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調研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類型。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信用社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
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幾十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形態深刻變遷直接或間接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的反映。對于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應基于對歷史和現實的客觀分析,站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對策。對不良貸款形成的可能原因進行分析,有助于信貸管理人員預防貸款風險。
一般而言,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為借款人的原因;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失誤;其它原因等三大類。
(一)、作為貸款人的農村信用社自身貸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貸款風險識別和篩選機制不健全。主要有:對新的、資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開發的業務融資、貸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或貸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對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項業務的預測。或者在借款人的資信程度及償還能力產生質疑的情況下,發放貸款過分倚重第二還款來源(如抵押物);貸款用于投機性的證券或商品買賣;貸款的抵押折扣率過高,或抵押品的變現能力很低;異地貸款、多頭貸款過多,缺乏有效的監控;貸款已存在潛在風險時,沒能及時采取果斷措施;貸款已明顯出現問題,卻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跡的發生”或不再過問,使貸款造成損失等。
二是貸款管理機制設置不合理。主要表現有:在貸前信用分析階段,獲得的貸款信息不完全,貸款項目評估質量不高。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信用評估、財務分析知識和經驗,發放貸款時又沒有充分聽取必要的勸告而發放調查不充分、信貸資料有缺陷、抵押物變現力差、不足值的貸款;在貸款的審批階段,未嚴格把握貸款審批條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過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業、某一種類貸款,致使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貸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無力償還。使借款人產生“債多不愁”,或者干脆對信用社聲稱“反正欠這么多貸款,不增加貸款則其他貸款更加無法歸還”,以一種無所謂的無賴態度毒化借貸雙方關系,使信用社處于被動尷尬局面;貸款發放后信貸管理人員對日常監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輕收輕管理”的現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較少,根本沒有按照信貸操作規程執行等等。
三是信貸人員素質的制約。人是事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信貸人員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金融理論、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制度等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有誠實的品格和強烈的責任心。信貸工作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到貸款的質量,尤其是在管理體制不健全、貸款運作不規范、約束不力的情況下。由于多種因素的制約,當前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數量有限,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在風險的預測方面,有的信貸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知識,憑主觀經驗的成分較重,用經驗代替制度。對于即將產生風險的貸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處置辦法來,只是將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轉局面或輕信借款人的還款承諾,白白浪費和錯過了清收不良貸款的有利時機。加之由于管理體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對滯后,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些自然加大貸款風險。
四是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利益與風險并存,一些農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風險企業和風險項目,這種貸款配置本身就孕育著高風險。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借款人欺詐。借款人欺詐可分為普通欺詐和嚴重欺詐。所謂普通欺詐行為,指借款人主要通過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虛假信息以改善本企業的資信狀況,獲得用于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這種欺詐的特征有:
(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虛假;
(2)提供虛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資信狀況,期望獲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
(3)獲得的貸款主要用于真實的生產環節。如果經營按計劃進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貸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記錄,即使出現其他情況時,借款人雖然無力歸還貸款,但通常愿意與信用社合作。嚴重欺詐是指借款人通過一切手段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并貸款主要用于借款人從事的主營業務以外的行業或挪用貸款而獲取個人利益。
這種欺詐的主要特征有:
(1)為了獲得貸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違法手段);
(2)借款人對其從事的行業并不真正關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沒有正當主業,或者從事的行業的目的就是為了更方便地獲取貸款;
(3)借款人獲取貸款并不用于主要業務,而是以轉移、投資、奢侈消費等方式,鯨吞貸款。這類欺詐行為主要以騙取信用社貸款為最終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攏或腐蝕信貸人員,因這種惡意欺詐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貸款風險極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業經營機制不健全,經營管理不善,缺乏市場觀念、競爭意識、健全機制和發展能力,形成高負債、低效益、軟約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倒閉。(這在以前的“五小”企業和部分民營企業中表現相當突出)。給信用社貸款造成損失,形成不良貸款。
三是借款人通過企業改制,將信用社的貸款“一改了之”。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企業間的兼并、收購以及企業改制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有的企業通過上述行為盤活了資產、扭虧為盈,重新獲得生機。與此同時,部分經營正常的企業,也借兼并、破產、重組、改制之機“逃債”、“廢債”、“懸空”信用社債權。大量的信貸資產在企業改制中打了水飄,成了企業改制的犧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響,致使貸款形成不良貸款。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的出現,山洪的暴發,颶風的驟起,久旱無雨、農作物遭病蟲害侵襲等。由于我國農業的基礎較薄弱,農業耕作的機械化程度相對較低,農民抗御自然災害風險能力較低,大多數地方存在靠天吃飯這種情形,這增加了涉農貸款收回的不確定性和貸款的風險性。一旦遇到自然災害,農作物減產,農業欠收,直接影響農民收入,影響貸款的歸還。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觀經濟政策缺乏連續性,經濟波動的頻率高、幅度大,使信貸擴張和收縮的壓力相當大,在宏觀緊縮、經濟調整時期,往往形成大量貸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預因素。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壓,地方財政擠,迫使農村信用社發放大量指使性貸款、救濟貸款,貸款行為行政化,信貸資金財政化,直接削弱了貸款產生經濟效益的基礎。特別是1999年關閉農村合作基金會,政府為保社會穩定,將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借款劃轉給農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難以收回,形成不良貸款。據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門在農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貸業務,部分政府借款雖已逾期多年,卻不能苦”,根據不同的貸款對象,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責任清收、跟蹤清收、行政清收、依法清收等針對性措施,創造性開展工作,提高清收不良貸款的成效。
1、實行貸款清收責任制,實行崗位清收。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把清收指標落實到人,并納入主任、信貸人員的年度工作目標和業績考核,與經濟利益掛鉤,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將適合于非金融系統外人員清收的貸款委托他們,并給予適當的報酬。
3、清收擔保、抵押貸款。對有擔保的不良貸款,要做好擔保單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償還。對抵押貸款要通過法律程序予以執行。
4、專項清收。對那些問題嚴重,欠款時間較長,收回難度大的大額不良貸款,可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專項清收。
5、通過“拍賣”方式,盤活清收。拍賣由市、縣聯社成立的不良貸款經營部負責。采取公平競爭,出榜公布,公開拍賣,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6、行使抵銷權。若農村信用社與借款人之間互負有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合同法》第99條的規定,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農村信用社在主張抵銷時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為權清收。當借款人無力履行債務,同時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卻怠于行使,致使農村信用社的到期債權不能實現的,農村信用社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司法解釋》第一部分第11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8、行使撤銷權清收。如發生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情況,致使農村信用社的到期債權不能實現的,農村信用社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以上行為。撤銷權自農村信用社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9、發揮地方政府部門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入要經常主動協調地方黨政的關系,及時匯報在清收不良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取得黨政部門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10、適量注入信貸資金,“放水養魚”盤活清收。對一些暫無還款能力,但信譽較好的客戶,在考慮其還款計劃的基礎上,適量投入一些貸款,幫助其培植還款源,經營重新走上正軌,盡早歸還貸款本息。
11、積極參于企業改制,跟蹤落實陳欠舊貸。信用社要加強與有結欠貸款企業的聯系,及時了解企業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業改制,變更、落實債權債務關系。
12、依法提起訴訟,強制清收。對少數有償還能力,而拒不歸還貸款的“賴賬戶”、“釘子戶”、“地痞戶”,選準突破口,嚴厲進行打擊,通過依法提起訴訟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強制收回貸款本息。人才是企業的第一資源,人才隊伍建設事關企業的興衰,特別是政策性、知識性、專業性比較強的金融企業,顯得更加重要。農村信用社能否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在激烈的金融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人才隊伍建設是前提和保證,因此,農村信用社就必須根據自己的特點,制定出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各層次的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只有各層次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了,農村信用社工作的整體效率才能最大地提高。結合筆者對該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調研,由此而引發了對目前農村信用社隊伍建設的一份淺見。
一、信用社基本情況
蒙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賈莊信用社位于蒙陰縣最北端,比較偏遠,為轄內九個行政村0.9萬人提供金融服務。截至目前,該社各項存款余額達到6027萬元,貸款余額達到2942萬元,實現營業收入286萬元,各項業務穩步發展。
1、人員情況:該社現有干部職工11人,平均年齡在37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干部職工5人,占員工總數的45%。
2、崗位設置:賈莊信用社現在設置主持工作主任一名,內勤主任一名,主管會計一名,借據崗兼立據崗一人,柜組會計2人,復核員一人,出納員一人,外勤業務人員2人。由于單位業務相對較少,地理位置偏遠,給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所以單位人員情況基本保持不變,人員相對較少,基本保持最原始的業務操作流程,有的員工還身兼兩職,除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外,給業務發展也帶來不便,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制約了業務的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管理體制不順,用人機制不活。1996年與農業銀行脫鉤前,農村信用社歷年接收的新員工大多數是頂替、照顧的內部職工子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社脫鉤后,盡管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培訓力度,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再加上近幾年來,從大中院校引進了二十幾名大學生,但是由于受體制原因的影響,仍然滿足不了現在的需求,一時還不能改變現在的狀況,形成了隊伍老化、制度不活、競爭軟化的落后局面。
(二)、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老化,高素質復合性人才嚴重匱乏。
一是缺乏既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又熟悉金融業務的高素質經營管理人才;
二是缺乏精通計算機專業知識,科技應用能力強的技術人才;
三是缺乏精通法律的專業人才;四是缺乏公關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強的市場開發人才。
三、對策及建議
(一)、發現人才,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首要問題,是人才隊伍建設的關鍵所在。
一是要善于發現人才,世上有伯樂,然后才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確不常在。這說明發現和識別人才關鍵是各級領導要甘當新時代的伯樂。
二是要有求才愛才之心,善于把握人才的本質特征,要從不同類型人才、不同層次和不同要求的特點出發,把握不同人才不同特征,避免用同一個標準來衡量不同類型的人才,要用其所長避其所短,發揮人才的最大潛能。
三是加大人才培養和煅煉力度,人才不是與生俱來的,知識在于積累,天才來自勤奮,人才在于培養,要為農村信用社有知識、有理想、有道德、事業心強,愛崗敬業的年青員工創造多崗位煅煉的機會,要有意識、有目的地對他們進行培養。四是要明確用人標準,做到按需配置。要明確人才隊伍建設的內涵,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選擇各層次所需的德才兼備的人才,要注意平衡德與才的關系,有德無才是庸才,有才無德是壞才,如果一個有才能的人,沒有甘于奉獻、大公無私的敬業精神,一心只想貪圖享樂的話,那么,才能越大破壞力越強。因此,要從規避道德風險入手,從制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方面扼制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
(二)、提高一線窗口人員操作水平。營業人員服務質量的優劣,操作水平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信用社在社會公眾中的信譽和形象,現階段農村信用社人員緊缺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一線缺少各類熟練操作業務的營業人員,因此,農村信用社建設一支業務操作水平精湛的一線操作人才隊伍尤其重要更是農村信用社提升綜合競爭能力的根基。
一是要加強業務崗位人才隊伍的崗位輪換,把一線人員培養成一專多能的業務能手,逐步實行按職務、職稱、崗位取酬的激勵機制,能者多勞多得,劣者少勞少得,視員工的能力可以低職高聘,也可以高職低聘,這樣既有利于人才在本地區間的合理流動,也有利于促進人員分流,優化全系統員工隊伍。
二是加強培訓,加快一線人才隊伍新業務、新知識的更新速度。要改變農信社管理人員知識結構的落后面貌,短期內單靠外部高等院校輸送人才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還必須堅持抓好后續教育,積極創造“學習型”人才培養機制。為先天文化知識水平不足業績優秀的員工加油充電,提高文化知識,業務理論水平,適應信用社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可以從現有用工中通過考試的方式,選拔一批優秀人才輸送到專業院校脫產學習,通過單位、個人雙方負擔教育投入的辦法,畢業后給與相應的待遇。從而實現結構調整與現有人員盤活的雙重戰略。
三是實行崗位等級管理,嚴格員工績效考核。建立激勵和教育機制,正確引導員工自覺加強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的學習和提高。實行調整與發掘現有人力資源潛能雙重戰略一是要推行全員聘用制,把職務和職稱評聘全面納入結構比例控制,真正引入競爭機制,全方位推進優化組合。根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各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實行雙向選擇,不分地域,競爭上崗,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以績取酬。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體現了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決心和信心。無論是從農業貸款投放規模,還是營業網點的設立,支持“三農”發展的重擔責無旁貸的落在了信用社的肩上,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農村社會穩定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信貸支農工作問題比較突出,影響了“三農”問題的解決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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