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供貨合同范文匯總五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貨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貨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二、 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三、 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室數據為準)
1、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A.≧5300cag
2、 全水分:≦10%
3、 含硫量:ad.≦1.5%
四、 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三條要求,在5000cag的基礎上,定價為815 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ca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六條。
五、 煤炭檢驗:
1、 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 煤炭到達后,須先經甲方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三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
3、 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化驗室、能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煤炭取樣會簽單。
4、 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的,立即終止協議。
六、 獎罰措施:
1、 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
2、 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協議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不再退還。
3、 全水分大于10%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 收到發熱值在4901-5000ca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ca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 cag的拒收,甲方終止協議。
5、 收到發熱值在5000-5500 cag內,每增加100 ca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5800 ca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 ca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cag不再上調價格。
6、 含硫量在指標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10元噸;
七、 數量計算:
以甲方地磅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
八、 付款方式及時間:全部接貨并驗收后,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九、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十、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貨合同 篇2
供應方:(以下簡稱甲方)
求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需求,向甲方求供氧氣、乙炔,為使甲已雙方利益不受損害,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應時間:
二、供應物品價格
氧氣元/公斤,乙炔元/公斤。
三、付款方式
根據供應的實際情況,經甲已雙方協商后付款。
四、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求供氧氣或乙炔時,經電話通知甲方后,由甲方及時向乙方運送氧氣或乙炔,在運送過程中出現以外情況所造成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五、在甲方向乙方供應氧氣、乙炔期間,若出現氧氣或乙炔質量不合格,并因此所產生的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相關損失。
六、在甲方向乙方供應氧氣或乙炔期間,若因乙方對氧氣或乙炔使用不當所產生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已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八、甲已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若有違背合同的,應視具體情況由違背方向另一方賠償相應損失。
九、本合同共兩頁,甲已任何一方不得在簽定之后擅自改動,如有不妥之處,應由甲已雙方商議之后另行擬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電氣物質,經由甲乙雙方遵循公平原則,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的情況下,簽訂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結合圖紙及甲方要求生產。
第一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及交貨期:青海大美項目部指定地點。
第二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出廠到目的地運輸費、卸車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數量和包裝要求: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和實際檢定合格數量為準,包裝要求散裝。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物到場后由甲方驗收貨物數量及包裝,若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異議,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乙方派人來解決,免費更換所有有異的材料,由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10%的預付款,乙方按照甲方進度要求制作材料,材料供應至總量的一半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0%,材料全部到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貨物全部到場后六個月。甲方若使用承兌匯票付款,乙方需提供足額發票。
第六條、保修及保修期限: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期限為經甲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在保修期內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免費更換或維修,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保修證書。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未盡商定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4份,乙方執1份,甲方執3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供貨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署時間:
簽署地點:
采購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貨條款
1.供、需雙方共同確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基礎價格、供貨量等。“產品價格表”中如無特別說明,則默認該價格均已含17%增值稅。 產品價格表:
2.合同中供貨量為□年度□季度□月度或 階段指導參考性計劃,需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供方應以需方的《采購訂單》作為供貨依據。
3.除本條所列的價格及本合同中列明應由需方承擔的費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無特別約定上述價格應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用、包裝費用、運輸費用、售后服務費用等。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產品市場價格降低,或需方訂貨量增加,供方價格應相應下調,實際供貨時發生價格下調的,結算價格以供貨單中注明的下調后價格為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
1.技術、質量要求:供方應及時與需方技術、品質等部簽訂技術、質量等相關協議,該等協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性能、材質、工藝及服務應以合同及所簽有關協議等文件為準。(根據采購貨物實際情況定,非標產品或復雜、成套產品必須要簽訂技術協議)
2.供方應提供符合需方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出廠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并在每批供貨時附一份按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做的檢驗報告。每件產品應有檢驗合格證。
3.供方提供的產品國家規定必須達到3c認證標準的,供方必須通過并提供3c認證。
4.需方在必要時,可以到供方的生產現場進行檢查,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監督檢查;并可在供方庫存中抽查,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供方需承擔檢測費用,供方應在發現之日起15日內制訂改進計劃報需方,并將實施結果向需方報告。
7.產品質保期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
8.需方需要采取處理、更換時,供方要對需方給予全面的協助配合。即使貨物已超出了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斷是由于供方的責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質量問題,供方也應對用戶進行維修、更換、賠償。
9.對因供方貨物質量原因造成:連續出現質量問題;出現市場重大、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用戶投訴或法律訴訟;或給需方榮譽造成很壞的影響或給用戶造成重大損失時,供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及需方的名譽損失,同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貨或終止供貨合同。
10.在質保期內,供方提供產品出現與上述質量條款不符之處,需方將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質保金;供方在質保期內對產品承擔“三包”義務,質保期滿收取成本費用。
第三條 包裝條款
1.包裝方式(含包裝的外觀標識、包裝的分類): .
2.供方未書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裝物或包裝箱,需方可選擇自行處理或要求供方處理。
3.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4.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適于正常狀態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裝箱和包裝物應完好無損,否則需方有權拒收供方的貨物。
6.供方產品包裝應嚴格做到使產品能安全運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貨地點,保證貨物無磕碰、無銹蝕等質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條 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供方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
4.供方未能達到協議中的裝運要求,如延遲、錯發貨、錯發送地點,為按時履約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需方指定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5.交貨時間、數量、品種等具體要求根據需方供貨通知單執行。
6.供方應承擔產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風險,直至產品交付給需方并經驗收合格為止。
7.貨物運達需方指定地點并經驗收合格前,風險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條款
1.每批次的供貨數量與交貨日期等由需方以書面形式(《采購訂單》)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時供貨的情況發生,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單后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應嚴格按需方《采購訂單》中確定的時間、數量、交貨地點等向需方供應產品。供貨期是指配套產品到達指定地點的期限,是根據需方的需求所確定的,供方應嚴格遵守。
4.如果預期可能會發生供貨延遲,供方應主動通知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延遲,供方應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供貨計劃。
5.供方應將訂購的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點。交貨日期以需方實際收到貨物日期為準。
6.需方有權將供貨通知單中規定數量以外的貨物
退回給供方,由此產生的包裝、裝卸、運輸費用及風險等由供方自行承擔。
7.交貨附件:供方按供貨通知單向需方提供貨物時,包裝物內應同時提供供貨(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如供應商從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單及合格證明,進口件還需提供進口原產地證明及/或商檢證明。
8.供方派駐及送貨人員必須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規定。
第六條 驗收條款
1.供方產品到達需方指定地點,需方倉庫保管人員簽字接收,需方人員簽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驗收。
2.驗收標準: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雙方確認的標準驗收。
3.需方應在產品到貨后的合理期限內按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報告,驗收結果以需方出具的書面報告為準。
4.供方產品的交貨數量,指經需方入庫前通過驗收的數量。
5.需方在裝配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應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不得以產品已經需方檢驗合格而推卸責任。
第七條 結算條款
1. □匯票/□支票/或其他:
2.結算方式:供方憑雙方簽字確認的終驗收報告和17%全額增值稅發票(在貨到驗收合格后開具)與需方結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應及時向需方提供實際銀行賬戶。其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需方,未經雙方事先一致書面同意,供方不得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讓任何第三方托收應收款項。
5.需方有權拒付供貨質量有缺陷和供貨數量不足部分的產品的貨款,直至有質量缺陷的配套產品得到更換和補足數量不足部分為止或得到的解決。
6.需方有權決定從貨款中扣除因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相關損失的索賠金額。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賠金額,則供方須在接到索賠通知10天內付清剩余金額。
第八條 知識產權條款
1.合作期間,供方為需方生產的需方專用產品,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需方得到的任何技術資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該產品。
2.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將提供給需方的擁有專有技術的產成品轉給第三方來生產。
3.合作過程供方基于對需方供貨產品所進行的技術改造(包括專利權、專利申請優先權)為雙方共同擁有。
4.如供方違反上述條款,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數額為該產品實際結算價格的 倍,并調整供方供貨量、停止供貨或終止合同。違約金由需方財務部直接從供方貨款中扣除,貨款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預見的、確實阻礙其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嚴重火災、水災、臺風、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災害及事件。但是,對于那些可以預見的自然災害,供方應事先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響,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可抗力事件存續期間不承擔責任,在此期間雙方都應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減輕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問題應通過雙方協商加以解決。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應立即(不應遲于獲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不可抗力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可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產品責任
1.因供方產品質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產品的最終用戶)人身、財產損失,由供方償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實際損失。對產品缺陷,供方應進行整改,否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對其產品檢驗合格而免除其所應承擔的產品責任。
2.需方發現供方所發配套產品與產品定購計劃要求數量不足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權來需方核查,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予以補足,其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3.需方發現供方所發貨物與產品訂購計劃要求品種不符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免費更換錯發的貨物,因錯發貨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4.供方應承擔逾期供貨的責任(不可抗力除外)賠償逾期供貨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間接損失。
5.需方應積極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供方的過錯,從而減少損失。供方應補償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供方連續 個月不能及時供貨,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需方損失由供方承擔。
2.由于供應商責任造成生產現場停產的實際損失由供方承擔;
3.由于產品不合格的賠償:不合格產品價值+關聯損失+鑒定費用
說明:
不合格產品價值:按合同價計算
關聯損失:指由于該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損壞、人員的傷亡等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
際發生計算。
本條所稱損失,同時包括給需方的最終用戶造成損失而發生的索賠。
鑒定費用:指用于證明該產品狀態、明確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檢驗試驗、人員差旅費用,按實際發生計算。
對由于供方產品不合格造成的停產,賠償金額按上述兩種算法中較大金額計算。
2.供方交貨的產品有質量瑕疵時,需方有權選擇退、換貨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價接收。因不合格產品造成的損失,按合同有關產品不合格賠償條款處理。
3.供方交貨少于需方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及品種或未按供貨通知單要求時間供貨時,需方有權要求按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品種供貨或補齊,供方須及時供貨或補齊。未及時補齊部分產品處理辦法:按未供貨或未補齊部分供貨金額的 %給需方以補償。
4.交貨時及在需方生產線上、倉庫、售后服務中發現供方產品有質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時到達需方或最終用戶現場進行修理或更換, 否則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同時供方賠償需方上述實際費用的 %。保用期內,供方免費給予需方或最終用戶修理或更換,負有包修包換義務;保用期外,供方給予需方的最終用戶提供優惠價格。供需雙方資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戶使用其服務網絡。
5.因供方上述違約行為造成需方停產或其他損失,供方賠償需方損失同時,在供方停止供貨期間,需方有權另選供應商。
6.當供方出現違約行為,需方進行索賠時,需方將索賠清單及計算依據書面提交給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內供方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無異議,需方將從供方貨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違約時沒有依據上述條款對供方進行索賠處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責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貨服務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需方。剩余貨款,需方在 個月后支付給供方。
9.如單方終止合同或超過需方供貨通知單 天以上的未供貨量,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停止供貨前當月供貨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其它
1.合同經供需雙方蓋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3.合同變更須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項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購訂單》 附件2 .
7.供需雙方應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
(此頁簽署頁)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有權代表簽字: 有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供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就水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泥需求計劃量
1、乙方_____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應,數量_____噸,每噸_____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隨貨提供生產廠家合格證明書。
2、交貨時間:乙方應提前_____日電話或書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貨計劃量及下貨地點,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計劃后應及時組織貨源按乙方指定的時間,送到目的地。
3、費用承擔:由甲方送貨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現場堆放點,卸車由_____承擔,以乙方收量計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計劃將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二、結算方式
1、貨到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貨款,鑒于甲方為乙方墊資,乙方不得更換供應商,甲方按實際到場的水泥數量按時結算。周期計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貨日起計算、轉支。
2、甲方規定財務人員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簽字收款甲方視為無效,并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收貨及驗收
1、乙方委托_____電話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以其簽字的送貨單和欠條為甲方結算憑證。
2、乙方指定的收貨代表,在甲方三聯送貨單上簽字,視為乙方對水泥的產品名稱、數量、價格予以確認。
3、甲方按乙方規定時間將水泥運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時,乙方必須在_____小時內安排人員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轉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超過付款期限,則需付違約損失,違約損失按超期未付貨款每天每噸加價_____元計算,直到全部貨款和違約損失金付清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墊資費用及其它費用給甲方時,甲方有權隨時停止供貨,直到貨款付清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工程報建手續不齊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須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貨款及費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所訂的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變更或修改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付款,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項
1、洋房水泥廠價為_____元/噸,市場運價_____元。
2、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以甲方電話通知為準。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甲乙雙方法人或代理人簽定及甲乙雙方蓋章之日生效,到甲乙雙方貨款兩清之日自行終止,望雙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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