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分家協議書范文匯編五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家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家協議書 篇1
家庭成員:
母親:李秀蘭 (父親:楊振剛,已去世)
長子:楊智文
次子:楊智武
三子:楊智勝
協議簽訂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親楊振剛去世之前至今始終未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根據繼承法,現經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對目前家庭所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特立協議如下:
一、家庭共同財產范圍
1、位于北京市朝陽區轉角樓北里2號樓1門501的住房一套,產權在父親楊振剛名下。
2、位于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一套,產權在母親陳秀蘭名下。另在該房旁邊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間,家庭享有長期居住權。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陽區轉角樓北里2號樓1門501的住房歸次子楊智武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助辦理。
2、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歸三子楊智勝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助辦理。位于其側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權也歸三子楊智勝,如因其變故所得補償也歸三子楊智勝所有。
3、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各拿出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元整)給長子楊智文,楊智文對以上兩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4、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所分得的房產各留一間供母親陳秀蘭居住,待母親百年后,歸其各自所有。
三、母親陳秀蘭贍養問題
母親將來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費用等問題由三個兒子共同承擔。
四、戶口問題
長子楊智文的戶口現在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如遇拆遷,若以在此房產的戶口人數補償,則長子楊智文享有應得份額;若以房產面積等其他方式進行補償,則長子楊智文不享有任何權利。
五、款項給付
第二條第3項中所約定的.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各付100萬元給長子楊智文,本協議簽訂時已實際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憑據。
六、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
見證人:
各方簽字:
母親:
長子:次子: 三子:
分家協議書 篇2
宋金龍、宋金飛弟兄二人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母親及家中叔叔趙興明、趙興堂、趙興友、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6間正房兄弟兩每人三間,宋金龍分東邊的三間,宋金飛分西邊的三間,東邊兩間廚房歸老大,西邊的兩間廚房歸老二;
二、房前房后的自留地以正房的中間線為界,各一半,自留地的家作物和樹木
也以此為界,在哪邊的就歸哪邊;
三、老大宋金龍結婚女方所陪嫁狀歸老大本人,因照顧到老二宋金飛還在上學,其它家具全歸老二所有;
四、家中所欠8000元債務由父母償還,與弟兄兩無關;
五、目前所種的田按人均量平分;將大岸北邊的一塊田和大場的一塊田歸老大,其它的歸老二和父母;
六、父母養老問題,父親宋汝國歸老大,母親陳玉蓮歸老二;
七、本分家協議已一次分清,吃虧沾光差價做明,今后價格漲落;
八、本協議共2頁一式五份,母親與兩兄弟夫妻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夫妻雙方均不得反悔,如經見證報公證處另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_____
見證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分家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兄弟二人均已經成婚,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父親、母親,妹妹余逸敏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以及父母今后贍養義務。
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房產分割:原有宅基地一處,建房兩間三層半。 兄弟二人各一層,另外兩層歸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養老。
二、三樓歸余達所有;二樓歸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兩層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贍養協議:
1、口糧由甲、乙共同承擔。
2、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其他費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擔(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擁有的部分錢物之后不夠部分),
3、當父母臥床不能自理時,兄弟2人輪流照顧,輪到一方照顧時,如果需顧保姆的,費用由顧保姆方自理。
五 、本協議共1頁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雙方對以上協議均不得反悔。未盡事宜兄弟二 人協商解決。
立協議人:
父 親:
母 親:
大兒子:
二兒子:
女 兒:
見證人:
年月日
分家協議書 篇4
今有徐新法、陳金娣家庭成員中二子(徐海清、徐海明)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愿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分與二子為業,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特立此分家協議書為憑。
一、居住屋分配:現有居住房屋肆間兩層,分別分予徐海清和徐海明二人。其中東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清所有,西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明所有;
二、出租屋分配:現有出租房屋,所產生的房屋租賃費用由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收取并使用。出租房屋所有權暫時不予分配,歸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所有。待徐新法、陳金娣夫婦百年后遵照遺囑分配或沒有遺囑徐海清、徐海明協商分配;
三、空余土地分配:協議簽訂之日,沒有居住房屋和出租房的空余部分土地,按居住房屋劃分界線。徐海清、徐海明二人各50%,東邊50%歸徐海清所有,西邊50%歸徐海明所有。雙方不得干涉對方改變土地的用途;
四、共同債務分配:家庭共同債務不分配,由徐新法、陳金娣二人償還;
六、老人贍養:由于贍養徐新法、陳金娣所產生的費用,需要兒子承擔的,徐海清、徐海明按各50%的比例分攤;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經所有當事人簽字并芝里社區蓋章后生效,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持一份,徐海清、徐海兩兄弟各執一份,芝里社區備案一份。
協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家協議書 篇5
立協議人:
趙大x,男,43歲,黨員**鄉**村村民(長子)
趙小x,男,38歲,群眾**鄉**村村民(次子)
趙老x自感年邁,不能管理家務,且長子趙大x,次子趙小 x都已娶妻生子,宜分家單過。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東院新房4間,莊基一處,及其附著物歸趙大x所有。莊基面積以《莊基使用證》為準。
2,西院舊房4間,莊基一處,及其附著物歸趙小x所有。莊基面積以《莊基使用證》為準。
3.因新舊房屋差價,家中的三馬車一輛分給趙小(,再從家里的1萬元存款中取出5000元補貼給趙小x剩余的5000元,作為趙老x分家后的生活零花之用。
4.平日里自己使用的家具、自行車等較小的用具,隨分給自己所有
5,對父親趙老x的贍養,趙大x與趙小x每家一年輪養,管吃,管住,管穿衣。先從趙大x家開始。如果老人得大病住院治療,費用均攤。得小病,誰家養,誰家負責治療。
6.未盡事宜,按照對等原則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4份,趙老x、趙大x、趙小x各執一份,交村委會一份備案。
空口無憑,立此為證,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立協人:趙老x、趙大x、趙小x
(簽章)(簽章)(簽章)
分家人:都**(簽章)
村委會審核(蓋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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