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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30 08:52:03 防治方案 我要投稿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5篇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蘇教督委辦函〔20xx〕8號)要求,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切實遏制校園欺凌之風,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嚴肅校紀校規,規范學生在校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黨委全體成員及各科室科長為成員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穩辦,主任由孫家峰兼任。各學校也要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機構,進一步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四、治理內容和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

  (一)工作落實階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1.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行為規范養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實推進“法律進學校”工作,邀請公安、司法、法院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學校要加強學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德育教干、安保人員、班主任、科任教師等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及時干預處置。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工作責任制,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二)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1.學校自查。各學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并于每月25日前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報教育局安穩辦131室陳欣同志。

  2.縣級復查。縣教育局將采取督查組隨機抽查和責任督學逐校督查相結合方式,通過聽匯報、看臺賬、查設施等形式,對全縣中小學校園欺凌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3.責任追究。縣教育局將校園欺凌治理作為長效機制一抓到底,對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期間學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實、職責不明、措施不力、問題不清、處置不當、影響惡劣等問題,視其情節或所承擔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2

  為了杜絕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根據縣委、縣政府及教體局文件精神,經學校會議經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目的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扎實認真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組長:

  周曉華

  副組長:崔鐵軍

  劉向轉

  成員:徐春青

  張忠建

  鄂紅霞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三、責任分工

  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各組織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負責校園欺凌事件接待及上報等工作,協調各處室校園欺凌事件工作。

  教導處:負責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完善學生課堂教學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處:負責有針對性法制教育,加強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工作。

  總務處:負責學校重點部位隱患排查及檢修,配齊配全安防設施,做好學校安全設施后勤保障工作。

  少先隊組織:負責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和反校園欺凌宣傳工作。

  班主任:負責組建班級安全委員會,充分調動班級安全委員的積極性,全面了解掌握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本班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3月—7月

  1、加強宣傳教育。5月份,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開展以“反校園欺凌,建平安校園”為主題的專題教育。6月分三個專題,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讓學生知法懂法。組織教職工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班會、宣傳語、板報、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形成“反校園欺凌”震懾力。舉行主題班會,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7月份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活動月。

  2、完善制度機制。健全“反校園欺凌”管理體系,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利用心理咨詢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和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加強法治教育,結合實際把“反校園欺凌”教育立足于長期教育,逐步構建“反校園欺凌”教育與師德教育、學生德育教育結合起來,建立長效教育機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聯動作用,注重心理咨詢工作正常開展,每一個班級設立學生安全委員會,班主任及時掌握情況。

  3、搞好專項治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查處。

  針對以下問題抓好專項治理:

  1.叫同學侮辱性綽號,指責同學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同學進行重復性的人身攻擊。拳打腳踢、推撞絆倒、拉扯頭發;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損壞同學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

  4.傳播關于同學的消極謠言和閑話;5.恐嚇、威迫同學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讓同學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7.分派結伙,孤立、排擠同學;8.敲詐、強索同學金錢或物品。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

  五、工作要求

  1、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堅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則。對參與校園欺凌事件的學生,要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教懲相輔等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3、堅持預防為主各負其責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門衛處負責人對本校各室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切實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3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持續深入做好我校校園欺凌防治工作,著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保護學生身心健康,我校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經研究,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xxx xxx

  成員:年級組的領導、各處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法制辦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對全校學生開展全面梳理排查,與家長進行深入溝通交流,了解掌握學生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及時查找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二)及時消除隱患問題。對排查發現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及時調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并舉一反三,及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防控化解風險、營造良好氛圍,切實防止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學校進一步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情節輕微的,學校和家長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予以訓誡。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依法轉入專門學校就讀。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置。對遭受欺凌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的心理輔導。

  (四)規范欺凌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學生欺凌報告制度。學校全體教職工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都應主動予以制止,并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和家長要相互通知,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輿論高度關注、社會影響廣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報送教育部業務主管部門。

  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起因、過程、涉及人員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報告內容要準確、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要及時續報。

  (五)切實加強教育引導。結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思想狀況,加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傳解讀,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進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引導學生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實監護責任。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網絡,自覺抵制不良網絡信息、影視節目、網絡游戲等侵蝕影響。

  (六)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進一步強化預防機制,制訂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系、同學互助、緊急求救制度,積極探索在班級設置學生安全員,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

  四、工作安排

  (一)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與應急處置預案。

  (二)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進行校園矛盾排查和問題學生集中摸排,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著重加強對特殊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細、建檔造冊,充分利用好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三)開展教育。組織教師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邀請法治工作者到校進行專題教育講座。

  (四)主題班會。組織學生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進行討論反思。通過主題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

  (五)及時處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周密部署。各相關處室、年級把做好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作為學生成長成才的底線要求,作為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予以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強化協作。各相關處室、年級要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相互助力,積極構建校園欺凌防治體系,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引導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做好輿情引導,防止過度渲染細節,保護受害學生隱私,營造良好治理氛圍。

  (四)壓實責任,確保落實。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4

  按照三教文【20xx】87號文件要求,市一高領導高度重視,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學校馬上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各年級、各處室深入排查,做好預防工作,并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雷建盧校長為組長、李廷好副校長為副組長,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譚廣軍任辦公室主任。

  二、健全制度、有章可依。

  由政教處負責起草預防校園欺凌制度及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各年級按照制度開展工作。

  三、具體措施。

  1.要加強教育。要加強對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力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法制教育會、班會、廣播站、黑板報、手抄報等教育學生珍愛同學友誼,遠離校園欺凌,明白校園欺凌帶來的嚴重法律后果。各任課教師要把防校園欺凌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中去。

  2.要加強預防。要組織各級部、各班級對存在的校園欺凌隱患的可能施暴人員進行摸排登記。對可能存在的隱患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要加強學生在校時間的點名考勤工作,不讓學生流入社會。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班主任要聯系家長及時發現和疏解學生之間的矛盾,必要時可邀請司法、公安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輔導班,使他們進一步認識校園欺凌將帶來的法律后果。要加強大門口和學校院墻的管理嚴禁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內,或學生私自外出。學校保安要加強對校園,特別是一些人員少到的地方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學校宿舍管理和值班人員要加強晚休時段的學生管理,防患于未然。

  3.要及時處置。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造成惡劣影響的要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回報,并認真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4.重三防建設。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學校要對校園內的監控設施加強維護,并安排專人盯防。要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四、責任落實與考核

  學校分別與全校師生簽訂學生在校活動安全責任書,明確校園欺凌責任界定。校園欺凌的施暴者是直接責任人,必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老師要付管理責任,對于出現校園欺凌的班級要在班級考核中予以體現。預防和整治校園欺凌人人有責,任何老師或學生發現校園欺凌都要及時制止、通知學校或報警,學校將給予鼓勵和表揚。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5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xx年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xx〕40號)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共建文明、和諧校園,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全區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要通過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事件,織牢聯動網絡,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防范和遏制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全面建立地區、縣(市、區)、校三級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有效形成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范的工作局面,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工作任務

  (一)堅持教育為先。各地各校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傳解讀,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學生思想覺悟、道德水準和文明素養,培養學生良好行為習慣。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群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的潛在意識。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培訓時機,將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納入培訓內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長、教師的工作能力。

  (二)堅持預防為主。各地教育部門要對行政區內所有中小學校、各學校要對全校學生開展全面梳理排查,瞄準可能導致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采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實時掌握學生學習、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動態,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責任機制、預防機制、考評機制、問責機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堅持保護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報告制度,增強全區教師、員工責任感、使命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要積極開展心理疏導、交流談心、家庭走訪等工作,指導幫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學生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切實保障學生合法權益。要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四)堅持法治為基。各地教育部門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完善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方案、預案,并指導學校定期開展演練,確保轄區內發生學生欺凌或校園暴力事件時能夠及時妥善處置。要依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有關要求,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區分情節輕微、情節較重、涉嫌違法犯罪3個層級,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組織實施

  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部署摸底(20xx年3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進行全面細化部署,集中開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當前工作底數,建立問題清單“一本賬”,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

  (二)集中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

  針對摸排出的問題隱患,積極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導檢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地區教育局將對各地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并做好迎接國家、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抽查的準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各校要充分認清加強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治理行動作為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措施,確保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動,強化協作,明確任務分工,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抓好管轄范圍內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各學校要積極落實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職責,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務;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強指導幫帶,做好信息匯總、報送等工作;地區教育局將加強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跟進督辦落實整改。省教育廳將于4月至5月份開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頭看”,對上一年度年發生過欺凌暴力和學生溺水事件的縣市區、學校開展專項督察,對發現的問題再提示、再通報,督促各地各校抓細抓實具體工作。

  (三)查漏補缺,及時總結。要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啟示性、經驗性做法,形成長效機制;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環節,追溯問題深層次根源,汲取教訓,集智攻關,推動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正面引導,加強宣傳。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工作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與防治工作相關的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群眾信息需求,暢通新聞媒體、微信平臺等公共渠道,營造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良好氛圍。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6

  為了貫徹姜堰區教育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生欺凌和暴力危機事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1.組織機構:

  組長:符慶明

  副組長:錢斌盧麗群

  組員:段其寧孫志勇年級組長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

  組長:整體協調,監督實施。

  副組長:制定計劃,監督落實。

  錢斌:對師生宣傳和教育;

  盧麗群:制定應急預案和負責應急處置;

  段其寧:對師生進行心理培訓和疏導;

  年級組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調鎮、村、社區,并進行學生法制安全情況反饋等應急保護處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落實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開展有效工作。

  二、開展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校園氛圍

  (責任人:工會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班主任)

  1.開展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學習。強化以生為本的意識,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個一”活動。

  (1)邀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開展一次家訪活動,了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在家表現。

  (3)進行一次校園矛盾排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校園矛盾排查,針對具體問題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4)進行一次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

  (5)開好一次“我們是一家人”主題班會。

  3.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工作:

  (1)利用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師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處理學生欺凌與暴力事件的專業能力,做到依法依規、合理有效的處理危機事件。

  (2)創設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校園網、宣傳欄、課堂教學等途徑,積極宣傳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相關知識,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法律、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學生心理偏差

  (1)每學期根據每班需要,為學生提供相應的心理課程。

  (2)每月利用廣播、展板等方式,向學生宣傳人際交往的技巧和知識。

  (3)每學期開展一次心理活動周,組織學生以照片、作文、圖畫、表演、游戲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4)定期(開學初、學期中)對學生、家長、教師進行調查,準確掌握學生的心理動向。

  (5)對人際交往出現問題的學生進行個體或小團體的心理輔導,并定期回訪。

  三、建立預警機制,積極做好防控

  (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全體教師、法制副校長)

  1.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安全主任負責)

  2.加強日常管理,進行有效預防。

  (1)門衛: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2)安全主任、法制教員:落實日常值班和重點部位(大門口、樓道、廁所、飲水間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過學生微信群和監控設備,對學生反常的輿情和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溝通順暢,信息聯動。門衛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長派出所。利用電話、微信等手段保證學生、家長、班主任、校長、的信息暢通。

  5.排查建檔,定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開學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聯合排查。

  四、處理流程通暢,合理果斷處置

  (安全負責人、相關學校領導、心理教師、班主任)

  1.信息報送。班主任或當事教師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德育處和校長,在第一時間上報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員要通報大倫鎮派出所。

  2.處理過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負責與家長溝通解決。正確引導輿論導向,保護學生隱私。支部書記負責與媒體溝通,負責學校對外發布消息。

  3.教育引導。由班主任、心理教師、心理專家聯合對當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教育,聯合派出所、家長幫助其改過,使其心理水平恢復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導,預防為主。

  2.全員參加,高度重視。

  3.疏堵結合,不留死角。

  4.信息暢通,處置合理。

  通過宣傳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實施,營造友愛守法的良好育人環境,為“崇實”校園文化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7

  校園安全與每個師生息息相關、跟每個家庭密切相關。關系到學生能否健康成長,能否順利完成學業;關系到教師能否在一個寧靜、安全的環境中教書育人。近期全國各地發生的一系列的校園血腥暴力事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暴力事件,保障全校師生員工人身體和財產安全,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學、規范、長效”的校園安全防范體系,積極高效、妥善處置校園欺凌及突發暴力事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法制校園、平安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校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措施

  1、班主任負責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與他人團結友善、和睦相處、不惡語傷人、不與他人為敵、能包容和諒解對方,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沖突,為校園暴力的發生消除隱患。

  2、加強巡視,不讓外校學生進入校園與本校學生打架斗毆,教育學生不參與社會的小團體,避免社會小青年到校發生暴力事件。

  3、對學生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治安管理條例的教育,使之知法、懂法、不觸犯法律,從小做一個守法的學生。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及自身防范意識教育,使得全校師生學會自我保護。

  4、分層負責制。分管領導對主管領導負責,點校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學生負責、年級組長對年級組內的師生負責、學校領導對全校的安全負責、門衛嚴格把好校門關,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

  5、密切關注師生的心理健康,發現問題及時疏導。

  6、嚴格門衛制度,健全門衛詢問、驗證、登記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內。

  7、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及時解決處理,并及時報警。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時親臨現場負責指揮。派出應急處置小組與犯罪分子周旋。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懲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⑵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⑶加強對校內有精神病癥狀的人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⑷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必須要逐一摸排登記造冊,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⑸經常性地與校外法制、治安輔導員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學校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撥打“ 110”報警電話。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相關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急處置小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按照平時演練的路線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3、第一時間內報襄垣縣教育局和夏店鎮鎮黨政辦公室。

  4、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5、協助警方阻止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護秩序和善后處理。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8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在我縣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教體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根據州教育和體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印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州教體通〔20xx〕56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全縣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教體局局長譚子好任組長,原教育局副局長向子權、縣人民政府主任督學姚本桂任副組長,各股室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安股,梅光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章長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三、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從20xx年6月上旬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6月上旬)

  各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實際,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6月下旬—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縣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第三階段:組織檢查階段(9月—12月)

  1.學校自查。各校要對校園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要對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教育和體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導室。

  2.專項督查。縣教體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于9月1日至7日對全縣各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報告報送州教體局、州人民政府督導室。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究問責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于10月—11月,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采取明察和暗訪的方式進行督查,12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督察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請各學校務必高度重視。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9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而且有蔓延的趨勢。根據教育局《關于印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永教通[20xx]26號)文件精神,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區教育局、當地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及時匯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

  組長: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等各班班主任及護校教師隊成員

  以校長(楊國華)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二)現場防暴組

  組長:xxx

  (三)組員:xxx、xxx、xxx、xxx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三)疏散引導組

  組長:xxx

  組員:各班班主任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并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五)現場救護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立即與“120”聯系。

  三、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事件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3、本方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已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四、處置流程

  1、建立健全校園欺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敏感事件。

  2、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財務處、大隊輔助員、當日值班教師、學校保衛人員)。

  3、防暴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政教處、教務處、大隊輔助員、學校保衛人員)。

  4、救護組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政教處、總務處、醫務室、班主任)。

  5、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大隊輔導員)

  五、具體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初)

  1、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廣播、文化櫥窗、條幅等宣傳,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負責部門:辦公室、政教處)

  2、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負責部門:教務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7月)

  1、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級內排查出心理有問題者、有暴力傾向者、搞小團伙者等,并對重點學生進行幫教,心理有問題者心理咨詢室個別進行輔導,做到防患于未然(負責部門:教務處、政教處)

  2、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立體化宣傳普及(負責部門:教務處)

  3、班主任在班級內進行初步摸底,填寫好《校園欺凌摸底表》,了解班級內是否存在欺凌現象,針對現象制度專項治理具體措施。

  4、舉辦多場法制現場會,讓學生知法懂法(負責部門:政教處)

  5、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全體學生參與,通過學生文章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負責部門:大隊輔導員)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對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工作,根椐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制定《中站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安全。

  一、專題教育

  ①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么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②主題班會,通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么辦?”

  ③通過電子屏、宣傳欄等平臺加強宣傳和教育。

  ④通過“家校溝通平臺”加強宣傳教育和家校聯系。

  ⑤專題講座,邀請法制副校長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

  ①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②完善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校園欺凌”處置的職責。

  ③校長、安保處組織校委會人員參加專題會議,學習《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不聞不問、甚至聽之任之的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匯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當日總值班或校長匯報,在當日總值班或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系校園安保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并組織緊急救護,后匯報。

  三、預防應急

  ①加強行政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中午、下午放學)、重要場所(操場、校園、教學樓)的巡邏和查看,并做好相關記錄。

  ②督促學校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加強對安保人員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③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清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清攝像頭進行部分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范、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⑤督促全校教職人員加強課間管理和巡視,提高巡視頻率;同時要求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通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巡邏保安、行政值班人員的聯系和溝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學生公布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⑧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職責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1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李振信

  副組長:段超、宋福、于榮梅

  成員:段會峰、于華麗、于娜、于衛芳、宮平、鮑占僑、李建勇、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20xx.4.10—20xx.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海陽所鎮中心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布舉報電話(初中6753364;小學6752364)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李校長協調(時間另定),邀請海陽所鎮派出所、海陽所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于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師李慶鎖,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組織相關的心理健康教師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并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匯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20xx.5.2—20xx.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此項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2

  為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嚴防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機構

  (名單見附件)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張峰擔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中小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小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

  各校園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防范,將其作為安全工作、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校園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校的預防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及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系、同學互助、緊急救助制度,全面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導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過思政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二是聘請法治副校長進行宣講,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利用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2.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會隊會、主題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3.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各校園要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分析學生的家庭特點、成長過程、行為表現、情緒變化等,及早研判學生欺凌發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對有不良傾向的特殊群體學生建立完善“五檔一冊”,即:《學生家庭成長檔案》《學生日常行為觀察檔案》《學生正向引導檔案》《學生行為矯正檔案》《學生整體發展檔案》《學生“反欺凌”行為手冊》,并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對教職工和家長的培訓

  1.加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引導。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委會、家長會、家校釘釘群、致家長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導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使家長增強對學生欺凌危害性的認知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不能忽視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更不能縱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強家校溝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行家長參觀、接待活動,積極開展家訪等工作,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系,增進雙方管教和輔導學生的方式、理念的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共同防止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

  3.做好對教職工的培訓。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專題培訓,組織教職工學習預案、處理學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強安全防范。各校園要完善安全巡查機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特別是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易發場所如宿舍、校園角落、廁所及隱蔽場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別注意巡視、查鋪。要及時收繳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學生放學或就寢后下班,避免因學生脫離成人監管實施欺凌和暴力。

  2.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關注校園周邊閑雜人員,防范街角少年拐帶、欺侮在校生,善于發現苗頭性問題。發現閑雜人員在校園周邊抽煙、無故逗留、穿奇裝異服等情況時,提醒學生不與他們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當地公安、社區等部門和單位通報,由公安部門、社區協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學校保衛組織,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上課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對同意入校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主動保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部門的聯系。

  (六)拓寬學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過主題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學生講出自己實施、發現、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2.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通過問卷調查,無記名舉報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調查的頻次應每學期至少1次。

  3.通過教師日常與學生交流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教師通過學生的異常行為發現欺凌和暴力線索。

  4.通過在班級、宿舍設置學生安全員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

  5.通過對校園內外的監控視頻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

  6.通過培訓家長,由家長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提供相應線索。

  7.通過學校公示欄及顯著位置公布學校救助或欺凌治理電話號碼,明確責任人,鼓勵學生提前反映情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欺凌事件情況。

  8.通過查看、走訪周邊商戶、學生反映等辦法了解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七)規范欺凌報告制度,依法依規處置

  1.公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名稱:沁源縣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電話0355-7833086,接受媒體監督和群眾舉報。

  2.嚴格規范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l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3.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復查的,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4.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結情況,嚴肅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堅決杜絕學生欺凌輿情信息的發生。

  6.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領導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對學校預防學生欺凌工作進行追蹤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縣教育督導室對各校預防和治理學生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不夠、組織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3

  為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按照上級教育局關于學校突發事件“沉著應付、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做學校安全保衛和綜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礎上,為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校園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防欺凌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欺凌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惠濟區香山小學防欺凌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劉紅(校長)

  副組長:宮海濤(副校長)

  成員:趙永華(教學副校長)

  朱廣明(總務主任)

  韓軍華(教導主任)

  金波(會計)

  閻鑫(輔導員)及各年級班主任

  三、引發校園欺凌事件原因學生之間

  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

  四、應急措施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校門口來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如來客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各班要加大對班級學生防欺凌安全保護意識的教育,同時要加大對班級問題學生的重點關注,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對學生中間的矛盾要及時化解。

  3.班要定期召開本班學生思想教育大會,對學生進行行為規則及文明習慣教育,學校每學期聘請法制校長到學校對全體學生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

  4.值周、值班領導及教師要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學生如有斗毆的矛盾苗頭時,應及時職責,并向當事雙方學生的班主任進行反饋,由班主任及時化解。

  5.如果校園內已發生學生間的欺凌事件,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學校及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知雙方家長,共同做好事件從處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欺凌,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7.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8.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到場。

  9.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學校領導要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10.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對學生中存在的矛盾沖突,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化解,做好雙方調節工作,并告知學生家長,由家長進一步進行思想疏導教育。

  4.如學生中已發生欺凌事件,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處理程序

  一旦校園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處理.

  1.學生家的欺凌事件,視事件的程度,進行逐漸調查處理,輕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學校共同處理,告知家長,做好學生思想疏導工作,并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學校。

  2.對學生之間發生的嚴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一經發現要第一時間報警,撥打“110”報警電話。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市級以上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七、職責分工

  1.門衛,嚴格門衛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2.教務處,加強對學校內部網絡的監控力度,封堵查處有害信息,同時預防利用計算機在網絡上散步對學生人身攻擊等事件。

  3.總務處加強學校內部設施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4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優化校風,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斗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范

  1.加強防范。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按程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復查。20xx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復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預防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5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真抓實干,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范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布。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范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松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臺;督促學校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復查程序,公布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范有度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干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范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于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于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布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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