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匯編六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服務合同 篇1
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
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更改聯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
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采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郵 編: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開 戶 行:
帳 號:帳 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技術服務內容
解決*問題。
二、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
技術服務費總計**元(含17%增值稅或是不含)。技術服務結束后,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時間內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甲方: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鉛業分公司
乙方:阿法拉伐(上海)技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維修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技術服務內容
解決當前阿法拉伐換熱器泄漏進行維修焊補,使阿法拉伐換熱器達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
技術服務費(換熱器維修費用)總計為26317.76元(含17%增值稅)。技術服務結束后,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兩周內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推薦本教育中心老師承擔乙方的外語輔導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基本要求
1、乙方授課的科目為:__________________。
2、授課起止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體授課時間為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_____分(每月_______次授課)。具體授課時間如有變動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支付甲方的授課費用為_______元/次。授課費用支付方式為:即以首次授課為計算日期,①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號為付款時間()②一次性支付()課程款。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學習場地環境和條件。
2、甲方的老師需對上課的內容進行基本必要的備課和相關資料的準備。
3、甲方在授課期間應做到為人師表,談吐優雅,耐心細致的講課,為乙方解答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并做好其他相應的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損傷乙方權益的行為。
4、乙方負責甲方在其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在授課期間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老師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及有關學習資料。
6、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如實向甲方介紹授課對象的實際情況,協助甲方的老師做好授課工作,如因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能向甲方老師匯報乙方的實際情況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如對甲方的授課老師的工作不滿意,在支付完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后,可向甲方提出更換或終止合同,甲方將視具體情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予以更換他人并重新簽訂協議或終止合同。
8、乙方監護人必須及時付給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不得拖欠或拒付課程款,如乙方拖欠課程費,自結束授課之日起每天罰金按應付課程款的_______%計算。
三、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須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
四、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五、本協議,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負責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上海貝漫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貝漫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淘寶商城網店服務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一) 乙方為甲方所經營的互聯網店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視覺設計、美化、規劃等服務。包括網店的裝修、上傳新品,直通車、鉆展及廣告等所需的海報設計、新品拍攝的現場協調。
2、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店鋪的廣告推廣、促銷運作,包括對產品價格定位以及產品開發建議,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包括直通車、鉆展等廣告運營操作服務。
(二) 服務費用
1、 視覺設計服務:3000/月
2、 營銷服務:3000/月
甲方認可先付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服務前1-7日內一次性付清下一個工作結算月的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結算月從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為第一個服務周期,后期合作在雙方沒有異議條件下,以此類推。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包括質量、貨源渠道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二) 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進貨、發貨、退換貨。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 本協議簽定前,甲方店鋪違反所在平臺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鋪被封號,凍結等一切損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尊重甲方對產品及其所產生的影像資料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不得用于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
二、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寶資金、資料賬號做代運營服務無關的事宜。
三、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刪除寶貝。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數據、資料確保真實、合法、否則對 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由乙方操作違反所在的平臺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鋪被封號,凍結等所帶來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資料用于服務無關的,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四、 乙方擅自刪除寶貝,將承擔因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 協議終止與順延
一、 根據合作效果雙方都有權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雙方無任何異議,該協議自動順延。
二、 終止后果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對的后續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權下,不得對甲方經營的網店前臺、后臺擅自操作處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友好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方付費后即刻生效。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歌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務合同 篇6
人們經常會因為種種原因外出,因此不可避免要居住于旅店之內。從而,旅店與旅客之間發生法律關系并產生相應的權利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旅客在旅店中丟失財物,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等各種情況,對旅店服務合同的法律特征進行分析,有利于理清法律關系,解決實務中存在的問題。
一、旅店服務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沒有對旅店服務合同形式進行明文規定,所以旅店服務合同是一種非要式合同。基于旅店服務合同的這種特性,要判斷一份合同是否是旅店服務合同就需要結合生活中的實際情況來分析。
從現實生活中看,旅客入住旅館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旅客直接到旅店詢問客房的相關信息,旅店根據旅客要求安排相應的房間并配給鑰匙,從而完成要約與承諾,該旅店服務合同成立。在這個過程中,旅客和旅店之間不需要簽訂書面合同,完全是通過雙方的
事實行為確立旅店服務合同成立。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比較容易證明雙方合同關系的存在,并解決隨后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問題。 另一種是旅客或者第三人通過口頭或者書面方式預定客房,通過這種方式會產生不同的法律關系,有可能是預定客房合同也有可能是旅店服務合同。一種是旅客發出的要約就是預定客房的邀約,旅店接受該要約則預定客房的合同成立,預定客房的合同成立后,旅客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入住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旅客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到旅店辦理入住手續則旅店可以將客房給其他旅客使用,這種預定客房合同也不存在對客戶人身、財產等負相應責任的義務,因此不能將預定客房合同與旅店服務合同混淆;二是旅客發出的要約是住宿的要約,旅店接受該要約則旅店服務合同成立,對合同雙方產生約束力,此時旅客盡管旅客沒有入住也同樣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而旅店也不得將客房交給其他人使用。一般來說,在實際生活中比較難區別客房預定合同與旅店服務合同,不過可以根據雙方的交易習慣、交易目的、合同的內容來進行判斷合同的屬性。
二、旅店服務合同是混同合同
學界普遍認為旅店服務合同屬于無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以租賃、雇傭和保管合同的基本要素為主要內容,同時也因各個旅店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而可能涵蓋其他合同的內容。具體來說,該混同合同具有以下性質:一、旅客對客房的合理使用;二、旅店提供服務的義務;三、旅店對在旅店內旅客人身安全和財產的保護義務,也就是旅店的無償服務部分的義務;四、旅客不需要為上述服務支付房費之外的'額外費用。
旅店服務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就是旅客對客房的使用,這實際上是對客房的租賃關系,客房內的隨附物品一般也被認為是租賃物的組成部分,因此旅客對于客房內的床、家具、電器、洗漱用品等大都可以自由的使用,僅有少量物品明示表明是需要另付費才可以使用的。旅客應當按照約定或者物品的屬性來合理使用旅店內的設施,不得故意破壞或者非正常的損耗物品。如果發現因旅客使用不當或者故意破壞而使產品受損,旅客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比如說旅客把煙頭扔到地上把地毯燙出洞,顯然是需要承當賠償責任。
旅店同時提供基礎服務,每個旅店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有的只是提供打掃房間、整理床鋪、擺放物品等傳統意義上的服務,有的還提供餐飲、停放車、委托代辦等服務項目,這些服務項目都是隨著社會生活日益復雜而產生。這些新增的服務項目有些不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有些則是需要支付相應收費的,在這里為了方便研究,假設這些服務項目是不需要額外支付費用的基礎服務。對于旅店提高的上述服務,一旦因為旅店方面的過錯產生不利后果,例如停放的車輛出現被人為損壞,旅店往往以上述服務是免費的為理由,拒絕承當責任。生活中,越是高檔的旅店的房費就越貴,同時提供的免費服務種類也就越多。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旅店也不可能做虧本的生意,旅店提供這些服務就需要雇傭員工、購買工具,從而產生相應的各種費用,但是只要注意一下提供上述服務的員工的工資是旅店支付的,而旅店支出的工資正是從旅客支付的房費而來。顯然其實這就是一種變相的搭售行為,旅客支付的房費中本來就已經包含了這些服務費用,之所以說這些服務是免費的,就是即使你沒有使用上述的服務也不退還相應的費用,所以,上述服務從本質上來看,都是有償的服務而不是無償服務,因此旅店的注意義務比較高,當出現問題的時候,旅店不能夠以已經盡到一般注意義務來抗辯。 旅客在旅店內住宿,旅店應當在合理范圍內保護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同時旅店對此承擔的僅是附帶的、一般性注意義務,畢竟旅客入住的目的不是保護其人身或者財產的安全。因此旅客故意挑釁他人、斗毆引起的問題,或者旅客自殺等超出一般注意義務的后果,旅店無法預見也不需要承擔責任。我國《合同法》第374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375條規定”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因此旅客攜帶的貴重物品應當向旅店聲明,由旅店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否則,旅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旅客支付房費后,旅店一般就不得對上述三個方面繼續收取額外的費用,簡而言之房費就是租賃客房與旅店提供服務的綜合費用,而對旅客人身與財產的保護義務是不可分割的強制性義務、免費義務。
旅店服務合同的復雜之處就在于其混合性,正是將多重合同關系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旅店服務合同,這并不是簡單的累加,而且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
三、綜述
在實務中,旅店服務合同糾紛的案子主要是集中在旅店內財物丟失或者被損壞、旅客拖欠房費方面。具體分析來看,財物丟失或者被損壞案件是旅店服務合同性質中混合合同的體現,主要的爭議就是旅店是否提供保管服務,該服務是有償的服務還是無償服務,旅店是否盡到應盡的義務,旅客自身是否有過失。旅客拖欠房費的案子也并不是單純的拖欠房費,涉及到旅店服務合同的非要式性,主要是旅行社或其他團體與旅店之間就旅店服務合同是否成立起的爭議,雙方對要約的內容認識不一致,一方認為是預定房屋合同的要約,另一方認為是旅店服務合同的要約。
旅店未盡到應盡的義務,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定的情況下,旅店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如(1)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2)旅客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如旅客在旅店內自殺,如物品需要在特殊條件下保管而旅客未告知而導致物品變質;(3)保管物品自身性質導致的損失。
【服務合同匯編六篇】相關文章:
委托服務合同(匯編15篇)04-26
委托服務合同匯編15篇04-25
精選服務合同匯編五篇05-13
【熱門】服務合同匯編6篇05-12
個人服務合同(匯編15篇)05-02
個人服務合同匯編15篇05-01
關于服務合同 (匯編15篇)05-01
網站服務合同(匯編15篇)04-30
網站服務合同匯編15篇04-29
軟件服務合同(匯編15篇)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