校崗位聘用合格后,兌現崗位工資。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崗,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做如下說明:
1、職員崗位、工勤崗位級別無變化。如崗位變動,應具備擬任職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報市教育局審核,并報市人事局備案。
2、專業技術崗位中按比例設置非主系列崗位(教輔崗位),同一職級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崗位數確定等級。
3、具有教師職稱但在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能聘為本職級的最高等級。
4、已過35周歲的教壇新秀和教學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輪聘任不再加分。
5、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達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在職人員條件打分,達到在職人員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最低分者即進入該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但不占在職人員崗位。
7、首次聘任中涉及的榮譽獲得時間以20xx年7月31日為界。
8、20xx—20xx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9、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后排序。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2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按需設崗,科學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平穩實施。
三、設置崗位
我校設置崗位總量121個,其中:管理崗位5個,專業技術崗位110個,工勤技能崗位6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中學教師系列,其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為10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的95%;輔系列崗位為校醫系列、會計系列、圖書館系列等教學輔助系列,崗位設置數為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5%。
(一)管理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5個,為七級(正科級)1個,八級(副科級)4個。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105個,分高級、中級、初級三類。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3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7%。
(1)正高級崗位2個,其中三級崗位1個,四級崗位1個。
(2)副高級崗位28個,其中五級崗位6個,六級崗位11個,七級崗位11個。
2.中級崗位5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50%。
其中八級崗位17個(含非主系列2個),九級崗位22個,十級崗位16個。
3.初級崗位2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級崗位13個(含非主系列1個),十二級崗位12個(含非主系列2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
工勤技能崗位為6個,其中技術工三級(高級工)2個,技術工四級(中級工)4個。
四、晉級條件
(一)管理崗位
1.管理崗位任職者一般應具備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級以上管理崗位應縣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級、八級崗位任職者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級崗位任職者須在十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專業技術崗位
見各等級具體聘用條件。
(三)工勤技能崗位
按(蘇人工考〔1995〕2號)、(蘇人工考〔1997〕1號)、(蘇人通〔1998〕10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置領導組織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兩個工作組織。
1.成立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辦公室為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方案制訂、指標核定、分值測算、數據匯總、材料上報和聘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2.成立崗位設置工作專家評定委員會,具體負責評定辦法的設計與確認,并對整個工作過程進行指導與監督。
(二)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江鎮市市屬學校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試行)〉》,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本單位人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學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本次崗位設置工作的難點是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評定條件的制定,有關職能部門要全面摸底,精心測算,集思廣益,多方論證,努力在教工的“資歷”(教齡、職齡年限)與“實績”(專業型和獎勵型榮譽)之間尋求平衡點,力求制定的條件更符合首次設崗的實際情況,充分調動各年齡層次教工的積極性,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三)編制崗位說明書
根據《江鎮市市屬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編制出兩類崗位共17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工作性質、任職條件、職責任務、績效考核標準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后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制訂《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實行打分制,通過對教學“資歷”與“實績”進行分值量化和評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崗位等級人選。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整理匯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型、獎勵型榮譽等相關信息。
2.召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和專家評定委員會聯席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并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由崗位設置工作職能部門參照《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評定基本條件》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五)規范崗位聘用程序
1.召開全校教工大會,公布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并結合實例進行解讀。下發教職工信息條交本人核對并簽名確認,在核實反饋的基礎上確定個人分數并按崗位類別排序。
2.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在分數相同,難以確定時,召開專家評定委員會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打出推薦分。
3.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審核。
4.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復議。
5.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辦公室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置,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如下說明:
1.職員崗位、工勤崗位級別無變化。如崗位變動,應具備擬任職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報市教育局審核,并報市人事局備案。
2.專業技術崗位中按比例設置非主系列崗位(教輔崗位),同一職級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崗位數確定等級。
3.具有教師職稱但在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能聘為本職級的最高等級。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達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在職人員條件打分,達到在職人員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最低分者即進行該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但不占在職人員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榮譽獲得時間以20xx年7月31日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7.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后排序。
七、實施步驟
1.8月15日——11月1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寫崗位說明書,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2.11月2日——11月6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聽取教職工對崗位設施方案的意見,對方案再次修改。
3.11月7日——11月9日:教代會討論通過。
4.11月10日——11月16日:根據個人信息,確定個人分數并按崗位類別排序。
5.11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職工聘用工作。
6.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
7.11月28日:經教育局初審后報人設局審核備案。
八、注意事項
(一)學校要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按照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自主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各學校要制定聘用辦法、規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組織、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崗位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市屬學校崗位聘用時,受聘人員須滿足省市文件規定的崗位任職條件。首次聘用時,正高級教師原則上聘用四級崗位。正高級教師三級崗位聘用人選,由各市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由學校聘用。副高級教師五級崗位人選,按規定, 由學校組織評審,經教育局初審、人社局審核同意后聘用。教師四、七、十、十二級崗位仍按照現行的教師職務評審辦法評審,評審通過的由學校聘用。其他高級、中級、初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由學校根據單位崗位實施方案的辦法進行聘任,聘任結果報教育局備案。教師高級崗位聘用應向優秀班主任和其他優秀教師傾斜。具體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關規定執行。管理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規定執行。
(三)學校與受聘人員應當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內容。聘用合同期限內調整崗位的,應當對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作出相應變更。聘用合同期滿前,各學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認真考核,及時作出續聘、崗位調整等決定。
(四)學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核準的結構比例。首次崗位設置時,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崗位設置工作關系到教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學校教育事業的穩定與發展,學校領導部門要全面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通過教工大會、座談會、個別交流等形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統一思想,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基本思路與意義,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工作組織和行政處室要明確職責,積極配合黨政領導和職能部門做好該項工作。全校教職工要人大局出發,樹立競爭意識與責任意識,從自身發展、學校發展、教育事業發展的高度認真看待并積極參與這項工作。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3
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崗位設置方案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通過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化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原則;堅持穩慎實施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我院共設崗位53個。其中,管理崗位3個,占崗位總量的6%;專業技術崗位48個,占崗位總量的90%;工勤技能崗位2個,占崗位總量的'4%。主體崗位是醫、藥、護、技崗位,占崗位總量的87%。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為醫、藥、護、技系列,設置數為46個,占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95%。輔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分別為財務系列,崗位設置數為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5%。
(一)管理崗位的等級、數量、名稱
管理崗位共設3個。其中,九級崗位3個。
具體設置如下:
1、領導崗位3個。其中:九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院長、副院長。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名稱
專業技術崗位共設48個(其中輔系列崗位2個)。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個。七級崗位1個
2、中級崗位10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九級崗位2個,十級崗位7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
3、初級崗位37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其中,十一級崗位5個,十二級崗位18個(其中輔系列崗位1個),十三級崗位14個。
具體設置如下:
1、二門診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8個,其中,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十一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醫師;十二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三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藥士。
2、住院部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19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九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一級崗位3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二級崗位7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十三級崗位4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
3、急診部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14個,其中,十級崗位2個,崗位名稱分別為主治醫師、主管護理師;十一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醫師;十二級崗位6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師、護理師、技師、藥師、檢驗師;十三級崗位5個,崗位名稱分別為醫士、護士、技士、藥士、檢驗士。共設輔系列專業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會計師;十二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助理會計師。
4、藥庫共設主系列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二級1個,崗位名稱為藥師;十三級1個,崗位名稱為藥士。
5、公衛科共設技術崗位2個,其中:十二級1個,崗位名稱為公衛醫師;十三級1個,崗位名稱為公衛醫士。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名稱
工勤技能崗位共設2個。其中:技術工五級崗位1個,普通工崗位1個。
具體設置如下:
1、住院部共設工勤技能崗位1個,其中:技術工五級崗位1個,崗位名稱為司機。
2、急診部共設工勤技能崗位1個,其中:普工崗位1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一)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管理崗位說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專業技術各個崗位說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按工勤技能崗位說明書要求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
五、競聘與聘用
(一)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單位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報主管部門核準并送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備案后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每位報名者只可報名一個符合競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競聘資格。
(三)競聘。根據崗位的不同特點,采取個人自薦、組織推薦等方式,運用面試、民主測評或專家評議等方法進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結果,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擇優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單位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報批與核準。單位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一式三份并附電子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崗位管理權限送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核準。
(七)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粵人社發【20xx】58號)規定,由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經核準的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領導、組織、管理本單位崗位設置工作。
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具體負責本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務。
七、實施步驟
我院崗位設置管理總體安排是:20xx年7月底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0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根據《廣東省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xx】86號)、河源市人社部門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聽取單位職工意見后,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縣衛生主管部門核準并送縣人社局備案。
(二)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編制崗位說明書。根據《廣東省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xx】86號)和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制崗位說明書,經我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縣衛生局核準并送縣人社局備案。
(三)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0日,組織競聘與聘用。
(四)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30日,向市、縣人社局申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結果認定。
八、實施工作中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并報市、縣人社局認定,于認定后的下月起兌現崗位工資待遇。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4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南京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寧委辦發〔20xx〕53號)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寧人社(R)〔20xx〕6號)《南京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辦法》(寧政辦發〔20xx〕9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崗位設置方案及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我校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科學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設置崗位情況
本校設置崗位總量230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218個,工勤技能崗位7個,管理崗位5個。主體崗位是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94、8%。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教師系列,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是217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99、5%。
(一)首次設崗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1、副高級崗位7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3%。其中:五級崗位14個,六級崗位29個,七級崗位29個。
2、中級崗位70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2%。其中:八級崗位21個,九級崗位28個,十級崗位21個。
3、初級崗位76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級崗位38個,十二級崗位38,十三級崗位0個。
(二)首次設崗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崗位7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3%。其中:技術工三級5個,四級1個,普通工1個。
(三)首次設崗管理崗位等級、數量及結構比例
管理崗位5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2、2%。其中:八級3個,九級2個。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三類崗位的基本條件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寧委辦發〔20xx〕53號)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寧人社(R)[20xx]6號)《南京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辦法》(寧政辦發[20xx]9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各崗位任職條件詳見附表)。
(一)管理崗位職責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分工,負責學校相關管理服務工作,提高師生滿意度;根據工作職責,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按時按要求完成學校布置的常規和臨時性工作;切實履行好安全責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恪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實施學校的教育教學計劃,開展教科研活動,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按時按要求完成學校布置的常規和臨時性工作;切實履行好安全責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崗位職責
全面掌握本工種的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為教育教學服務,完成工勤崗位的工作任務與教育教學輔助工作。按時按要求完成學校布置的常規和臨時性工作;切實履行好安全責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辦法》(寧政辦發[20xx]9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予以聘用。
(一)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崗位設置方案、實施方案、聘用崗位任職條件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崗位設置工作班子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崗位設置工作班子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擬受聘人員;
6、公示擬受聘人員情況;
7、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過渡等形式,開展崗位聘用工作。
六、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我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崗位設置領導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同時設立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
(二)工作職責
崗位設置工作班子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與規定,切實組織好本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
1、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和上級批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本校崗位實施方案和崗位任職一覽表;
2、按規定程序,對本校崗位設置組織實施工作;
3、按規定時間,完成崗位設置實施工作。
七、實施步驟
本單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總體安排是:20xx年12月9日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五個步驟實施:
1、按照核準的設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任職條件一覽表。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組織實施人員聘用。
3、擬聘人員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5
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用人機制,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依法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三、設置崗位
我校設置崗位總量56個,其中:管理崗位1個(雙肩挑),專業技術崗位55個,工勤技能崗位0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主系列是中學教師系列,其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為5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的100%。
(一)管理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為1個(九級)。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和數量
崗位總數55個,分高級、中級、初級三類。
1、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2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21、82%。
(1)正高級四級崗位1個。
(2)副高級崗位共11個,其中五級崗位2個,六級崗位4個,七級崗位5個。
2、中級崗位共25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45、45%。
其中八級崗位7個,九級崗位10個,十級崗位8個。
3、初級崗位18個,占專業技術崗位比例32、73%。
其中十一級崗位9個,十二級崗位9個。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和數量
工勤技能崗位為0個。
四、晉級條件
(一)管理崗位
1、管理崗位任職者一般應具備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序,其中八級以上管理崗位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七級、八級崗位任職者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級崗位任職者須在十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專業技術崗位見各等級具體聘用條件。
五、實施措施
(一)成立崗位設置領導組織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學校成立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辦公室為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方案制訂、指標核定、分值測算、數據匯總、材料上報和聘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二)確定崗位等級評定條件
根據《丹徒區中小學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試行)〉》,以完成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學識、才能、技術和經歷為前提,以崗位工作需要為依據,從本單位人員的實際出發,制定符合學校發展的崗位等級具體評定條件。
(三)編制崗位說明書
根據《丹徒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要求,編制出兩類崗位共15個等級的崗位說明書,明確設定崗位的工作性質、任職條件、職責任務、績效考核標準等主要內容,作為今后人員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設計崗位評定辦法
根據教育局下發的《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實行打分制,通過對教學“資歷”與“實績”進行分值量化和評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崗位等級人選。認真做好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整理匯總教職工的出生年月、專業技術任職年限、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年限、任現職務以來的管理工作年限和專業性、獎勵性榮譽等相關信息。
2、召開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會議,對教職工的獎勵型榮譽進行界定,確定分值,并形成書面意見。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由崗位設置工作職能部門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級評分標準》的評分細則打出個人分數。
(五)規范崗位聘用程序
1、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公布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的任職條件,進行解讀。
2、根據崗位等級指標,結合崗位基本條件,由個人申報并提供相應材料,崗位設置領導小組確定各等級教職工崗位聘用人員名單。
3、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教育局上報各類表格,進行資格審核。
4、將各類人員的崗位設置情況公示7天。公示期間,教職工如對崗位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崗位設置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由領導小組復議。
5、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各類人員的聘用崗位,參照學校原來的聘用期限,由辦公室組織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有關說明
因首次設置,特將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體問題如下說明:
1、職員崗位、工勤崗位級別無變化。如崗位變動,應具備擬任職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報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區人事局備案。
2、專業技術崗位中按比例設置非主系列崗位(教輔崗位),同一職級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崗位數確定等級。
3、具有教師職稱但在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能聘為本職級的最高等級。
4、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到達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在職人員條件打分,達到在職人員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最低分者即進行該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但不占在職人員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榮譽獲得時間以20xx年11月30日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參加考核者,首聘不晉級。
7、同分條件下,按照任職年限、專技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級別先后排序。
七、實施步驟
1、12月12日——14日: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編寫崗位說明書。
2、12月15日——17日:聽取教職工對崗位設施方案的意見,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3、12月18日——19日:教代會討論通過。
4、12月20日——28日:完成教職工崗位設置后續工作,經教育局初審后報人社局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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