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
一、目標任務
xxxx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x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著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臺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戶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占建房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占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群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2
為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更好開展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相關規定及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摸清全鄉范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之前個別或者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也要一并摸排。緊扣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蕭縣“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聚焦對亂占耕地建房違法違規行為摸排不到位、對新增問題“零容忍”態度不夠堅決、遏制新增違法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
二、整治內容
(一)著力解決摸排不徹底問題。摸排不僅限于國家和省下發的問題圖班范圍,根據《蕭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前期摸排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按照“應納盡納”原則,如實填報數據形成工作臺賬,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現象。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各行政村)
(二)著力解決遏制新增違法整治不到位問題。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的,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要求一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農經站、紀委、各行政村)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整治突出以問題為導向,重在抓落實、出成效、建機制,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巡查督查等方式。
(一)全面自查。對前期摸排和上報的成果,進行“回頭看”,全面自查自糾。對照整治內容查糾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書面報告。
(二)巡查督查。鄉村分別成立亂占耕地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村明確村書記為土地協管員,并以自然村為單位確定1名信息員,落實日巡查、周報送制度,并建立巡查臺賬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臺賬,推進巡查督查常態化。
(三)廣泛宣傳。利用廣播、宣傳展板和會議以及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土地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宣傳工作,切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四)加強管控。嚴格落實宅基地審批程序,強化部門間的協作,落實多部門“聯審聯辦”制度,并在為民服務中心設立宅基地申請審批一站式服務窗口,確保從源頭控制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信息員的作用,落實一日一巡查、一日一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處理,嚴防出現新增問題。
四、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動,4月20日之前結束,主要工作步驟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相關站所成立工作專班,照各自職責主動認領任務,并加強協同配合。鄉紀委負責對在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問責。
(二)推動工作落實。鄉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召開動員會,定期召開調度會,推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各項目單位要建立整改臺賬、抓細抓實、自查自糾,按要求上報自查材料;各責任單位要及時總結本部門創新經驗做法,形成問題治理的典型案例。
(三)做好整改報告。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建立整改臺賬,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整改報告(包括整治開展情況和主要做法、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情況可復制推廣的創新經驗、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關意見建議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禁止出現“甩手掌柜”現象,分管負責同志要對標對表、抓細抓實,堅決杜絕“過關”“松勁”思想。各責任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監督問責。對增量問題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復耕的必須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對在亂占耕地建房工作中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3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4
為扎實做好蕉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有關精神和鎮遠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推進會議安排部署,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第一階段工作。在堅決遏制增量的基礎上,全力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工作任務
省、州、縣、鎮層層建立協調機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綜合用好密集調度、掛圖作戰、精準識別、“影像+圖斑+數據+現場”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管理系統、統一數據庫;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形成真實準確、要素齊全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數據和整治清單。
三、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整治工作牽頭統籌、組織協調,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蕉溪自然資源所,楊明兼任辦公室主任,龍習宜、姜偉、石興明、潘維國、楊勝平、楊忠等為辦公室工作成員。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根據蕉溪鎮實際,制定適合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按照邊清查排查邊整治新增的工作原則開展摸底排查工作。精心組織排查人員,鎮政府統籌,以村為單元具體組織實施。各村人員具體安排如下:
魚塘村:聯系領導李邦彪,聯絡員李猛;
路溪村:聯系領導李邦彪,聯絡員聞峰;
茶園村:聯系領導張仲富,聯絡員吳朝奇;
猛溪村:聯系領導張仲富,聯絡員張萬平、吳承敏;
柳溪村:聯系領導楊明,聯絡員柳杰;
朗洞村:聯系領導楊明,聯絡員潘維國;
車溪村:聯系領導楊曉樺,聯絡員張連花;
木溪村:聯系領導楊曉樺,聯絡員彭杰;
洞腳村:聯系領導姚倫輝,聯絡員楊通文;
木元村:聯系領導姚倫輝,聯絡員徐子成、張正陽;
田溪村:聯系領導趙罡,聯絡員劉俊;
羅溪村:聯系領導趙罡,聯絡員闕俊;
蕉溪村:聯系領導嚴萍,聯絡員印大燕、江明光;
各村根據實際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干部等人共同組成。各村需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報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鎮自然資源所)。確定好人員后,于9月10日前組織召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動員大會暨摸底調查業務培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調排查的重要性,充分認知耕地保護的極端緊迫性,重點培訓掌握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主體、結構、家庭人口、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用途、原因、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鄉村規劃、現場拍照取證等業務工作。
(二)扎實有序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完成農村亂占耕地違規建房摸底調查,是開展集中整治的前提和基礎。各村、各股站所要及時按既定部署,綜合運用實地核查、遙感監測、資料審核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特別是要發揮村支兩委的核心作用,全面掌握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主體、面積、用途、原因等。要逐宗逐戶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有關情況,根據蕉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蕉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認真填寫《蕉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調查表》。重點全面排查20xx年1月1日以后至20xx年7月3日以前的違規建房問題,同時也要排查7月3日以后的'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分別建立臺賬清單。各村、全體干部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各村要在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將排查結果上報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鎮自然資源所)。鎮自然資源所要于20xx年12月5前完成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核實工作,鎮村建中心要于20xx年12月5前完成是否符合鄉村規劃核實工作。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做好摸底排查指導工作,并于20xx年12月10前匯總摸底排查結果并上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
(三)總結摸底排查成果。根據各村全面摸底排查成果,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派工作員會同各村復核檢查,發現問題后必須進一步核實舉證或完善信息,最終形成各村確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匯總完成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及時上報縣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為下步制定完善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提供根本遵循,為下階段整治做好全面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要服從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講政治,顧大局,服從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摸排工作任務。
(二)要保證進度質量。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要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當前疫情和其他重點工作的影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調查工作,確保按時匯交摸底調查成果。
(三)要加強協調指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辦公室要加強政策研究,主動與上級對接,把握時間節點,掌握具體業務,深入各村,加強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基層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摸排工作順利有序,確保整治精準到位。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5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年以來各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對新發生的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研究制定我縣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制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結合部門職責,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了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匯報溝通,待國家、省和市整治方案下發后,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于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占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占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省和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匯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上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臺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匯總后報市。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6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于法有據,確保不留后遺癥。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范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后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范圍。
4.不在摸排范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臺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干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臺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涂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涂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云、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群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8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 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9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我們社會發展之基,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人類的繁衍生息,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保護土地卻變成了一個為世人矚目的話題。但是,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一、我鄉鎮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現狀
果遂鄉地處我縣縣城的東南面,屬山區鄉鎮,人口密度大,基本農田保護區分布廣,全鄉有基本農田面積1xx多畝。始興縣國土資源局在修編《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xx—xx年)》時,把果遂鄉的耕地基本上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后來只調整了一小部分基本農田給村民建房。在鄉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調查中,發現大部分村民都因住房困難、基礎設施條件差和國家取消了農業稅等原因,致使近幾年我鄉村民陸續出現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事情。據統計,自xx年—xx年4月果遂鄉共發生農村違法用地有54宗,涉及土地面積7.3畝。其中:占用耕地違法建房有37宗,面積4.4畝;占用基本農田違法建房的有7宗,面積1.7畝;占用荒地違法建房的有10宗,面積1.2畝。“四清理”工作開展以來,我鄉仍有一批農戶未經批準在耕地上違法建房。上述違章用地,都沒有統一的`規劃和設計,村民都是隨意在自家的責任田里亂建房屋,造成了土地資源的較大浪費。同時,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二、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產生的原因
經過認真調查和深入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主要原因有:①國土部門收編后,鄉鎮人民政府已不是執法主體,弱化了違法用地行為的監管力度。②國家減免農業稅后,老百姓對耕地的保護意識不強,只要集體分給自家的耕地,便自作主張,不經審批隨意建房。③編修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把村莊周圍的耕地全部劃分了基本農田保護區,沒有考慮到以后村莊的發展,有些農戶住房確實困難,但因沒有預留建設地用,而無地方建房,造成亂占耕地違法建房。④村民要求建房時,村莊規劃沒有及時跟上;⑤基本農田保護區的保護責任不夠明確,各部門都認為基本農田的保護是國土部門的責任。⑥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打擊不夠及時,力度不夠大,助長了農村違法用地的發生。⑦村、組干部對耕地保護意識較淡薄,對違章建筑管理力度不大。
三、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危害
1、造成大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貴的自然資源,耕地被亂占濫用,導致土地面積急劇減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嚴重。
2、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因個別農戶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其他村民爭相效仿,以致一發而不可收,違規建房者越來越多,嚴重擾亂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四、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看法和建議
針對本鄉54宗違法用地,我鎮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配合縣國土部門組織了三次大規模行動,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情況進行了強制拆除。縣國土部門也依法依規下發了《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宗被法院強制執行。在群眾中,造成了未經審批也可以建好房屋的惡劣影響,導致其他人
跟著建房,有逐年增加,俞演俞烈之勢。
針對上述狀況,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加以制止:
1、領導重視,部門盡力。各級領導對違章建筑問題要高度重視,因為它事關城市的發展,事關我縣節約型社會、和諧社會建設的發展大局,各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各盡其力,齊抓共管,嚴格執法,對違章建筑露頭就打,露頭就管,把違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狀態。
2、繼續加大宣傳保護耕地的力度。耕地是農民生存之根本,縣、鄉、村三級要加大耕地的保護力度,杜絕耕地違法挪作他用,從源頭上控制違法用地行為的發生。
3、加強巡查制度的落實。建立縣、鄉、村、組四級巡查聯絡員,加強巡查力度,發現亂占耕地違法建房事件,應馬上制止,并及時上報,形成一套有效的動態管理機制。
4、加強村鎮規劃,特別是空心村的改造規劃,引導村民節約、集約用地。此外,在今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調整一部分耕地給村民建房。
5、建議國土部門嚴格執法,盡快采取措施,依法打擊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行為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0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余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余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占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余34個未整治,現對剩余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占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余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后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1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2
為按照省市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和《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廳字〔20xx〕23號),從快從準從嚴做好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分步分類處置存量”的總要求,貫徹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耕地保護“七類重點”和防止耕地非農化“六個嚴禁”,一手抓遏制新增,一手抓處置存量,堅持全面摸排、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積極穩妥、分步分類,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處置工作,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二、主要目標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安排,我縣明確從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經過三年專項整治,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情況,確保底數清、問題清、類型清;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力爭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清零”,確保新增違建處置率達到100%;農民建房合理需求基本滿足,農村村民“戶有所居”得到有效保障;推動專項整治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有機結合,進一步健全完善規劃、審批、監管、執法和服務等農村土地管理一攬子的綜合制度體系,全縣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國家下達的任務。
三、重點任務
(一)精準摸排底數
1、摸排對象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房屋,以及之前個別或部分已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如20xx年10月開始建設新農村,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或用地手續不全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
2、摸排房屋范圍。一是住宅類房屋(包括附屬用房,主要指廚房、農機倉庫、雜物間等與農村村民生活有直接關聯的房屋,不包括小作坊、小生產車間等產業類房屋);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
3、摸排耕地范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二)突出整治重點。嚴格落實“八不準”要求,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全面清查整治,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工商資本下鄉、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層干部利用職權強占多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和違反“八不準”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建一律實行“零容忍”,特別是20xx年7月以來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行為,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曝光等方式,堅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到位。同時,充分運用政府公開舉報平臺,暢通舉報途徑,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多種措施,保持高壓態勢,零容忍遏制新增違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及時消除違法狀態。
(三)合理疏導保障。科學把握農村生態、生活、生產融合發展需要,優化村莊發展空間,因地制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全面推進“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保障鄉村產業發展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空間,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住房用地需求。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落實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制度和農村建房“一件事”審批制度,加強對鄉鎮審批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監管,對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戶有所居。依法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制度改革,進一步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有序保障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和農村產業發展,有力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四、工作步驟
(一)摸排調研階段(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各鄉鎮負責落實摸排調研主體責任,依據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和《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等摸排工作方案要求,綜合運用“二調”成果數據庫和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專項核查、執法檢查、信訪舉報線索核查、確權登記核查等手段,按照三類(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高服、旅游等產業類)的主要用途,內外業比對核實部省級下發疑似圖斑、信訪線索、行政處罰案件、日常巡查臺賬等摸排輔助基礎資料,全面摸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并按要求公示住房摸排成果,特別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成果和認定情況要在行政村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同時,建立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房屋三類工作臺賬和信息,切實摸清底數、厘清存量、分清類型。
10月30日前,各鄉鎮完成所有下發圖斑(包括信訪線索等基礎資料)摸排工作,初步摸清20xx年1月1日以來全縣應納入專項整治范圍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并逐宗填報完善圖斑管理信息采集和補齊用地手續、“一戶一宅”等相關佐證材料,通過浙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數據匯交平臺上報初步摸排結果,并對初步摸排成果審核復核后書面提交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11月3日前,住宅類房屋的摸排成果和認定情況進行公示。
11月13日前,各鄉鎮上報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并將摸底調研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書面提交縣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15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提交的最終摸排成果組織審核把關、核實糾正后上報。
(二)集中處置階段(20xx年1月—20xx年9月)。根據摸排調研結果,各鄉鎮負責對所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逐宗分類并研究制定處置政策措施,按照先易后難、由近及遠、以點帶面的原則,依法依規及時整治處置到位,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20xx年9月10日前,各鄉鎮將集中處置階段工作情況書面提交縣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9月15日前,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審核上報。
(三)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各鄉鎮要聚焦未整治到位的難點重點問題,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措施開展重點整治,該督辦的督辦、該約談的.約談、該問責的問責,確保問題整改處置到位。
20xx年5月10日前,縣級組織核查驗收。20xx年5月15日前,做好市級組織核查驗收。20xx年5月30日前,各鄉鎮將重點整治階段工作情況書面提交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整治處置工作進行督導,發現弄虛作假、清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的,將進行通報批評。
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省市對縣專項整治工作核查。
(四)長效監管階段(20xx年7月-12月)。對未能及時整改到位的問題實行掛賬監督、跟蹤督辦,明確責任主體、處置措施、處置時限,督促指導整改到位、限期銷號。及時總結評估專項整治成果,結合“無違建縣”建設活動,不斷完善農村土地規劃、審批、監管、執法和服務等長效監管機制,落實日常網格化監管責任,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反彈。
五、健全機制
(一)建立協調推進機制。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并抽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業務骨干集中辦公,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研究推進整治措施、政策意見、解決相關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督查,并每月統計通報全縣專項整治工作進度。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梳理整合自然資源衛片執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兩權”地籍調查數據成果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設問題,推進摸排工作依據更準、效率更高,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摸底工作。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共同做好對新增違建和存量違建的處置工作,并借鑒“三改一拆”“大棚房”、違建別墅清理整治等專項工作經驗,認真梳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國家政策法規調整情況,跟進調整完善契合我縣分類處置政策措施,督導鄉鎮依法依規處置。縣農業農村局要加強源頭管控,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牽頭開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調查統計工作。縣法院及時依法受理相關耕地保護非訴執行案件,完善行政與司法銜接,優化強制執行程序,協同推動專項整治行動。縣紀委監委全程介入,緊盯專項整治各階段提出的重點任務,加強執紀監督,推動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責任、目標、任務的落地落實。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各鄉鎮要承擔屬地責任,黨政一把手要親自上陣、靠前指揮,切實負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并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具體做好摸排和整治處置工作。此次專項整治全面實行地方黨政一把手“雙簽字”負責制,各項摸排成果、整治成果信息、各階段工作情況報告均要由村到鎮再到縣級層層“雙簽字”后逐級上報。同時根據上級要求,全縣建立專項整治周報和月報制度,各鄉鎮每周三17時前報送周報,每月22日17時前報送月報,重點報送各階段整治工作有關情況和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情況,并及時選報1~2宗典型案例,爭取更多好的經驗做法共享借鑒和向上推送。各鄉鎮負責人要卡死各階段需報送專項整治結果數據的時間節點,確保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三)優化用地保障機制。要充分盤活利用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對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調查提出需求,并對各地農民建房用地指標落實、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與各鄉鎮下一年度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新增用地指標安排相掛鉤。
(四)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不斷強化全社會耕地保護意識,綜合運用執法檢查、暗訪調研、基層網格、社會監督、信息技術等手段,創新違建問題“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建立違建問題限期整改銷號制度,探索建立違法用地查處整改與地方用地審批相掛鉤的體制機制,真正把嚴格保護耕地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繼“大棚房”和違建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后,嚴格保護耕地的又一記重拳。各鄉鎮、各部門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搶抓趕早、主動作為,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各鄉鎮要保障必要的專項整治工作經費,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全覆蓋、地毯式、無死角的拉網摸排,切實摸清底數、厘清存量、分清類型,為下步依法依規推進分步分類處置提供有效支撐。
(二)推進整體智治,提升工作效能。上級明確要求,部級、省級下發疑似圖斑只能作為摸排輔助線索,而應對在耕地上建設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排核查,確保精準摸排“零遺漏”。為做好點散面廣量大而且時間緊的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浙里辦”“浙政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統一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實現基礎地理、國土調查、空間規劃、土地審批、衛片執法、監管處罰和“三改一拆”違建存量等信息互聯互通,強化專項行動摸排、核查、認定、處置等工作的技術支撐,切實提升專項整治效能。
(三)增強執法剛性,堅決遏制新增。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的當務之急,是對新增違建的“零容忍”。各鄉鎮、各部門要盯牢守牢“八不準”高壓線,堅決控制新增違建,真正做到“零容忍”。同時,要完善行政與司法銜接,優化強制執行程序,為依法開展整治工作提供指引,搭建快速處置機制。
(四)精準摸清底數,嚴防弄虛作假。為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各鄉鎮要嚴格落實層層“雙簽字”負責機制,層層把關、層層負責,嚴格抓好摸排成果、整治整改質量控制,確保不出弄虛作假問題,為后續工作留有余地。對發現虛報摸排數據、避重就輕整改、不符合處置整治標準和摸排整治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要切實加強指導、管理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五)完善政策措施,依法分類處置。鑒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成因的復雜性、類型的多樣性、主體的多元性,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摸排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存量違建問題充分考慮其歷史原因、實際情況,把握好政策界限,精準、科學、依法提出分步分類處置意見,絕不能搞“一刀切”,既要遏制亂象,又要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
(六)強化監督執紀,督促履職盡責。縣紀委監委全程介入、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從嚴監督,深挖徹查侵害農民利益問題、亂占耕地建房背后的少數領導干部腐敗問題和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督促推動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職。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七)加大輿論宣導,確保平穩有序。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渠道、多形式把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精神、專項整治相關政策措施宣傳到鄉鎮、到村、到戶,特別是要把專項整治要求、保障農民合理建房政策、“八不準”措施、典型案例查處等“零距離”推送到農民的手機端上,通過創新雙向溝通、群體交流等宣傳舉措,讓嚴格保護耕地、嚴禁亂占耕地建房的理念深入人心,營造全民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圍。同時,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做好政策解釋,化解矛盾糾紛,認真做好維穩工作,確保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3
一、如何認定亂占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占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后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有明確的項目名稱的,按項目名稱填寫。無項目名稱的,填寫×××、×××(戶主姓名)等×(住戶數量)戶住宅。對應表1。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對應表2。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對應表3。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對應表4。
三、什么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筑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伙人)。
四、關于個人干部身份問題
干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干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干部身份填寫。
五、關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于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七、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于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于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于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于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系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是指什么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占地面積。
十三、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十四、關于宅基地面積標準。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于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五、關于宅基地附屬設施。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在表1中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
十六、什么是建筑物、構筑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筑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筑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七、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于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八、占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進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的,應當判定為占用基本農田。
十九、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二十、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注欄中。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4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整治亂占耕地建房方案15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臺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于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著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范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范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范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并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匯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采集占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范圍內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后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一并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范(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臺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占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云任組長、劉亞杰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并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干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閱、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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