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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統計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統計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業作為民生的重要問題,目前備受關注,有關房地產業的信息也日漸成為各級政府、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普遍關注的熱點,加強房地產業的統計工作,可以很大程度上促進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20xx年,國家統計局創立了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制度,把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從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中單獨列出來,這表示出國家對房地產業的重視。筆者作為一名房地產統計工作人員,深感責任重大,同時,隨著房地產業企業的增多,統計的難度也在加大。為搞好這方面的工作,特針對房地產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作簡單探討。
一、房地產開發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統計制度缺乏完整性
(1)房地產業統計的范圍單一。
房地產業是從事土地和房屋的投資、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經濟活動,它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其他房地產活動。目前房地產業統計的范圍僅限房地產開發企業,而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和其他房地產活動在制度上還是個空白。
(2)統計指標設計重投資輕經營。
在日常房地產統計工作中,計劃總投資、本年完成投資,商品房建設投資、土地開發投資等投資指標涉及較多,房地產企業經營狀況的統計指標如收入、利潤、稅收等經營指標涉及的較少。另外目前房地產二、三級市場已經形成,而房地產業的統計制度還殘留著計劃經濟時期的烙印,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成分和經濟結構日趨復雜、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化的實際不符合。
(二)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房地產開發統計采用的是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隨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增多,全面定期統計報表的操作性難度加大。具體表現在:
(1)房地產開發統計基層表收集難。
一是人難找。目前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沒有固定的統計人員,一遇到統計局要報表,老總總是臨時指定人員來做,往往是這個月報表做了,下個月又不做了,統計人員變動頻繁,培訓又不及時,經常造成房地產開發企業漏統,或者填報的基層表質量不過關。二是按時上報難。按照制度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基層表一般均在月底前上報統計局,方不影響統計資料的匯總和上報,在現實中,總有些企業以各種各樣的理由無法按時上報。從客觀上講,房地產開發企業月底才能結賬,如果不給企業一定的時間,企業就無法完成統計工作,如果碰到星期六或星期天,上報報表會更加困難。三是全面統計難,目前房地產開發統計采用的是全面定期統計報表的方式,統計范圍包括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商品房建設公司及其他房地產開發單位。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逐漸增多,縣市級統計人員缺少,一個人往往要從事許多工作,再加上房地產統計報表上報的時間緊,工作難度可想而知。
(2)房地產統計報表填報難。
據填報房地產開發情況的統計人員反映,如果要填好統計局的一套報表,非下一番苦功夫不可。一是報表指標太多太細。例如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投資、資金和土地情況共有40個指標,40個空格;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施工、銷售和空置情況29個指標,168個空格,在年報中在加上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報表,又要增加44個指標,44個空格。二是邏輯關系很復雜。一套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指標之間的關系也是很復雜的。房地產按用途分組的投資額與房地產施工面積是有對應關系的,房地產竣工面積、房地產竣工套數和房地產竣工價值是相對應的,所以在填報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時,剛開始接觸統計報表的人員往往感覺到很頭痛。三是填報的指標搜集難。據填報房地產統計報表的人員反應,填報房地產開發報表需要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部、財務部、銷售部三部門配合。如果房地產統計人員不與工程部銷售部去聯系,填報數據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如本年完成投資額指標來源于施工企業填報的“工程進度報告單”或“工程價款結算帳單”,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或施工單位不能夠按時提供,統計人員又怕麻煩,很容易造成投資額數據不準確。
(三)房地產開發統計指標設計缺乏實用性。
房地產開發統計指標設計不夠實用主要表現在:
一是統計指標設計過于專業。過于專業的指標只宜用作專業研究,如果發布的統計信息老百姓連看都看不懂,他們又如何能使用呢?
二是統計指標設計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領導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統計部門無法用數字去回答。而領導和群眾不關心的問題,報表中涉及的很多,這是因為統計指標的設計還比較傳統,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傳統的統計工作主要是為政府部門的決策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重點在于為如何管理好國家、企業、百姓提供依據,而可能為廣大百姓所用的統計指標則很少。
三是統計的結果缺乏真實性。只有真實、及時的數據方能為社會所用。如果基層統計報表填報的不準確,填不全或干脆不填,造成了匯總數據不準確,無法為社會所用。
(四)政府綜合統計和部門統計間缺乏協調性。
一是數據發布較亂,數出多門的現象時有發生。筆者從網站上曾看到多篇反映政府部門發布的數據不一致,甚至打架,給房地產市場造成了一定的混亂,也給社會帶來了不好的影響。
二是同一指標,由于部門之間的統計標準、統計口徑、統計方式不一致,導致數據不一致;在向外發布信息時,部門之間缺少溝通交流,給人們造成了數據不一致的誤解。比如房價,因為商品房有住宅、辦公樓、商業營業用房和其他之分,也有期房和現房之分,又有一級、二級地段之分,如果籠統地發布某個城市的房價是多少,這樣發布數據不一致的可能性很大。
二、解決當前房地產統計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建立、健全房地產業統計制度。
目前,房地產業的發展加快,而與此對應的房地產業的相關統計信息已經不適應房地產業的發展要求,物業管理、房地產業中介服務的統計制度還沒有建立,房地產業交易的多級市場已經形成。所以建立健全房地產業統計制度已是擺在統計部門的議事日程了。筆者對建立健全房地產業統計制度有兩條粗淺建議,一是增加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和其他房地產業的統計。二是改房地產開發統計月報為季報,增加房地產業人員勞動報酬、利潤、稅收等經營統計指標,以滿足gdp核算的需要。
2、簡化統計報表,增強實用性。
一是統計指標設計要提綱挈領、突出重點。豐富多彩的市場經濟,加上差異巨大的區域經濟,往往使不同區域、不同時期關注的焦點是互異的。如果國家統計指標設得太細,會使得有些城市、地區難以完整填報。所以,國家級的指標設計得簡要些,既能滿足管理部門的需要,又能減輕填報單位的負擔,提高統計質量。
二是統計指標的設計盡量做到實用、便于搜集。在如今的市場體制下,企業經營活動和個人投資行為日前活躍,他們也需要一定的統計信息來指導自己的活動。故此,統計體系應能針對他們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指標,提供相應的信息。另外在設計統計指標中,應充分考慮數據的來源與出處,便于企業操作。如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投資、資金和土地情況報表中本年完成投資按工程用途劃分的商品住宅、辦公樓、商業營業用房和其他的分組,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很難掌握這方面的數據,不如刪去。
3、加強對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增強對報送報表重要性的認識。
一是加強統計法的培訓,按照《統計法》的規定,基層單位向統計部門報送報表是其應盡的義務,不按時上報、屢次遲報、拒報就是違法行為,但在一些基層統計人員甚至極少部分領導的腦海里并沒有這種法律意識,他們缺乏應有的統計法律法規知識,覺得遲報或不報報表也不會有多大問題。為此,必須加強基層統計人員統計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
二是加強房地產統計專業知識的培訓。從筆者多年從事房地產開發統計工作的經驗看,經常開展房地產開發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房地產開發統計人員變動頻繁,統計部門利用年報或統計人員進行上崗培訓的機會,系統地講授房地產統計基本知識和房地產業報表,對企業報送報表和提高報表質量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加強協調,規范統計信息發布制度。
統計方式變上報匯總為政府行政記錄、抽樣調查和重點調查相結合。統計法規定,凡通過抽樣調查、重點調查、行政記錄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不得制發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在實際工作中,統計部門可以整合其他部門的房地產信息,充分利用其他部門的行政記錄數據進行統計。另外對市場特征較強的指標,適時采用抽樣調查方式;對目的性明確但數據化不強的信息則采用專題問卷調研、綜合分析的形式。三者相結合,既可避免興師動眾、勞民傷財,又可取得較好的統計效果。對于信息的發布,政府應制定信息發布制度,規范各部門的信息發布范圍,另外,在信息發布前,各有關部門還應加強溝通交流,定期召開房地產運行情況分析會,做到發布出去的信息真實可信可用而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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