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精選6篇)
為及時準確了解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成長發展狀況,掌握他們面臨的突出問題及迫切需求,為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提供科學依據,2012年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共同組成課題組,國家統計局提供數據支持,開展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感謝閱讀。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1
一、研究目標與方法
1、研究目標:一是全面準確把握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的數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狀況;二是分析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識他們的分層特征和需求差異;三是針對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有效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制定落實和發展完善相關政策服務。
2、對象界定:本文所指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的農村地區,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本文所指流動兒童是指隨務工父母到戶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學習半年以上的兒童。兒童年齡界定在18歲以下(0-17歲)。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段成榮教授等承擔,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長數據中抽取126萬人口樣本量,對其進行統計分析和推斷,把握留守流動兒童的數量、區域分布、年齡及性別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國婦聯特聘專家王夢蘭、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鄭新蓉教授、湖南農業大學高志強教授等承擔,主要通過文獻研究以及實地調研,客觀分析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發展中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提出對策建議。
二、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的總體現狀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整體情況和基本特征
1、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六千萬,總體規模擴大
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占全國兒童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據相比,五年間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增加約242萬。
2、農村留守兒童年齡結構發生變化,學齡前兒童規模快速膨脹
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0-5歲)達2342萬,在農村留守兒童中占38.37%,比2005年的學齡前農村留守兒童增加了757萬,增幅達47.73%。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規模為2948萬,其中小學(6-11歲)和初中(12-14歲)學齡階段兒童在農村留守兒童中分別占32.01%和16.30%,規模分別為1953萬和995萬。與2005年相比,小學和初中學齡階段留守兒童分別減少了89萬和226萬,共減少315萬,降幅為9.65%。大齡留守兒童(15-17歲)占農村留守兒童的比例為13.32%,規模達813萬,比2005年減少了199萬,降幅為19.68%。可見五年間,學齡前留守兒童規模快速膨脹,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減少,大齡留守兒童規模明顯收縮。
3、農村留守兒童與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差異明顯
全部農村留守兒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別比為117.77。與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比較,總體性別比差別不大(農村非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性別比分別為117.25和116.39),但分年齡段性別比結果存在差異。
4、農村留守兒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勞務輸出大省,但廣東、江蘇等東部發達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兒童在各地之間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廣東、湖南等勞務輸出大省。四川、河南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大,占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比例最高,分別達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廣東、湖南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占全國百分比也很高,分別為7.26%、7.18%和7.13%。以上五個省份留守兒童在全國留守兒童總量中占到43.64%。另外,從農村兒童中留守兒童所占比例來看,重慶、四川、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過50%,湖北、廣西、廣東、貴州的比例超過40%。可見,農村留守兒童廣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時也分布于江蘇、廣東等東部發達省份。
5、近1/3農村留守兒童與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
調查顯示,46.74%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都外出,在這些孩子中,與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單獨居住的留守兒童占所有留守兒童的3.37%,雖然這個比例不大,但由于農村留守兒童基數大,由此對應的單獨居住的農村留守兒童高達205.7萬,這是要特別給予關照的留守孩子。
6、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情況需引起重視
6-11歲和12-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校比例分別為96.49%和96.07%,表明他們絕大部分正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狀況相對較差。
7、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臨諸多挑戰
農村留守兒童不同的監護人對其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未來發展都會產生不同影響。數據顯示,母親外出,單獨與父親一起居住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達5.12%;父親外出,單獨與母親,或與母親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均較低,分別為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顧留守兒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齡為59.2歲,56%的年齡在60歲以下,絕大部分在50-59歲之間,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齡在50歲以下。但是,隔代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絕大部分為小學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過學。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撫養和教育留守兒童時面臨諸多的困難和挑戰。
(二)城鄉流動兒童的整體情況和基本特征
1、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數量大幅度增長
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0-17歲城鄉流動兒童規模為3581萬,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長的趨勢。在這些流動兒童中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的流動兒童占80.35%,據此全國有農村流動兒童達2877萬。
2、各年齡段城鄉流動兒童的規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齡流動兒童增速最快
流動兒童在各年齡組分布比較均勻。學齡前流動兒童(0-5周歲)規模達到981萬,占流動兒童總數的27.40%,與2005年相比,增幅達38.59%。小學(6-11周歲)和初中階段(12-14周歲)學齡兒童在流動兒童中所占比例分別為27.89%和13.21%,規模分別為999萬和473萬,與2005年相比,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共增加347萬,增幅為30.83%。大齡流動兒童(15-17周歲)占流動兒童比例為31.51%,規模達1128萬,比2005年增加429萬,增幅為61.43%。可以看出,與2005年相比,各年齡段的流動兒童規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齡流動兒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學齡前流動兒童增加速度較快,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增幅相對較小。
3、城鄉流動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總體差別不大,分年齡段比較二者性別比呈此消彼長趨勢
流動兒童總的性別比為116.39,與全國兒童、農村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基本無差異。但是分年齡來看,性別比隨年齡變化的模式非常不同,這在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兩個群體之間對比明顯。3-5歲學齡前和6-14歲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性別比明顯高于留守兒童;14歲以后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性別比差異逆轉,流動兒童性別比低于留守兒童,17歲的流動兒童性別比甚至跌到100。這種對比正好與學齡階段對應,從兒童進入幼兒園起,到進入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中男孩比例始終高于農村留守兒童男孩比例;到15歲接受完義務教育后,流動兒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性別比的差異體現了流動人口在選擇攜帶子女一起外出時存在的性別偏好。
4、流動兒童高度集中在中東部發達地區,但部分中西部地區流動兒童在當地城鎮兒童中所占比例也比較突出
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一定數量的流動兒童,而且在少數幾個省份高度集中。流動兒童最多的省份是廣東,占全國12.13%,規模達434萬,遠遠高于其他省份。數量較多的還有浙江、江蘇兩省都超過200萬人,四川、山東、河南、福建流動兒童也都超過150萬人。流動兒童最多的這七個省份占全國流動兒童百分比之和為45.71%,人數之和達1637萬人。部分地區流動兒童占當地兒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個兒童中就有4個是流動兒童,北京和浙江每10個兒童中有3個是流動兒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區的流動兒童在當地城鎮兒童中所占比例也異常突出,如寧夏、新疆、青海和貴州分別高達41.76%、41.50%、35.79%和34.43%。
5、縣內跨鄉流動的兒童占全部流動兒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動兒童比例位居第二
跨省流動兒童占全部流動兒童的30.11%,省內跨市占18.80%,市內跨縣占12.83%,縣內跨鄉占38.25%。具體到各個省,流動兒童的類別構成差異較大。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動兒童以跨省流動兒童占主導,所占比例超過90%,浙江跨省流動兒童比例高達61.95%,廣東和新疆的比例都超過40%。部分省份的流動兒童則是以省內流動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貴州等省份,省內流動兒童比例占90%以上。
6、多數流動兒童屬于長期流動,平均流動時間3.74年
城鄉流動兒童在戶口登記地以外地區“流動”時間平均為3.74年,7-14歲流動兒童中約1/3流動時間在6年以上。0-6歲流動兒童在外流動的.平均年數占他們年齡數的比例高于50%,說明這些兒童自出生以來有一半時間在現住地居住。0-14歲的流動兒童平均外出流動的時間隨年齡而增長,15-17歲流動兒童的平均流動時間下滑,大齡流動兒童外出流動時間相對較短。
7、城鄉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條件改善,學前教育和后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問題亟待解決
大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流動兒童有機會在校學習。其中低年齡的流動兒童,少數存在入學晚的問題。高年齡的流動兒童,存在完成義務教育前終止學業的情況。學前流動兒童有入園難的問題。接受完義務教育選擇繼續在居住地讀高中和考大學的流動兒童面臨著許多困難。“有異地高考需求的流動兒童”在個別省份十分集中,廣東、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三、本次調查的幾點啟示
通過此次研究我們可以看出,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兒童面臨的親情缺失、生活撫育、教育監護、安全保護等問題,以及流動兒童面臨的平等接受教育等問題得到一定緩解。但這些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且新的問題仍在不斷出現。此次研究掌握的留守流動兒童的總體狀況、基本特征、變化趨勢,使我們對問題有了更為清晰的了解,從中也探索出一些新的規律,獲得一些新的啟示。
1.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緊迫性,必須高度重視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城鎮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落后的農業國向現代化工業國轉變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國城鎮化正在快速推進,2011年我國城鎮人口達6.91億,城鎮化率上升到51.27%。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是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關鍵時期。由于長期形成的二元結構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規、政策、社會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因此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將長期存在。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0-17歲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共有9683萬,這近一億兒童的規模,每年還以一定的速度在擴大,是一支不可忽視的群體。認清形勢,堅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做好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對于推進城鎮化進程,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會發揮重要作用。
2.構建減量化機制與完善關愛服務機制相結合,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有效途徑。父母監護是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的重要因素。由于與父母長期分離,親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狀況、成長環境均劣于受父母監護的兒童。調查表明,留守兒童最大心愿就是與父母團聚,使自己不成為留守兒童。因此加快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建設,吸引外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鼓勵、支持和幫助有條件的外出農民工帶著子女舉家進城,使更多農村兒童能夠在父母身邊成長,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總量;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完善留守兒童法律保護和關愛服務長效機制,動員學校、社區構建關愛網絡,落實管護與人文關懷至關重要。
3.消除制度、經濟和社會文化的排斥,是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的關鍵。調查顯示,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時相比,流動兒童數量大規模增加,2000-2005年五年增加了551萬,增幅為27.80%;2005-2010年五年增加了1048萬人,增幅為41.37%。但流動兒童在城市生活并不意味著完全融入城市,他們面臨經濟與福利制度、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排斥,融入城市存在多方面障礙,打破戶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化體制,實現城鄉一體化是消除城市隔離的關鍵。市民與農民工、城市兒童與流動兒童的互動交往,多種文化的包容,將會使流動兒童真正融入城市。為此,學校、社會和家庭都應為兒童城市融入與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4.關心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兒童的特殊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留守流動兒童工作。調查發現,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性別有此長彼消的相關現象,這顯示出了家長的“性別偏好”。學齡前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中,留守兒童的性別比低,流動兒童的性別比高,說明家長往往帶男孩進城,把女孩留在家鄉,讓男孩享用較好的生活和教育條件。而在16-17歲大齡兒童中,流動兒童的性別比低,留守兒童性別比高,說明家長會選擇剛完成義務教育的女孩進城,讓其早早就業,由此導致她們只能進入技術含金量低的、勞動密集型的加工業或傳統服務業,縮小了女孩向上發展的空間。按年齡分析,留守嬰幼兒有母親哺乳、科學養育的需求。6-7歲有按期入學的問題。而大齡流動兒童有完成義務教育后繼續高中學習和異地高考的需求。這些都需要我們進一步細化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在開展工作時加入性別分析視角,考慮到不同年齡段兒童的需求。
5.強化父母的法定監護責任,完善監護制度。調查顯示,接近半數的留守兒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20%的務工父母在兒童1歲前外出,其中30%在兒童出生1-3個月外出,相當數量留守嬰兒由于母親外出不能得到足夠時間的母乳喂養。因為和父母的長期分離,留守兒童生活照顧、安全保護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親情缺失,會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缺憾。還有,統計顯示,有3.37%的留守兒童在父母外出后,自己單獨居住和生活,這對兒童的生存狀態留下了潛在的危險。為了減少因父母缺失給兒童造成的有形的和無形的傷害,首先應在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等方面強化父母的法定監護職責,探索監督和保護父母盡職盡責的渠道和辦法,切實保護留守兒童的福祉。
四、解決農村留守、城鄉流動兒童問題的對策建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關心關懷他們的健康成長。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各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采取舉措,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積極開展關愛活動,扎實推進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不斷優化。針對此次研究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進一步完善法律政策體系。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保障兒童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法定監護責任,探索有償代理監護制度,填補留守兒童監護缺位。逐步修訂建立在二元結構基礎上的相關法律制度以及與戶籍管理相聯系的住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政策法規,保障農民工及其子女能夠平等享有公共服務資源。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已有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制定并落實農民工帶薪休假等制度,切實保障他們更好地履行監護責任。
2、進一步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作為現階段的重大社會問題,應納入留守流動兒童集中地區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將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管理創新總體部署,頂層設計,統籌推進。建立有效的領導協調機制,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機制,將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共建共享的留守流動兒童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將農民工家庭在經濟、教育、健康等諸領域的監測評估指標納入政府部門常規統計之中。開展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探索實踐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的有效模式。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出臺免稅、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業。
3、構建學校、家庭、社區相銜接的關愛網絡。進一步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按照適當比例配備生活及心理輔導教師,并將其納入學校編制中。在留守兒童集中的每個村、社區建立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為留守兒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輔導、家庭教育指導,開展課外活動。以鄉規民約的方式推行農村兒童監護人監督制度,建立鄰里互助組,對法定監護人、委托監護人的監護進行監督。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安全保護預警與應急機制,確保一旦發生問題,有關方人員迅速介入并妥善處理。
4、進一步加強家庭和社區干預。家庭是促進兒童發育、保障起點公平的重要場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點和基石,建議在相關國家規劃和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中,把兒童尤其是嬰幼兒的家庭和社區支持作為重要內容,實施相關項目,以社區、村為基礎建立親子園,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和兒童早期綜合發展服務。
5、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展。學前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發展至關重要,留守流動幼兒數量龐大,應特別關注這一兒童群體的成長發展。進一步加大城鄉托幼機構建設,增加公立托幼機構的規模,使更多的留守流動幼兒接受學前教育。降低民辦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同時建立多種靈活簡便的托幼機構,加強對其規范管理。為農民工子女入園設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并對困難流動兒童給予入園補貼。對于接收流動學齡前兒童多的地區,中央可通過適度的轉移支付,幫助流動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6、關注大齡留守流動兒童的需求和困境。對于大齡留守兒童,特別是無人監管的留守兒童,建立長效幫扶和管護機制,對他們成長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給予教育指導。針對大齡流動兒童教育需求,穩步出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異地參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關政策,使更多的流動兒童能夠在生活城市接受高中教育。利用流入地教育資源,建立大齡流動兒童和農民工補習教育制度,幫助他們鞏固基礎知識,培訓融入城市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職業技能。
7、促進流動兒童城市融入與社會適應。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消除基于城鄉、戶籍身份等方面的歧視和偏見,倡導社會平等的價值觀,尊重多元文化,尊重兒童權利和公民權利。大力開展城鄉兒童手拉手等活動,增進城鄉兒童的相互溝通和理解。把農民工的家庭教育指導、衛生保健、社會救助等納入城市社區公共服務中,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建立完善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模式和服務網絡。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2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鎮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伴隨著青壯年農民走入城市,在廣大農村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群體———農村留守兒童。由于留守兒童多由祖輩照顧,父母監護教育角色的缺失,對留守兒童的全面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隔代教育”問題在“留守兒童”群體中最為突出,導致大部分留守兒童在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身心健康等方面出現諸多問題。為了更多地了解、關注全縣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價值的對策。近期,許昌縣教育部門組織人員深入河街、艾莊等鄉鎮開展了調查活動,現報告如下。
一、總體現狀
截至XX年6月,該縣共有中小學生76071人,留守兒童12751人,占學生總數的16.8%;其中女生5818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45.6%,男生6933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54.4%;小學留守兒童9190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72%,占小學生總數的17.2%,中學留守兒童3561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28%,占中學生總數的15.8%;寄宿生6468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51%,非寄宿生6283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49%;父母雙方中一方外出的7398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58%,兩方均外出的5353人,占42%。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習教育問題突出。一是留守兒童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監護人因年齡、身體、文化水平等方面原因基本沒有能力輔導和監督孩子學習。二是學校教育泛化,對“留守兒童”的學習狀況、心理健康狀況和生活狀況缺乏有針對性的關注和關愛。三是農村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教育經費相對匱乏、師資力量薄弱、教育水平和教育設施較落后。四是學校與家庭之間缺乏溝通,家庭和學校監護不力等原因,導致在校留守兒童學習的'總體成績低于城鄉、農村正常家庭孩子。
(二)身心健康發展存在諸多缺陷。一是人格發展不健全。從個性特征上看,留守兒童常常會表現為兩種傾向:要么內向、孤僻、不合群、不善與人交流;要么脾氣暴躁、沖動易怒;或者過分淘氣,做出一些特別的舉動,來吸引老師注意自己。二是性格有明顯缺陷。監護人管不了、不會管,外出父母則管不到,致使留守學生幾乎生活在“無監護”狀態下,無形中助長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蠻橫、逆反心理重、以自我為中心等極端性格。三是道德行為規范失常。監護不力、自控能力較差,留守兒童無法抵制各種不良誘惑,使其道德準則下降,容易出現厭學逃學輟學、打群架偷盜等不良甚至違法行為。四是身體健康狀況差。由于農村醫療條件相對差、留守兒童生活衛生習慣不當等原因,造成他們身體素質較差,飲食和營養狀況不佳。
(三)良好行為習慣難以養成。一是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行為有待規范。80%的留守兒童生活質量較差、無規律,在個人衛生、文明禮貌等方面存在問題。二是組織紀律、學習方式方法等學習行為方面有待規范。留守兒童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比其他學生差,缺乏學習熱情,消極、被動對待學習。三是加強身體鍛煉、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等方面有待規范。
(四)安全保護有待提高。由于學校與家庭之間安全紐帶銜接不上,學校不可能面面俱到,加之留守兒童自我保護意識較差、防護能力弱,監護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和防范防護能力,導致留守兒童傷人或被傷害等安全隱患無處不在,安全事件時有發生。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從社會角度看,大量農民工進城以及城鄉壁壘的存在是農村留守兒童形成的根本原因。城鄉流動人口數量不斷擴大,家庭化流動的趨勢日益明顯。但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以及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壘使進城務工人員無法將子女帶在身邊給予照顧,高昂費用、升學考試、各地教材版本不同等問題,直接推動了留守兒童這一群體的產生。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3
XX縣是一個五山一水四分田的農業縣,全縣總人口40.7萬人,農業人口約占75.4%。全縣在外務工人口為43043人,其中農村留守兒童達7317人,留守兒童數量相對較大。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不僅成為外出務工農民的后顧之憂,而且給正在成長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帶來巨大影響。為全面了解XX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狀況,推進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工作,20xx年以來,XX縣婦聯對全縣農村留守兒童現狀及監護情況先后兩次做了調查,一是對勞務輸出量較大的鄉鎮下發了調查問卷,二是對全縣267所中小學及幼兒園全面普查。普查結果顯示:全縣留守兒童共計9545人,其中農村留守兒童約7317名,部分中小學留守兒童已超過在校生總數的50%;這些孩子中50%以上不同程度存在生活無助、學業失控、道德失范、心里失衡、生病得不到及時照顧等困難和問題,結合此次調查,現將"留守兒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現狀
1.留守兒童分布廣泛。在這次調查中,在我縣45740名兒童中,有7317名農村留守兒童,占16%,其中女童有3624名。單親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有4643名,占留守兒童的63%;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有2674名,占留守兒童的37%;隨父母進城生活的流動兒童有783名。為了增收致富,外出務工農民越來越多,隨之留守兒童的數量也逐年增加。
2.絕大多數留守兒童是單親監護或是隔代監護。在被調查的留守兒童中,63%的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在家。其中49%以上是父親在外打工,母親在家務農,及撫養孩子。其中有31%的留守兒童是父母同時外地打工,其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3%被托付給親友,3%在校寄宿。
3.留守兒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70%的留守兒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約80%的孩子能按時完成作業,生活自理能力較強,70%以上學習成績中等或偏下,成績優秀的較少。
4.留守兒童行為習慣欠佳。在受調查的留守兒童中,行為習慣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說謊、打架、好吃懶做、沉迷于游戲、網絡,抽煙、喝酒、拉幫結派、參與盜竊、搶劫現象的占10%。
二、存在的問題
由于家長長期在外務工,留在家中的單親也忙于家務與農活,與孩子溝通、交流較少,疏于對孩子的關愛,更談不上對子女進行應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兒童在生活、學習、行為乃至心理等方面的問題較同齡兒童要多。
1.學習成績一般。由于臨時監護人文化水平低,沒有能力輔導孩子學習,或沒有這個意識,重養輕教,致使留守兒童的學習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導;特別是父母雙方均在外地打工,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親人照看,大部分重監護輕教育,甚至對留守兒童嬌生慣養、放任自流;加之兒童本身自控能力較差,無法抵制現代社會中不良誘惑,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現象時有發生。調查中我們發現,全縣7317名留守兒童中學習優秀的不足10%,70%以上成績中等或偏下。
2.隔代教育力不從心。從調查情況看,留守兒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半數以上,由于祖輩與孫輩年齡相差一般都在50歲左右,且祖輩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數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觀念與孫輩有很大差距,難以與孩子交流溝通,有的還要干農活維持生活沒有時間監護孩子,有的體弱多病無能力監護孩子,有的同時照看幾個孫輩沒有精力監護孩子,加之缺乏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往往只滿足孩子物質、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導,甚至嬌生慣養、放任自流。
3.性格發展不健全。臨時監護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兒童長期缺少親情和家庭教育,養成任性、放縱、隨意的性格。中小學生正處于身心迅速發展的時期,對自身變化、人際交往等方面有著自己的理解與認識,與此相關的也帶來了一些煩惱與沖突。他們沒有傾訴的渠道,監護人無暇顧及他們的情緒情感變化,使得留守兒童缺少了起碼的與父母交流的機會。在從嬰幼兒期到兒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過程中,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構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靈孤獨、情感淡漠,親子關系發生了消極變化,這對留守兒童心理的健康成長將產生諸多不利影響。另外,在缺乏父母關愛和正常家庭氛圍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兒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際交往缺乏主動性,大多數留守兒童表現出對家庭經濟、父母健康、安全的憂慮,從更深層次來看,反映了留守兒童內心的壓力。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4
徐莊鎮教育委員會位于魯南“板栗之鄉”——徐莊鎮政府駐地,該鎮環境優美,資源豐富,民風醇厚,文化沉淀深厚。轄區現有1所國辦初級中學--棗莊三十四中;中心幼兒園1處;13所完全小學;在校生5186人;教職工336人。
一、留守兒童的分布范圍與基本現狀
目前,徐莊鎮有留守兒童745人,主要分布在經濟條件相對落后的村莊和偏遠山村,其中男403人,女342人;初中生187人,小學生558人。
從全鎮實際來看,表明留守兒童存在的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學習成績普遍較差。調研統計顯示,大部分的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中等偏下,其中60%的小學生成績較差,30%的小學生成績很差;分析原因,一是打工父母對子女總體期待不高,部分農民潛意識里認為,農村孩子學業有成的機率不大,對孩子的學習總體期望值較低。二是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介入過少。從全鎮情況來看,有90%的留守兒童和爺爺奶奶等祖輩生活在一起。這些老人普遍年齡大,身體差,文盲比例較高,不但在學習上無法給留守兒童切實有效的幫助和輔導,而且由于隔代監護,存在明顯的溝通障礙,教育管理上弊端較多。加之他們還要承擔家務勞動和田間農活,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孩子的學習。
其次是對留守兒童生活上關心不夠,并由此引發性格缺陷。一是由于外出務工的父母打工地以臨沂、天津、上海、蘇州等地,常年在外奔波,與留守子女聯系不夠,對于孩子的成長缺乏關注和指導。二是臨時監護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和“吃飽穿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認為只要孩子平安就可以向孩子的父母有所交代了,而對于孩子的學習成績好壞、行為習慣養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卻很少關注,任其發展,助長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蠻橫、逆反心理重、以自我為中心等極端性格。
二、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留守兒童問題還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薄弱環節。原因之一留守兒童人多面廣,外出務工人員多的地方往往是欠發達地區,政府財力薄弱,單純靠地方政府拿出很多錢來解決這個問題難度很大。另外制度上也有缺失。根據《義務教育法》,我國義務教育實行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只有在其戶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國家所規定的義務教育。外出務工者如果帶孩子進城就讀,必須繳納較高的借讀費和學雜費。無力負擔的農民工只好把孩子送回農村,這在客觀上促進了更多留守兒童的產生。
根據全鎮留守兒童現狀的實踐,我們認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必須建立健全全社會齊抓共管機制。利用媒體來加強社會各界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關注,調動全社會力量。同時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重要作用。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學、扶貧助困、公共衛生、法制宣傳、預防犯罪、權益保護等諸多領域,扎實地開展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領導,各職能部門各
負其責,家庭、學校、社會密切配合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體系。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發展鎮域經濟,就地消化或就近轉移農村勞動力。改善投資環境,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增加農村就業機會,使部分農民能在本鎮或本區、本市務工就業,不斷縮短務工農民回家周期。
三、留守兒童工作下一步的打算
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進一步做好全鎮留守兒童關愛工作,今后鎮教委將積極探索關愛工作新機制,充分運用學校、政府和社會資源,形成由關工委、婦聯、共青團、公安等部門參與,加強對“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營造關愛留守兒童的濃厚氛圍,樹立關愛留守兒童典型。通過發放宣傳單、開設宣傳專欄和進村入戶訪談等形式,廣泛宣傳有關孩子教育方式、方法等家教知識,提醒家長應特別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常跟孩子溝通交流,及時掌握孩子的發展動態。
2、建立健全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制度。
在全鎮農村學校建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制度,建立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熱線電話聯系制度,家長和“留守兒童”熱線電話聯系制度。
3、在各校設立學校“心理咨詢室”。“心理咨詢室”通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通過舉辦一些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講座等,增強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5
一、調研背景
上海師范大學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在效勞地廣西省田陽縣的四所小學,選取了400名留守兒童開展了有關留守兒童生活、學習、心理等方面的調研。本次調研立足于支教團所效勞的廣西四所小學的留守兒童,希望通過本次調研了解效勞學校內留守兒童們學習、生活中面臨的問題及需求,為今后針對留守兒童的關注工作奠定根底。在調研問卷環節中,為了保證問卷的有效性,我們特意選取四至六年級的高年級學生進行問卷填寫,并在填寫過程中對調研目的、個別問題進行說明。調研數據真實可靠,統計認真負責,是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支教團在此次調研的真實表達。此外,我們還通過留守兒童家訪的形式進一步了解孩子們真實的生活情況,以確保調研的真實可靠。經過近兩個月的努力,現將調研分析與報告公布如下,期待各位領導、專家與老師進行批評與指導。
二、調研結果分析
從家庭情況來看,有95%留守兒童所在的家庭根本都來自于低收入家庭,其中有56%的家庭月收入不滿千元;與此同時,我們發現,這些留守兒童多為非獨生子女,非獨生子女占調研總數的73%。由此可見,家中人口多、收入來源少是西部山區家庭父母紛紛選擇外出打工的初衷。然而,當父母一方或者雙方均外出打工時,孩子們的學習、生活又如何得到保障?調研顯示,有68%的留守兒童日常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親戚撫養,而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撫養人中文化程度到達初中及以上水平的僅占26%,其余均為小學及以下的文化程度。據此可推斷,留守兒童們在非父母親撫養的生活中不但缺失普通孩子們所擁有的父愛、母愛,即使撇開撫養人的責任心不管,其撫養人的文化水平也很難對孩子們的學習產生實質性的幫助。
通過“家庭情況〞的調研數據顯示,留守兒童們經濟生活困難、家庭生活缺少父母在旁關心、日常學習得不到撫養人的有效幫助是留守兒童群體存在的普遍問題。
在初步了解留守兒童們的家庭狀況后,問卷以孩子們日常與外出打工父母的了解與交流的角度切入,以對待父母外出打工的態度、日常生活的獨立性與處事選擇等方面,來探求孩子們的心理狀況。
調研顯示,父母親平均每年在家少于3個月的情況分別為78%與74%,與此對應的是,由于長期在外,大局部父母親對于孩子們的日常教育主要通過電話的方式,進行說教式、理解式的教育;然而,仍有38%的孩子連每月與父母交流一次都達不到。雖然如此,卻有26%的留守兒童對于父母不在家表示出了愿意或無所謂的態度,根據課堂及家訪的情況反響,這局部孩子的學習成績與行為標準往往有待加強;當然,大局部留守兒童們那么表達出了超越年齡的成熟與獨立性,有83%的孩子會經常或偶爾在父母親外出打工期間感覺到孤獨,但也有60%的學生對父母外出打工表示理解。在“對于父母不在家的感受如何?會痛恨父母嗎?〞的問題中,留守孩子們也表達了他們較于其他學生群體的懂事。多數學生表示父母不在家會感受到孤獨和無助,也會很想念父母,但都表示不會痛恨父母,因為他們都理解父母,知道父母外出務工是為了家庭生計、為了供他們讀書生活;只有極少數學生表示出對父母的痛恨,父親或母親在你年幼時就離開了他,沒有讓他感受到父愛或母愛。此外,數據說明大局部留守兒童們的心理并不閉塞,當他們心情不好或有心里話時,有近50%的學生選擇與自己的朋友進行分享;然而,有些學生仍會選擇自行解決與消化自己的情緒與心情,這一比例也到達了35%之多;愿意與自己親屬或老師分享心里話的學生分別只有10%與6%。
這一板塊的數據提醒我們,留守兒童們的心理狀況值得我們去關注,那些異于同齡人的懂事究竟是不是好事?那些少數極端痛恨父母、遇到問題自我解決的閉塞兒童是否為他們的成長埋下了更大的隱患?如何在父母親不在身邊的日子里幫助留守兒童們排除學習、生活、情感中的困難?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索并且急需解決的問題。
在留守兒童日常學習方面,其學習成績呈現出“橄欖形態〞,在班中到達一般及良好水平的學生達68%;生活中,當自己做錯事面臨長輩及老師的批評時,近9成的孩子都能虛心接受,同時逾9成的孩子們在支配父母給予的生活費會選擇勤儉節約,而在父母外出打工期間絕大局部孩子的人身平安也沒有受到影響。這幾組在學習與生活上較為樂觀的數據都進一步說明了留守兒童們的成熟度與獨立性。然而,那一小局部學習不佳、面對錯誤無所謂、人身平安受到過影響的留守兒童仍然需要我們予以關注。在社會高速開展、公益事業提速的時代下,我們所要關心的不僅僅是群眾性問題,更應該關注小眾化需求。況且,仍有61%的留守兒童認為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在于不在身邊是有區別的;更有63%的孩子堅決地認為父母外出打工對其學習有影響。根據以上客觀選擇題的統計數據中,我們不難發現,孩子們對于父母在自己學習生活中重要性的`認知總體呈現出3:2的態勢,這說明留守兒童們面對父母外出打工這一情況時心情是矛盾的,是需要我們去進一步了解與疏導的。
這在開放性問題的統計中,孩子們給出的答復也驗證了我們的推斷。多數學生希望父母能增加在家陪伴自己的時間,也希望他們能多花時間關注自己的學習,但同時又矛盾地希望自己的父母不要過多操心,只要在外打工平安、多打電話和家人溝通交流就好。而對于學習生活中的要求,孩子們大多只表示希望在自己考得不好的時候,父母不要打罵他,如果考得好的話,可以有所獎勵,比方帶他去百色、陪他玩游戲、為他檢查一次作業、在六一的時候給他們買一套新衣服和鞋子等簡單的事情。這些平凡的希望表達了孩子們的童真,也真實反響了父母外出打工對于留守兒童們日常學習生活中的負面影響。
本次調研從教師家訪、學校關愛措施建立等方面就學校教育對留守兒童的關注度進行了解,從數據顯現,學校對于留守兒童群體的關注度并不高,甚至可以說當地學校幾乎沒有意識到留守兒童成長所面臨的特殊問題。數據顯示,每年一次或每學期一次被老師家訪過的留守兒童不到30%,而根據支教團調研小組的進一步家訪也發現,留守兒童并沒有得到學校或班主任教師的特別關注,有60%的孩子表示,上學幾年來,老師幾乎沒有來家訪過。此外,所調研的四所小學也幾乎沒有專職的心理教師與辦公機構對留守兒童的日常生活、學習、情感予以幫助,這樣的教育盲點所帶來的影響也從孩子們“最希望學校為你們做的一件事是什么〞一題中得以表達:大多數學生希望學校可以延長電話開放的時間或設立信箱,可以讓自己多跟父母打電話溝通或者收到父母的信;還有學生希望學校能提供專門的心里輔導教師或教室,能夠有人能聽他們傾訴,不再孤獨。
通過這一系列的數據及支教團調研小組近一年來的實地了解,我們認為當地學校教不管在學習上,還是在生活中,都沒有給予留守兒童特別的關注。然而,在家庭環境無法提供這些孩子們所需要的教育與關愛的現實情況下,這些責任無疑就要落到學校;再者,作為西部山區的寄宿制學校,教師是與孩子們日常接觸最頻繁的,也是最容易發現問題的,因此,加強學校教育對于留守兒童學習生活的關注度是急需的。
三、留守兒童關愛措施建議
1.籌建留守兒童辦公室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檔案
成立關注留守兒童成長的辦公機構,在關注校內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的同時,要完善留守兒童檔案,記錄監護人、臨時監護人與其父母的情況,準確掌握留守兒童的個人信息,為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根底。要定時、及時地向其監護人、臨時監護人和外出務工的家長通報學生的成長情況,形成學校為主、家庭為輔的教育局面。在留守兒童的教育中,學校、教師應承當起家長或監護人的局部責任,多與留守兒童交談,主動關心關愛,主動發現問題,積極開展各類結對幫扶工作,提高留守兒童及其家長對學校及教師的親密信賴度。
2.設立“留守兒童之家〞構建全方位的關愛體系
區別于辦公機構的根底性設施,學校應設立“留守兒童之家〞此類真正針對留守兒童開放的關愛場所。從留守兒童的角度出發,建立以愛心投遞、親情熱線為主的溝通方式,為外出務工家長與子女溝通提供便利,有條件的校舍可安置電腦,按實際需求為留守兒童提供與父母視頻交流的時機;還應建立健全教師家訪與留守兒童談心制度,真正了解孩子們的真實想法與需求,并以此調整關愛措施。此外,要重視臨時監護人的教育、監督工作,盡可能向臨時監護人介紹一下教育孩子的常識,開設一些簡單易懂的培訓,讓他們更了解孩子,從而更好地引導、關愛孩子。同時,要充分利用春節等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的“黃金季節〞,多與留守兒童家庭溝通交流。
3.將關愛融入日常教育將關愛行為化作一種習慣
對于每個人來說,家是溫暖的,對于留守兒童來說學校就是他們溫暖的家,老師就是他們對他們全權負責的“父母〞。在教育教學工程中,要格外留意留守兒童的情緒變化,要學會默默地予以關愛。可以在班級建設中,增加留守兒童的職責,通過擔任班干部、課代表增強其自信心與責任感,以此促進其學習、生活的標準性。此外,應當開展豐富的校園活動,一方面能吸引留守兒童興趣,增加校園生活樂趣,更能緩解局部孩子的厭學情緒;另一方面,通過學生自助籌備“六一晚會〞等時機,將活動準備期間的任務更多地讓留守兒童們擔當,增加他們與老師、同學間的交流,在交流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留守兒童是敏感的,是需要學校與教師細心去關愛的,只要在日常行為管理、教育教學過程中將留守兒童作為一個特殊群體予以留意,定能起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
總結
支教團調研小組的感悟留守兒童無疑是一支特殊的群體,我們通過調研不只看到這一群體內心的孤獨與閉塞,更能看到這一群體的自立與堅韌。與父母的聚少離多不是他們走向極端的根本原因,他們在生活物質上并不十分匱乏,他們更多是內心世界對愛的一種渴望,這種愛不只是父母可以給予的,他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扮演“父母〞的角色。在這其中,學校、教師無疑應當承當這樣的角色,而作為來這里支教的老師,我們也有責任、有義務通過自身的努力,來協助當地學校引導留守兒童們健康成長。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6
在我們身邊,存有著一群這樣的孩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而他們被迫留在家鄉,留在爺爺奶奶身邊,對于這些孩子來說,父母己蛻變為一年兩年才露個臉、見個面的符號和概念。他們有著一個共同的名字——留守兒童。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農村富余勞動力大量涌向大中城市,因而形成了“留守兒童”這個特殊群體,由此便產生了“留守兒童”問題。因為這些“留守兒童”長期缺少親情,導致其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問題日益突出,其狀況令人擔憂。
一、基本情況
我校共有學生x人,“留守兒童”xx人,占總數的xx%,其中在外住宿生xx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xx%,這些“留守兒童”主要由隔代親人或其他親戚代為教育管理。
二、問題與現狀
1、 “留守兒童”存有嚴重的“親情饑渴”
親情的撫慰與關懷對孩子的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孩子絕大部分下處于身心迅速發展的時期,對自身變化、人際交往等方面有著自己的理解和理解,同時也面臨很多方面的問題和煩惱,需要有渠道傾訴,有親人安慰,但因為“留守兒童”的父母長年累月在外務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幾年都難以給孩子打一個電話、寫一封信、見一次面,以此維系親情很難勾通思想,傾聽煩惱,給孩子予以充足的關懷。有的父母多年不與孩子見面,至使孩子遺忘了父母的相貌,更談不上有何親情。一位留守學生在老師布置的作文《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中寫到:“爸爸媽媽,我恨你們,你們拋下我幾年不回來,我己經記不起你們的容貌和聲音。我過生日時你們在哪里,被別人欺負時你們在哪里”。在長期親情缺失和心理失衡的影響下,很多的農村“留守兒童”因“親情饑渴”而產生厭世自閉、社會逆反、拜金主義等不良心理。這幾年我校cc學生中有70%以上就是“留守兒童”,他們內心抑郁,經常上網、打臺球、吸煙、打架、相互攀比,用外在的廳特行為來補充內心的情感饑渴。
2、絕大部分“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中等偏下
即使有很多“留守兒童”也表現出了強烈的求學愿望,不過,“留守兒童”實際學習成績卻不容樂觀,從總的調查情況看,“留守兒童”只有2%的成績優秀,10%的成績中等偏上,成績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和相當差的卻占到了88%!究其原因,一方面,打工父母對子女期望值過低,部分農民工潛意識里認為,農村孩子學業有成的幾率不高,對孩子的學習缺乏硬性約束,將孩子的學業定位在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上,將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而另一方面,90%的留守子女與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等祖輩生活在一起,作為一個特殊的監護群體,這些老人普遍年齡大,身體差,特別是文盲比例較高,不但在學習上無法給“留守兒童”切實有效的協助和輔導,而且與“留守兒童”思想觀點差異較大,存有明顯的溝通障礙,教育管理上弊端較多。加之他們還要承擔家務勞動和田間農活,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注重孩子的學習。
在我們的問卷調查中,有絕絕大部分的“留守兒童”反映無人督促學習,這反映出監護人本身的態度和水平減弱了原有家庭的監督作用,影響了他們自控力的形成。
3、心理封閉和情感世界問題。
據調查顯示,“留守兒童”監護人對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問題介入較少,注重不夠。因為遠離父母,缺少了起碼的與父母交流的機會,而監護人又無暇顧及他們的情感變化,這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極為不利,常引發種種心理上的“病癥”:一是性格內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與人交流,在調查中發現,有16%的兒童在學校里的朋友很少,甚至有4.4%的兒童在學校中沒有朋友;二是脆弱、脾氣暴躁、沖動易怒。這個現象也有規律性,即隨著孩子的年齡增大表現越來越明顯。
4、監護人缺乏保護意識導致的意外傷害比例較大
因為絕大部分“留守兒童”屬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水平,對突發性事件也缺乏應變和自救的水平,沒有父母的直接監護,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加上學校與家庭之間存有安全銜接上的“真空”,學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監護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少年兒童對危險缺乏識別水平,所以車禍、溺水、觸電、煤氣中毒、被拐賣等危險事故時有發生,很多“留守兒童”上學路途較遠,經常起早摸黑趕路,如遇暴風驟雨天氣,天黑路滑,留守子女的安全問題怎么能不讓人擔憂呢?三、對策與建議“留守兒童”問題己經不但僅的一個教育方面的問題,它已經逐步變為一個社會問題,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待家庭、學校、社會及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協調合作。對此我有以下建議:
1、家庭方面
當前多數農民文化和水準不高,他們誤以為教育孩子是學校的事,家長只要給錢給物當好“后勤部長”就能夠了至于讀書是學校老師及孩子的事情,家長是沒有什么責任的,他們一般認為兒童學習成績的好壞是由兒童個的素質決定的。家長理應改普變這些不準確的思想,樹立“子不教,父之過”教育責任觀,蛤確教育孩子是自己的應盡義務。即使在外地打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責任承擔起來,與學校、社會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應主動與子女的任課老師、村主任聯系,增強溝通。向老師說明自己的情況,了解子女的發展變化,共同商討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這樣才不致于使“留守兒童”家庭教育方面出現盲區。家長還應增強與“監護人”的聯系及親子間的溝通。即時掌握孩子的學業、品行及身體健康狀況,并通過各種方式對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實行指導,要求“監擴人”一定要保證孩子充分的學習時間,一定要囑咐其對孩子的嚴格要求,增強生活和學業的監護。
另一方面,應采取多種方式,注意與孩子的溝通交流,溝通的時間間隔越短越好,保證熟悉孩子的生活、教育情況以及孩子的心理變化,溝通內容力求全面、細致。溝通中父母要明示他們對孩子的.愛與厚望,希望孩子能理解他們的家境與現狀,通過溝通以了解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感變化,溝通的方式能夠多樣化,除電話外,可采作書信等實行交流,每一個孩子都是一塊無暇的“翡翠”,只要心里裝有父母和親人的愛,他們就有積極向上的原動力,就會學得更棒,做得更好。
2、學校方面
(1)建立健全的“留守兒童”檔案。即時向監護人和外出務工家長通報其成長情況,形成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老師應承擔起家長或監護人的部分責任,多與“留守兒童”交流談心,提升親密信賴水準,給予更多關愛和正面引導。
(2)為與“留守兒童”溝通提供方便。可開通親情電話,為外出務工家長與子女溝通提供優質服務,權衡利弊,最好能建立起封閉式教育。
3、社會方面
凈化社會環境,增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監督管理力度,尤其是網吧、游戲廳、錄像廳等,這些不良社會環境對自制力比較差的兒童存有著很大的吸引力,容易誤入歧途。
總來說之,“留守兒童”問題是一個綜合性問題,既牽涉到教育方面,也關乎心理、社會、法律、經濟等方面。這些問題如果不能得到即時的解決,影響的不但僅是孩子的成長,同時也影響到他們的父母能否在外安心的工作,更遠的會影響到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所以,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及成長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全社會能理解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從而使大家自發自覺的來關愛、協助、支持“留守兒童”,提升農村教育水平,為“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讓祖國的花朵飽含著生機,期待著怒放和那一天。
【全國婦聯統計留守兒童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留守兒童的調查報告02-13
留守兒童調查報告12-23
關愛留守兒童調查報告04-19
留守兒童調查報告范文04-19
關于留守兒童的調查報告04-20
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02-26
留守兒童調查報告范文04-07
關于留守兒童的調查報告03-08
有關留守兒童調查報告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