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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儀服務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司儀服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儀服務合同1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甲方承接婚慶活動的婚禮主持,履行司儀職責,并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2.合作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甲乙雙方不構成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不得向對方主張勞動法上的任何權利義務。
二、費用
1.費用標準:
每場次人民幣(大寫) (¥ 元)。
(1)上述費用標準中包括:乙方餐費、交通費、彩排費(一次)。
(2)婚禮地點位于 范圍內。如超出該范圍,甲方應另外向乙方報銷差旅費用。
(3)結算時間: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
2.最低場次承諾:
(1)甲方承諾服務期間最低場次為 場。
(2)如未達到上述標準,則甲方同意按“場次差額*每場 元”向乙方支付補償。
(3)本合同依法或依據約定提前解除時,最低場次承諾失效。
(4)甲方給予乙方排期信息,因乙方原因不能安排該場次的,視為甲方已經安排了該場次。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作期間甲方將乙方提供資料輸入系統,并及時給乙方傳達婚禮排期信息。
2.在合作期間,甲方有對乙方婚禮檔期的監管權和使用權,并有對乙方肖像的使用權。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及口碑等問題進行監管和考核,如果乙方違反合作協議或者執行單中任何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損失情況給予賠償;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4.甲方應當在執行單中明確乙方在每場婚禮中應涉及的服務內容,如果有流程的變更或者其它方面的改動,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在婚禮前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在協作期間積極配合甲方,記錄好已經確認的檔期,執行單,并反饋到系統。
2.如果遇到系統或者協議中未涉及款項,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如果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操作,造成損失的,按損失情況賠償甲方。
3.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私自將婚禮檔期調給其它婚慶公司,如果私自調配,經查實,乙方應當給予甲方當天婚禮服務金額雙倍賠償。
4.乙方應積極配合策劃師與新人溝通,確認婚禮相關事項,與新人約見不少于 次,并有義務出具婚禮相關流程。
5.乙方在司儀過程中不得使用粗俗語言與笑話,保證主持文明用語,服務中著裝整齊,不得破壞公司形象及公司利益。
6.如果當天由于生病等其它特殊因素不能如約前來主持的,應當在約定日期前十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更換。
7.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在營銷方面的'活動進行主持,甲方應給予相應報酬。
8.乙方不得向客戶索要紅包或者以其它手段變相收取其它費用或向客戶提出無理要求,破壞甲方聲譽,如果有類似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乙方責任。
9.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協議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可以轉讓給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造成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五、違約責任
1.婚禮當日,若乙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到場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服務質量問題造成婚禮無法按照既定流程開始的,乙方按照婚禮單場服務的雙倍金額進行賠償。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
逾期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司儀服務合同2
甲方:(委托方)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聯系人:
新娘: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托情況:
甲方為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酒店XX廳(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舉行婚禮委托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X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XXX元整(大寫)XXXX(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XX元整。余款XXXX元整,于婚禮結束后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后,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后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XX司儀將于婚前XX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XX次,并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XX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如當天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鑒定評估。如評估后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新郎: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住所(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XX日XX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附件:
流程細節:(婚慶當天雙方確認流程表)
司儀服務時間(半程/全程),如超時需注明費用,入場儀式的確認(幾次入場儀式,中/西式,嘉賓、新人配合;語言確認(是否雙語);現場活動的確認。
司儀服務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托情況:
甲方為其于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托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禮結束后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后,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后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于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并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 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鑒定評估。如評估后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住所(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司儀服務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托情況:
甲方為其于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托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禮結束后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后,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后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于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并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 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后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鑒定評估。如評估后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住所(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流程細節:(婚慶當天雙方確認流程表)
司儀服務時間(半程/全程),如超時需注明費用
入場儀式的確認(幾次入場儀式,中/西式,嘉賓、新人配合)
語言確認(是否雙語)
現場活動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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