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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調研報告(精選7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征地拆遷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1
要發展就要建設,要建設就免不了要拆遷。而征地拆遷工作,一頭要保證各項重點工程及時用地,推動經濟發展;一頭又要依法保護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征地拆遷工作牽涉到政府、投資業主、拆遷實施單位和被拆遷群眾等多方的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發展與穩定,被目前許多基層干部稱之為“天下第一難事”。“城中鄉”因為征拆任務十分繁重,尤顯突出。碧江區燈塔工業園區就是一個典型的“城中鄉”,征地拆遷也是近年來的一項主要工作。根據我處近年來開展征地拆遷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對此進行了一些調查與思考。
一、征地拆遷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征地難,難在哪從調查以及了解到的情況來看,主要癥結在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各種利益體在爭奪土地這一重要資源的問題上高度集結以及相關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現在:
(一)無法可依,農民有疑惑
1.國家對農村征地拆遷的法律存在空檔。20xx年出臺的《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在《物權法》實施后已停止執行。而作為農村集體土地,目前國家還沒有制定和頒布征用集體土地和農民房屋的專門法律法規。因此,在解決農村土地的征用和農民房屋拆遷的問題上,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規范。
2.征地拆遷的政策法規缺乏動態管理。目前,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和地上附著物,均依據的是地方性規章。隨著經濟建設的加快、城市建設的日新月異,社會情況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在近年來土地、房價均有較大幅度上漲的情況下,地方性行政拆遷規章制定幾年不變,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對征拆政策的落實與工作的推進帶來困難。
(二)土地價差大,導致征拆難
近年來,因為物價上漲、土地緊缺等緣故,導致了土地征收價格的調差頻率也極為快速。以我處土地為例,20xx年期間,我處土地征收價格在3萬元左右一畝,而到了20xx年土地的征收價格又上漲到了37000元左右一畝地,再過渡到現在的4萬余元一畝地的'價格。短短3年時間中,土地的價格卻跳了幾個坎,這就導致了部分民眾同一區域的征地價格不一致,許多配合工作的群眾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補償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時刻的“釘子戶”還低,這一情形的出現更加惡化了征地工作的開展難度。直到現在,我處仍然存在少許往年遺留下來的土地差價糾紛問題。
(三)土地補差款及時足額到位難
土地差價是事實存在,雖然影響到征地拆遷工作的開展,但不可否認它也是必然的社會趨勢。而拋開這條不可避免的因素來看,土地補差款難以及時足額的到位反而是導致土地征拆糾紛問題的重要因素。就如我處當前遺留下的少許土地差價糾紛問題,經過我處政府與投資業主方、群眾方多方協調成功后,投資業主方的土地補差款卻難以及時的、足額的落實到老百姓手中。首先,來我處的投資業主方極大多數都為中小型私人企業,本身資金就還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證金、建設費用等,可用資金便已所剩無幾了,投資業主方即使愿意補差價也會感到無能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資業主方鉆國家征地補償標準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眾糾紛矛盾臵之不理,而讓政府部門來作善后工作,無形中給我政府部門在往后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增添了難度。
(四)違章建筑加劇了征拆難
城鄉結合部的違章建筑不僅影響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遷難度,造成資源的浪費。由于諸如我國目前有關征拆的法律體系不完善,監管失控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鄉”的違章建筑嚴重,而我轄區違章建筑也達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這不僅造成我轄區的大量經濟損失,更加給征地拆遷工作增加了難度。
(五)征地補償費分配難
目前農村征地補償分配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和政策依據,征地補償分配存在兩難:一是確定分配對象難。“城中鄉”的情況復雜,有的是純土地承包經營戶;有的是戶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單位;有的是外來落戶人員。二是確定分配方案難。作為“城中鄉”,由于土地征用時,對一個行政村或一個村民小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價格和人口變動的差異,在分配時存在著是以人口平均分,還是征誰給誰等等矛盾和問題。因此,一次征地,補償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鋸數月,甚至數年之久。時常會因為矛盾糾紛未得到解決,征地補償費的存折鎖進了村保險柜,鄉村干部也常常為征地補償費的分配頭疼犯難。
(六)征地拆遷群眾安臵和發展難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設速度慢。由于業主資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兩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眾因為習慣問題和房子質量不滿意等原因也遲遲不搬家。我處到目前已有2個安臵區的房子雖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進去住。二是失地農民對今后的生活感到憂慮和擔心。由于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他們失去了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沒有專業技能,就業困難,擔心生活水平比原來會降低。三是“城中鄉”的農民原來靠著種菜、水稻、養殖業等相對還比較富裕。群眾擔憂:“地被征了,地沒種了,養殖業不能辦了,失地也失業了”。我轄區中還有部分干部反映:“我們也有實力發展,也有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項目,可我們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項目,卻非常難。”
二、以人為本、深化改革,實現和諧征拆
征地拆遷問題是當前社會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鄉統籌,調整好國家、集體和被征拆群眾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努力實現和諧拆遷。
(一)完善政策法規,為實現和諧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遷必須堅持以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對農村集體土地以及房屋的拆遷補償應盡快在法律的層面上予以規范,使補償標準更加明確、公開和統一,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農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遷的情況下,生產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實保障。現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須依法,依法才能開“征”,征稅是這樣,征兵是這樣。要按照《憲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權法》的規定,盡快制定城鄉統一的《城鄉征拆條例》,將征拆過程中各個利益體之間的關系用法律予以理順、調整和規范。建立和完善各拆遷主體平等、城鄉統籌發展的法律體系,使征地拆遷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補償,實現和諧征拆
1、擴大群眾對項目建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拆遷前,對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拆遷政策進行全面深入的宣傳,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進行認真梳理,使拆遷方案能夠充分反映民情、體現民意,各方利益兼顧,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實落實“三公開”。做到征拆數量公開、補償標準和安臵政策公開,補償金額公開,并接受審計監督與被拆遷群眾的監督。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2
征地拆遷是服務和支持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縣域經濟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但在實際征地拆遷過程中,往往矛盾層出不窮,信訪量居高不下,農民與政府極易形成對抗關系。為了獲得農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遷難題,穩步推進征地拆遷工作,就必須了解農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憂。為此,斗湖堤鎮征地拆遷專班對轄區內的7個村、場進行了調查。
一、被征地農民的普遍心理與行為特點
經過走訪調查,我們發現被征地農民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心理:
一是老住戶的排斥心理。他們認為本組的土地是其父輩的祖業,凝結了父輩和自己改天換地的辛勤勞動,現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讓第一輪承包以后遷入的農戶分一樣多的錢,給遷入戶分不分、分多少應由他們說了算。
二是田多戶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們認為既然實施了土地二輪延包并頒發了經營權證,確權頒證的土地就歸我私人所有,其補償款應該征誰補誰。
三是補償價格上的攀比心理。農民往往通過電視、網絡,或者其它地區被征地拆遷的親戚朋友了解補償價格,并且不區分情況簡單對比,如果價格偏低就覺得不合理、太吃虧。
四是對未來生活的恐懼心理。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保障,是農民的衣食飯碗,尤其是老年人對土地和房屋有著血濃于水的感情,凝結著他們的畢生心血,雖然給予了安置補償,但不少農民處于有房無錢、有錢無房的尷尬境地,不少農民談及未來無不黯然神傷,對今后生活舉棋不定,認為土地沒了、房屋沒了,成了居無定所,無田可耕、無業可做、無崗可上的游離于城市邊緣的“三無”農民。
五是對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擔憂心理。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始終是農村矛盾的焦點、漩渦。農民從自身出發,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補償款入袋為安,畢竟農民還很窮,結婚、還貸、子女教育等還需要大量投入。
六是解決問題方式上的吵鬧心理。他們總認為在征地拆遷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難以靜下心來解決問題。
正是基于以上六種心理因素,農民與政府工作人員在征拆過程中表現出的行為特點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認可,阻礙用地、阻礙拆遷、阻礙辦公,給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二、原因
(一)宣傳不到位。農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難、群眾阻力大,首要的原因還是宣傳不到位,在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上存在著三個問題。
一是宣傳不全面,工作人員對群眾宣傳講義務的多,講權利的少,或者只講義務,不講群眾應享受的權利;
二是宣傳不透徹,工作人員雖然經過了學習培訓,統一了宣傳口徑,但部分群眾對法律法規和政策往往斷章取義,在對政策的理解層面上發生偏差不能達成一致;
三是宣傳不具體,農民群眾關心的是征地價格、拆遷補償價格、養老保險怎么買,買多長時間,要多少錢,月領標準是多少,以前買了多種保險的怎樣并賬,等等。這些具體的數字工作人員對農戶還回答不上來,老百姓也不愿意聽大道理之類的話,說不到一塊。
(二)信息不對稱。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征地拆遷專班與農民群眾在征地價格、拆遷價格、還建安置房價格上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工作人員所掌握的是縣里印發的宣傳單或小冊子上的價格,而群眾掌握的價格信息有的是報紙上的.,比如某某鎮某某村征地價格是20萬元每畝;有的是從電視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價格是多少;有的是從網上看到的,如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雖然目前具體修改條款還不知道,但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提高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由于信息不對稱,所以對群眾很難進行疏導。
(三)分配不滿意。最大的不滿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屬于村民自治的范疇,分配方案是民主議定,是群眾說了算,而具體操作中是群眾代表先行商議后由農戶簽字認可。征拆專班的職責是在民主議定的程序上進行指導,對顯失公平的內容進行引導。一旦引導不當,多數代表就會說,既然我們說的不算,干脆你們拿一個方案出來。而少數弱勢群體指望專班工作人員為他們討個公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對統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滿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臺很艱難,對其最終結果專班人員也很無奈。
(四)保障不確定。目前采取單一的貨幣安置,農民對此積極性不高,抵觸情緒強烈。未被征地時,農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給自足,一家人的糧食、蔬菜、畜禽自給,除逢年過節買些肉,很少買菜,還有余糧可賣,一些農民從事養殖、種植時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鎮打季節工、散工還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農民的思想一時還轉不過彎,面對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失地農民的生活壓力無形中加大,每月電話費、水電費、生活費增多。普通百姓家開門是油鹽醬醋茶,以一家三口計算,每月沒有1000元生活費無法在城鎮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資不堪重負,供養一個大學生上學每年至少要萬元以上。同時,由于大多數農民文化偏低、年齡偏大、技術偏少,重新創業發展是個并不輕松的話題。失地對農民是個“陣痛”,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是農民最大的痛處。一次性補償,農民所得補償款有限,難以維持今后長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無穩定來源,失地農民對未來茫然和恐懼。
(五)信訪無良策。信訪工作不存在領導不重視的情況,關鍵是化解結案缺少更好的辦法。涉及征地拆遷的信訪最多的還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問題帶出來歷史分配習慣、征誰補誰、土地二輪延包的不徹底等等問題,要想縮小分配差距老戶不干,要滿足少數弱勢群體的訴求而最終結案又無資金來源。
三、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爭取農民認知上的統一。征地拆遷工作專班要加強學習,理直氣壯地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政策要全面、透徹、具體,要讓政策深入人心,這就要求專班工作人員在宣傳政策時要力求通俗易懂,糾正農民的錯誤認識,如土地私有、買賣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不能私自買賣,個人只擁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同時,對征拆中漫天要價,非法阻撓施工的要予以重懲,對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加強村民自治的指導和引導,維護好少數弱勢農民利益。在農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體成員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對分配對象的確定有多種:有的確定辦法是“三有”,即有戶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確定辦法是在上次分配對象的基礎上加上自然增員的人數再減去自然減員的人數;有的確定辦法以參與負擔的人為基礎來確定的。在各種界定辦法中,專班對失地農民群體中如離婚女、外嫁女、鰥寡孤獨、勞釋等人員要維護他們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做好過細的群眾工作。在征拆過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鎮干部也很無奈,這時就要充分發揮村干部地緣血緣親緣優勢來做好農民的工作,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有的農民鎮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聽;有些事情的處理鎮干部束手無策,但村干部就有辦法。村干部要武裝好群眾代表,統一思想、統一口徑,收集群眾意見和反饋集體意見,使征拆工作有序推進。
(四)暢通信訪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斗湖堤鎮是個信訪大鎮,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如摸底排查、日報告制、領導接訪制、下訪制、月分析季分析會議、案情包保責任制等。在征拆中引發的信訪問題一要超前,二要重視個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訪評估,與村組干部一道摸底登記、走訪座談、預測風險、有針對性地做好預案。重視個案就是將集體訪變為個訪。征拆上訪往往是一個群體,攪在一起如一團麻,有的參與上訪甚至連訴求都不清楚,一問要求解決什么問題則開始對工作人員質問,二輪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們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規?上訪人員這時情緒會越來越激動,這樣費時費力還難以理清。重視個案就是要做到一戶一檔、一戶一策、一戶一回復。
(五)做好保障工作,確保失地農民無后顧之憂。一是加大就業培訓力度。為促進失地農民更好的就業,提高技能水平,拓寬就業渠道,政府應加強失地農民的免費培訓力度,讓年輕的失地農民掌握一技之長。二是用足用好集體預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清人分類、配置股權的基礎上,對村集體預留地在搞好還建房的同時,充分利用剩余預留地搞好開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失地農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3
一、基本情況
(一)嚴格按照征地程序,實施土地征收情況。
我委始終堅持依法征收土地,在征地過程中,堅決杜絕違法、違規征地現象。
一是在征地前,由市國土分局認真開展征地調查,召開征地聽證會,聽取所涉村組代表意見,認真如實填報一書四方案,依法保障被征地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申訴權。
二是在征地后,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鎮、村配合,國土、公安等共同核定轉非人員名單,及時辦理轉非手續,及時發放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并將相關人員納入社保管理范疇,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續。
三是在征地拆遷中,各鎮(街道)組織認真宣講拆遷補償政策,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從群眾利益出發,多渠道,多方位地為被征地農民和困難家庭提供幫助扶持,救濟救助;做到拆遷政策透明化,公開化,公正化,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政策執行的一致性,嚴肅性,讓群眾打消顧慮,積極主動配合拆遷工作,未發生強制拆遷的情況。
(二)征地拆遷安置的基本情況。
開發區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后,至目前先后征收農村集體土地2萬余畝,有轉非居民25000余人,按照不同時期省、市征地轉非政策,除個別外流人員外,均已貨幣安置(即發放一次性人員安置費),全部納入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疇,能夠且自愿參加征地轉非居民養老保險的21000余名人員均納入轉非居民養老保險范疇。25000余人中現有10000余人農房拆遷后按時領取過渡費過渡安置,其余人員已根據拆除農房時的相關政策分購入住轉非居民安置房(極個別自愿選擇住房貨幣安置)。
(三)被征地農民安置,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情況。
我區征地農民住房拆遷后按相關文件住房安置可選擇行貨幣安置或統建房安置。目前,除極個別人員外均選擇統建房安置,現行的統建房安置政策是:由我委提供30m的基本住房面積,被征地農民可按1200元/ m的價格購買20 m面積,超出50 m面積后,可按市場評估價購買不超過10 m的住房面積。
由于災后重建,拆遷范圍廣,涉及人員多,目前仍有10000余人按時領取過渡費過渡安置。市人政府德府發(20xx)35號文件出臺后,我區的征地轉非居民均納入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疇,達到規定參保年齡的人員,在其個人自愿申請下也均納入了征地轉非居民社會養老范疇,全區參保人員有21000余人,困難家庭也做到了應保盡保。
(四)建立健全征地補償費專款專用制度及征地補償費發放情況。
長期以來,我委一直堅持征地補償費用專款專用的各項規定,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將征地補償費及時發放給被征地農民或用于社保補貼、醫保補貼等。20xx年6月,德陽市出臺了德辦發(20xx)59號文件后,我委則將征地補償費用直接劃撥到實施征地的.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為各村組建立征地補償費用專戶,待各村組的分配方案報鄉鎮(街道)通過后,由鄉鎮(街道)財政所為每位被征地農民建立個人銀行存單或存折,及時將相關費用發放給被征地個人。有效地防止了截留、克扣、挪用征地補償費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征地補償費足額發放到位。
(五)征地拆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的建設情況。
我委在堅持依法依規征地拆遷的同時,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落實信訪評估到位,審批程序到位,政策公開到位,補償安置到位的四到位,健全征地拆遷信訪工作責任制,積極探索征地拆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公平性、嚴肅性有待提高。
由于個體認識、認知的差異,或整個德陽市規劃區區域內幾個征地實施單位執行過程中的差異,造成了在政策執行中整體一致情況下,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引發了征地拆遷的矛盾。
三、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征地拆遷工作的各項程序,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建立科學合理、運轉協調的拆遷安置工作運行機制、群眾監督機制、獎懲激勵機制和目標考核機制,做到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劃分清楚,內外監督到位,積極性充分調動。
(二)建立信訪舉報制度,及時受理拆遷信訪,準確掌握真實情況,千方百計妥善化解,讓群眾帶著情緒而來、面帶笑容而去,防止群體性突發事件、集聚上訪事件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加強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人員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吃透征地拆遷政策標準,避免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的隨意性與盲目性,維護拆遷安置政策的統一性與嚴肅性。
公開拆遷法規政策、公開拆遷補償標準、公開拆遷評估結果、公開拆遷完成時間,嚴格督查督辦制度。嚴查假公濟私,弄虛作假,維護被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拆遷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做到依法拆遷補償,透明拆遷。
(四)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群眾教育引導。
對拆遷群眾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好思想工作,減少不和諧因素,使他們明白拆遷的意義,在拆遷過程中自覺接受法規政策的約束,從而爭取群眾對拆遷工作的支持與配合,為拆遷工作順利實施掃清思想上的障礙。在拆遷過程中,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作用,動員黨員干部帶頭拆遷,從而帶動其他拆遷戶主動拆遷。同時,靈活借助社會力量,多方動員規勸,使拆遷戶自愿簽訂協議,主動拆遷。尤其是釘子戶,認真做好細致調查,把涉及每一戶的情況調查清楚,做到心中有底,并且入戶動員,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五)建立健全后續保障、扶助機制。
一是建立長效的培訓機制,逐步提高轉非居民適應城市生活的能力。轉變轉非居民就業觀念,調動轉非居民就業積極性,積極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和有針對性地免費開展就業培訓。
二是積極拓展就業渠道,想方設法實現轉非居民就業。多形式、多渠道爭取就業崗位。引導和鼓勵轉非居民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三是制定并啟動助殘、助困行動,切實關注弱勢群體
(六)加強溝通協調,規范拆遷行為。
依據市政府關于征地拆遷的有關規定,建立宣傳、信訪、財政、公安、建設、國土、稅務、城管、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研判機制,做到政策調整的合理化,避免政策調整幅度大,引起不穩定因素;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和行政優勢,出謀劃策,共同研究解決拆遷難點的措施和辦法,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行政能力,創造良好的拆遷氛圍,避免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隨意性。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4
近年來,xx市經濟加速發展和城市快速擴張,衍生出大量的征地拆遷,遺留了眾多征拆矛盾,給城市發展、社會穩定和民生改善帶來了新的更大的挑戰。為全面了解中心城區征地拆遷工作,我局深入中心城區專題調研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現將調研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蒸湘區、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沙洲工業園、松木工業園(以下簡稱“四城區及一區兩園”)共完成征地x畝,其中農村集體土地x畝,占x%;國有土地x畝,為x%。完成各類房屋拆遷x萬平方米。至目前,全市竣工并分配安置房x平方米,安置率為x%。從征地用途來看,產業發展項目占46%,基礎設施項目占x%,土地儲備項目占13%;社會發展項目占8%?從征地價格看,目前,中心城區集體土地劃分為一、二、三類區域,分別補償x元/畝、x元/畝、x元/畝。在實際操作中,均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提高地類區片進行補償的情況。此外,開發征地的補償標準是開發商直接與當地村組協商確定,一般高于行政征地補償標準。在征用國有土地時,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出讓土地“成本+利息”等政策執行較為嚴格。從拆遷補償看,由于補償價格與市場房價相差懸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上均為安置房補償,基本參照人平建筑面積不得超過55平方米,每戶最低不少于6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65平方米的補償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均高于這個標準,有的地方基本達到面積上的“拆一賠一”。
具體標準各不相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補償標準為人平30㎡,剩余拆遷面積按59%折扣為安置面積,村組干部每戶增加60㎡;雁峰區人均55㎡,每戶最高不超過240㎡;珠暉區和蒸湘區人均55㎡;石鼓區人均55㎡,每戶最高不超過165㎡;白沙洲工業園按政策支付房屋補償款,拆遷戶每戶按照人均55㎡標準以500元/㎡的價格從園區回購安置房,超過安置標準10㎡內的面積按800元/㎡的價格購買;超過安置標準10㎡以上面積的按1200元/㎡的價格購買。國有土地上城鎮居民房屋征收也多以產權置換的形式補償安置房,但存在無地安置的情況,部分項目將城鎮居民與村民合并安置,補償其集體土地上的安置房。從安置房建設看,全市安置工作嚴重滯后。到目前為止,全市范圍內執行“先安置、后拆遷”政策的沒有一處、沒有一例,絕大部分從拆遷到分到安置房的時間跨度均在兩年以上,有的甚至長達七八年之久。安置率整體偏低,一區兩園安置工作相對開展較好,實際安置率基本上達到40%以上,城區整體安置率相對較低,普遍在30%左右。安置房的建設方式基本實行統規統建,也存在少數統規聯建、自建的現象。城區對安置房的建設資金缺口一般采取“開發式安置”予以彌補,即增加安置房的容積率,在安置房的規劃外建設小產權房出售;“一區兩園”一般由本園區直接兜底投資建設安置房。從社會保障看,四個城區和“一區兩園”采取就業扶助、失地農民社會保險、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發放生活補貼、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種方式或多種方式相結合,努力保障失地農民生產生活發展,但總體覆蓋率不高、保障水平不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失地農民中參加養老保險和生活保障的20223人,參保率約為20%。
二、主要問題
近幾年來,城區征地拆遷工作有力地推進了新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但至目前,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和矛盾。通過調查發現,社會各個層面對城區的征拆工作中保持不同的心理和看法。
(一)拆遷戶“愛恨交織”。在調查走訪中發現,對于征地拆遷,所有的拆遷戶或即將被征拆的農民都是既盼望,又憂慮,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拆遷前期望值高。從調查問卷看,x%的拆遷戶盼望土地被征用,獲得較高的資金補償,明顯改善居住條件;少數搬遷戶甚至幻想通過征地拆遷一夜暴富、衣食無憂。二是拆遷中顧慮面多。怕綜合補償與心理預期差距大而存在失利顧慮,怕失地后沒有生活來源而存在失業恐慌,怕補償不公平而存在失衡心理,怕離開故地和親鄰而存在失落心態。三是拆遷后滿意度低。大部分失地農民的對征拆工作滿意度低,對拆遷后的生產生活幸福感不強。從抽樣問卷調查的情況來看,拆遷戶認為拆遷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僅占x%,有一定提高的x%,認為沒有提高的占x%,認為反倒落后的占x%。
(二)基層政府“身心俱疲”。基層工作人員一致反映,現在的征地拆遷工作是“要求越來越高、氛圍越來越差,推進越來越難”,基層政府已由“信心十足盼拆遷”逐步轉變為“身心俱疲怕拆遷”。一是壓力大。每個項目都有明確的征地拆遷完成時間要求,逾期未完成就要逐級問責,基層政府作為執行主體,感覺巨大壓力。通過問卷調查反映,所有的基層干部、一線工作人員都認為“征地拆遷工作比其他工作的難度更大”,是“天下第一難事”。二是手段弱。基層政府在具體操作中對部分漫天要價、無理要求的“釘子戶”缺乏相應的強制性措施及制約辦法,通過司法途徑程序繁、耗時長,面對緊迫的時間要求,基層政府和干部深感“無奈和無力”。三是矛盾多。征地拆遷十多個環節,環環有矛盾,處處有難點,都可產生沖突、引發事件。據統計,全市因征地拆遷引起的上訪占信訪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老百姓反映的所有問題都是由征地拆遷安置引發的,征地拆遷矛盾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定和發展的主要問題。
(三)相關部門“有心無力”。盡管征地拆遷工作是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但是由于沒有成立統一的征地拆遷管理機構,近幾年來都是由市政府委托城區政府實施包干征地拆遷,國土部門不能及時掌握全市征地拆遷進展及落實情況。土地儲備中心探索實施土地連片儲備、連片開發,但是由于前期資金不足,加上每年有土地出讓收入任務,只能以各區招商引資為重點,對地段好、征拆難度少的地區進行選擇性儲備。規劃部門對中心城區村民建房實行了嚴格控制,但是對于違法違規建房問題鞭長莫及,缺乏有效的措施。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辦公室機構組建緩慢,人員配置少,工作量大,力不從心,工作進展滯后。社會保障部門有關失地農民社會保險方面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針對農民日益高漲的以土地換社保的呼聲,經過測算,僅按照目前參保規模,財政每年要增加近5億元的投入,xx市現在的財力根本無力承擔。
(四)社會輿論“有失偏頗”。目前征地拆遷被新聞媒體高度關注,且媒體報道多以宣傳政府負面消息為主流,使一部分群眾錯誤地認為,拆遷都是非法的和違法的,惟有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同樣,一些嚴格執行拆遷安置政策,支持城鄉建設的.正面輿論少之又少,這給拆遷安置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壓力。問卷調查中,40%的拆遷戶主要從新聞媒體上了解征地拆遷政策;對釘子戶的看法,51%的拆遷戶認為“他們維護自己的權力,情有可原”。
透過這些心理,從xx城市發展趨勢、宏觀背景和社會環境入手,以更寬的視角、更遠的目光,深刻認識我市征地拆遷工作的發展態勢和主要癥結,主要在以下6個方面:
1、集體土地征拆是主要矛盾。由于城市國有土地房屋拆遷具有專業的監管機構、嚴格的基本程序和規范的運行制度,盡管也有需進一步完善提高的地方,但相比較而言,市區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薄弱,政策滯后,監督乏力,各種矛盾日益凸顯,并呈現擴大頻發的趨勢。其主要問題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工作機制不完善。全市缺乏單獨、有效的集體土地征地拆遷監管機構,征地拆遷的過程管理難以及時、有效。各職能部門責任不落實,配合不力。城區政府普遍反映,許多市相關部門均是會議上表態“配合”“減免”,實際工作中配合意識不強,規費減免落實不到位。如在雁峰區的隆橋村,農民因拆遷中未事先報告電力部門而私拆電表,電力部門要求村民按2000元/支的價格購買新電表(一般普通村民平時購買一支新電表只需100多元),村鎮協調10余次,最終定價為1500元/支。二是片區劃分不合理。城區現行的片區已修改為三類,但是還是不符合實際操作,且片區差價過大。如蒸湘區長湖鄉松林村與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金星村毗鄰,環境設施相同,同時征用為同一宗地,卻分屬二類地和一類地,征地補償價格每畝相差1萬多元。三是控違力度不到位。中心城區村民建房審批市級管理后,村民建房報批困難,迫使部分確需建房的村民實行未批先建。雁峰國土分局統計,近兩年來轄區內村民建房報批后,市相關部門至今沒有審批一戶。現行的管理體制不順,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查處違法建筑的責任不明,動力不足,職能部門的執法剛性和力度不夠,控違拆違工作推進艱難。老百姓普遍認為違法違章建房是“零風險”、“一本萬利”,大多數村民在得知進行即將面臨征地時,都會不擇手段地進行違法違規搶搭搶建、搶栽搶種,大幅增加了征地拆遷成本。
2、補償標準偏低是焦點問題。調查中,從拆遷戶到市相關職能部門,各級一致反映的焦點問題是目前我市執行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明顯偏低,未與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物價上漲聯動或同步,不利于征地拆遷工作。一是新標準部分低于老標準。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5
根據市、縣紀委的指示要求,我辦對照《關于報送20XX年有關糾風工作情況的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對我辦20XX年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監管工作與參與配合全縣城市征地拆遷工作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總結,現將情況總結如下:
一、城市征地拆遷工作情況
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我縣實施的城南沿江大道建設工程等房屋征收項目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市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意見(試行)》等法律法規進行操作。我們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堅持公平補償、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充分保證了房屋征收項目的合法性;保證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保證了被征收人房地產的合法權益。
對于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我們派工作人員及時與被征收人溝通,對征收條例不懂、對政策不清楚的我們及時給予解答。對已實施完成,但存在信訪的工程項目,我們派該工程項目的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及時與信訪人溝通,對合理的意見、建議我們充分采納,對不合理的要求我們給予解釋清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以來我縣還沒有出現一例強制拆遷。
1、及時成立征收部門明確工作職能。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縣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25日下發石府辦抄字[20XX]360號文件,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于20XX年12月12日下發石編發[20XX]24號文件通知,將縣房產局下屬縣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歸并到縣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單位規格和性質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縣人民政府指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部門;負責全縣規劃范圍內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綜合組織協調與管理;主要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在我縣的貫徹實施。單位成立至今,通過全體房屋征收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縣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取得了較滿意的社會效益。
2、依法征收,加大宣傳,提高房屋征收與補償公信力。隨著城市化進程,城市結構的調整,舊城改造步伐的加快,為全面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把握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要求,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加大了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宣傳力度。我們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宣傳標語、網絡等多種形式開展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和報道,將房屋征收的項目實施范圍,征收與補償程序、安置方式、安置地點、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標準、安置保障的措施、以及房屋征收范圍內調查的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調查結果一一進行公示。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做好我縣危舊房改造、舊城改造,調整城市結構,完善城市功能,做好環境治理,提升城市品位的公共利益需要,確保房屋征收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計劃項目列入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確保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程序符合《條例》規定的程序要求。二是房屋征收補償項目方案進行了組織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求群眾意見。我縣在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前,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群眾意見,將征求意見情況和公眾意見的`情況進一步公布。縣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及時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事項,使我縣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具有較好的科學性、合理性、經濟性和社會穩定性。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房屋征收與補償應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的確定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協商不成的,由我辦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用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通過上述一系列的依法征收、宣傳發動工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起到了相互溝通,正確引導,工作協調的作用,同時增強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感,提高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公信力。
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啟動的新項目正在順利實施。20XX年9月我縣依法啟動了縣城南沿江大道建設工程,該項目征收涉及私房270戶,其中企業、事業單位18戶,征收房屋總面積約11.4萬平方米。該項目是新條例出臺后我縣實施的第一個房屋征收項目。為了確保該項目圓滿完成,領導非常重視,廣大人民群眾也非常關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程序流程和要求,依法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面對釘子戶,工作人員采取配對做好釘子戶的工作,發揚敢于負責、敢于拼搏、敢于攻堅、敢于創新、敢于碰硬,爭當建設先鋒隊,樂做城市守護人的精神,做到不分節假休息日,及時主動上門做好各項工作。面對難題領導親自出面,力爭達成協議。在工作中我們發揚“白加黑、五加二”等連續作戰的工作作風。目前,該工程項目進展順利,基本上都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4、堅持以人為本,妥善做好老項目工程的收尾工作。目前我縣還有2個老項目正在收尾階段,即:縣城防洪堤二期工程仙源段及周邊改造項目、縣城西外路建設工程。三個項目還有約6戶尚未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其中縣城防洪堤二期工程仙源段及周邊改造項目所剩4戶經過裁決已向縣法院申請了強拆,法院已受理;縣城西外路建設工程所剩約2戶正在協調之中。我縣對于已經辦理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老項目,按新條例規定,除了不實施行政強拆以外,其它的都按老條例實施。我縣督促了拆遷人要把老項目收尾工作抓緊搞完,而且不能引發矛盾。在拆遷工作中要把工作做細、做實,要依法行政,文明拆遷。被拆遷人有疑問的,我們耐心解釋,盡量減少矛盾,減少對立面,確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
二、存在不足
1、我們在啟動新項目按新條例實施操作方面還欠缺經驗,建議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我們業務指導和培訓。
2、到目前我們縣所有的項目都有異地土地安置,如果一旦取消異地土地安置,估計房屋征收難度要加大。
3、征地拆遷信訪案件處理方法不夠多,效果不太明顯,致使部分矛盾糾紛化解的不夠及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房屋征收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采取發放宣傳單、橫幅、舉辦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加強房屋征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理念和以人為本思想。
(二)進一步規范房屋征收程序。認真總結房屋征收工作經驗,及時查找房屋征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進行整改。制定出臺重大項目社會風險評估辦法等各種配套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規范征地拆遷補償程序。同時,建立日常督查工作機制,由國土、城建、監察、審計、法制等部門不定期對全縣征地拆遷工作進行督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征地拆遷行為及時糾正,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切實保障和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要統籌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就業、養老、醫療、教育、創業等長遠利益問題,確保群眾“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醫,失地不失教”,從根本上解除被征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四)積極化解征地拆遷矛盾。堅持抓早、抓細、抓實的原則,切實做好征地拆遷群眾的信訪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征地拆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月排查、月例會制度,做到不穩定因素超前排查,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超前調研,對突發性事件有超前預案,對集體上訪苗頭超前辦理,及時研究預防和化解矛盾的對策措施,確保征地拆遷各種矛盾糾紛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群眾,引發XX和XX。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6
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是制約我縣工業園區建設、縣城和集鎮開發的瓶頸,為借鑒外地成功經驗,找準我縣工作切入點和突破點,3月3日—7日,縣委副書記姚富正率縣人大、縣政協相關領導和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政府辦、縣就業局、嵩陽、楊橋、楊林三個鄉鎮的有關領導、部分村(居)委會書記一行43人赴成都進行學習考察,學習借鑒成都征地拆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緊湊,內容精廣相濟,使大家開闊了眼界,豐富了見識,學習了經驗,看到了差距,啟迪了思維。現將考察情況總結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幾種方式
成都市在拓展城市空間,加快工業化進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幾種成功的土地使用辦法:
(一)土地換社保(又稱“雙放棄換社保”)由政府對自愿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按規定給予補償,并解決社會保障,以此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激勵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農村走向城鎮,實現農民變市民(也稱“雙放棄換社保”)。
(二)“兩股一改”實現土地權利共享、共贏推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農村集體土地股權化和以轉變農民身份為主體的村民委員會改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簡稱“兩股一改”)。具體做法是:以村為單位將集體資產股份量化到人、集體土地股權到人;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和集體土地股權化后,交由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管理,合作社對全村的土地進行一次整理。對于有項目支撐的.村由合作社統一與項目業主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按股份和股權享有相應的收益。暫時沒有項目的,由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經營。
(三)“三個集中”加快土地優化重組和合理流轉在加快城市化、工業化進程與保護耕地、保護農民利益兩者之間,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被歸納為“三個集中”,即:“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土地向業主集中”。通過“三個集中”,加快土地的優化重組和合理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農民經濟生活空間的轉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成都市對于城市近郊發展,探索出一條不征地、不拆遷、不失業、不失利、不失權和加大財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鄉統籌發展的路子,使當地農民實現離土不離鄉,就地市民化。如錦江區三圣花鄉通過打造“五朵金花”(“花鄉農居”、“荷塘月色”、“東籬菊園”、“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農民就地就業市民化,同時擁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為令人羨慕的“新市民、新居民”。農民就地就業市民化后可獲得四項穩定收入。
一是租金收入: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土地向專業大戶、工商業主和經營能人集中,形成規模化、集約化的農業生產基地。農民土地承包權流轉,每畝每年可獲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農民房屋出租,每戶每年可獲得3-10萬元租金。
二是薪金:農民到龍頭企業務工,每人每月可獲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
三是股金:農戶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鄉村酒店、農家樂等項目,以“保底分紅”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農民達到社會保障條件后,每月可領取養老金,住院可報銷住院費。
二、拆遷的三大“法寶”——“法制、民本、市場”
成都市在舊城改造拆遷中總結形成拆遷的三大“法寶”即:“法制、民本、市場”,既保證了拆遷的順利進行,又最大限度的讓拆遷戶從中得到實惠,實現了城市改造和社會穩定。
法制——讓拆遷更陽光拆遷與被拆遷、損失與補償、遷移與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舊城改造的難點、焦點。成都市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好的政策為拆遷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從房地產評估,到拆遷安置、補償,從政策到標準,一律公開透明,讓百姓監督。成都市民把這一舉措稱之為“陽光拆遷”。陽光拆遷規范了拆遷行為,實施了一系列嚴格的監管措施:
一是公開拆遷項目發包。實行向具備拆遷資質的拆遷代辦單位公開招標、邀標,并由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予以監督,杜絕暗箱操作;
二是建立代辦拆遷單位責任制。凡拆遷工程必須依法辦事,落實各項拆遷政策,讓老百姓有足夠的時間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夠的時間做好搬遷準備。堅決杜絕違法拆遷,野蠻拆遷,對拆遷居民的宣傳動員工作必須做深做細;
三是公示拆遷評估、拆遷補償安置的十大項目。對拆遷評估、拆遷補償安置的十大項目等在拆遷現場實行公示,增強拆遷工作的透明度,在拆遷中加強對拆遷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監管,對違規、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四是建立拆遷人員信用檔案。在督促拆遷人員加強自律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資金監管制度。對拆遷資金進行嚴格監管,有效防范了代辦拆遷單位通過虛報、冒報等方式套取拆遷安置款和改造資金被挪用等風險的發生。
征地拆遷調研報告 篇7
按照x府辦發電〔20xx〕6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縣征地拆遷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城市發展離不開征地拆遷,隨著我縣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實施,我縣城市擴張和項目建設的速度也隨之越來越快,各種征地拆遷項目增多,對已實施的項目中嚴格按照征地拆遷條例和賠償方案實施,化解信訪矛盾,強力推進各個建設項目的順利推進。近幾年我縣城區周邊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戶,約x萬平方米。
(一)梨園街片區棚戶區改造:
20xx年12月啟動梨園街一期棚戶區改造,拆除公房147戶、私房92戶,約20700㎡。20xx年12月啟動回遷工作,目前,國有土地私房已全部回遷完畢;20xx年4月啟動梨園街二期,拆除公房66戶,私房57戶,約9120㎡。目前已完成拆遷18戶公房,50戶私房。
(二)物資總公司片區棚戶區改造:
20xx年8月13日涉及公房住戶24戶(套),建筑面積約1034.88㎡,自建偏房111㎡,私房33戶,約2660㎡,截止目前,已完成32戶私房搬遷工作。
(三)獅子山一期拆遷:
該地塊位于沐溪鎮三溪村二組,征用國有土地面積約2.3畝,拆遷戶7戶,公房住戶4戶,拆遷面積約800㎡。拆遷戶擬采用原址還房,還房面積約1000㎡,已完成房屋拆遷。
(四)金星路口:
20xx年5月完成金星路口國有土地22戶公房住戶的搬遷,約5000㎡。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遷工作雖然完成了任務,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績和社會效果,但不是說無可挑剔、盡善盡美,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問題。
(一)違法搭建仍有發生。特別是在縣城周邊的幾個鄉鎮列入建設規劃內后,縣相關部門對建設政策做了深入細致的宣傳,絕大多數群眾遵紀守法,一直渴望開發,但也存在少部分群眾受其他地方賠償方式的影響和利益驅使,違背政策,想方設法,悄悄進行違法建設(搭建)。
(二)征地拆遷政策宣傳不夠深入。絕大多數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質的關系,對征地拆遷相關政策了解得不夠全面、深入,更無法對群眾徹底解釋清楚,出現過個別干部因政策解釋有誤而導致群眾工作難做的情況。
(三)個別干部和領導不敢接觸矛盾。征地拆遷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政策宣傳到位后,難免會有個別群眾不理解、甚至產生抵觸情緒,這就需要征地拆遷全體成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從各個層面開展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基于目前我縣實際情況,征地拆遷工作在今后一段時間仍是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遷工作積極服務于各類建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又要切實保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
(一)嚴防違法建設,提前消除隱患。
在控制非法搭建、統一拆除違法建筑和控制搶栽搶種方面,我們要吸取以往的經驗: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庫。以戶為基本單位,對即將要征地拆遷地區和每家每戶的房屋及其它附屬設施拍照建檔,全面掌握城鄉建設現狀,為鑒別、處置違法建設提供有力依據。二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機制。采取聘請違法建設監督員,嚴格執行巡查制度,發布禁違通告,公布舉報電話,兌現舉報獎勵等措施,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防控違法建設和搶栽搶種的積極性,可建立“日巡查、日報告”等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三要建立果斷處置違法搭建和搶栽制度。做到“兩個一律”,即在開發征地時對違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補償,從而打消少數群眾的利益幻想,給遵紀守法群眾以公平。
(二)健全組織機構,深入宣傳政策。
高度重視重點項目,把涉及這些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堅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主管領導統一領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及鎮街的工作機構,下設政策宣傳、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社會保障等若干職能組,形成即分工明確、職能清晰,又統一協調、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傳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傳發動、政策解釋,安置補償、信訪穩定、統一拆遷等各個工作環節要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堅持直接面對群眾、直接接觸矛盾,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零距離發現問題、零距離研究問題、零距離解決問題,這樣才能爭取最多數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促進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尤其對相關政策的宣傳上,一定要一貫到底,絕不能藏著掖著,將全部給群眾的優惠政策從一開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擠牙膏”一樣,擠點出來一點,這是極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眾矛盾的最重要根源。還應注意:在大規模統一拆除過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況的基礎上,形成預案、細致分工,領導要靠前指揮、果斷決策,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有序推進。
(三)提高干部素質,提升執政水平。
干好事情關鍵在人,干部是率領人干事的組織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級干部的'素質是開展征地拆遷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遷工作人員都要吃透征地拆遷政策。把相關政策廣泛收集匯編成簡單、實用、易攜帶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宣傳資料》“口袋書”;同時采取以會代訓、專題講座、實例模擬演練等形式,讓這些干部都成為“內行”甚至“專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當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齡偏大,加強村干部的學習培訓力度,特別在對村干部的培訓中要開設提高征地拆遷工作水平和解決群眾矛盾能力的課程和內容。三要嚴格執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礎上,各級干部要嚴把政策關口、嚴守紀律要求、嚴格規范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總體原則,認真開展政策解釋、青苗清點、房屋丈量、資料公示、資金發放、信訪處理等各項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組集體和群眾利益,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平穩推進。四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權力和責任統一,誰承辦的工作誰承擔責任機制;對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隨意開口,不按統一政策辦事的工作人員一查到底,誰的責任追究誰,絕不姑息遷就。
(四)堅持以人為本,力促和諧開發。
征地拆遷工作涉及被征范圍家家戶戶的切身利益,在不違背中央、省、市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審視周邊市縣,堅持以人為本,實時修訂征地拆遷政策,要在堅持依法的基礎上,將工作置于陽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眾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眾利益,力促和諧開發。一要建立每年補償標準隨物價變化的補償機制。目前的補償標準已經是兩年前制定,與現在的物價和消費水平相比明顯偏低,補償增幅與房價增幅不匹配,導致群眾難以接受。二要實行預留地安置的方式。采用按批準面積的10%左右土地作為安置人員的“預留地”,用以發展二、三產業,鼓勵農民在“預留地”上辦經濟實體,不僅解決了部分農民就業問題,而且從根本上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三要建立被征占地農民培訓機制。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失地農民的就業技能,使其充分自主就業。四要建立實物和貨幣共同安置模式。目前我縣采取的是實物和貨幣安置任選一種的方式,這樣有些農民選了實物安置就沒錢發展其它生產,選了貨幣安置又賣不起(房價比補償價格高得多)所需房子,同時采取結合兩種方法就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五要建立有效的集體資產分配指導制度。由相關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形成合法、合理、合情的社集體資產分配指導方案,在分配前充分與村、社和群眾代表溝通,在意見一致的初步方案基礎上,再組織召開社員大會通過,避免集體資產久拖不決、村民間矛盾不斷的情況發生。
(五)工作步調一致,形成整體合力。
征地拆遷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墳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沖突,就必然引起情緒上的對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門步調一致,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爭取被征地拆遷對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穩中求進,不能出事。不到萬不得已,盡量不要采取強制拆除。二要做到“三個”時間統一。征地拆遷張榜時間、榜的落款時間和榜的生效時間要明確、統一,這樣就可以避免個別群眾鉆空子、找麻煩。三是建立聯動機制。征地拆遷一開始各個部門就應各司其職,按要求推進,充分準備好資金、安置地、房以及社會保障的辦理等,可以大大減少群眾抵抗情緒。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膽開展工作。
征地拆遷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加之近來輿論對征地拆遷工作的負面報道等因素,導致個別領導和黨員干部瞻前顧后、畏首畏腳,怕影響自己的飯碗和前程,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對此,一要在建立群眾情緒疏導機制之上堅持法治。對那些已經按政策補償,還無理取鬧的群眾除加強情緒上的疏導之外,對涉及違法的應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各級各部門決不能以“和諧”、“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諧和以人為本也應是法律的框架之內才能得以實現的。二要建立組織關愛機制。對沖鋒在前,大膽工作的領導和干部,即使他們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沒造成嚴重后果,組織要出面予以保護和關愛。三要建立征地拆遷一線工作人員的獎勵機制。對長期工作在一線的同志,在評先、評優、提拔方面要照顧、要優先考慮。
總之,由于征地拆遷,大量沉積多年的矛盾就會顯露出來,我們要以理智的態度,善于洞察發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新辦法,分清通過工作能夠支持配合與個別“釘子戶”的界線,側重點要放在關愛弱勢群體上,充分體現黨和國家的幫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務貫穿征地拆遷工作的全過程,只有維護社會穩定才能為城市的快速化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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