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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方案

時間:2024-12-01 13:07:52 服務方案 我要投稿

法律服務方案[薦]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服務方案[薦]

  法律服務方案 篇1

  一、企業為何要接受“勞動用工專項法律服務”

  《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的諸多新規定,對企業現行的勞動用工管理方式、勞動關系及用工模式等提出了極大的挑戰,它將直接提高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成本。如何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審時度勢,未雨綢繆,調整勞動用工管理思路,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水平,避免勞動爭議糾紛,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實現勞動用工管理全面平穩過度,已成為企業管理者不得不深思的課題。為此,本律師針對《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結合多年來為大中型企業提供勞動法咨詢和勞動爭議處理法律服務的實踐經驗與研究成果,特推出“勞動用工專項服務”。該服務方案是本律師為企業量身定做的一套成熟的“法律服務產品”,服務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豐富的法律理論及實務經驗使我們的勞動用工法律服務更具有實用性和現實指導作用。該服務項目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要求,通過提供專業、系統的,涉及企業勞動用功全方位的專業服務,幫助企業建立“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補救”三位一體的勞動用工風險防范的整體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最大限度地降低勞動糾紛,真正為企業減輕負擔,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為企業減少訴訟、增加凝聚力、提高效率,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法律服務方案

  ㈠審查、起草企業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為企業把好人事管理關,以盡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權責不明所引發的員工違紀行為。或即使發生員工違紀行為,也因公司規章制度合法、規范、完備且條款對企業有利,從而避免或減少因處理違紀員工而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本項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1、對企業以前公布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勞動條例、培訓、廠規廠紀、考勤管理、勞動報酬、福利、宿舍管理規定、獎勵和懲罰、安全與健康教育、員工投訴處理辦法等進行收集、歸類、整理和審查,以判斷和確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和其它風險;針對確定存在法律障礙和風險的文件,憑借專業知識和經驗,經企業同意,對這些文件進行適當修改和補充,或建議其它解決方法,以保證企業規章制度的安全、有效,盡可能避免出現勞動糾紛的風險。

  2、為企業設計制定系列勞動規范制度:

  ⑴制訂合法、細致、嚴密、實用的《員工手冊》;

  ⑵設計勞動用工風險防范方案、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加班費及福利待遇有關管理辦法、商業秘密保護方案及競業限制相關制度;

  ⑶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擬訂或修改勞動合同文本(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⑷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擬制或修改有關勞動合同履行的書面材料(如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意見書、不能勝任的培訓通知、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工資清單、競業限制協議、兼職意見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⑸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審核、修改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員工手冊、招聘管理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職責、業績評估辦法、崗位工資制度、保密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勞動紀律、重大損失標準等)。

  3、協助審查、理清企業內部各部門關系,明確各部門的權利和責任,規范彼此間的相互協作。

  4、對于企業所涉勞動爭議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保全和收集證據,并審查、擬定與之相關的法律文件。

  ㈡有針對性地提供勞動專項法律服務

  本項工作旨在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勞動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簽訂勞動合同問題:

  協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搞好勞動合同的簽訂,規定試用期、明確工作內容、合理確定勞動報酬、約定雙方的義務、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預防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糾紛。

  2、工資構成問題:

  協助審查、制定企業的員工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3、社會保險問題: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非因公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

  4、工傷或職業病問題: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或即使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5、違紀員工處理問題:

  有效引用過錯懲處條款,使員工違紀情節與懲罰力度相符。

  6、解除勞動合同問題:

  保全和收集有關證據,有效引用過錯辭退條款,減少爭議發生,預防和解決因辭退引發的經濟補償金糾紛。

  7、協調政府部門關系問題:

  比如與勞動部門、社保部門、法院等的'關系。

  ㈢參加企業對外勞動爭議訴訟和對內勞動糾紛調解

  本項工作旨在發揮和借助律師的專業經驗和能力,利用律師在勞資糾紛談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企業或協助企業參加對外勞動爭議訴訟和對內勞動糾紛調解,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工作內容包括:

  1、當有勞動爭議出現的跡象時,及時平息、調解糾紛,盡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2、對已進入仲裁、訴訟程序的勞動爭議,積極保全與收集證據,受托代理企業出庭應訴,在訴訟程序中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打好每一單勞動爭議案件。

  3、對已發生的勞動爭議分析其發生原因,歸納出預防辦法及法律對策,最大限度降低同類糾紛的發生。

  ㈣日常法律咨詢

  本項工作旨在迅速為企業隨時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和建議。具體內容包括:

  1、對企業工作人員的口頭法律咨詢,顧問律師將于24小時內予以口頭解答。

  2、對于企業的書面法律咨詢,顧問律師除在24小時內予以口頭答復外,還將在之后的48小時內將書面建議及意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呈至。

  3、顧問律師可根據企業需要共同制定計劃,不定期至企業上崗服務。

  ㈤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

  應企業要求,協助企業培訓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具體內容包括:

  1、顧問律師可為企業業務人員進行集中的法律培訓,企業可指派或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根據企業之特定需求,以講座或組織討論的形式進行培訓,培訓內容以企業需要具體商定。

  2、顧問律師可不定期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并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三、“勞動用工專項法律服務”流程

  ㈠簽約階段:

  了解客戶基本情況→明確客戶目標要求→簽訂勞動用工專項服務合同→出具項目計劃書

  ㈡調研階段:

  制定調研計劃→派駐調研小組→深入了解客戶勞動用工的全面情況→明確客戶的目標要求

  ㈢出具報告階段:

  針對客戶勞動用工的情況,出具《勞動用工調研風險分析報告》

  ㈣解決方案設計階段:

  與客戶就勞動用工的主要問題達成共識→提供全套、各環節的解決方案→對方案進行評價、篩選、優化

  ㈤指導實施階段: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保密協議等→組織培訓→指導實施→確定最終方案→編制《勞動用工管理實用手冊》

  ㈥跟蹤服務階段:

  定期聯系、回訪→收集反饋意見→提供后續服務,滿足新的服務要求→結成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法律服務方案 篇2

  一、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項目簽約前需律師協助調查的單個事項;

  2、對有可能發生無法按期還貸的法律文件的審核;

  3、逾期還貸的律師函催討;

  4、代表委托方與欠貸方談判;

  5、訴前證據的'整理與收集;

  6、代理訴訟(包括執行)。

  二、法律服務的對象:包括貴公司在內的6家關聯公司。

  三、律師收費:

  1、基本法律服務費(或顧問費)6萬元/年;

  2、代理訴訟的另行按以下收取:

  (1)律師代理費按標準收費8折收取,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再行優惠;若爭議合同中約定律師費由對方承擔的,則可以考慮按標準收費;

  (2)立案即撤訴的,按(1)款的30%收取;

  (3)法院判決或調解,對方就履行了義務的,按(1)50%計取;

  (4)進行到執行階段的,則按(1)款全額收取;

  (5)若委托方認為收回的難度很大的,可以按:先收取律師成本費,再按實際回收的部分5-20%的標準收取風險律師費。

  3、若律師參與企業重組或破產的,則另行協商優惠收費。

  4、承辦律師為本合同業務支出的差旅、文印通訊、調查等費用均由委托方承擔。

  四、本所的優勢:本所是專業為金融不良資產提供非訴及訴訟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與杭州諸多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有良好的合作關系 以上收費方案請貴公司予以充分考慮。

  法律服務方案 篇3

  本所接受貴司清算組的委托,針對貴公司擬清算、解散之事宜,經認真分析、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向貴公司報送本工作方案,供參考。

  一、工作目標

  依法辦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剩余資產,確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再為公司承擔不可知的法律責任,避免法律風險,是本所為貴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內容

  指派專業律師及工作人員全程負責貴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體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如下事務:

  1、為股東和清算組成員提供法律咨詢,為公司解散清算事務起草、制訂股東會決議、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報告等有關法律文件;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并協助清算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清算組參與訴訟、仲裁活動。

  3、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解散備案、注銷登記等有關手續;

  4、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作為清算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并協助股東與法院和破產管理人聯系工作;

  5、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團隊與工作方式

  本所將指派由周維坤律師、劉佩琪實習律師及其他律師助理組成法律服務團隊負責辦理,服務團隊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務團隊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聯系處理工作。同時,在必要情況下,服務團隊將邀請與我所有合作關系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參加,清理財務、稅務問題,包括在清算中處置資產和債權債務問題所引起的稅務負擔,避免法律風險。

  四、具體工作計劃與步驟

  1、根據公司章程與法律規定,召集股東會會議,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東會會議決議。

  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序必須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十五日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會議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清算組成員備案,書面通知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計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清算期間,公司應停止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3、對稅務審計,進行匯算清繳(一般要求提供納稅鑒定報告),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銀行賬戶銷戶手續。

  4、全面清收各項債權,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

  法律規定: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是清算組的法定義務,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在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并結合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應在全國和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避免清算組因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未獲清償而承擔賠償責任。

  5、接受債權人申報債權,與公司財務人員及聘請的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配合,核對、確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

  法律規定: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序終結前可以補充申報。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核實后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核定后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6、清理公司財產,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核實債權債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法律規定:債權為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到期債權,清算組應及時清收;對于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債務人盡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不得執行。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制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7、分配清算財產。

  法律規定:清算財產的法定分配順序為: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各項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8、制作清算報告,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清算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公司概況、解散原因、清算過程、清算組組成情況、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的情況、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凈資產)情況、企業財產的構成情況、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企業剩余財產分配情況、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其它有關事項。

  法律規定:清算組制作的清算報告必須報股東會決議確認。

  9、辦理注銷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和銀行賬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則相關清算事務將移交給人民法院,我們將協助股東與法院或破產管理人聯系。

  五、工作報酬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量與工作難度等因素,工作報酬確定為人民幣 元(不含案件受理費、財務審計、稅務鑒定和資產評估、拍賣費、公告等其他費用)。具體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協議》執行。

  六、承諾與聲明

  1、本所律師將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律師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優質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務義務;

  2、本所律師將嚴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權范圍與權限進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權范圍與權限的行為;

  3、本所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將不接受任何與貴公司有利益沖突的對方當事人的委托為其辦理法律事務;

  4、本所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期間獲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司法機關、監管機構要求或貴公司書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托時各種不可預知的原因可能導致解散清算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或者破產宣告申請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產程序不能終結,屆時將出現無法按正常程序注銷公司的風險,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絕對地排除股東或清算組成員法律責任的風險。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權利屬本所,非經本所書面同意,請勿提供給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參考。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與律師聯系。

  法律服務方案 篇4

致xx總及貴公司:

  非常感謝您對本所的信任,我們十分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法律服務。通過與您的交流與接觸,我們對您的法律需求有了初步的了解,我們非常愿意為您盡綿薄之力。

  一、關于我們

  北京市xxxxx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經北京市司法局批準設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地理位置得天獨厚,交通快捷便利,辦公環境優雅。xxxxx現設有多個業務部門,法律服務范圍涵蓋了環境能源、公司證券、房地產、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以及訴訟與仲裁等傳統法律業務。

  xxxxx擁有一支理論基礎扎實雄厚、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目前,有二十余名不同領域內知名律師加盟xxxxx,其均畢業于國內外著名學府法學院,受過正規、嚴格的法律教育;大部分律師具有法學碩士、博士學位或海外留學背景;為建立和維持一支令客戶信賴的高素質律師團隊,xxxxx將長期從海內外知名學府的畢業生中遴選精英,并為其提供系統的專業培訓,從而建立起一支以專業特色為核心的律師團隊,進一步優化組合,取得行業內的競爭優勢,以客戶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為客戶提供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從而滿足在日漸復雜化的商業活動中不斷增加的客戶需求。

  二、服務項目

  鑒于貴方有收購某商業地產之全部股權(以下簡稱“收購標的”),并聘請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之意愿,我們為您提供包括專項法律咨詢、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助設計項目方案等專項法律服務,現特此向貴方提交如下服務,供參考,敬請提出意見和要求。

  (一)房地產項目收購過程中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我們為本次房地產項目收購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和建議服務,涉及關鍵問題的,我們出具專門的法律意見書,以供貴方決策參考。

  (二)房地產項目收購意向談判和簽訂意向書

  通常該類意向書需要就盡職調查、排他期及保密事項作出約定,以便雙方展開下面一步工作。

  (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這是整個項目交易的基礎性工作。其旨在了解所購買的標的物的權利狀態、合規性以及風險敞口,以便收購方全面評估收購風險,為最終是否購買及如何購買提供決策依據,是設計項目交易結構以及擬定交易文件具體內容的基礎。通常我們會在調查結束時出具一份盡職調查報告供客戶參考。

  1、盡職調查流程

  確定調查范圍→發送《盡職調查清單》→回收有關材料→審閱回收的文件→結合初次文件,必要時《補充盡職調查清單》→向目標公司的高管、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核實并索要書面保證或證明→向有關單位(工商、稅務、房管、商務、交易伙伴)進行必要的調查不核實→《盡職調查報告》出爐。

  2、盡職調查內容

  房地產項目收購的盡職調查工作通常主要涵蓋下述內容(具體內容以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為依據):

  (1)賣方之基本情況,主要是房地產公司的股東及其出資狀況、排它權或優先權的存在與否;

  (2)土地權屬狀況,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或權利限制或負擔;

  (3)建筑物開發合規性,主要是從城市規劃、環境保護、人/消防等方面進行考察;

  (4)重大合同履行情況,考察與收購標的有關的合同履約風險。

  (5)項目的經營狀況,其管理者、經營模式和業態、租賃情況以及營收情況等;

  (6)房地產公司的債權和債務狀況;

  (7)房地產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我們制定了詳細的房地產項目盡職調查文件清單,針對上述每一項要求出售方提供相應的文件供我們審查。同時對房地產項目之股權收購情況下,還需要對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結構以及資信狀況進行考察。

  3、盡職調查的主要作用

  首先,對整個公司的信息進行樹立,彌補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

  其次,對所涉及的法律事項以及所有審查過的信息所隱含的法律問題進行評價。

  在此,提出建議。分析以后,發現存在這樣的問題,有什么樣的建議可以提出,進行處理。比如說土地閑置,在并購時,這土地已經閑置兩年了,按照《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政府是可以收回去的,這個問題怎么處理?所以要給客戶一個建議。不能說只有風險,而是要給客戶提供一個解決的辦法,這很重要。

  (四)交易結構設計

  律師做完盡職調查以后,要給客戶提供一個方案,怎么去做,按照什么模式去交易,是直接收購這個公司還是通過股權?是并購還是兼并?采取什么方式,要給客戶一個建議,做一個方案,包括風險的控制、節約交易成本、便于操作等角度提出并購方案。經常考慮的因素有:

  (1)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的選擇;

  (2)整體收購和分割收購的選擇;

  (3)可否通過作價出資的方式收購;

  (4)融資安排:股東貸款與銀行貸款的選擇。

  (五)項目稅費策劃

  幫助客戶尋找最有利節約稅費的交易結構和模式。重點關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土地使用稅等。

  (六)起草項目交易文件

  通常這是落實盡職調查以及交易結構設計成果的重要工作。通過文件具體條款的設計和表述規避一經發現的或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并合理安排和控制交易進度。通常涉及的文件有:

  (1)框架協議。對于歷時較長且結構復雜的項目,可首先對交易的進程和步驟在該文件中落實,并根據該文件逐步進行其他各交易環節。

  (2)房地產買賣合同/項目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合同

  (3)房地產抵押或其他擔保合同

  (4)貸款合同及相關的擔保合同

  這些是合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交易文件。當然我們同時提供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服務,如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

  (七)股權過戶和項目交付

  這是交易完成的最后的步驟,比如說股權轉讓、股權的登記等。

  三、房地產項目(公司)并購常見的法律風險及防范舉例

  (一)股權法律風險

  1、法律風險點

  由于股權收購取得項目一般需完全控股或絕大多數控股轉讓方的公司,因此轉讓方公司的成立及相關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關系到所收購股權的價值和后續項目進展。轉讓方公司方面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公司成立相關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

  2、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出資及出資發生發化(增加減少股東人數、股東出資額的增減),均將在工商局進行登記或發更登記。但發生過房地產商因資金不足,引入項目合作開發者,但未及時辦發更登記,發生持股爭議的案件。

  3、對策:

  了解項目投資者之間對持股及持股比例是否存在爭議(訴訟、仲裁);查詢工商登記檔案。通過公告的方式尋求是否存在未登記股東。

  (二)建設工程面積超過實際面積的問題

  1、法律依據

  (1)《關于新建房屋權屬登記與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經規劃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國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門依實際測量面積進行房屋權屬登記。但每幢建筑面積為 20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實測面積超過規劃許可 7%,20000 —50000平方米的實測面積超過規劃許可 5%,50000平方米以上的實測面積超過規劃許可3%的,國土房管部門應將情況及時通報市規劃委,由市規劃委會同市國土房管局分析查找原因。

  凡取得房屋預售許可的建設工程,其預售面積與規劃許可證件批準的面積產生誤差時,應先由市或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查,并出具修正后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國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再予調整預售許可面積。

  建設工程未經規劃驗收或經規劃驗收不合格的,國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房屋權屬登記。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關于辦理規劃許可證件與房地權屬證書若干問題的工作銜接辦法》規定:

  新建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在用地性質、位置、面積上應該保持一致。如實際測量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面積發生誤差,允許誤差范圍在總用地規模的 3%以內,且絕對值不得超過 1000平方米,可按實測的面積頒發土地使用證書;超出上述范圍的,需由規劃管理部門校核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后再辦理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因設計或施工誤差造成與竣工實測面積不符的`,其誤差范圍應控制在每幢建筑面積的 5%以內,且絕對值不得超過 300平方米;在房屋產權登記測繪時,未超出上述范圍的,可按實測面積登記發證;超出上述范圍的建設單位應先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更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再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因封陽臺增加的面積,不再更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處理。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城鎮建設工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2、對策:

  具體項目,產生的具體法律風險和解決的辦法不一樣,具體看到本項目的材料,我們專門針對本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抵押擔保法律風險

  1、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財產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2、對策:

  物業所在地的抵押登記部門(房管局),查詢擬交易物業的 “他項權”登記。

  (四)司法查封法律風險

  1、法律規定:

  (1)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不動產和特定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扣押有關財產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產權轉移手續的方式予以保全。(2)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二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九條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對策:

  到物業所在地的物權登記部門(房管局),查詢擬收購資產的司法查封情況。

  (五)建筑工程承包人優先權的排除

  1、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事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未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2、對策:

  查看發包人支付工程款原始票據、會計記錄;向工程承包人了解工程款的支付情況、銀行轉賬憑證等。通過合同約定排除相關的風險。

  (六)承租人優先販買權的排除

  1、法律:

  《<民法通則>意見(試行)》、《合同法》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販買權;出租人未按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敁。

  2、對策:

  查看《租賃合同》是否排除優先販買權;若未排除,依法提前通知承租人。

  (七)對外擔保

  1、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

  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對策:

  首先,對項目公司是否曾經對外提供保證等形式的擔保做深入了解;其次,預留一定比例尾款;再次,原有股東提供適當的擔保。

  (八)公司對外重大協議目標公司簽署的重大協議

  對項目公司重大合同進行深入了解。列舉全部協議清單作為股權轉讓協議的附件,并約定項目公司收購前一切未披露協議對公司造成負擔、損失,由原股東負責承擔;預留尾款,作為《股權轉讓協議》履約保證;原有股東提供適當的擔保,擔保期限至少兩年。

  (九)國有公司股權收購的特殊問題

  若所收購股權為國有股權,除履行一般的股權收購程序之外,還有轉讓程序的特別規定。首先,需要有國有股東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及書面批復;其次,要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資產清查及現值估價;再次,國有股權轉讓要在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公示,公示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競買者的,還需采取拍賣或招標的形式進行。因此在收購國有公司股權中,不能僅通過與轉讓方達成收購協議而完成股權收購,還需履行相關程序。

  四、法律服務確定服務費用的方式

  根據貴方項目的實際規模和進展狀況,由專業律師團隊提供整套法律服務。鑒于雙方初次合作的誠意,我方愿意按優惠標準收取律師費用。現提供二套收費方案供貴方參考:

  1、計時收費,按預計有效工作時間收費

  由律師團隊為本股權收購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預計六個月完成,雙方可協商按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收費標準,確定收費總額;實際工作時間超過預計工作量的部分,另按優惠標準適當加收律師費用。

  2、整體打包收取服務費用

  同時,我們也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采取分階段打包收費的模式,具體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作為常年顧問單位,對上述項外服務將享有收費優惠待遇,費用比照xxxxx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優惠 20%,具體可協商確定。

  上述服務費用可以采用分階段支付方式,具體支付期限和支付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法律服務方案 篇5

  金融危機下,一些中小企業仍然沿用過去的用工管理模式,勞動爭議糾紛持續居高不下,企業管理成本增加。如何充分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改變勞動用工管理思路,提高勞動用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勞動爭議糾紛,已成為企業管理者面臨的緊迫課題。為了幫助中小企業建立規范化、系統化的用工管理模式,幫助企業建立勞動用工風險防范方案,幫助企業最大限度地降低勞動糾紛和減少訴訟,降低用工管理成本,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從而實現企業與勞動者互惠雙贏的局面。楊漢卿律師針對《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目的要求,結合承辦多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實踐經驗與研究成果,特推出“勞動法專項法律服務”。

 一、幫助企業建立起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布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序是否合法。

  2、幫助企業制定系列勞動與人事管理規規章制度與工作流程

  (1)起草、制定與勞動用工管理和人事管理的系列規章制度,主要包括:招聘管理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職責要求、業績考核辦法、崗位工資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勞動紀律、重大損失標準等。

  (2)編制企業合法、規范、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和《員工手冊》;

  (3)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4)制定加班、福利待遇、年休假等管理辦法及操作流程;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制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于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本簽收單、員工聲明、入職登記表、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意見書、不能勝任的培訓通知、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工資清單、競業限制協議、兼職意見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4、協助審查、理清企業內部各部門關系,明確各部門的權利和責任,規范彼此間的相互協作機制,形成整體全力。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建立規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泄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責任,同時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1、確定企業秘密的范圍,保密范圍和等級,制定文件管理流程,加強涉密文件管理,確定涉密人員,加強員工的保密教育。

  2、制定保密方案,建立保密制度,依法定程序通過實施,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3、建立完整規范的保密程序,避免核心技術過于集中掌握,關鍵人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關鍵人才離職去向調查了解及檔案管理。

  4、通過調查獲取侵權行為的相關證據;組織并向公安機關提交報案材料;跟蹤立案過程和立案后的執行情況。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依法設計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制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幫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幫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幫助企業建立健全促使和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與訴訟

  主要是發受企業的委托,參加企業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調解與訴訟,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1、當有勞動爭議出現的跡象時,及時平息、調解糾紛,盡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2、對已進入仲裁、訴訟程序的勞動爭議,積極保全與收集證據,受企業委托出庭應訴,在訴訟程序中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打好每一單勞動爭議案件。

  3、對已發生的勞動爭議分析其發生原因,歸納出預防辦法及法律對策,為企業管理者決策提供參考,最大限度降低同類糾紛的發生。

  五、日常法律咨詢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和建議。具體內容包括:

  1、對企業工作人員的電話咨詢,能夠即時回答的,即時回答。問題較為復雜的和以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的,本人將于24小時內予以回復。

  2、對于企業的書面法律咨詢,本人除在24小時內予以口頭答復外,還將在之后的48小時內將書面建議及意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3、本人可根據企業需要共同制定計劃,定期或不定期至企業上門服務。

  六、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

  主要是協助企業培訓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具體內容包括:

  1、律師可為企業業務人員進行集中的法律培訓,企業可指派或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根據企業之特定需求,以講座或組織討論的形式進行培訓,培訓內容以企業需要具體商定。

  2、律師可不定期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信息,并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信息。

  七、勞動用工專項法律服務流程

  1、洽談簽約階段

  了解企業基本情況→明確工作目標要求→簽訂專項服務合同→出具工作方案→企業批準執行。

  2、調查分析階段

  制定調查計劃→進駐企業調查目前情況→深入企業各個部門了解勞動用工的全面情況→明確企業各項工作的具體目標要求→出具調查分析報告→提出建議

  3、建章建制階段

  審查、修改企業規章制度→根據各工作崗位要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各個工作崗位工作流程→制定企業常用格式法律文書→征求勞動者意見→征求高管意見并交流工作情況→依法定程序通過與勞動者切身利益有關重大規章制度→試運行

  4、實施完善階段

  根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目的→對員工進行培訓→對管理者進行培訓→對高管進行培訓→指導實施→結合執行情況對相關規定、流程進行修正→確定最終方案→編制《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和《員工手冊》→推行規范化管理→企業管理水平上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勞動爭議糾紛→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凝聚力→企業發展規模擴大

  6、后續服務階段

  定期回訪→收集反饋意見→適時提供指導意見→適時依據新法提醒企業注意事項→滿足新的服務要求→適時擴大企業法律服務的范圍→形成長期合作的戰略伙伴→實現律師與企業的雙贏局面。

  法律服務方案 篇6

  法律服務方案

  (一)法律咨詢

  1.接受銀行委托,就有關銀行的法律法規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

  2.接受銀行委托,就商業銀行的設立提供法律服務,代擬、審查銀行規章,審查股東資格的適格性,審查高管的任職資格,擬定有關規章制度;

  3.為銀行的依法合并與分立提供服務,參與合并、分立協議的起草、談判,見證有關的股東會,履行相關的債權人保護程序;

  4.指導銀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為銀行的存款業務提供法律保障,指導商業銀行辦理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事務;

  6.為銀行的貸款業務提供服務,審查借款人資信能力,參與貸款合同的協商談判,協助商業銀行選擇有利的擔保方式并辦理相關的法律程序;

  7.為銀行的中間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8.參與起草、修訂銀行人事管理制度,規范員工的招聘、培訓、福利等勞動人事管理;

  9.參與起草、修訂銀行財物管理制度,杜絕財務管理的漏洞;

  10.為銀行起草其他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以起到增強銀行本身素質,使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要求、內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的作用;

  11.為銀行起草、審查經濟合同、勞動合同,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

  12.對銀行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3.對銀行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保障銀行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14.對銀行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15.列席銀行董事會、對董事會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6.對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二)非訴法律事務

  1.參與銀行的合并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訂,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銀行的股份制改革或資產重組,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3.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伙伴;

  4.為銀行進行有關的銀行資信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5.為銀行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6.代理銀行辦理各類公證;

  7.代理銀行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商業貸款、專案融資、融資租賃及其他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8.代理銀行辦理房地產開發、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樓宇按揭、租賃抵押、產權登記過戶等房地產業務涉及的有關手續;

  9.代理銀行辦理進出口貿易、保險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資、國際運輸、技術轉讓中涉及的有關手續;

  10.在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協助追償債權、清收不良資產,設計債權債務重組方案。

  (三)訴訟法律事務

  1.接受銀行委托,代理銀行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銀行委托,代理銀行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銀行委托,代理銀行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法律服務方案 篇7

  一、服務方式

  我所將指派XXXXXX律師為主的律師團隊作為本項目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如委托人有涉及其他領域的綜合法律服務要求時,我所可以指派該業務領域的相關律師隨時提供支持和緊密協作。服務團隊將秉承“專業負責”“忠誠守信”“勤勉盡責”三大原則提供優質高效的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具體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擬定并購方向、進行法律分析

  1.1調查了解并購方基本情況,探究擬定并購方向,策劃并購類型;

  1.2對收購方或者參與人進行目標評定;

  1.3審核并購方的正式授權和談判效力問題;

  1.4提出并購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制定并購方案、提出法律意見

  2.1制定并購程序和步驟;

  2.2審核被并購公司產權結構,規劃資產重組方案;

  2.3制定被并購公司產權確認、交易、轉移方案、股權轉讓方案;

  2.4制定被并購公司產權交易中的拍賣與招投標實施方案;

  2.5制定公司資產的產權界定和清產核資方案;

  2.6制定固定資產、房地產、土地使用權、流動資產、無形資產、證券、長期投資、在建工程、整體資產和商譽的評估方案。

  3、參與或直接代表被收購公司進行商務談判

  代表被并購公司全程參與與并購方以及收購方所聘用律師的商務談判,為被并購力爭合法利益。憑借律師的專用知識能夠為被并購公司的談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論證;同時律師的執業經驗和專業技巧有利于提高談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盡快達成,為談判雙方帶來雙贏的結果。

  4、為公司并購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1為被并購公司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之間的關系及適用的咨詢服務。

  4.2為被并購公司提供各種法律意見書、草擬各種法律文書。

  5、辦理與債權債務相關法律事務

  公司并購過程中,經常發生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現象。為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減少經濟糾紛,化解因并購帶來的風險。為并購公司辦理與債權債務相關的'法律事務。

  6、辦理與職工合法權益相關事務

  公司并購過程中,對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自始至終應當給予高度重視,從法律角度盡量處處為職工考慮周全,防止因此給國家社會帶來負擔甚至不穩定因素,進而影響到并購的進度及成敗,該項服務著重體現在以下方面:

  6.1、辦理與職工利益相關的社會保障和安置費用預算事務;

  6.2、辦理并購前遺留的與職工利益相關的事務;

  6.3、辦理勞動關系處置事務;

  6.4、辦理職工社會保險接續事務;

  6.5、辦理與安置費用相關的事務;

  7、代理各類并購案件的訴訟業務

  公司并購涉及到的訴訟案件千差萬別,不僅有債權債務糾紛,還會包括各種行政糾紛、侵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股權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

  8、處理公司并購的善后事務

  公司并購完成后,還需對善后事務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處理。善后事務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包括債務承擔、職工安置、非經營型資產剝離等。

  以上為我所在公司并購法律服務領域的具體工作方式和服務內容,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將會嚴格遵守并購方面的國家政策或法律法規,并根據貴公司并購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求,制定并實施相應具體的工作方案,維護貴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購交易的實現,以實現貴公司并購的最終目的。

  法律服務方案 篇8

  xxx安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常感謝貴公司對江蘇xxx律師事務所的信任與邀請!為使貴公司對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務有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務方案。我們真誠期望憑借本所及律師在法律服務領域豐富的專業經驗、良好的服務素質與業內聲譽,能夠贏得為貴公司服務與合作的機會。

  我們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有著豐富經驗的律師非常希望為貴公司的項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我們相信,憑借本所律師在該法律服務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并通過對本所優質資源的綜合調配,一定能為貴公司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達到規范公司運作、防范法律風險、減少糾紛產生、保障項目順利進行、提升項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本所擬提供的專項法律服務內容

  xxx律師主要向貴公司提供針對侵犯貴公司商號和商標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專項維權法律服務。專項法律服務內容包括:

  1、就知識產權的取得、保護、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詢顧問服務;

  2、制定維權方案,確定維權的范圍和方式;

  3、接受委托進行侵權調查取證、發送侵權警告信、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侵權對比法律意見、進行訴前調解等;

  4、接受委托,擔任知識產權權屬(商標權、商號權)糾紛、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或行政的訴訟代理人,代為起訴、應訴、反訴、出庭、和解、上訴等;

  以上專項法律服務可以根據貴公司的要求進行調整。

  二、專項法律服務流程

  在維護貴公司的合法權益,盡快制止侵權行為,xxx律師擬定的服務流程如下:

  1、簽訂協議后三天內通過工商登記查詢等方式確定構成侵權的商家范圍;

  2、七日內了解侵權商家(選定的準備起訴的商家)的位置、經營狀況等基本情況;

  3、十日內向侵權商家發出律師函,限期要求其停止侵權;

  4、十五日內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要求對侵權商家進行查處;

  5、一個月內向侵權商家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以上服務流程可以根據貴公司的要求進行調整。

  三、法律服務承諾

  1、保密:

  對所有接觸到的貴公司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

  2、效率:

  xxx律師盡最大可能快速滿足貴公司對服務時間的要求;

  3、團隊協作:

  對貴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務,由xxx律師整合本所涉及的專業律師組成團隊協助解決。

  4、法律服務記錄:

  我們將對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務進行記錄,以便貴公司定期核查與總結。

  四、法律服務費用

  根據本所從事法律服務及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慣例和經驗,并結合考慮貴公司行業特征、規模以及項目等因素,我們向貴公司提出以下報價方案:

  1、xxx律所于前期收取專項法律服務費150000元;

  2、如涉及代理貴公司參與訴訟,則實行風險代理的方式。風險代理的收費方式為:每代理貴公司參與一次案件,如判決侵權商家停止侵權,則貴公司向xxx律所支付律師代理費150000元,如另外判決侵權商家賠償損失,則貴公司按照賠償數額的30%再向xxx律所支付律師代理費。

  3、上述費用包括xxx律師的所有(包括異地)交通、住宿、查檔、取證費用,但不包含貴公司提起訴訟及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

  因涉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侵權案件,侵權商家需要承擔貴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含律師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因此在合理范圍內的律師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可以向侵權商家主張,貴公司實際支出的費用也會相應減少。

  上述建議謹供貴公司參考。本所非常樂意聽取并將慎重考慮貴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本所聯系。

江蘇xxx律師事務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法律服務方案 篇9

  一、結合房地產開發經營、建設施工等各個階段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分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和各種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確定相應的服務內容:

  1、在土地前期開發期間,為貴集團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參與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的協商、招標、拍賣,為貴集團依法受、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2)受貴集團的委托,進行房地產項目的法律評估、調查;

  (3)草擬、修改、完善地塊前期開發合同,起草土地受讓協議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參與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談、起草、審查,并協助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2、在施工建設期間,為貴集團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工程設計、施工招標文件的制定,幫助貴集團審查投標文件并為評標、決標提供法律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施工監理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協助貴集團與工程承包方洽談、草擬、修改確定工程承包合同;

  (4)協助貴集團審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信譽及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審查確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協助貴集團依約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設備采購安裝合同及對履約、反索賠資料的積累和保管;

  (6)協助貴集團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

  (7)參加貴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3、在房地產經營期間,為貴集團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房地產合作開發與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

  a、解答房地產合作開發與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的專項法律咨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見。

  b、受貴集團委托,參與房地產合作開發模式及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的決策論證。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論證,策劃和制定化解法律風險的相關方案;

  c、根據貴集團的委托出具律師函;為客戶在房地產合作開發及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過程中保全己方權利或證據,進行法律交涉。

  d、參與房地產合作開發及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相關合同的策劃與分析,制定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文本并參與談判。

  e、全程跟蹤房地產合作開發及土地使用權(項目)轉讓活動,提供全方位動態法律服務,包括:審查有關法律文件、草擬有關合同及協議、參與談判、提供法律意見、擬定轉讓方案、辦理轉讓手續;

  f、處理房地產項目公司在設立、轉讓、兼并等過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務;

  g、為貴集團進行房地產項目招商、融資提供法律意見、設計方案,參與談判,并制作相應的法律文件;

  (2)商品房屋的預售、銷售、租賃

  a、參與貴集團與銷售代理商關于代理銷售、租賃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貴集團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租賃協議書,協助貴集團完善商品房屋預售、預租條件;

  b、協助貴集團與境外律師樓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為境外律師樓出具向境外預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見書;

  c、協助貴集團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

  d、協助貴集團起草、修改《購房須知》、《訂購書》、《預售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維修公約》、《租賃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就相關文本報送行政機關的核準備案;

  e、答貴集團或購房人、承租人針對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問題;

  f、準備《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安排辦理正式簽約手續;

  g、配合房屋竣工的驗收工作;

  h、代表貴集團向買方出具律師催收樓款通知書;

  i、在收樓過程中,協商買賣雙方進行相關法律咨詢、協調解決雙邊矛盾;

  j、協助設計租賃實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賃條件;

  k、草擬、審查租約、意向書,提供法律意見;

  (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參與貴集團與銀行有關商品房抵押貸款的談判,起草和審查業主按揭中房產商作為擔保的有關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b、協助對業主主體資格及資信進行審查;

  c、將業主的申請資料及借款人與房產商簽署的《房地產預售契約》及已繳樓款憑證送呈銀行審核。

  d、協助辦理《房地產預售契約》、《房地產按揭貸款合同》公證并監證;

  e、協助進行抵押登記備案;

  (4)物業管理

  a、為確定物業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論證物業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b、協助貴集團招標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c、起草或審查、修改關于設立物業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d、協助貴集團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

  e、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進行策劃;

  f、起草或審查、修改《使用公約》、《業主(住戶)守則》等相關法律文件;

  g、起草或審查、修改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h、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服務;

  (5)其他相關法律服務

  a、在建工程、工業、商業、住宅物業的抵押、收購和轉讓法律服務;

  b、物業調查、商品房評估、拍賣及測繪法律服務;

  c、受托代理貴集團各種涉及房地產的訴訟、仲裁、復議案件;

  二、上述法律服務內容將通過以下法律服務方式得以實現:

  1、本律師將根據貴集團的需要擔任貴集團的專職法律顧問。

  2、定期與貴集團負責人會晤,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3、定期與貴集團進行電話聯系,全面了解貴集團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

  4、貴集團可隨時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或派人上門與律師溝通,本律師也可上門提供法律服務,以便幫助貴集團及時解決法律問題。

  5、如貴集團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三、服務行為

  1、根據貴集團的需要,提供專項法律培訓;

  2、提供專項法律咨詢、法律查詢;

  3、參加各類談判;

  4、草擬、修改、審查合同;

  5、出具法律意見書;

  6、律師見證;

  7、代理貴集團的訴訟、仲裁、復議案件;

  8、其他;

  四、工作原則

  1、本律師開展相關法律服務的嵌入式服務工作原則:

  嵌入式服務原則:全程跟入、具體推進、實行嵌入式服務。法律服務是一項細致而且面臨不斷發生變化的.業務,工作的實施不僅依靠以往的工作經驗及扎實的法律知識,還要依靠對工作中不時發生的新問題的準確把握并相應調整工作方法。嵌入式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迅速、準確地了解問題實質,及時作出反應和應對。

  2、開展相關法律服務的工作流程:

  第一項:由本律師負責,召集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組成專門工作團隊,負責貴集團的法律服務;

  第二項:工作團隊進行摸底調查,用合理時間了解基本情況;

  第三項:會同貴集團對法律服務內容進行分類。編制目錄,初步分析后建檔;

  第四項:制訂相關法律服務的工作安排;

  第五項:根據工作安排,由本律師負責具體工作;

  第六項:建立會商制度,根據工作要求,確定本律師與貴司的定期會議制度;由本律師在定期會議上通報工作進度,征詢意見。對于有特別要求的項目,經工作負責人確認后,可召開臨時會議研討;

  第七項:對提供法律服務的項目進行跟蹤服務;

  第八項:工作調整,針對工作中不時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及解決方法;

  第九項:對服務情況不斷進行總結,向貴集團進行分項及總體報告。

  法律服務方案 篇10

法律服務需要一個方案,在完成一個案子接觸下一個案子的時候應該怎么樣設計?看看下面的法律服務團隊建設方案吧!
  法律服務團隊建設方案

  一、裁員方案設計

  1.進行背景調查

  2.裁減人員方案

  3.制定、審查裁員文件

  4.人事結構方案

  5.企業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等

  6.直接參與裁員談判

  7.直接參與裁員中與相關政府部門、工會部門等的`溝通交流

  8.參加仲裁和訴訟程序

  9.協助辦理有關行政手續

  二、薪酬、績效方案設計服務

  1.進行崗位調查和薪酬調查

  2.根據崗位調查結果,進行崗位分析

  3指導《崗位說明書》的填寫,并進行審核。

  4.進行崗位評價

  5.薪酬制度設計

  6.工資結構結構調整與工資標準測算。

  7.制定績效考核與績效管理辦法

  三、社會保險服務

  1.社保政策解答。

  2.社保實務操作。

  3.社保專項稽核。

  律師協助自審流程:

  1.社保稽核法律服務的需求。

  2.律師了解企業基本情況

  3.審核表單是否齊全,并協助完備

  4.初步評審企業社會風險金額

  5.根據員工身份及工資總額構成逐一分析梳理。

  6.得出準確社保補繳金額

  7.出具社保風險體系完善報告。

  四、事業單位改制服務

  1.為改制單位設計改制方案并指導實施。

  2.協助改制單位接續各種社會保險關系。

  3.為改制單位設計薪酬方案。

  4.為改制后單位重新聘用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提供分類指導。

  5.為改制后單位建立或完善規章制度。

  6.代理改制單位進行產權方面的民事訴訟或仲裁。

  五、單項法律服務

  1.參與企業談判或調解

  2.代理申請不定時工時制或延期申請

  3.辭退員工的方案設計

  4.起草或審查文書,包括但不限于:

  (1) 勞動關系(解除、終止)協議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勞動合同續訂通知、勞動合同變更書、離職手續辦理通知書、離職申請書、員工過失報告、離職交接登記表、離職手續辦理表、離職證明、待崗協議書、待崗通知等。

  (2) 《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勞務協議》、《競業限制》、培訓協議、各類承諾書、招聘錄用管理制度、試用期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休假管理制度、社會福利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公司獎懲制度、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培訓制度、留人及離職管理制度等

  5. 代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勞動爭議訴訟案件一審、二審

  6.起草或審查員工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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