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方案(精選22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總則
為加大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職工的收入增長與單位經濟效益同步增長,正確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根據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中績效工資的實施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二、指導思想
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實績和貢獻,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三、政策依據
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條績效工資的實施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云工改[20xx]3號文件《關于我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第38條規定:“事業單位在分類辦法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出臺前,績效工資總量按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省統一執行的津貼補貼核定或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核定。其中,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差額撥款單位40%)的部份,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結余,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是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是通過科室對收入和支出的控制來降低醫療成本,提高收益率,并與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結余,根據科室對醫院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貢獻來分配,不僅考慮了科室工作的數量、質量,而且還考慮了醫德醫風,以及所消耗的各種成本的價值,這就鼓勵科室必須進行增收節支,提醫療護理質量,以取得收入為前提,體現人均結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強科室的成本意識。科室為了人均結余最大化,科室必須減員增效;增強科室的投資風險意識,科室增加設備時,必須考慮投入回報的問題。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及后勤管理運行成本分攤)結余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根據科室人均收支結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績效工資。收支結余為負數時,一律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扣到財政差額補足為止。
2、醫院對各臨床科室不下達任何經濟任務指標,按實際收支結余計發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取消從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參與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5、質量考核與科室效益掛鉤;
若需詳情,請致電:0878-XXXXXXX。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規范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了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后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么查什么。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周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占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匯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并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項目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并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后,按余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于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周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后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對象生采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周周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于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恒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通過并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準后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國家人事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1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長沙市規范教師津補貼工作的統一要求,結合各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適用對象
在職在崗教師
二、在職人員發放辦法
(一)、績效津補貼的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與制約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考核結果公開透明,與分配直接掛鉤。
(二)績效工資組成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兩項的比例為7:3
2、獎勵性工資由學校制定分配辦法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發放。
(1)崗位績效標準:工作質量從崗位績效中體現(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
專技職稱
標準
管理職級
標準
工人等級
標準
中學高級
346.5
科員
180
技師
241.5
中學一級、小學高級
238.5
高級工
187.5
中學二級、小學一級
180
中級工
165
小學二級
165
初級工、普工
147
(2)課時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300元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月標準課時總節數
單位課時績效= xx
課時計算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試行稿)》執行。
(3)其他部分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292.5元+扣除部分-獎勵部分
在職在崗教師人數-1
其他部分績效= xx
說明:獎勵和扣除部分均參照《自然嶺小學教師獎勵方案》、《自然嶺小學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和《自然嶺小學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執行。
(三)、幾類特殊人員的待遇
1、不在崗人員
(1)按照相關政策獲教育局批準的提前離崗、身患病癥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傷治療期間的人員。績效津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
(2)長病休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不發給獎勵津貼,從第7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不發給工作津貼
②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
如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愿意重新上崗須報區教育局按有關程序辦理。
(3)借(抽)調人員
經教育局批準的借(抽)調人員在借(抽)調期間,績效津補貼按區從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逾期不歸的,從次月停發績效津補貼。
(4)因特殊原因不在崗且經教育局討論決定停發工資的職工,不發給績效津補貼。
2、在崗人員
(1)病假。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獎勵津貼按學校方案執行,從第3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80%的工作津貼。
(2)曠工。當月曠工2次以上的,停發當月工作津貼。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作辭退處理,上報教育局,停發工資和績效津補貼。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員
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80%。
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60%。
獎勵津貼按學校制定的獎勵津貼方案執行。
(4)法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待遇均根據相關政策處理。
(四)、執行時間:從20xx年3月1日起。
三、離退休人員發放辦法
離退休人員實行生活補貼:與離退休時的職務(職稱)、技術等級(工人)相匹配,納入區財政工作統發中心統一發放到人。離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85%標準發放,退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78%標準發放。從20xx年1月起按標準進入財政工資統發按月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為完善學校內部分配制度,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更快更好發展,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和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連云區中小學(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堅持規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簡便易行原則;堅持注重穩定,促進發展原則;
堅持傾斜一線,不斷優化原則。
二、分配對象
按照上級規定,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在編且工資由區財政統發的教職工(不含離退休教師)。
三、分配項目
A1工作量津貼,A2出勤獎,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A4教育教學成果獎,A5臨時性工作津貼,A6基礎部分。
四、分配辦法
A1工作量津貼。教師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純教輔工勤人員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和滿意度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兼教輔崗位的教學人員則由上兩項分別核算相加。【詳見《濱海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參考標準》】
A2出勤獎。按照每月200元獎勵出滿勤教工,未出滿勤按照學校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按教育局規定執行,管理崗位津貼按區教育局規定:中層副職津貼系數1.0,中層正職津貼系數1.1,副校長津貼系數1.2,校長津貼系數1.4。年級組長每月100元,教研組長每月60元,備課組長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學質量成果獎。教科研獎勵根據學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學年500元封頂計;高考獎勵根據教育局審核的學校獎勵辦法,由分管領導計算,按總額度20%計入績效工資中(封頂,不超過3萬元。)。
A5臨時性工作津貼。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序審批的加班按20元/天計;臨時代課按15元/節計;晨讀課按5元/節計。
A6基礎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B,學校A1、A2、A3、A4、A5的總和分別為B1、B2、B3、B4、B5,M是根據績效工資總額度核算出的個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個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況說明
1.借調教師不參與本校績效工資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準的退養教師績效工資按區教育局文件執行;
3.支教教師由支教學校按本校項目考核,績效工資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調入教師在原學校擔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貼在原學校列支,濱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員績效工資在工作學校考核發放。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待遇
1.不能履行本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3.因瀆職、失職等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八、本方案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修訂權歸教代會。未盡事宜,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績效工資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并按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績效工資方案 篇7
根據《xx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園實際,擬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幼兒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激勵作用,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的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逐步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5.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三、分配對象
接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崗正式教職工。
四、績效獎勵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學期按六個月計算,其中5個月為教職工在崗時間,列入績效考核,剩余1個半月為寒暑假時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平均數發放。計算公式為:用于分配的績效工資總額÷全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
五、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師德(10分)
1.團結同志,尊重家長,不與領導、同事、家長發生口角。工作服從分配,樂于承擔臨時任務,按時參加各類學習和集體活動(無故不服從分配,不承擔者,師德考核為零分,學習、活動無故缺一次扣0.5分)
2.入園講普通話,使用文明禮貌用語(違一次扣0.1分)。
3.按時進行教育活動,上課不接打手機,不隨意離開課堂(違一次扣0.1分)。
4.尊重幼兒,呵護幼兒的自尊心,采用多鼓勵,多表揚的方式教育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現象(違一次扣0.1分)
5.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違一次扣0.2分)
6.打扮、衣著大方得體,禁用教師忌語(違一次扣0.1分)
7.熱情接待家長、幼兒,主動向幼兒問好,微笑服務,主動與家長溝通幼兒在園內情況,虛心聽取家長意見,與家長和睦相處,尊重人格,無投訴(投訴一次扣0.1分)
8.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輕違者扣0.1-0.3分)
9.不醉酒上崗,不在辦公室內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或網上聊天(發現一次扣0.1分)
10.積極支持配合園內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任務(包括排練、藝術體操、文藝節目、體訓工作等)(違一次扣0.2分)
11.認真、按時完成園內布置的各項任務,不得拖延(違一次扣0.5分)。
12.工作時間,不準閑談、隨意外出。(有事需外出時要與園內打招呼,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一次扣0.1分)
(二)考勤(20分)
學期出滿勤發給滿勤獎(因公出差不計入缺勤),未達到滿勤獎按下列情形扣除后發給相應考勤獎,個人因請假超出20%的部分從個人學期績效獎勵工資中扣回。
1.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各類學習、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曠課一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
5.病假一天扣0.2分。
6.教育主管部門正式通知的函授、學習、會議、活動等,婚、喪、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時間內,不計考勤,超出時間按病或事假處理。
7、其它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酌情執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30分):每月對教師采取不定時的保育工作常規檢查。
1.安全工作(8分)
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把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班內發生安全事故,有明顯管理責任的,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根據情節輕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項考核0分。
①.無論任何情況,老師不得早于幼兒離校。按時跟操,送路隊,否則發現一次扣0.1分。認真填寫班務、安全檢查記錄。違一次扣0.1分。
②.管理好幼兒,堅守崗位,做好幼兒生活護理工作。善于經常觀察幼兒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晨檢時一摸二看三通過四查看幼兒有無異常情況,及時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安全隱患的物品。認真填寫晨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工作過程中因擅離職守、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誤者扣1分。缺記錄一項扣0.1分。
③.每班按編班人數,每天早上及放學時都要點名、做好幼兒一日情況統計記錄。嚴格執行園里的.接送制度,做好幼兒的接送工作,不按要求履行手續、出現工作失誤,發現一次扣0.2分。
2.衛生工作(5分)
抓好室內外衛生,室內保持整潔,空氣新鮮,室外無雜物,每天消毒一次,上下午離園后清理室內外衛生,教育幼兒養成講衛生的習慣,幼兒用品有合適的標記,擺放有序、清潔、衛生。認真填寫消毒記錄。地面有垃圾紙屑扣0.1分,門窗有積灰扣0.1分,床鋪凌亂、物品擺放雜亂扣0.1分,用具消毒不及時扣0.1分。記錄一項不全扣0.1分。
3.財產管理(5分)
班內的固定財產要隨時檢查清點愛護,不私拿、不外借。及時關鎖門窗,做到人走燈熄(包括飲水機),發現一次扣0.1分,園內共享設施如:VCD、電子琴、錄音機、教玩具,要有登記記錄,使用后及時清潔、歸位財產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并扣0.5分。
4.日常護理(10分)
①生活技能指導:認真督促指導各環節幼兒生活技能(盥洗、上廁、點心、進餐、午睡、穿脫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進餐條件清潔衛生,營造輕松愉悅的進餐氛圍。不催飯,不灑飯,發現一次扣0.1分。
②指導幼兒洗手,環節落實到位。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
③能為幼兒穿脫衣服提供知適宜的幫助和指導。能根據天氣變化、活動等具體情況為幼兒增減衣物。
(四)教育教學常規考核(40分)每學期對教師的各種教學計劃、總結,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2——4次全面檢查。
1.各種計劃、總結的制定(10分)
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0.1分:①學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園;②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園;③每周認真安排、編寫周計劃并按時上墻;④每周認真編寫教案并按時送交學園:格式符合、條理清楚、目的明確、書寫工整、語言簡練、能突出重難點。(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0.1分)
2.教育教學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采取不定時的教學常規檢查,其教育教學效果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
①平時課堂教學抽查有下列情形之一次扣0.1分。無故缺課不在崗,未用普通話,將甲課上成乙課者。
②上課接打手機或做其它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0.1分。
③課堂出現知識性錯誤,一次扣0.1分。
④按時填寫幼兒成長檔案及家園聯系手冊,延誤一次扣0.1分。
⑤著裝不符合職業要求及特殊學科課上課要求的,一次扣0.1分。
⑥未經學園同意,擅自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雙方當事人均扣0.1分。
⑦按時上下課,不得無故擾亂上課秩序,否則一次扣0.1分。
⑧組織活動方式與策略:引導幼兒積極主動的學習,能針對幼兒的能力差異進行個別指導,促進每一個幼兒在原有的水平上發展。
⑨常規遵守:在活動中,幼兒能自覺遵守常規。
⑩重、難點解決:能善于根據目的解決重點、突破難點。
3.環境創設(5分)
教育環境:A、物質環境:提供豐富的材料和教育資源,供幼兒主動自由的探索,滿足不同水平幼兒發展的需要(主題墻飾、各區角、活動準備),按要求布置教室,進行環境創設,月月都有主題墻。做好觀察記錄,每日活動按時上墻。每周更新內容(3分);B、精神環境:在師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為幼兒創造一種平等、寬松、理解、激勵的精神環境(2分)。
4.早間操(3分)
早間操:按時組織早間操,隊列整齊,幼兒會做韻律操及自編操,要求教師示范要規范,精神飽滿。早間操組織混亂、不規范者每次扣0.1分。
5.幼兒發展情況(5分)
每月對各班幼兒進行隨機抽查,檢驗該階段幼兒的發展水平,從而檢驗教師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測查合格率達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別得5分、4分、3分。)
6.教研活動(5分)
①按時參加教研活動(請假扣0.1分,未請假扣0.5分)
②教研活動積極參與并發揮作用獲實效獎1分。
③按時上交教研資料。1分。
④評為學校先進教研組,組內每人加2分。
⑤教師互相聽課一學期不少于10節;每學期集體備課、聽課、說課不少于2次;每月要有一篇高質量教育隨筆;每月一個主題活動;每學期寫出2份有價值的教案;每學期按課題書寫論文;參加培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有活動記錄。缺一項扣0.1分。
7.學習筆記(2分)
①學習筆記達到規定次數、字數,未達要求扣0.1-0.5分。
②聽課筆記達標,少一節扣0.1分,超標者酌情加0.1-0.5分。
③校本培訓筆記根據學校培訓情況而定,未達要求扣0.1-0.5分。
8、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依據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分為A、B、C三檔,未能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一次扣0.5分。
(五)加分
1.每月出滿勤加1分,全學期出滿勤加5分。
2.獲校、管區、縣、市、省、國家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者等,分別獎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3.教師各類競賽評比獎、學生競賽輔導獎(教育部門主辦)、教師論文獎(指教育行政部門評比或由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文章發表(指教育刊物,教育報紙)、教科研課題獎、藝體衛、科技等學科團體輔導獎
①校級,一等獎1分,二等獎0.8分,三等獎0.6分
②管區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6分,三等獎1.2分
③縣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4分,三等獎1.8分
④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2分,三等獎2.4分
⑤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
⑥國家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4.8分,三等獎3.6分
績效工資方案 篇8
一、目的:
1.貫徹公司薪酬管理以及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精神;
2. 評價本部門員工工作業績;
3. 確定部門員工的月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工資;
4. 加強員工工作的計劃性、管理人員工作的控制性;
5.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
6. 調動本部門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及創造力;
7.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 依據
1. 員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巡區管理方案
5. 首問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7. 部門內部各崗位責任和工作特性
三、 原則
1. 公平、公正、公開
2. 效率為主、效益優先
3. 過程控制、強調結果
4. 嚴明制度、注重執行
四、 范圍:
適用于財務、工程、經營策劃、行政人事、各管理處除部門負責人外的所有員工。
五、 考核體系與內容
本考核體系分為三方面內容:
(一) 工作考核 (見附件三)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門內部員工人均每周的平均得分為100分(個人的每周得分可不等),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考核權重的80%。
2. 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得分之和*100/周工作應得分之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內容分類:
a) 計劃內工作,個人分值不定; b) 計劃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計劃制定與考核流程
(1)計劃內工作目標(見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上周六上午12:00前完成; B.應與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2)計劃外工作計劃(見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提出;
B.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內核定;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的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5. 考核細則
1) 工作計劃的制定與確認:
在工作計劃的制定過程中,由部門員工根據對工作的熟悉程度及所負責崗位工作提出計劃并提出計劃分值建議,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各項任務最終分值及要求完成時間。為提高員工的主動性,對于不需要特定人選完成的工作,可在部門內部公布,員工主動挑選,部門負責人核定。為保證員工之間任務的均衡性,一般情況下,員工每周的計劃分值應在80-120分之間。員工月度工作分值總和必須在360分以上,否則該員工當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加乘系數0.95。同時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分配員工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確定:
員工自評分數作為部門負責人考評的參考,考評得分以部門負責人考評得分計算。
3) 提交本周工作總結、自評分及下周工作計劃
要求:內容客觀、完整、科學
考評辦法:推遲提交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內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
4) 執行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工作日內未按規定進行,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超過2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20%,超過3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50%,超過3天以上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0%。
完成質量: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三個等級,分別加乘1、0.95、0.7、0.5系數。
5) 工作計劃的.獎勵與處罰:獎勵:員工完成難度大、完成效果非常理想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獎勵給予該項得分的5-10%;處罰:對于完成效果非常差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給予10-50%的扣分;對于月末投訴或其他方式經查實的工作任務完成有問題的項目,部門負責人也可以追加對該項任務的扣分,扣分幅度為10-50%。
6) 部門負責人考核要求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查核;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時間應進行確認,并承擔相應責任; 對員工的工作完成質量評定負責,承擔相應責任,有業主投訴經查實此項應評定為差;對員工的投訴不得打擊報復。
(二) 工作量飽和度考核(見附件四)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周部門內部人均得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但最高不超過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獎勵與處罰得分)的計算。
3. 計算: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參與考核人員周工作應得分之和*個人工資收入占部門參與考核人員工資收入之和的比例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應得分之和*100/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10% (低于5分以5分計,高于15分,以15分計)
(三) 常規考核(見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每周總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
2. 計算:
周常規考核得分=總分100 — 周常規扣分之和+獎勵加分
月常規考核得分=周常規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月常規考核得分*10%
3. 細則
1) 考勤:該項分值為10分。
嚴格按公司制度執行、考核;外出辦公事超過1小時須向部門負責人批示,否則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漏打卡應于次日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能證明情況屬實,可簽證明,但每月不超過3次;每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為規范: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的要求執行,部門抽查每發現違反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公司檢查時因個人原因致使部門扣分的,扣除個人扣該項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規定的程序工作,每違反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10%。
4) 工作主動性、責任心:主動性、責任心分值各為10分。
對待工作應積極主動,遇到問題不但要及時匯報,還應該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如工作推委、拖沓,不負責人,每次扣該項分值的40%。
5) 參加集體活動(會議):該項分值為10分。
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的集體活動、會議、參觀、學習等,不參加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20%。
6) 接受臨時性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對于臨時安排的工作應積極接受,不得無故推辭,否則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該項分值為10分。
鼓勵高效完成工作,對于一拖再拖的工作,除在每周工作考核時加倍扣分外,在工作效率上扣除該項分值的20%。
8) 影響他人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能大吵、大鬧、玩電腦游戲或進行其它影響別人工作的活動,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9) 維護公司形象:該項分值為5分。
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50-100%(如業主投訴員工等)。
10) 部門配合:該項分值為5分。
積極配合公司其它部門完成各項工作,對于需要部門負責人協調的要及時匯報。否則每出現部門配合不暢影響工作或接到其它部門投訴的,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1) 團隊精神:該項分值為5分。
強調團隊精神,不搞個人主義或拉幫結派,服從領導安排支援緊急工作。違反者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2) 其它事宜:該項分值為5分,參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 獎勵: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也可以由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決定。
1) 工作量超過飽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飽和考核加分外,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2) 維護公司利益,宣傳公司形象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得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4) 在常規考核各項中,表現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該項工作分值的2-5分。
六、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 薪酬
1. 月度績效得分為三部分之和(見附件六、附件七),即: 月度績效得分=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
2.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計算:
月度績效工資=個人月度績效工資總額*{[(個人月度績效得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 *4+1}
3. 員工年度績效工資:按公司文件規定執行,與月度績效之和掛鉤;
(二) 先進員工評選與獎勵;
1. 每月考核得分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月度優秀員工,獎勵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年度優秀員工,獎勵500元;
2. 每月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100元;年度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500元;
3. 結合月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100元;結合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500元。
(三) 處罰:
1. 連續三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給予警告一次。
2. 連續四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予以辭退。
(四) 申述、調整
1. 績效得分公布后2天內,個人發現有評分不屬實之處,可直接向部門負責人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述,部門負責人應在1天內給予解釋、答復或調整。
2. 若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答復或調整不認可時,可在答復后2天內向公司經理書面進行申述,經理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3. 若無申述,則計算績效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部門負責人處為止,則以部門負責人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公司經理,則按照公司經理的裁決進行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試運行三個月,經修改后正式頒布。
2. 部門負責人考核所屬員工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投訴考核不公正且經查核屬實月度累計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計10次(含)以上,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理;
3. 公司年度先進部門評選公司另行發文確定;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釋及修改。
績效工資方案 篇9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的管理改革,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充分發揮教職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根據本校實際并參照兄弟學校的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適用于經校長聘任的干部、教師和職工。
第三條 績效工資全額由財政撥款,其中70%部分屬基礎績效工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標準下發(打卡工資),30%部分屬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按照教職工的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分配。
第四條 學校行政依照本方案的規定對規定與發放的具體活動進行管理,學校教代會依照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
二、基礎績效工資
第五條 凡工作量滿、全勤的教職工每年按12個月發給各自標準金額的基礎工資(打卡工資)。
第六條 病、事、婚、產假人員按鹿城區教育局《關于鹿城區教育事業單位工資統發中有關人員工資問題的處理意見》執行。
第七條 待、拒、解聘人員按區教育局《聘任制實施辦法》中規定執行。
三、獎勵績效工資的構成和比例
第八條 獎勵績效工資構成和比例由學年度履職考核獎20%,學期考績獎25%,月崗位考核獎32%,超工作量補貼18%,教育教學成果獎5%等五部分組成。
第九條 獎勵性績效工資是針對突出表現及突出貢獻的教師,視不同情況發放。要堅持向工作量多、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拉開分配差距。
第十條 校級干部獎勵績效工資按教育局規定比例發放。
四、獎勵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一條 學年度考核獎。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學校考核,教育局統一發放;考核結果按教育局的規定比例分四個等次: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發放系數分四個檔次,A-1.2.B-1.0、C-0.8.D-0,考核的內容、標準與辦法參照《江臨中學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細則》執行。
第十二條 學期考績獎。學期考績獎設教職工考績獎,期末教學質量考核獎,班主任考核獎三項,其中第二學期教職工考核結果納入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發放,期末教學質量考核獎、班主任考核獎每學期末發放一次。
1.教職工考績獎。根據教職工每學期的工作表現及教學評估情況,由各科室提供考核數據,依據《江臨中學教師量化考核實施細則》和教育局師德考核辦法,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評定。考核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對考核稱職的分以下四個檔次發放考績獎:
檔次 比例 金額
A 15%左右 2200
B 70%左右 20xx
C 10%左右 1800
D 5%以下 1000
教職工考核每學期一次,一次考核為D檔的,可予以轉崗。連續2次被評為D檔的,也可確定為不稱職。確定為不稱職的,不發績效工資,可予以解聘或辭退。
2.期末教學質量考核獎。為了促進教師更加關注課堂教學效益,切實提高教學質量,體現教學效果與獎勵掛鉤,特設立期末教學質量考核獎,人均基數至少1000元。具體考核標準按《江臨中學期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量化得分增減。
3.班主任考核獎。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除參加教職工教學工作考核外,另設班主任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月考核依據政教處的考核,每月發放,人均150元左右。學期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政教處根據班主任期末考核總分,將考核結果分A、B、C、D四檔。A檔獎勵500元,B檔獎勵400元,C檔獎勵300元。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有違反師德等行為,評為D檔的,不予發放班主任考核獎。詳見《江臨中學班主任工作考核條例》。班主任考核獎的分配比例正副班主任為4:1。
第十三條 月崗位考核獎。月崗位考核設坐班考勤獎,教學(教科研)常規達標獎,班主任常規考核獎,崗位津貼四項,每年按10個月發放。具體規定如下:
1.坐班考勤獎。學校實行坐班考勤制度,教職工每月缺勤次數未超過允許范圍的可享受300元坐班考勤獎,超出范圍的按江臨中學教師考勤請假制度規定扣除相應的金額。
2.教學常規月達標獎。教導處對教師的教學常規(備課、改作、課堂教學、校本教研活動、聽課等)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定,每月一次,結果分為A、B、C三檔。A檔獎勵150元,B檔獎勵100元,,C檔獎勵50元,每月發放。(無教學任務人員依據相關科室的評價分為A、B、C三檔,A檔獎勵100元,B檔獎勵50元,C檔不發)。
3.班主任常規考核獎。班主任常規考核按政教處制定的《江臨中學班主任工作考核條例》執行,在月末班集體建設評估后按實際分值發放。
4.崗位津貼
(一)教師崗位津貼
(1)教師課時工作量計算
科目 語文
數學
英語
科學
歷史
社會
思想政治
體育
音樂
美術
信息
技術
地方課程
綜合實踐
課時(周)
干部兼課、其課時工作量計算辦法為:校級正職每周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周4節不計酬;中層滿工作量減半不計酬,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過上述節數,按超課時分值計算。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以上教師,擔任滿工作量的崗位工資增加10%或減工作量1/5。主科教學跨級段或跨教材每周獎勵1課時。不足工作量每少一節(語文、數學、英語和科學)扣50元/月,其它課程扣45元/月。
(2)職稱津貼。職稱津貼以學校聘任的職稱為準,按月發放。
職級
中學教授
中學高級
中學一級
中學二級
中學三級
見習期
月津貼
(3)非教學人員崗位津貼參照教學人員同檔次的70%考核發放,因學校工作需要而兼課的按85%發放。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以上的非教學人員,擔任滿負荷工作量的按現崗位津貼增10%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二)行政崗位津貼
(1)學校行政領導崗位津貼以基礎績效工資發放為主,已在基礎績效工資中發放的,獎勵績效工資中不再考慮。
(2)在基礎工資中沒有完全兌現崗位津貼的行政領導,按規定在獎勵績效工資中予以如下考慮:中高職稱的校級干部150元/月、中層正職340元/月、中層副職240元/月。行政中層兼任班主任的,除班主任津貼全額發放外,中層正職補貼240元/月,副職140元/月。崗位津貼已達到以上標準的不再考慮。
(三)其它崗位津貼
(1)教研(備課)組長津貼。教研組長履行職責,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月發教研組長津貼100元。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兼任教研組長等,其兼職工作量按半額兼職酬金。
(2)名優教師津貼。名優教師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學校有較大貢獻并經上級或學校對其履職考核合格的,每月發放區級崗位津貼50元(指市級學科骨干教師、區“三壇”、區名師名校長等區級以上獲得教育教學成果類教師),市級100元。
(3)教育支部委員津貼每月50元,工會委員、團委委員津貼每月20元。干部(教師)兼任多個崗位的津貼按最高崗位計算,不再重復發放。
第十四條 超工作量補貼
教師在完成滿工作量工作外,承擔額外的教育教學工作、崗位職責,或學校布置的早間管理、午間管理、值周值日、臨時代課、加班、綜合活動課等工作,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超工作量獎勵(附下表)。
內容 單位 金額 說明
晨間管理 每次 5元 指語、英老師有組織地指導班級學習
課間操管理 每次 2元 依據班主任考核條例相應扣減
午餐管理 每次 5元 有簽到,并積極主動維持秩序
午間管理 每次 8元 依據評價得分酌情發放
值周值日 每日 30元 依據考核要求相應扣減
超課時/臨時代課 每節 15元
節假日、雙休日加班 半天 50元 校長室批準并公示后予以發放
上班時間加班 半天 20元 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做好登記
暑期抗臺值班 每日 100元 24小時值班加倍計算
學校布置的命卷 每份 100元 按命卷要求提供分析報告
期中、期末監考 每場 30元 依據考核登記相應扣減
期中、期末評卷 每次 80元 上班時間每次50元。
教研組活動 每次 15元 每次活動2小時以上,有簽到有記錄
(周前)會議補貼 每次 (20)10元 校長室批準,由召集人負責考勤記錄
指導課外活動 每次 10元 要求做好登記(主要指體育教師)
中考帶隊 每天 100元 未按要求完成相應扣減
各類比賽帶隊 半天 40(20)元 分休息日和工作日
學科競賽輔導 每次 15元 有計劃與教案,雙休日加倍
藝術體育訓練 每次 15元 制定訓練計劃,并有訓練記錄
春游帶隊 每次 80元 按學校規定完成任務
以上未盡事項由校長室比照有關項目酌情處理。
第十五條 教育教學成果獎。為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學校對個人榮譽、中考、學科競賽、教科研等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師予以獎勵。規定如下:
(一)個人榮譽
1.鎮(校)級優秀班主任、教師、教育工作者等全面榮譽獎100元,單項榮譽獎勵減半。鎮優秀黨員及區級以上榮譽由于組織部門已給獎,不再重復給獎。
2.對獲得各級先進班集體的班主任只給榮譽,不再發放獎金。
(二)中考獎勵
學生中考上溫一中分數線的,教師團體獎勵20xx元/生;上溫二中分數線的,教師團體獎勵1000元/生;保送溫一中并被其錄取的,教師團體獎勵1000元/生,保送溫二中并被其錄取的,教師團體獎勵500元/生;上普高分數線的,比例高于上年度每1%獎勵教師團體300元。團體獎金按任教老師學科所占分數比例分配,班主任適當提高比例。
(三)教科研工作
1.教科研課題立項:區級課題獎100元,市級課題獎200元,省級課題獎500元。
2.教科研課題能按時結題的獎200元。
3.教科研論文(課題加倍計算)獲區一等獎的獎100元,二等獎75元,三等獎的獎50元(含案例評比)。
4.論文發表在國家級核心刊物獎200元、省級刊物獎100元、市級刊物獎50元,編入校論文集的獎20元。(發表刊物指有國內刊號與郵發代碼的正規刊物)
5.教職工對學校好人好事和校園活動寫出新聞報道,在國家、省、市級及其它報上發表、或在電臺、電視上播放,按稿費的五倍計獎。被溫州教育網、鹿城教育網、校園網采用的`分別獎30元、15元、10元。多次轉載的只取最高獎。
(四)學科競賽(現場比賽)
1.本校學生參加區教育部門舉辦的文化科競賽獲團體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別獎勵1500元、1000元、700元。
2.本校學生參加區教育部門舉辦的文化科競賽獲個人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50元。
3.參加區中學生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等獲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
4.參加區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獲團體一至四名的獎勵輔導教師800元、500元、300元、200元。
5.參加區中學生體育節的集體比賽項目(如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迎面拉力、定向運動、中長跑等)音樂美術集體比賽項目(如歌詠比賽、舞蹈比賽等)或其它學科類項目(如勞技、電腦)獲集體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300元/次,250元/次和200元/次。
6.學生參加區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等由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非文化科比賽獲個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200元、120元、80元,區級田徑運動會按每得1分獎5元計。
7.學生作品由學校推薦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非現場比賽獲獎的,按同級同類減半獎勵輔導老師。
(五)教學基本功比賽
1.優質課評比獲區一等獎獎勵15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70元。
2.教學設計、課件制作等其它基本功比賽獲區一等獎獎勵100元,二等獎75元、三等獎50元,獲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元、30元、20元。
3.經教研組申報學校批準備案的公開課,面向全體教師的講座、經驗交流等分別獎勵校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400元。
(六)附注說明
1.各類比賽若取前六名或前八名的,一、二名同一等獎,三、四名同二等獎,五至八名同三等獎。
2.獲得市級榮譽的獎勵以同項區級2倍給獎,省級以市級2倍給獎,以此類推;凡只針對農村學校而設的各類比賽項目獲獎,按同級的2/3給獎;未做說明或不可預測的因素而形成的其它獎勵,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發放。
3.在各級各類比賽中多位學生獲獎的同一項目,已設團體獎的以團體獎為準,不設團體獎的,其個人獎勵累計獎額不得高于對應團體獎的1/2。
4.參加各類選拔賽后再參加復(決)賽的項目,以復(決)賽成績給獎,不重復給獎。
5.競賽組織者已給物質獎勵,但低于學校獎勵標準,學校補足差額給獎,達到或超過學校獎勵標準,學校不再重復給獎。
6.非教育部門舉辦的各類獲獎不在此例,由教育部門協辦的各類獲獎視實際情況酌情考慮。教師撰寫的論文及案例等評審費、打印材料費一律自負,學校不再補助。
7.各類獲獎榮譽以組織者頒發的正式文件,獎狀證書為準。
五、其它方面規定
第十六條 病事假,婚產假、曠課(工)教職工大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缺席、遲到者出勤獎扣除做如下處理:
1.教師請病、事假,學歷進修經批準者,病假每節扣10元,事假、學歷進修按每節課15元扣發。
2.教職工每月病假在二天內,并安排好工作,經學校主管處室主任批準,不扣崗位津貼。
3.教師無故曠課,每節課按三節超課時津貼扣除,上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超過10分鐘按曠課處理,并計教學事故一次。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每一次扣10元,并通報批評。
4.會議(教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超過10分鐘按缺席計,遲到、早退、中途離席一次扣10元,經學校批準請假者不享受會議補貼。
5.每月實行考勤制度,每周請準假半天不扣分(無工作安排),超過半天的請準假缺勤半天扣30元,遲到早退每次扣15元,無故不到以3倍缺勤扣分,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超過1.5小時作半天缺勤計,不到1.5小時3次按一天缺勤計。
6.婚、喪假期間,月崗位考核獎除超工作量補貼外按正常發放。
7.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上級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值周(值日)教師因事請準假不發津貼,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10元,30分鐘以內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津貼減半,超過30分鐘不發津貼,無故不到者以3倍值周(日)津貼扣除,并記教育事故一次。
體育活動(如課間操、課外活動)負責教師按次考勤,請準假者不發津貼,無故不到者以3倍相應津貼扣除;晨間活動鼓勵語文、英語教師到班級指導學習,到班指導次數的多少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參考依據。
第十八條 凡教職工違反學校規定而扣款的,學校可從其任何一項績效工資中扣除,所扣經費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統籌使用。
第十九條 凡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學校有關管理條例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不發考績獎勵。
第二十條 節假日慰問金(品)發放規定:元旦、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每次500元,教師節、國慶節各1000元,春節慰問金3000元。
第二十一條 學期結束前,按規定提前結束功課的教師需無條件接受學校的工作安排,擅自提前結束,按曠課論處。其績效工資中除超工作量補貼停發外,其它經費照常發放。
第二十二條 凡過去本校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本方案相抵觸的,按本方案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校長室。
第二十四條 此實施方案經江臨中學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報送教育局批準予以施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10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于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于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于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干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課時部分占60%,現實表現占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績效工資方案 篇11
一、考核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并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控股、參股公司下屬企業、下屬關聯企業或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及內容
考核依據為員工的崗位,共分為五類人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基本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服務人員、由各部門的二級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部門的具體考核辦法,公司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各部門可以結合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并實施。
對管理人員以崗位工作職責為依據,認真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量,具體到每一項工作的分值,從工作目標,質量、方法、進展、反饋等方面,在創新、執行、決策、應變能力及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要素上,實行量化考核。
對工程技術人員按技術項目,以技術的領先程度、難易程度、完成時間、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標準,量化分值,實行考核。
對基本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每個崗位的工時定額、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對輔助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務、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對服務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崗位工作目標和責任為主要依據,在工作任務、質量、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方面,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凡發現此違章行為將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處罰。
四、考核管理
(一)個人月度業績綜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據考核者當月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等四個方面、十六個考核要素等因素綜合評分,考核指標應盡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觀、真實、公正、公開。
2.個人考核由所在單位(部門)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上報公司人事勞動部,確定認后,在單位(部門)張榜公布。
3.當個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時,M3=0,即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4.崗位業績工資按月發放,由單位(部門)根據個人考核結果進行二次分配,余額作為單位(部門)獎勵基金
5.考核基本生產工人時,如果當月完成工時數超過定額部分,可由各單位(部門)制定相應的獎勵條例。
(二)單位(部門)月度綜合考核
1.單位(部位)月度綜合考核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責成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并負責實施。
2.分廠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生產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質量管理15分,質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分廠對相關工作作風考核20分,管理費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質量體系(工作質量)30分。
4.考核結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評審確認,金額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計算,財務部負責發放。
5.當單位(部門)綜合考核分數小于60分時,N2=0,即單位所有人員的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五、考核及調薪管理
1、員工實行考核晉檔制度,每年調整一次,考核方式與考核標準見《公司員工年度考核制度》。
2、根據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原則,實行考核晉級、降級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3、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優”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4、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良”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5、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中”或本年底年終考核成績為“差“的員工,在本崗位降低一檔工資。
6、對于已達到崗位最高檔次工資的員工,年度考核時不再晉檔。
7、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差”并進入末尾淘汰的員工,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12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xxxx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13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14
實施績效工資是貫徹落實國家工資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是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我院績效工資的實施,必須與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緊密相結合;必須與有助于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我院職工的收入緊密相結合;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根據國家工資改革文件規定,“原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并按原來的分配辦法繼續發放”。我院按職工原高出的10%的絕對額直接計入職工工資帳戶,按月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推行成本核算,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施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原則。由審計科制定科室效益績效分配原則,制定臨床科室、醫技科室效益績效核算辦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質量考核體系。按月核算,分科室發放,每兩個月兌現一次獎勵。各科室制定本科室個人績效核算辦法,按個人績效核發到職工本人。
三、津貼性績效工資:
為更好地加強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脫穎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人才激勵機制,我院實施了“胡蘿卜”人才激勵工程。“胡蘿卜”人才工程評選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評選一次。甲等津貼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xx元/月,按月計入當選人個人帳戶;為激勵護理工作者繼承、發揚南丁格爾精神,促進護理人才隊伍的健康發展,在護理系列開展“南丁格爾”人才評選活動。“南丁格爾”人才評選分為甲、乙兩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計入當選人個人帳戶。
為吸引人才,鼓勵職工鉆研業務,促進員工繼續教育,對取得碩士學位的職工發放碩士學位津貼,1000元/月,按月計入個人帳戶。為鼓勵職工熱愛醫院,積極參與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發揮才能。在院內實施中層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發放中層干部崗位津貼,院級600元/月、正科級500元/月、副科級300元/月,正護士長400元/月,副護士長、技師長、干事200元/月,按月計入個人帳戶。
以上津貼性績效工資不重復享受,按就高的原則執行。
四、績效考核:
全院職工必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恪守職業道德,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強調醫德醫風建設,樹立白天使形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醫院管理。“胡蘿卜”人才、“南丁格爾”人才、中層干部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提高管理水平和學術水平,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違反《醫德醫風》、違反勞動紀律和《“胡蘿卜”人才管理辦法》及醫院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管理條理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方案 篇15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11〕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工資方案 篇16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據婺府辦字[20xx]55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促進單位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科研生產和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據婺府辦發[20xx]55號文件規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由清理核查、規范后確定的津貼補貼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即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構成。
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崗位原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與分配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體現崗位職責因素,按其相對應的主要崗位基礎性績效工資系數分配,個人計算方法為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60%÷單位平均崗位系數×個人崗位系數。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實際從事工作崗位的工作量、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配發放。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見表(附件),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鎮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40%,年終一次性發放。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標管理方案規定執行,由考核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出現以下情況者,部分發放或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1、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扣除1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2、違法綜治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扣除10%基礎性績效工資。
3、在職人員未經單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其他有償服務,經教育無效的,第一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分配辦法執行。
4、病事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以下規定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1)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9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發放。長期請病假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3)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日基礎性績效工資=月基礎性績效工資÷21、75天);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
5、受行政刑事處分人員待遇問題:
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后,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6、長期請假人員不發放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必須在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1、考核內容:參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干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考核辦法及獎懲措施
(1)考核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干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設一、二、三檔,其中一檔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并列的相應增加,一般人數不高于事業正式職工總數的.15%),三檔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后的3名,倒數第3名并列的相應增加。其余的都歸入第二檔。
(2)獎懲措施
①設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系數,第一檔系數為1、1,第二檔系數為1,第三檔系數為0、9。
②上級表彰人員的獎勵不計入單位績效獎勵總數。
③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違反綜合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④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第三檔計算,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六、組織實施
1、思口鎮政府成立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指導績效考核工作,監督實施過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分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余鳴森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王中杰、莊莉、周琳等組成。
2、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經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修改后,形成初步實施方案,向全體事業干部職工公示。在充分聽取意見后,將合理性意見提交領導小組,對方案再次進行修改后形成單位正式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核通過后報縣績效辦審批,批準后即可執行。
注:由于每年達到稱職評審條件的職工均要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造成每年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平均系數也會改變,因而每年每位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額也有所不同。
績效工資方案 篇17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12﹞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18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進取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經過,考評細則一旦經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經過上述程序經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局認為貼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景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景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方案 篇19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21〕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干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后,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準,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后,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干部與全體干部職工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干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干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采取簡便宜行,易于操作,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并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匯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匯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并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匯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匯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準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并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于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20
為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全鎮村(社區)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增強村(社區)干部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推進能者上庸者下,強化監督管理,密切干群關系,轉變干部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素質優良、精干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通過實施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考核,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本辦法所針對考核對象為現任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干部。
二、考核內容
對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干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村(社區)主職干部工資、社區副職干部工資,發放60%基本工資,拿出40%的工資作為績效工資;村副職干部工資,宜城市財政撥發的工資作為基本工資〔農經站長每年8880元(每月740元),其他村副職干部每年7680元(每月640元)〕,全年增資部分(9120元)全部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由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著重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干部,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學、全面、準確。
(一)民主測評考核。民主測評考核共分九大指標,分別是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學習情況、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宣講政策、工作紀律、社會穩定,滿分100分。
1、民主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表模、干部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2、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優秀,60—95分為良好(不含95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民主測評情況,考核優秀的村(社區)干部發放全額績效工資;對考核良好的村(社區)干部,按得分×績效工資÷100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績效考核工資。
3、對民主測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區)干部,并由鎮黨委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社區)干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后拒不辭職的,可由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對村(社區)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1、政治素質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動搖的;
2、對承擔的工作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失誤;
3、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無理取鬧,造成嚴重后果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擾亂村(社區)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的;
6、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7、因其它原因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綜治信訪考核。對于村(社區)主職干部,本年度內轄區村(居)民發生集體上訪的(3人及以上),赴京一批次扣除1000元,赴省一批次扣除500元,赴襄一批次扣除300元;發生個人上訪的,赴京一人次扣除500元,赴省一人次扣除300元,赴襄一人次扣除200元,扣完為止。因村(社區)干部分管工作造成赴襄陽市級及以上信訪,扣除相關負責干部一次100元,扣完為止。
(三)黨紀政紀處分考核。本年度內村(社區)主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10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本年度內村(社區)副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1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
三、考核程序
全鎮共組織15個考核組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績效考核,其中,綜治信訪結果由綜治辦、信訪辦提供,黨紀政紀處分結果由紀委提供,考核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1月31日,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于20xx年2月1日上報鎮組織辦。
1、考核準備。鎮黨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組,培訓考核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預告。
2、召開考核會議。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召集,鎮考核組組長主持并作動員講話。參會人員包括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社區網格員、部分群眾代表(不少于10人)及在本村(社區)的兩代表一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兩委班子成員述職。主要總結本年度村(社區)班子及本人的履職情況、廉潔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4、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調查核實。如遇考核中群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定性。
6、匯總上報測評結果。考核組現場匯總測評結果,填好匯總表,封存原始測評票,考核組成員簽字確認,連同兩委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交組織辦。
四、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及黨紀政紀處分匯總結果,鎮黨委召開會議,確定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五、考核要求
1、傳達好考核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及時召集班子成員,傳達干部績效考核目的、內容、程序等,并做好相關思想工作。
2、準備好考核事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做好謀劃,提前與考核組進行溝通聯系,確定考核時間;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提前起草好述職述廉報告,安排專人負責,親自把關,親自審核。
3、組織好參會對象。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通知好參會對象,確保參會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
4、準備好開會場所。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安排好會議室,打掃好室內衛生,座位干凈整齊。
本實施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21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12〕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19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方案 篇22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占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干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余額后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匯總、年度兌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并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準后,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后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后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衛、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周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周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占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初二物理、初三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初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中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說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采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后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于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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