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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精選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倡議書,倡議書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相信寫倡議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1
當前,區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決策部署和上級司法行政工作要求,集中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頑瘴痼疾。為進一步強化紀法意識,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現向全體干警提出如下倡議:
一、堅決做到不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
二、堅決做到不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堅決做到不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四、堅決做到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絕;
五、堅決做到對不以正當程序轉遞涉案材料的應當告知依照程序辦理;
六、堅決做到全面、如實記錄過問案件的情況,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七、嚴禁泄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泄露的情況;
八、嚴禁為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要求、建議或者暗示當事人更換符合代理條件的律師;
九、嚴禁接受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請客送禮或者其他利益;
十、嚴禁向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與相關中介組織和人員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行為。
“三個規定”是公正廉潔司法的有力的`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一起努力,營造良好司法生態,為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而不懈奮斗!
xx
20xx年xx月xx日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2
201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上統稱為“三個規定”。
為防止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營造良好司法環境,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現向廣大居民朋友、社會各界提出如下倡議:
一、不要求檢察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不違反規定過問或干預檢察機關正在辦理的案件;
三、不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四、不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五、不要求檢察人員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辯護人、中介組織或者其他特殊關系人;
六、不向檢察人員請客送禮或者搞利益輸送;
七、不與檢察人員進行非正當接觸交往,因辦案所需與司法人員的正當接觸要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進行;
八、不聘請檢察機關離任人員擔任原任職單位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九、不侮辱、威脅、為難、傷害檢察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對司法人員施加影響,妨礙案件公正辦理。
居民朋友可以通過登錄12309中國檢察網、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依法申訴等正規渠道和途徑反映問題。
持續深入落實“三個規定”,既需要我們檢察機關持之以恒抓好落實,也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監督。在此我們號召廣大居民朋友關注、了解和學習“三個規定”內容,依法監督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活動,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環境。
xx市人民檢察院
20xx年10月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3
尊敬的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及廣大市民朋友們: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然而,司法干預和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嚴重破壞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為確保司法獨立和公正,我們特向全社會發出以下倡議:
一、領導干部應嚴格遵守《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不以任何形式為案件說情打招呼、打聽案情。
不以任何形式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
不以任何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
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不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
不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不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通風報信、充當掮客。
三、司法人員應嚴格遵守《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不違規泄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秘密。
不為當事人推薦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律師、中介組織。
不接受相關中介組織和人員的利益輸送。
不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違規操作。
辦案過程中不違反規定私下與特定關系人不正當接觸、交往。
四、廣大市民朋友們應自覺遵守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不請托領導干部、司法人員違規過問案件、打探案情。
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監督舉報相關違紀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
我們呼吁全社會共同行動起來,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司法干預和不當接觸交往行為。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以實際行動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廣大市民朋友們要增強法治觀念,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環境。
讓我們攜手共進,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社會而不懈努力!
倡議單位:
倡議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4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的行為,通常指的是違反了旨在維護司法公正、防止不當干預司法活動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即通常所說的“三個規定”,主要包括:
《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該規定主要約束領導干部,禁止他們以任何形式為案件說情打招呼、打聽案情,或要求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等。領導干部若違反此規定,將面臨嚴肅的責任追究。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此規定針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要求他們不得違規過問和干預他人辦理的案件,不得違規轉遞涉案材料或打聽案情,并應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的行為予以拒絕。同時,他們還需全面、如實記錄過問案件情況,做到全程留痕。
《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該規定旨在規范司法人員與特定人員的接觸交往行為,防止司法腐敗和不當利益輸送。它要求司法人員不得為當事人推薦訴訟代理人、辯護人,不得接受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等利益,也不得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的行為,可能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領導干部干預司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或要求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要求。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規過問案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或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或違規轉遞涉案材料、打聽案情。
司法人員與特定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等進行不正當接觸交往,接受其請客送禮等利益,或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
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必須堅決反對和制止任何形式的干預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同時,我們也應該加強監督和舉報機制,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相關違紀違法行為,共同營造公正、廉潔、高效的司法環境。
xx
20xx年xx月xx日
違反防止干預司法倡議書 5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們、司法工作人員及領導干部:
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我們特發出此倡議書,呼吁大家嚴格遵守中央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氛圍。
一、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意義
“三個規定”是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印發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三個文件從制度上劃出了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內外部人員干預司法案件的“紅線”,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嚴格遵守“三個規定”的具體要求
領導干部:
嚴禁以任何形式為案件說情打招呼、打聽案情。
嚴禁以任何形式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
嚴禁以任何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
司法工作人員:
不得違規過問和干預他人辦理的案件。
不得違規轉遞涉案材料或打聽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說情打招呼。
對干預、說情或打探案情的行為應堅決拒絕,并全面、如實記錄相關情況。
不得泄露辦案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泄露的信息。
不得為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不得要求、建議或暗示當事人更換符合代理條件的律師。
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進行不正當接觸交往或接受其請客送禮等利益。
不得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與相關中介組織和人員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違規操作。
普通群眾:
在涉及個人司法案件或執法司法行為時,不要請托領導干部、司法人員違規過問案件、打探案情、干預司法。
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共同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
我們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們、司法工作人員及領導干部,共同遵守“三個規定”,不干預、不插手司法活動,不請托、不說情、不打探案情。同時,我們也鼓勵大家積極監督舉報相關違紀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
四、結語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廉潔是司法的基石。讓我們攜手并進,共同遵守“三個規定”,為營造一個公正、廉潔、高效的司法環境而努力奮斗!
此致
敬禮!
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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