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竣工自評報告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竣工自評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竣工自評報告1
一、設立安全審查階段
1.設立安全審查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選址時,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內容包括: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建設項目設立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建設(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2.設立安全審查階段常見問題
。1)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設立安全評價。
(2)安全條件論證報告或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不符合質量要求。
(3)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實施主體認識不清。
3.設立安全審查階段的對策措施
(1)建設單位在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設立安全評價時,應仔細核對評價單位的資質等級、評價區域范圍和評價業務范圍等信息。對于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特別要求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委托甲級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2)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建設項目進行設立安全評價,并對出具的.設立安全評價報告質量負責。建設單位應組織人員對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和設立安全評價報告進行仔細審查,避免評價報告出現前后名稱、數據不統一、安全對策和建議難以實施等問題,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評價報告應督促評價單位進行修改完善。
。3)8號令規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行分級實施的辦法。安監總局指導、監督全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工作,并負責實施下列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國務院審批(核準、備案)的;中央企業投資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從一開始就要對項目性質充分了解,避免將本應在國家層面進行安全許可的建設項目報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反之也一樣,以免造成工作被動。
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
1.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全部完成后,應該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常見問題
。1)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不符合規定要求。
。2)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未采納或未采納時沒有作充分的論證說明。
(3)安全設施設計送審不及時。
3.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的對策措施
。1)8號令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可能出現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安全設施投資概算;結論和建議。設計單位應該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執行,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對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審查,專篇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以后才可以送審。
(2)建設單位應配合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每一條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進行答復,應列表詳細說明安全對策和建議的實際落實情況,如果沒有采納時則需要作充分的論證說明,給出足夠的理由和依據。
。3)為了加快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時采取設計、采購、施工深度交叉的辦法,往往在設計階段就已經著手開展設備訂貨和現場施工,這就會產生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滯后于項目建設進度的問題。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應緊密配合,加快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工作,完成后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向對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三、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
1.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具體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報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備案。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常見問題
(1)試生產方案編制和安全許可申請資料不符合規定要求。
。2)試生產方案備案期限內沒有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3.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的對策措施
(1)建設單位應根據8號令的要求,在開車準備階段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編制的試生產(使用)方案要經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認可,才能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報送。
(2)試生產(使用)不得超過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確定的期限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試生產(使用)期限,屬于聯合生產性質的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其他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在規定的試生產(使用)期限內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則應按規定在未到期之前辦妥延期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抓緊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四、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
1.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試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進行評價,并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2.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常見問題
(1)建設項目相關安全設施未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
。2)安全設施不符合或者未達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
。3)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
3.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的對策措施
。1)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需要建設單位委托檢測并提供檢測合格報告的主要有以下幾種:防雷設施檢測報告和防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意見書;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檢查評估合格報告;可燃、有毒氣體校驗合格報告;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取證情況;工作場所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噪聲、高溫等測試報告。如果建設項目沒有取得以上這些報告,就會直接影響到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因此需要建設單位提前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準備工作。
。2)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檢驗和檢測,保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能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安全要求,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如果檢查發現安全設施配備不全或存在缺陷、隱患的,則應限期進行完善或整改。
竣工自評報告2
1、竣工驗收階段施工單位的本職工作
1.1組織和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并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
1.2要求監理對工程質量進行評估,并且要求監理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及工程竣工報驗單上簽署意見。
1.3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
1.4在竣工驗收會議上,匯報合同履約情況及工程質量情況。
1.5接受有關方面對現場所有資料的審查。
1.6在驗收各方人員共同簽署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字。
2、竣工驗收階段協助建設單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及咨詢,協助建設單位制訂竣工驗收方案、確定驗收組成員名單及竣工驗收程序。
2.2協助取得城鄉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的認可文件或準用文件。
2.3協助通知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2.4協助組織竣工驗收。
2.5記錄、歸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與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情況的匯總材料。
2.6協助審閱上述各參與方的工程檔案資料。
2.7協助組織實地工程質量查驗。
2.8協助建設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協調各方意見,起草竣工驗收意見。
2.9協助建設單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3、竣工驗收程序
3.1竣工預驗收:
。1)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承包單位應在自審、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后,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并將全部竣工驗收資料(質量保證資料、評定資料、施工技術資料、施工管理資料、竣工圖)報送項目監理部,申請竣工驗收;
(2)總現場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現場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應督促及時整改;
。3)驗收合格后,由總現場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并要求監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3.2竣工驗收
我們施工單位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
。1)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狀況、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檢查工程實體質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檢驗。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3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后,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4、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4.1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2)建筑面積。
。3)層數。
(4)建筑使用功能。
。5)結構形式(地基處理方案,基礎及主體結構形式),抗震設防烈度,結構抗震等級。
。6)建筑裝飾特色。
(7)水、暖、電、通風、空調等設備安裝工程的.特點。
(8)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施工單位名稱。
4.2項目監理機構組織
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組織名單。注冊現場工程師崗位證書編號。
4.3質量評估依據:
。1)設計圖紙;
。2)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
。4)現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施工驗收規范;
(6)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
4.4工程質量概況:
。1)概述工程建設情況,重點說明地基驗槽、地基與基礎驗收、人工地基或樁基檢測、主體驗收、竣工初步驗收等情況;
。2)施工過程中有無質量事故及質量事故處理情況;
。3)建筑沉降觀測情況;
(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況;
(5)設備調試、試運轉情況。
4.5質量等級評定情況
每個分項工程完成后,現場工程師應在承包單位自評自核的基礎上,通過討論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允許偏差項目核查,確認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1)單位工程的組成劃分;(2)各分部工程質量等級的核定;(3)單位工程的綜合評定。
4.6質量評估意見
對于達到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質量評估意見通常有以下內容: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資料完整有效;
。3)完成的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要求;
。4)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
。5)符合竣工驗收備案要求;
(6)同意竣工驗收。
4.7項目總現場工程師及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蓋章。
【竣工自評報告】相關文章:
學校自評報告09-27
防汛自評報告03-07
績效自評報告12-11
有關自評的報告03-01
企業自查自評報告02-19
學校安全自評報告11-17
項目績效自評報告02-25
工會績效自評報告03-13
校本研修自評報告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