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收費自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秋季收費自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季收費自查報告1
縣教體局:
根據縣20xx年中小學秋季開學工作安排,對照《縣教育體育局轉發關于寶雞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對20xx年秋季中小學收費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教體發[20xx]302號)文件精神,我校對開學收費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認為我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單位的文件精神,收費行為合法合理,有據可查,無違法違紀行為,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了治理規范教育收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縣局開學工作安排會議后,就把貫徹執行好縣局開學收費工作的文件精神,作為學校開學工作的首要任務,并及時組織了中層以上領導學習文件內容,領會會議精神。在開學報名前,召開了專門的全體教師會。安排部署了開學書本費的代收工作,并針對在書本費的代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所有報名老師進行了培訓。
二、大力進行收費政策宣傳。8月25日,我校就將縣局下發的XXX縣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放大,與我校核算的XXX縣實驗小學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一并張貼在學校大門口的醒目位置。同時在校門口設置了收費咨詢處,解答家長和學生的疑問。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費,合法合規收費。
三、學校執行了收費許可證制度,按規定購領、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代辦費票據進行收費。按照上級安排,學校除了為新華書店代辦收取了書費外,沒有向學生為任何單位代收包括保險費、教輔資料費、本子費在內的費用。也沒有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在這些單位設立的服務點交納這些費用。
四、學校嚴格按照“一費制”收費標準,無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現象和行為。沒有自立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收費,沒有收借讀費和自行車保管費等。
五、學校沒有讓學生在節假日和雙休日補課的現象;沒有舉辦興趣班、提高班、特長班;也沒有為民辦院校提供校舍、辦學設施等違規辦學的行為。
秋季收費自查報告2
區收費檢查領導小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團育才二小根據深南教〔20xx〕64號文件《關于開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長親自牽頭,各部門協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對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費進行了嚴格自查,自查分為五部分,先將教育收費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第一部分:“一費制”的檢查
育才二小自查小組首先檢查了“一費制”的收費公示,根據區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二小在校門口顯著位置懸掛由深圳市南山區物價檢查所監制的“一費制”的收費標準,并公布區教育局和二小收費舉報電話。其次,自查小組檢查了學校公布的《05-06學年上學期書雜費繳費通知》,二小的書雜費交費通知嚴格按照 “一費制”的收費標準,未發現有違反“一費制”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搭車收費”及攤派費用的情況。
第二部分:“借讀費”的自查
育才二小嚴格按照深價聯〔20xx〕號和深教〔20xx〕53號以及深教〔20xx〕393號文件精神,自查小組檢查了本學期轉學生的書雜費交費收據,未發現違規收取“擇校生”的有關費用。經過對教務處的自查,未發現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收取轉學費用的情況。
第三部分:“贊助”、“集資”的自查
育才二小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堅決杜絕私自收取各種贊助和集資款項,堅決杜絕以勤工儉學的名義向學生攤派錢物或收取以資代勞款。在王校長的帶領下,育才二小上下達成一致共識,學校是教授知識和學習做人的地方,不是經營收益的地方。
第四部分:其他收費
育才二小的興趣班和各種管托班都由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團下屬單位深圳市康柏英公司主辦,學生報名時必須持家長簽名回執,收費通知中要求明確說明學生和家長自愿參加。圖書室的自檢發現,二小發放的各種教材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以及區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未發現強制學生訂閱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統一規定的學生課本目錄以外的參考書籍、資料、報刊和讀物。
第五部分:自檢小組對總務處檢查,未發現二小強制學生統一購買學習用品、社會用品和商業保險等。
經過此次自檢,育才二小對教育收費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小將嚴格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為南山教育貢獻一份力量。
育才二小
XX年9月12日
秋季收費自查報告3
為進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統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根據《浦東新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規范教育收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在行政會議上專題學習教育局下發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七部門關于20xx年上海市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并在全校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并部署了細致的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執行收費政策情況
對學校自行組織的課外教育活動,學校做到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委員會意見,向家長發放《告家長書》并向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違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各種名目的費用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堅決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在招生過程中,堅決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收擇校費,也從未違規收取過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各種名目的費用。
三、違規以重點班、提高班、實驗班、特色班等名義招生收費的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開設重點班、提高班、實驗班、特色班,更沒有以此等名義亂收費。
四、違規辦班補課收費的情況
1、去年9月以來,學校未違規進行大面積補課,但我校初三畢業班老師利用下午第四節課后的.時間義務為部分后進生補缺補差,嚴格按照"三不"原則規范操作,并書面告知學生家長決不收取任何費用。
2、去年9月以來,學校無違規舉辦各類學科班(競賽班、提高班和補習班等)和有關中小學各類競賽活動等。也沒有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或以社會力量辦學名義,由學校動員、組織、強制或變相強制本校學生參加各類收費的培訓班。
3、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違規由家長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組織課外補課活動。沒有將將教育資源出租給其他單位,用于對中小學生的辦班、補課等教學活動。沒有以本校學生為對象與外單位開展有收費內容的合作項目。
五、代辦收費(含服務性收費)使用情況
1、去年9月以來,學校在每學期開學之前將代辦收費項目、使用范圍通過公示欄公示、《告家長書》形式向學生家長或學生公示,在學期結束時,學校向學生家長或學生提供結算清單,并嚴格執行"多退少不補"的規定。
2、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存在借代辦收費(含服務性收費)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代辦費的課外教育活動費;學生服(校服)費;報刊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學生平安保險費;中小學生住院醫療互助基金;午餐費等項目沒有超過規定費用。
六、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教育收費政策執行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對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工子女積極接納,未違規收取各類費用。
七、違規強行征訂教輔材料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不向學生強行征訂在市教委確定的書目之外的教輔材料(包括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教師也決不以布置作業為名,強制學生購買教師指定的教輔材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違規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轉學費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對于轉學的學生,認真做好各類轉學手續,沒有違規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轉學費
九、將校舍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情況
去年9月以來,學校沒有將校舍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十、學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場地(不含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情況。
十一、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執行情況
一直以來,學校始終認真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每學期開學前公示在校門口規定的公示欄內,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投訴電話五項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二、實行幫困助學情況
本校現有教師志愿者隊伍三支,參與義務輔導活動的教師70人,今年以來對1000多人次的學生義務輔導。今年以來,通過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幫困措施,憑"助學券"一律免交午餐費。學期結束給一些困難學生贈送了蠶絲被。學校還從公用經費和"愛心幫困"基金中幫困助學。用于學生的幫困專項資金2、2724萬元,受益學生總人數45人。
總之,在本次規范收費的自查中,對應自查要求,沒有發現任何違規收費現象。我們將以此自勉,努力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
20xx.10
秋季收費自查報告4
縣教體局:
根據縣20xx年中小學秋季開學工作安排,對照《縣教育體育局轉發關于寶雞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對20xx年秋季中小學收費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教體發[20xx]302號)文件精神,我校對開學收費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認為我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單位的文件精神,收費行為合法合理,有據可查,無違法違紀行為,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了治理規范教育收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縣局開學工作安排會議后,就把貫徹執行好縣局開學收費工作的文件精神,作為學校開學工作的首要任務,并及時組織了中層以上領導學習文件內容,領會會議精神。在開學報名前,召開了專門的全體教師會。安排部署了開學書本費的代收工作,并針對在書本費的代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所有報名老師進行了培訓。
二、大力進行收費政策宣傳。8月25日,我校就將縣局下發的岐山縣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放大,與我校核算的岐山縣實驗小學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一并張貼在學校大門口的醒目位置。同時在校門口設置了收費咨詢處,解答家長和學生的疑問。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費,合法合規收費。
三、學校執行了收費許可證制度,按規定購領、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代辦費票據進行收費。按照上級安排,學校除了為新華書店代辦收取了書費外,沒有向學生為任何單位代收包括保險費、教輔資料費、本子費在內的費用。也沒有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在這些單位設立的服務點交納這些費用。
四、學校嚴格按照“一費制”收費標準,無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現象和行為。沒有自立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收費,沒有收借讀費和自行車保管費等。
五、學校沒有讓學生在節假日和雙休日補課的現象;沒有舉辦興趣班、提高班、特長班;也沒有為民辦院校提供校舍、辦學設施等違規辦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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