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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

時間:2023-11-09 07:28:53 個人感悟 我要投稿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寫讀后感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

  英國BBC資深作家蕾秋·喬伊斯的作品。故事從哈羅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開始,那信是從一個臨終關懷療養院寄來的。奎妮向他寫信告別,哈羅德既高興又吃驚,趕緊給她寫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為那女孩的一句話,改變了他想法,哈羅德決定親自步行去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說“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個人能好起來,人的大腦里有太多的東西我們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給奎妮打電話,告訴她:他會走路過來看她,讓她一定要等他。后來哈羅德從英國的最西南走到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八十七天,627英里,只憑著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一路上哈羅德遇到了很多困難,很少走路的他,腳磨出了無數水泡,腿痛的不能動彈,壞天氣,挨餓淋雨,甚至累的倒下來。但是他憑著“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達的”這種信念,堅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個穿著裙子、眼睛被人打腫了的男人,給他吃的又讓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沒有孩子的女人,盯著奎妮的信看的腫瘤醫生,鐘愛奧斯汀、對著空氣說話的女人,滿手疤痕的自行車手母親,坐火車去看運動鞋男孩的銀發紳士,等著永遠也不會回來的男朋友的瑪蒂娜,從沒有離開過南布倫特的女侍應,還有維爾夫、凱特等等,這些孜孜不倦尋找幸福的人,給了他勇氣。而奎妮,一個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鍋、幫助過他,這個哈羅德愧對的朋友,他連一句感謝的話也沒有機會說,這也許就是他最后能為她做的事。哈羅德的朋友奎妮,也終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靜的離開。

  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時光的`一場內心之旅,哈羅德從小沒有到得到父母的關愛,被父母拋棄。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團糟,因為不懂得付出愛,對兒子抑郁自殺死亡的無能為力,被妻子怨恨,兩人在同一個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經過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終于敞開自己傷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視悲傷的過往,敞開心扉,讓生命重新發光。

  一本好書總是讓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節非常精彩、引人入勝,構思巧妙語言描寫一環緊扣著一環,確實讓人想要一口氣讀完的感覺。書中我最記憶深刻的一段話:“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呢?只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但愿我們都有勇氣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堅持到底!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2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悲傷,雷秋·喬伊斯究竟在訴說什么?主子公哈羅德于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癥,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里屬于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閑聊,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信任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知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驗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外套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后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熬煎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經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后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愿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覺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相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相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愿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英勇面對才能打快樂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華蜜。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3

  多次看到亞馬遜圖書推薦名單上的這本書,終于有時間拿過來細細品讀。跟隨主人公來一場朝圣之旅。

  哈羅德收到一封年輕時女同事奎尼的來信,得知其病重,將不久于人世。哈羅德內心十分悲傷,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對話,讓這個老人決定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步行跨越大半個英國去看望奎尼。在老人獨自困難前行的過程中,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時回憶了許多關于因抑郁而自殺的兒子戴維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時候的`往事。在哈羅德獨自走完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對于戴維的往事也放下了許多,兩人最后能夠鼓起勇氣,理解孩子已經離去的事實。

  看到書名中的“朝圣”,腦海中首先出現的畫面是1620年,“五月花號”大帆船載著一批清教徒駛向哈德遜河口地區,這批清教徒后來被英國殖民者成為朝圣者。不遠萬里,為了尋求宗教自由,來到一片未知的土地。所以“朝圣”一詞在我心中有了虔誠、勇敢,不畏未知的印象。哈羅德的朝圣是敢于打破常規生活,勇敢走上未知的旅途。也許起初只是單純想要走一走,但隨著旅途的展開,這場旅途變成了一場心靈探索之旅。旅途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陪伴了哈羅德然后又默默離開;有些人讓哈羅德更加堅定走下去的決心;不管是哪一類都讓哈羅德一次次思考自己的內心,這場旅程也給了哈羅德思考生活,思考過往出現在自己身邊人和事的機會。很多心中一直放不下的事情越來越明朗,突然發現自己的記憶也許給自己開了一個玩笑,兒子并不是那么的頑劣,一直以來自己和兒子之間的隔閡并不是難以跨越。如果多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很多矛盾本可避免。

  跟隨哈羅德的朝圣之旅,作為讀者的我也在不斷反思自己的生活,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人和事。當我們身處逆境,有時會自怨自艾,鉆牛角尖,對生活抱持悲觀消極的態度,這時候不妨找個機會放下一切,背上行囊出去走一走。“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還有詩和遠方”,旅途中不止可以欣賞到心曠神怡的風景,還能讓我們卸下心靈的枷鎖,回歸真實的自己。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4

  我非常討厭寫讀后感,因為第一:不同的經歷促使每個人對同樣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讓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別人看來可能是矯揉造作無病呻吟;第二:我沒有勇氣對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筆和構思縝密的情節妄加評論。如果說之前讀的那些對我有各種啟發的小說像是博物館里的精品文物,讓人在贊嘆之余也敬而遠之,《一個人的朝圣》則像外婆手上戴著的上了些年頭銀鐲子,在經歷歲月的沉淀后顯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親切可愛。沒有我偏愛的戰爭背景和宗教爭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數族裔為主角,但是它讓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為我能從每一個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驕傲的,純真的,上進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這些美好與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組成了獨一無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轉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這本書純粹是被它很網紅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與去西藏被畫等號的現在,我想這不過講的是一個職場白領不堪重壓跑到布達拉宮感悟生活意義的故事。自認為在離天空最近的地方參透了生活認清了自己,實際收獲的只有高強度紫外線帶來的曬傷和稀薄空氣引發的高原反應。然而我的預想與書不能相差得再遠。《一個人的朝圣》沒有濫俗的故事和為賦新詞強說愁的裝腔作勢,就像倏然綻放的茉莉花,你不會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時候綻放,但是滿屋的香氣告訴著你,花的確是開了。

  并不只是心血來潮

  哈羅德弗萊是一個釀酒廠的退休工人。他資質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總之什么都平平。在釀酒廠兢兢業業地干了四十年,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蘭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羅德和妻子風平浪靜,實際上他們兩個之間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閡像一道深淵一樣將兩個人遠遠地分開。一天哈羅德收到了一封來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說自己得了癌癥,醫生也已經束手無策。雖然已經二十年沒有任何往來,哈羅德還是想為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郵局給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決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貝里克去,盡管這樣并不能延緩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覺得自己虧欠奎妮的實在是太多,如果僅僅以一句“聽到這樣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來回應的話未免太無力。他不能允許自己在奎妮生命的盡頭讓二十年前發生的那件事悄無聲息地溜走。就這樣,70歲的哈羅德在沒有任何準備和徒步經歷的情況下,朝著英格蘭最北的小鎮貝里克行進了。

  “等我。H.”哈羅德扔掉了先寫好的那封信,將這一封鄭重其事地塞進了郵筒。

  加油站女孩/從醫學院畢業的清潔工

  盡管哈羅開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卻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滾的饑餓一點點地消磨著。“我做的這一切其實毫無意義,奎妮還是會死。”哈羅德想。在加油站他結識了一個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聽完哈羅德徒步的原因告訴他自己之前有一個得了癌癥的阿姨,但是因為自己堅信阿姨不會死,她最終真的就沒有死。“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話給了哈羅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會死。他謝過了女孩子,給奎妮所在的療養院打了電話,就繼續上路了。

  但是他畢竟七十歲了。長時間的行走給他的雙腿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雙腳也因為鞋子的不合適長滿了水泡。一個好心腸的清潔工看到了在路邊痛苦萬分的哈羅德,她把哈羅德帶到自己家并處理了傷口。“你怎么會這些?”哈羅德問。“我在斯洛伐克讀了醫學院,但是在英國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潔工。”清潔工說。臨走時她還給了哈羅德一些徒步的裝備。

  “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遠不會回到我身邊來了。”

  哈羅德想到了十三歲時母親離開自己的那天,沒有擁抱沒有親吻,只有母親的一句“我看起來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歲時被父親喊叫著趕出家門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離別,潦草到對不起相遇時的小心翼翼和滿心歡喜。最初我們都有向對方講不完的故事和羅列不清的美好暢想。過去見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們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來分享,以此來彌補這個人當時不在場的遺憾。我們會一起計劃未來的旅行,會想著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曬太陽,承諾給彼此寫長長的信。但是這樣的暢想最后都變成了深秋干枯的葉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幾個轉兒落到了地上,這時一輛鳴笛的出租車呼嘯而過,將葉子更深地碾進了泥土里。

  為什么人們不能好好告別?

  新聞效應和朝圣者們

  哈羅德在一路上遇還到了很多人,不知從哪一天起他就開始出現在電視上,到處都是關于一個七十歲的老人徒步去貝里克的報道。人們對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測紛紛,有人說這是朝圣,有人說這是偉大的愛情,更多人叫囂著自己被哈羅德啟發,紛紛加入他的徒步。讀書筆記.哈羅德和他的跟隨者們不論走到哪里都會受到貴賓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卻并不喜歡這樣。有時為了決定路線大家會經常爭吵,不斷地出席宴席讓整體行進的'速度越來越慢,跟隨者內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羅德覺得自己離出發時的目標越來越遠了,他并不想將這場徒步搞得這樣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別。

  矛盾終于在哈羅德想繞遠路去看望一個路上認識的朋友時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認為以目前的速度來看,奎妮很有可能撐不到他們到達的那天,因此大家覺得離開哈羅德,自行去貝里克。這群人后來在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歡迎,但是這又有什么意義?他們不是為了奎妮去貝里克的,他們說哈羅德啟發了他們但是又拋棄了他。哈羅德又恢復了一個人上路的自由。

  讀到這里的時候我覺得很好笑。梵高有這么一句話,每個人的心里都有一團火,而路過的人只看到了煙。追隨者們以自己的眼光給哈羅德貼了一個又一個標簽,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思考過他的出發點到底在哪里。他們的確更早地走到了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報道,可是在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們的生活并不會有太多的變化,因為他們將這場徒步僅僅當作一個任務來進行。對于哈羅德來說,這場徒步是他對自己的救贖,是逼迫他直視自己弱點的利劍。除了肉體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來自于內心對直視自己弱點與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聲稱自己被激勵被感動的人,多么可笑呀。

  第八十七天

  627英里,87天,70歲的哈羅德終于走到了貝里克。他到達療養院的那天,沒有新聞記者,沒有歡呼簇擁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聯系的護工和一句“弗萊先生,你來了”。哈羅德反而感到無比的平靜,似乎這就是他預想里和奎妮相見的場景。在一間病房,他見到了奎妮。沒有喜極而泣,沒有執手相望,奎妮的右臉已經長出了一個巨大的腫瘤,就像一個腦袋長到了另一個腦袋上一樣,她已經聽不到哈羅德的說話了。哈羅德看著病床上躺著的,與自己記憶中大相徑庭的奎妮,突然感到無比的泄氣:自己最終還是沒救的了她。哈羅德妻子莫琳在他離開的87天里,深切地意識到了即使他們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視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終她還是愛哈羅德的。她可能還沒辦法原諒他,但最終釋懷,理解了。故事的結尾兩個人站在貝里克的海邊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場景,她是舞會上羞澀的女孩子,他是風趣幽默的男孩子,他們已經不記得當時都說了些什么,只記得彼此都很開心。

  二十年前的那件事就像一道巨大無比的,丑陋的傷口,在任由它發膿潰爛二十年后,哈羅德和莫琳終于決定給傷口割掉腐肉涂上碘酒。這個過程自然是痛苦萬分,但是哪一個愈合的開始不是呢?

  我們將一個人身上不符合普世價值觀的地方叫缺點,這些改不掉的缺點我們稱之為弱點。因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經歷,哈羅德就是一個有些懦弱不擅表達的人。但是他不是個壞人。這些弱點就像沉積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樣,時間久了河床就會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蝕下釀成洪水,淹沒房屋和農田。好在哈羅德在最后為自己的弱點做出了彌補,盡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從哈羅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對弱點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樂觀,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謂人生百態,每個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終沒有走到罷了。

  哈羅德沒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兒子戴維自殺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歲的年紀,哈羅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開始。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5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個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他是——哈羅德。首先我提出一個疑問,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見過朝圣者?他們或歸屬宗教,或贖罪療生,但他們始終不動搖的便是心中堅定的信念——認準一個方向,一直一直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羅德,他是名為《一個人的朝圣》的外國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讀覺平平無奇,再讀亦是意味深長,復讀更是感動不已。在我看來,哈羅德是一個不可理喻老頭。他,是一個高齡老頭,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種種菜,拔拔草。就是這么一個出門走幾步都稍帶喘氣的老頭,卻只為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沒有任何半點預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從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貝里克郡。他什么也沒有準備,就這樣唐突的出發了。他,腳踩著一雙破舊的航海鞋,身穿著一件簡單不過的'襯衫,手里揣著一個塑料袋,里面裝著換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順帶購買的手信。他就這樣,穿過過森林幽徑,穿過狹窄國道,穿過人流,走過一座座橋,走過一條條陌生的街道,他乘著晨曦與月色,他伴著清風與微雨,他懷揣著一顆堅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羅德突發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變了他的命運。信載: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癥,已經是晚期了,她這是要向哈羅德告永別。起初,哈羅德只是想著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當他走到一個郵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繼續往前所走,因為他認為,單憑一封信是僅僅不夠,他覺得不能僅僅只是回個信那么簡單。直到他一直走到距離家已經幾里開外的一個加油站,有個加油站女孩告訴他,信念可以戰勝一切,她的姨媽也是如此。于是哈羅德便在信中告訴奎妮,讓她等他,讓她有堅持活下去的信念,他會走到她所處的療養院看望她。我想,這是一個多么偉大而充滿善意的舉止。書中寫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達。顯而易見,這樣做并不能改變故友的逝去,但他讓她堅持下來,后來在他來看望她離開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帶著笑意離開人世。

  其實,我總以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羅曼史,但哈羅德的緣由即是如此的簡單,他倆是在釀酒廠的同事兼朋友,他覺得很有必要去做這件事!所以我十分欽佩他。

  實際上哈羅德在路上有著無數次想要放棄的念頭,他會問自己“這么做真的有用嗎",即使他身心疲憊,即使他的腿腫得走不動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認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頭所擊敗,但是每一次他都選擇堅持下來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們講述著自己那個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歡他說的一句話:好像重復講的次數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實現。是啊,人的一生總是充滿不同的變數,倘若連想要實現的愿望都無法說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實現。哈羅德,他是一個朝圣者。他的事時常激勵著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萬千阻礙,去打敗去戰勝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個堅定的信念,乘風破浪,披荊斬棘,去靠近它,去實現它。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6

  你以為走路只是把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嗎?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對于我們而言又何嘗不是一種修行呢?喬伊斯《一個人的朝圣》便說明了這個道理。

  故事是圍繞著一個叫哈羅德的退休職工講起,他在釀酒廠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沒有升遷,沒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國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自從他退休以來,幾乎沒怎么出過遠門。直到那封信的出現,這封信來自他二十年未見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癥,來寫信告別。哈羅德震驚、悲痛之下,寫了回信,正準備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過往,以至于經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了整個英格蘭。87天,627公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而這一走,完全沒有準備的出行,沒有手機、沒有地圖、沒有指南針,沒有一切一切,而哈羅德懷揣著一顆堅定的心,腳穿一雙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羅德這位老人卻做到了,難道僅僅是因為老友的一封信就讓這個老人奮不顧身冒險出發嗎?我想不是這樣的`。一個人無論在什么時候都應該對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個人更應該學會對待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認真珍惜身邊的人和物,欣賞生命中最美麗的風景,發現探索從來沒有注意過的事情,反思自己過去的得與失以及時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羅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愛。他開始嘗試著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達了愛,雖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跡寥寥,但他畢竟做了。

  我始終相信,個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愛要表達出來,愛是要人感受到的,這樣人和人之間才有溫暖。我想這世界上每個人的生活都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條只屬于自己的道路。

  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還不如說走在心中,去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愿面對的心結。只有勇敢面對,才會打開心結,獲得理解、獲得幸福。哈羅德,讓我感受到了這份內心旅途中的堅定與溫暖。

  我們要趁年輕,趁著一切還來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有些事,寧愿做錯,也不要后悔沒有做過。

  走路雖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極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標奔去時,不妨停下腳步,回頭看看屬于自己的珍貴經歷。

  有時候走路也是一種修行。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7

  朝圣是什么?

  朝圣其實就是一種信仰。

  我們不需要驚天動地地去做一個決定,只需要遵循內心一個信念,然后不猶豫,不退縮,不貪求,就會變得義無反顧,無論前方發生什么,都不能阻止去那里的腳步。從熟悉到陌生,從眼前到遠方,無懼茍且才有詩。

  這是一個平凡的'人前往自己信仰之地的旅程,是腳步之旅,更是心靈之旅,是追尋,更是救贖。

  在路上,將一個腳放在另一個腳的前面,簡單行走,就會遇見不簡單。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8

  困囿于家的日子,時間仿佛變得格外漫長。2月的初春時節,春梅初綻,綠樹吐蕊,世界本應是生機勃然的。

  隔窗遠眺,看不到什么人,偶爾,馬路上開過一兩臺車。按下暫停鍵的生活,一下子變得緩慢而安靜。

  讀書吧,趁時光正好,趁陽光不燥,我告訴自己。于是,《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又一次拿在手中。

  這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圍20xx年布克文學獎,感動世界幾十個國家的人們。買回這本書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閱讀,跟隨哈羅德的腳步千里跋涉,在哈羅德的世界里,隨他經歷身體和心靈的磨難,穿過很多城市和村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種種經歷后,讀懂人生,接納不完美的自己,彌補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贖。

  在他開始行走之前,哈羅德是什么樣的呢?六十多歲,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與妻子生活在鄉間,夫妻疏離二十年,日復一日,過著似乎可以一眼望到頭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訥、敏感、內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小人物。這真是一種糟糕的狀態,就像蕓蕓眾生中的我們。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見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癥,寫信來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在加油站女孩無意識的鼓勵下,他的心頭似乎生長出一種執著的信念,一種信仰的力量。在不斷的行走中,他堅信只要自己能夠堅持走到貝里克郡,癌癥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來。

  這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哈羅德沒有裝備,沒帶行李,也沒帶錢。然而,87天,627英里,他堅持了下來,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一場心靈孤旅。

  一路上,哈羅德發現了以前不曾注意過的.生活美景,也憶起了曾經的愛與美好。童年的不幸讓他似乎缺少了一種表達愛的能力,他年輕的兒子戴維頭腦聰明卻思想混亂,最終因抑郁癥自殺;由于兒子的離世,以及生活種種,他與妻子越發疏離,雖處于同一屋檐下,卻如同生活在兩個世界。而在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羅德想起了與奎妮的友情,與妻子的相見、熱戀、婚姻,再一次喚起曾經的愛與熱情。他痛悔自己沒有承擔好父親的責任,從而對與兒子年齡相仿的年輕人心生憐憫,一路照顧。故事的最后,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堅守等到哈羅德,帶著一滴淚離開這個世界,內心應該是滿足和平靜的。哈羅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牽起對方的手,“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

  記得書中這樣說:“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哈羅德原本并不是一個有勇氣、有毅力的人,他不過就是一個平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過沮喪、懷疑、退縮,然而他最終完成這上千里的旅途,他的力量,來自于內心的渴望,來自于對朋友的承諾,來自于好心人的善意,或許也來自于對幾十年蹉跎歲月平淡無奇的生活堆積的不滿。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87天的旅途,于哈羅德是一場朝圣之旅,于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嘗不是。莫琳獨處的日子里,她一點點再次了解自己的丈夫,再次打開心門,找回曾經的愛意,給哈羅德堅持下去的力量,彌補了夫妻間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戶接納陽光,將那些陰暗與悲傷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贖。

  跟隨哈羅德的腳步,能夠真實感受到他內心精神世界的成長。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羅德從內向、保守、不自信,到后來的陽光、真實、勇敢面對自己,這個過程復雜,卻也簡單,從中,我們能夠看到隱隱約約的自己。這段朝圣之路,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在心里。

  想起一句話:“當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會為你讓路。” 合上書,許久不能走出哈羅德的世界。我回想著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語。當有山壓下來時,我便低了頭,的確是這樣。每個人的內心都是孤獨的,或早或晚,或許終要經歷這樣的一段路。哈羅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對自己的救贖,而我們能做的,也許就是在內心迷茫時,獨自一人,靜下來,問問自己要去哪里,然后付諸于行動。當我們懷抱執念和勇氣,讓身體與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條路上,一定能夠發現不一樣的天地!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9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個人的朝圣》,讀后匯總些文字,也是對這本書的回顧。

  本書主人公哈羅德,始終過著重復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卻使他的內心深處產生了一個念頭——他邁開艱難的腳步,強忍住關節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橫跨英格蘭,完成了在絕大多數人看來根本就無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標會變得清晰可見

  有了目標,自己只需向這個方向努力,就有了前進的動力。

  獨行,微小的細節,也會勾起無數回憶,獲得反思與覺醒

  一路走來,一路思考:

  當你敞開心靈,開始關注身邊各式各樣的人的時候,就會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與無助,不妨試著走出去,看看外邊的世界,你就會發現每個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總會讓你不是在解決問題,就是在解決問題的路上。

  因為熟悉現在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變時,就會缺乏對未知探索的勇氣。這個時候可以跳出這個圈,以旁觀者來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當局者迷。

  想要改變,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變的勇氣和動力。

  由于沉沒成本,但是已付出的變成損失。其實男人重在果敢、決斷,生活的本質在于經歷,嘗試沒有嘗試過的事情,經歷沒有經歷過的旅程。

  不能因為懼怕改變,就變成溫水里漸漸煮著的青蛙。在某個環境中覺得安逸,不想離去,隨著水溫上升,會猛然發現自己所在的環境是水生火熱的,但此時在沒有離開的實力以及勇氣!

  這本書也給自己不一樣的啟發:

  一、職業觀

  當讀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幾十年,退休后沒有一場歡送會,職場上也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時,感覺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別喜歡一句話“你所見即真我,不阿諛奉承,不見風使舵”。踐行這句話時,必不可免會得罪人,但是職場上是否要懼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職業時間,也遇到過爛人,而且是那種不可理喻的爛。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錯了,讓其不高興。后來釋然了,沒必要要求每個人都喜歡你,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多伸出手幫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帶給自己不便的爛人,不選擇原諒,也不會記恨,只是她是誰?(忘記就好)

  二、好的家庭關系,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奮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虧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關系又是自己奮力拼搏源源不斷的動力。會在顧著自己身體的前提下,不懼挑戰,勇于嘗試新的機會。

  多體諒身邊人,因為男性思維方式是奔著解決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尋求理解,尋求感同身受。作為一個傾聽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師,對方也信任你的建議。要不就還是多用兩個耳朵聽。

  三、怎樣是一個合格的父親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后,男性就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是否應該有一門課程來教育成年后的男性,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父親?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時候男性心智成熟較晚,自己還是一個娃娃時,突然轉換角色,會適應不了。也會自然而然仿效從小教養自己的父輩們方法,但時代變遷,方法是否通用?這種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總結,帶入自己的思考踐行。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0

  這本書的出現是個尷尬的故事,一個男孩到我們公司上班第一天,當作見面禮給每人送一本書,后來一些意外的原因導致男孩第二天就被開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時賭氣懶得找我們把書要回去,而我則本著合理利用資源的原則把書帶回了家,書不厚,但是我讀得慢,所以兩個月過去了才有觀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開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來自一個多年都沒有聯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時日不多,原本這只是一封道別的信,可是卻意外喚起了主人公多年壓抑的勇敢(我想他應該是和我一樣的雙魚座,感性意識這么強),他開始了漫長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個需要跨越整個英國才能到達的醫院,而他隨后表現的行為仿佛是在表達:只要他還在走這段路,故人就不會離去。

  旅途中歷經坎坷,受過太多傷,主人公有懷疑,但不甘心放棄,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達終點,只知道繼續將一只腳放到寧一只腳前面就好了。

  有段時間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這種堪稱“朝圣”之旅,還來了不少主動加入隊伍的人,這段時間讓他堅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識到自己的決定是對的,可是帶著這么多人上路,又變成新的麻煩,他開始意識到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個人走才能到達真正意義上的終點。

  臨近終點,孤獨的主人公卻意外的`打算放棄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邊,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這時妻子給了他強有力的鼓勵,勸他繼續走下去,因為妻子知道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況是馬上就要成功了,放棄只會讓他未來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過,妻子鼓勵主人公堅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來繼續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幾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體力也即將耗盡,意識也只能支撐著將一只腳放到寧一直腳前面……終于到達目的地,主人公卻開始不知道如何面對結局,讀后感·這大半生的經歷,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樣在腦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離和埋怨,在這段旅途中反復重現,然而傷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選擇將那些難以釋懷都放下。小說結尾妻子來到主人公身邊,兩個人在沙灘上回想起第一次見面的那場浪漫舞會,悸動的心讓他們再次相依。

  整個閱讀感受如果用一個詞形容,我覺得是孤獨,仿佛小說的每個詞都被獨孤的氣氛籠罩著,讓我時不時有種想要找個山頭喊一嗓子的沖動,但是又不得不承認孤獨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說每個人生而孤獨一樣,生病沒有人能替你打針,跌倒沒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溫暖、有人愿意給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開懷抱,將自己坦誠,那是給別人一個溫暖你的機會。孤獨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獨不能自拔,不管受過多少傷,流過多少淚,只要你還活著,請再相信一次美好。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1

  當你收到一封陌生來信,說你多年不見的老友身患絕癥,你會做出什么樣的舉動創造奇跡?

  一個人,一雙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會找到什么樣的自己?——題記

  《一個人的朝圣》是由英國作家瑞秋·喬伊斯創作的小說。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在釀酒廠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會和他的妻子莫琳過著日復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說,他二十多年不見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癥。為了救她,他用他從不相信的信仰,從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貝里克,橫跨整個英格蘭。

  這是一個關于走路的故事,也是關于家庭、友誼、孤獨、信仰、靈魂、成長和自我發現的故事。哈羅德,這個傳統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規蹈矩,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靜,甚至似乎沒有悲喜。但他的心還是有年輕人的.熱情的,不然也無法解釋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會受到那么大的震撼,為什么一聽到加油站女孩的話,就能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義無反顧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著自己某個階段,就是那個青年階段,那個青澀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讓他意識到時間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這也喚醒了哈羅德丟失的一部分自我,那個年輕無畏的自我。

  于是,哈羅德上路了。這627英里,既是為了奎妮,也是為了找回自己。一個人走這么漫長的路,聽上去就讓人感到孤獨,但說來奇怪,這個木訥古板的男人居然會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軟的空氣,高而澄澈的藍天,被陽光烤得橙黃的荊棘,在風中流光溢彩的醋栗……當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換一個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體驗的。如書中所說,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地用雙腿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當孤獨襲來,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洶涌的回憶。那些回憶,關于他的童年,關于父母的爭吵,關于莫琳,關于奎妮,關于戴維……那些本以為被他遺忘的事,此刻又歷歷在目。他是那個幼小無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溫情。父親是個軍人,戰爭使他精神緊張。哈羅德曾經站在他身旁,想嘗嘗被一個大人雙臂環繞的感覺,父親卻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他也曾努力練習吃東西不發出聲音,因為父親會捂上耳朵閉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釘。青少年時他最愛的母親不告而別,此后他只得與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歲,父親把他扔出大門,丟給他一件大衣。他從來沒有被愛,當然也不知道如何表達對別人的愛。他既不善言辭,又不會表達感情。兒子戴維的出生只會讓他感到恐懼,甚至從來沒抱過他;戴維溺水時,救生員已經跳下水,而他卻還在解自己的鞋帶;他甚至不知道戴維的抑郁癥,直到戴維自殺……而莫琳則因為他對兒子的漠不關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運用了大量筆墨描寫原生家庭的悲哀,我們在童年時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過壓抑,也曾經歷過被傷害的痛苦。這些傷痛隱藏在波瀾不驚的海面以下,卻在暗地里波濤洶涌。曾經的遺憾會影響人們的一生,以某種方式傷害著我們身邊親近的人,又再次影響他們的一生。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曾經被人傷害,也曾傷害過別人,但不是誰都有哈羅德這樣的勇氣,能夠直面自己的內心,進行自我放逐。“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但即使這些東西都這么困難,哈羅德也不是沒有愛過別人,這個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羅德在舞池跳舞的時候,莫琳正看著他,他還記得那一刻瘋狂揮舞四肢的感覺,也記得她笑起來,秀發拂過臉龐的樣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開始還有一些冷戰和爭吵,后期便只剩下當初的美好。也是此時,他終于找回了丟失的自我,找回了愛一個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這么冰冷,愛是解凍冰冷內心的唯一良藥。最后,他見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邊回憶往事,像當年那樣恣意狂笑,毫不畏懼周圍人的眼光。一切照舊又一切向前,這應該是最好的結局。

  讀這本書,好像我也陪哈羅德進行了一場自我放逐。整個過程中,猶豫、遺憾、傷痛都被擺在眼前,卻又化作繼續前行的力量。最終,我們也找到了遺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經忽略的那么多東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過去的一點慷慨。一旦我們能夠放松地寬容地看待過去的一切,就會找到對抗孤獨的方法,以及愛的能力。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2

  《一個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說點什么,無數次提筆放下,放下再提筆,在糾結與矛盾中掙扎了很久,終于決定還是要對自己說點什么。

  其實這是個很沉重的話題,在這個談死還早談愛已老的年齡,人生閱歷終究太過淺顯,討論生命無常有些蒼白,只能就來時走過的路作一些回顧,對未來要走的路盡可能希望它漫長一些,平和一些。

  這本書講述了退休老人哈羅德突然間收到舊時好友奎妮在人生盡頭的告別信,哈羅德于加油站無意中聽到“等待”可以治愈一個人的疾病,于是他決定從家徒步去遙遠的圣伯馬丁療養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隊伍,又不停的離開,他從一個人變成了一個團隊,最后又回歸到一個人。在這場艱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風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斷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決定跟往事告別,與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終于等到見哈羅德最后一面,了無遺憾的歸去,哈羅德與近二十幾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舊好,開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寫作手法細膩溫和,平鋪直敘,讀過后內心陣陣暖意,但又時不時的疼一下。為奎妮,為哈羅德,為莫琳,為哈羅德死去的兒子戴維,也為渾渾噩噩過了這么多年的自己,溫暖與疼痛交替,絕望與希望并存。

  記得兩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親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雙手合一嘴里念著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遠方,只有信念,只有純粹。我當時真的就覺得信仰的力量太偉大了,能讓一個壯年男子放棄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無多大意義的事。這一路走來凄風苦雨自不必說,在完成朝圣之后對實際的生活又有哪些具體意義呢,其實你我心知肚明。都說藏區的天空最美最純凈,因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純良。我們身處繁華塵世間,一顆心被世俗沾染了貪嗔癡,偶爾想要逃離,還自己清凈純白,卻發現無處可逃。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規劃未來,缺少信念的未來如夢幻泡影吹彈可破。這樣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羅德所說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吃,說話,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兩腳走路無非是一只腳搭在另一只腳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著一步如大象過河,深淺自知,應該試著學會像哈羅德先生那樣,糾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羅德的行走既有對奎妮的內疚,更多的是對自己的救贖。退休后的哈羅德內心深處的愧疚與自責如影隨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會在腦海里在眼前不斷浮現。一次又一次的回憶,讓他前半生的殘缺不全有了可以縫縫補補的機會,直到奎妮歸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時候在于自己錯誤的堅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錯,等醒悟過來再折回重走。其實,一個人的朝圣是對自己內心的救贖,與自己和解,還一個重生的自己。生活離平淡無奇有多遙遠,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間不復從前,而我們要做的就是珍惜當下,珍惜眼前人。活著,認真過好每一天。

  心煩意亂的時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門行走一次,也許歸來時云淡風輕。有人說一個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總覺得一個人的寂寞好過兩個人的疏離。比如哈羅德路上遇見很多人,熱鬧的背后是哈羅德無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選擇在一個不為人知的清晨悄然離去。心靜才會腦清目明,很多時候我們選擇了錯誤的堅持,根本原因在于這顆心的紛亂繁雜。摒除一切貪嗔癡,讓生命回歸最初的柔軟純真,才會云開見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來了又去。冬天的風吹在臉上生生的疼,窩在一個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結了冰,好在還有書籍可以溫暖,這個冬天遇見《一個人的朝圣》將不再寒冷。

  昨天看見一句話:希望我走時心如止水。多年以后,當生命歸于塵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與塵世已無虧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場修行,一個人的朝圣。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3

  利用上下班地鐵上的時間,讀完了這本著名的《一個人的朝圣》。經典就是經典,讀這本書感覺就像是與一個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對談,一點一滴都說到了你的心里,頗為激動,忍不住要表達自己的感動。

  其實所謂的朝圣,跟宗教信仰沒有任何關系,直白得說就是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為了看望和安慰身患癌癥的朋友,從英格蘭最南部的金斯布里奇,經歷長達87天、627英里的徒步旅行,終于到達最北部的貝里克。除了走路,老人在獨自一人的行走中回顧自己的童年、婚姻、兒子及這位身患癌癥的朋友,故事一點點展開,這不是一部扣人心弦、讓人讀起來欲罷不能的小說,但她就像是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般在你耳邊娓娓道來,情節一點點鋪開,感受卻是越來越濃烈。

  與其說是徒步旅行,倒不如說是一場心靈之旅。

  在行走的過程中,老人一點點開始反思過往幾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包括他的妻子、兒子和患病的朋友,在回憶與思考中,他對自己、對已經離去的兒子和關系早已淡漠的妻子有了新的感受、對他和妻子的婚姻又有了新的認識,在完成徒步之旅后,老人的生活一定也會掀開全新的篇章。因為有過跑步的經歷,我理解老人在行走中思考、釋懷的感受;我也理解從日復一日繁瑣的重復中掙脫出來,呵護、安慰一下我們的心靈是何其美好和珍貴。所以,看完這本書,我真的忍不住拿出運動鞋,重新開始跑步、重新開始與我的心靈對話。

  每個人都受過傷,我們要學會給自己療傷,要學會面對,學會愛。

  書中斷斷續續得展開故事情節:主人公,也就是這位老人哈羅德,小時候生活在一個缺愛的環境里:父親參軍從戰場上返回家里后,仍無法從戰爭的陰影中走出來,整日以酒為伴;年輕的母親無法忍受這一切,選擇離家出走。父親更加肆無忌憚,除了繼續嗜酒外,又開始忙著不停得換女朋友,唯獨沒有人去關心、愛護哈羅德。小小年紀的他只能整日生活在擔心、恐懼中,保持低調做個隱形人。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沒有人愛的'哈羅德,成為父親后,依舊不懂得如何去愛,不懂如何表達愛,于是,面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他也選擇了遠離,他小心翼翼卻不知如何去愛。這又造成兒子戴維想要對生活的逃脫,后來盡管戴維考到了劍橋,但家庭生活的痛苦讓他對生活無望、看不到未來,只能靠酗酒和藥物來麻痹自己,最后只能痛苦得選擇吊死在自家花園里。兩代人的悲情故事不疾不徐得展開,讓你背后發涼,也讓你反思。可以抱怨戰爭是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但當我們不能改變環境的時候,是否可以讓自己勇敢一些,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靠酒精麻痹自己來逃避問題?作為一個三歲孩子的媽媽,在這個故事中我看到家庭教育中給孩子愛,是何其重要!

  我們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我們都有自主選擇想要的生活的權利。

  當一個人沒有自主意識,只是被動得一味淹沒在日復一日的重復之中、沒有了任何個人主動的追求之后,生活就是索然無味的寡淡,而當我們在生活中增加了自主意識,有了愿意為之努力的小目標,整個人都會神采奕奕,有一種希望就在前方的感覺,主人公哈羅德就是在確定了要徒步去看望朋友后,展示了內心的快樂和晚上睡覺的安寧。當然,度過了確定目標后的興奮之后,就需要依靠強大的意志力去克服過程中的枯燥、辛苦和勞累。

  一個已經六十五歲、在過往的工作、生活中幾乎沒有任何存在感的老人,終于在徒步中,克服了對未來的恐懼、克服了路人的質疑、克服了面對眾人時的羞怯,在沒有手機、沒有地圖、沒有指南針、沒有登山靴等的情況下,仍一往直前。在行走中,除了對意志力的考驗外,他找到了生命的意義,在反思中,他學會了如何去愛。

  既然選擇了遠方,就要繼續前行。

  在哈羅德徒步的過程中,有人向他表達欽佩和鼓勵,有人發自內心得關心他、為他療治傷口,有人也是不相信、嘲諷的口味(這種人總是在自己做不到時就以為別人也做不到),有人在他出名后,為了追逐名利風光開始追隨。在面對別人的質疑時,相信自己;在面對外界的誘惑時,不忘初心。

  這是一個六十五歲老人心靈的救贖,這更是一本讓你看到希望、給你帶來勇氣、讓你成長的書,是一本教給你愛和如何去愛的書。對于老人來說,在行走中找到自己、找到愛,對于讀者我來說,在讀書中找到繼續前行的力量,與君共勉。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4

  作者:李麗。哈羅德不是一個人在走,讀這本書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沒有手機沒有地圖與徒步裝備,僅憑借一個信念,但是他堅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會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謝還有道別!

  這是一場艱辛的旅行,也是一場心靈上的朝圣。在他走的過程中,遇見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與幫助,也認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這一生,我們都匆匆忙忙活過,忙碌的外表下是傷痕累累的靈魂,我們甚至都忘記了以前的'幸福與歡樂,忘記了那些我們摯愛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羅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體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對心靈最直白的叩問與反思!

  仔細想想大學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學的意義,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顯得自己頹廢不堪。我不正像哈羅德一樣只顧匆忙生活,忘記了身邊有那么一群可愛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給予溫暖的親人。有時候,又覺得自己與世界格格不入,實際上是我沒有勇氣敞開自己的心扉吧!

  感謝遇見了哈羅德,他讓我明白了:不問結局,堅持一個信念的走,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邊走邊看周圍美麗的風景,牢記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個不留遺憾的人生。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15

  很久之前看過藏民因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對朝圣略有概念,同時也感慨與敬佩心中信仰的無窮力量。閑暇時刻也曾暢想,有機會一定親身感受下朝圣路上的人與物!

  一直以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撐人完成整個朝圣過程,直到看到這本《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于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羅德·弗萊是一個沒有任何信仰的60多歲老人,因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軒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為拯救奎妮的征途。誰也沒有想到,因為這個臨時的決定,徹底改變了哈羅德和妻子莫琳已經降為冰點的夫妻關系,挽救了兩人之間丟失二十年的親密感情。也因為這次旅途,哈羅德終于學會表達自己對兒子戴維深沉的父愛,雖然已經來不及,但哈羅德終于寬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將給奎妮的回信送到郵筒,想到曾為他背鍋,彼時無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時卻正忍受著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復幾句不疼不癢的話語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羅德是難過的,所以他才會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郵筒卻無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聽到加油站女孩關于信仰,關于救贖的故事,他終于下定決心:他要救奎妮——通過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羅德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應該還是此時毫無溝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為戴維的死,哈羅德與妻子莫琳的內心至今沒有得到寬慰,妻子覺得一切都是哈羅德的問題,她寧愿對著戴維空空的房間對著空氣講話,也不愿意坐下來跟哈羅德好好溝通。哈羅德一樣,他深信是因為自己才導致了兒子的死亡,他的內心一樣受著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維,他也理解哈羅德,哈羅德踏上的不僅僅是拯救奎妮·軒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贖自己的路程。整個過程中,哈羅德不斷想起自己的父親,母親,兒子戴維及妻子莫琳。父愛,母愛的缺失,讓哈羅德一直沒學會如何對兒子正確的表露自己對他的愛。也正是因此,這成了自己與莫琳之間橫亙的深壑,他們再不會像從前一樣,親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仿佛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個過程中,由最初的一個人,到一群人,再到最后的一個人,哈羅德由最初的無法堅定,到堅定無比的繼續上路,再到最后的持續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羅德一步一步救贖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開始的憤怒,無法理解,發展到開始恐慌,再到最后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識到自己其實一直愛著哈羅德,并慢慢放下了戴維,從內心理解了哈羅德,寬慰了自己因為戴維的去世,一直緊閉憤怒的靈魂。整個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斷的釋放內心的矛盾,把自己對兒子的愛轉化為不斷的回憶,不斷的自我檢討,終于,在旅程結束的時候,身心均得到了釋放!

  不得不說,文中哈羅德因為想到兒子后的不斷落淚,感人至深。父愛如山般可以依賴,依靠,可惜戴維卻一直無法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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