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
【關鍵詞】 劃撥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賃作為一種讓渡房屋使用權的一種民事行為,對于建立和完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活躍市場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國有企業改制高潮漸遠,事業單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將釋放出大量的劃撥土地上的房屋進入市場。眾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國有土地的劃撥性質。作為市場主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后的公司,從物盡其用和追求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必然將閑置的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以獲利。本文擬以筆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作為切入點,對改變劃撥國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拋磚引玉,與司法實務人士進行交流和探討。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漢中心城區的某文化創意園,由武漢某汽車修造公司經營,名為文化創意園實為商業街,聚集了多家餐飲、服裝企業。武漢某餐飲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經營海鮮酒樓,后租賃雙方因房屋租金發生糾紛,汽車修造公司將該餐飲公司訴至武漢市某區人民法院。筆者作為餐飲公司的代理律師,憑借多年為國土規劃行政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判斷承租房屋原為國有汽車修造企業廠房,所占用的土地應為劃撥工業用地,房屋性質應該為工業、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變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則租賃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存在合同無效的可能性。隨后,筆者作為餐飲公司的代理人向國土和房產管理部門調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產證,證實了前述推定,確認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房屋設計用途為工業交通倉儲用房的事實。
在獲取上述證據后,筆者建議餐飲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變土地和房屋用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由,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無效,并判令出租方賠償承租方的裝修損失二百余萬元。經開庭審理,某區法院認為出租房已經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為由,判決駁回餐飲公司的反訴請求。目前,餐飲公司已經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司法審判現狀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審判現狀
基于對上述某區法院判決的疑問,筆者查閱了各地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發現各地法院對于改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判決結果及其判決依據缺乏基本統一的尺度和標準,甚至同一法院對同類案件的判決結果也截然迥異,令人無所適從。各地法院判決結果和判決依據大致有如下幾種情形:
1、武漢市某區人民法院審理承租人反訴某汽車修造公司擅自改變劃撥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無效的案件數起,一律以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為由,駁回反訴人的反訴請求,但并未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關于土地用途的規定是否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進行進一步闡釋,缺乏說理的深度,不能產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廣東佛山市某區人民法院的判決[①],認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及《物權法》等法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旨在調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其調整和規范的對象為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或建設單位,并非旨在規范和調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處分行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別于20xx年和20xx年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認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隊上訴重慶市墊江復合保溫材料總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73號民事判決書[②]判決認定,出租方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質的出租行為,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中關于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強制性規定,其《租賃協議書》無效。昆明消防支隊房屋出租行為具有改變土地用途的性質,是違法行為,無論是否上繳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賃協議書》有效。但頗具戲劇性的是,時隔不到一年,對蘭州紅麗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訴甘肅誠信電線電纜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卻以(20xx)民一終字第4號民事判決書[③]判決認定,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其判決理由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五條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房屋所有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財政部《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若干財政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
(二)成因分析
1.對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強制性規定究竟為管理性強制性規定還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理解不一對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租賃合同效力持肯定說的學者和實務人士認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經相關土地和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的規定系管理性強制性規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從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對土地使用者應按規劃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違反該規定,僅導致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導致改變劃撥土用途的租賃合同無效。其法律依據是《房地產管理法》及其與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并未禁止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繳國家,并不損害國家利益。
對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租賃合同效力持否定說的學者和實務人則士認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系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導民商事主體遵循我國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則,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則,土地用途管制將形同虛設。同時,由于房屋租賃主管部門沒有足夠的人員、精力主動強制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其監管只能是被動監管,即主要依賴于出租人自覺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但基于趨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數出租人不會主動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
因此,寄望于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權人以國家利益為大局,將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繳國家,是不切實際。
2. 未區分劃撥土地上房屋現狀用途出租和改變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質
有法律專家和實務人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下稱《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下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只要經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門批準,滿足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具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以及按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條件,劃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即可出租。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筆者認為,《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以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所調整和規范的對象主要為劃撥土地上房屋現狀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為,而不包括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為,理由如下:
(1)我國實行房地一體主義,不僅房屋和土地的物權歸屬應適用該規則,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應遵循該基本規則,土地用途直接決定房屋用途。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同時,依據《城鄉規劃編制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各地塊的主要用途應當作為強制性內容。綜上可知,房屋建設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相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進行建設。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終局的決定房屋用途,改變房屋用途,其實質是改變了土地用途。
(2)我國對土地用途實行嚴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都應當履行法定的審批程序,即須經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并報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經得規劃主管部門的同意。經過上述程序改變土地用途后,還應在土地登記主管部門作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3)劃撥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或以極低的對價獲得的土地,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必須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對使用主體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用地目錄》第四條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企業改制、土地使用權權轉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錄的,應當實行有償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質是改變了劃撥土地的用途,已經不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應當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用地。
3. 法不責眾的心態
部分法律專家和實務人士認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為大量存在,不僅國有企事業單位存在該種情形,大量國家行政、司法機關也存在該種情況,還有大量國有企業改制后國有控股、民營企業因按相關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劃撥性質,將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獲利。因此,若否定改變劃撥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無疑會給既有的租賃業態造成巨大沖擊,牽涉面廣,涉及的利益群體眾多,與當前高度重視審判社會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導思想相悖。反之,從物盡其用的角度出發,對該類房屋租賃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勵交易、盡量維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導思想。
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同樣缺乏依據。作為由國家財政負擔經費的行政、事業單位及司法機關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體。因此,盡管其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為,但不應以對一般的民商事主體之間合同糾紛所總結出來的盡量促成交易和維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審判指導思想來認定其出租行為的效力。而更應從是否凡違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角度認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賃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嚴格限制部分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濫用土地劃撥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設嚴重超過自身實際需要的房屋面積出租牟利的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四、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再認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將《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強制性規定區分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和管理性強制性規定,只有違反了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才導致合同無效。但如何識別和認定兩類不同的強制性規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未規定具體的標準。學界通說認為,應從如下標準判斷和識別兩類不同的強制性規范:一是審查法律、行政法規是否明確規定違反強制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二是審查違反強制性規定是否損害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三是審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還是禁止行為本身;四是審查強制性規定的調整對象,即強制性規定針對的是行為方式還是行為結果,是針對準入資格還是行為內容。
綜合以上識別標準,筆者認為,《土地管理法》第四條、第十二條、第五十六條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關于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首先,從其立法目的來看,上述規定原則上禁止改變土地用途行為本身,并嚴格禁止改變土地用途行為結果的實現,僅在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經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才能改變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價值差異巨大,擅自將劃撥土地用作不符合《劃撥土地目錄》規定的用途,逃避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損害國家利益。因此,將《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認定為效力性強執行規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議
雖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規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但是否應一概否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則應持謹慎態度。筆者認為,應當區分改變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分別處理。對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因其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應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可以參照合同效力補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審法庭辯論前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作為認定合同效力的依據。若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行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獲得土地主管部門和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的,可以認定租賃合同有效。肯定該種情形下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并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勵交易,盡量維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審判理念。
六、結 語
綜上所述,我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應視其是否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區別對待,而不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處理。否則,難以在追求和實現法律正義的同時,獲得較好的審判社會效果。
參考文獻:
[①] 加陸勇山律師的文章《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租賃合同不會必然導致無效》;
[②] 見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73號民事判決書。
[③]見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4號民事判決書。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將依法享有所有權的土地(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的上述土地水、電、噴灌設備等設施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
二、租賃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為人民幣/年,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租金必須按時支付。合同到期乙方續租,必須提前兩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續簽土地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金,土地租金按新合同規定支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土地和房屋產生的水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如因乙方的過錯,即非自然災害,導致租賃土地、設備、設施或相鄰承租人的財產受損,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5、2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租賃土地完好交付給乙方。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的土地、房屋及醫院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轉租、轉讓或出借。如轉租、轉讓或出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5、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和房屋的結構,不得在土地上任意搭建,否則乙方將予以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不及物動詞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6、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
6、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收取的租金將退還給乙方,乙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7、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的租賃土地、
7、3本合同期滿后,如乙方逾期將租賃土地歸還甲方,乙方還應向申請人支付5%的地租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協議
8、1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如國家征地或開發),乙方僅領取國家支付的青苗,其他國家補貼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8、2如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人身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8、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房屋坐落于麗江市 乙方租用 平方米。
二、乙方租房用途: 。
三、租房合同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賃期間租金為每年叁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五、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電費、水費、保安費、衛生費。
六、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生,和乙方在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作違法經營活動。
八、乙方租賃期滿后,若乙方有意向繼續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義務優先向乙方作出租賃。
九、乙方租賃期滿,乙方將租賃期間所作裝修房屋及所建房屋無償贈與甲方使用。
十、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定前,本合同書仍有效。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五萬元作為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授權代表(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4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乙方就該地塊長 米,寬 米,(包括一座廠房,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租給甲方使用事項簽定該協議,租用期暫定年,租金自 年 月
二、本協議所約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并應于每年 月 日之前付至乙方,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簽定協議日)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則自逾期之日起,按其未支付租金額的%,支付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妨礙甲方對該廠地行使正當權利。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租用期滿后,如甲方需要,可優先租用該廠地。
五、乙方負責交納與租用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用及其它法定的費用。
六、若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對甲方所蓋的房屋及電力設施進行補償的款數應由甲方所得。
七、在租賃期內,主廠房所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維修。
八、本協議雙方同意后,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房屋二間,林地30畝,其中30畝和房租給乙方居住和耕種,為保證明確雙方的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租住和耕種期間水暖電及一切生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一概不管。
二、乙方在租住期間,必須維護、看管好圍欄及樹木,對破損的圍欄及時修理,防止牲畜及人為對圍欄或樹木進行破壞。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做違法亂紀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住期間發生火災、爆炸、人身傷害、生病或死亡等一切事情均與甲方無害,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如因乙方看管不當造成甲方圍欄、樹木、房屋等損失的,由乙方按價對甲方進行賠償。
六、承租費為5000元整,由于乙方在租住期間要對樹地進行管理,所以甲方向乙方收取此費用,而且每年甲方要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管理費用做乙方對圍欄、房屋、樹地的維護費,此費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二次付清。
七、甲方要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及時將維護款付清。
八、樹地圍欄自然破損時,甲方要及時向乙方無償提供材料、機具,以便乙方及時進行修補。
九、甲、乙雙方合同期滿或因有事需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否則,造成損失的由對方賠償給另一方。
十、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間人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試用期為一年,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期滿可再進行續簽。
十一、此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中 間人:
年 月 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印道中學對面路橋頭5米處羅明健界處的715棟場地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260平米左右,里面設施四圍墻、有鐵門、混泥土地坪、彩鋼棚150平米。
經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期間,甲方提供水電設施和場地。
2、租賃期為五年,即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乙方將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捌萬元(¥:80000。00元)整,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轉讓權、使用權和出租權。
3、在租用期內,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將付給乙方未滿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設施費用元。
4、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轉租。
5、若甲方的彩鋼棚因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設施損壞,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乙方在愛護甲方的建筑物及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租用期間乙方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8、在租用期間,乙方所用水電費及其它稅費由乙方負責。未盡事宜,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遷,甲方應退還乙方未租賃滿時間的房租費。
注: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的房租費和設施費,還要賠償乙方所有房租費有設施費用的20%。若乙方違約,乙方將賠償甲方未滿房租費的20%。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7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土地房屋地處xxxxxxx,空廠院一座,院內有平房八間及建筑物和院內所有土地對外實行出租,乙方經考查后愿意租賃,雙方就租賃事宜特訂如下:
一、廠院坐落位置與面積:
本院坐落在xxxxxxxxxxx土地段,東鄰北大街,西鄰xxx,北鄰xxx,南鄰xxx,總占地面積xx畝。
二、租賃實物:
現坐落在本院內的一切土地的使用空地。臨高速引線路有平房八間,石棉瓦空房三間及所有建筑物。
三、租賃、時間、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承包期為xx年零xx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至20xx年xxx月xZxx日止。全院及所有門面房和建筑物每年租金為xxx元整(xxx元)。一年一交,每年在xx月xx日前交付當年租金。直到合同期滿。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和承諾
保證乙方有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和工作事務。除收取乙方租金外,不得加收乙方的任何雜項費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對乙方賃金漲浮,如對外有任何糾紛甲方應出面調解。
附:門面房現租賃戶所用的房屋及一切到期由甲方負責要回并交于乙方,以后的經營權及租金由乙方經營和收取。
五、乙方責任
安全生產,合法經營,承包租賃期內的工商、稅收、水電由乙方承擔并保證在租賃期內房屋等一切設施完整。
六、規定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生活需要,需建設房屋和改建時,可自行建設和改造,到期恢復原狀。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政府征用土地,乙方建造的附屬物及經濟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的附屬物歸甲方所有,甲方應退還乙方交該年的剩余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原因需轉讓時,必須通知甲方,甲方無權干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以任何借口趕走乙方,如違反合同應退還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所有租金。
九、在租賃期內和建設過程中如果與xx二組,xxx等人因此院內的一切糾紛,由xxxx負責解決,所造成的損失由xxx賠償。
十、本合同在未盡事宜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月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8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人民幣:每月______仟元整
3.付款方式:按三個月支付,另付押金貳仟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且乙方已全部結完水、電、氣等費用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費用等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5)乙方不愛護房屋及屋內設施。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氣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
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房屋坐落地點、面積及附屬物:
二、租賃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將出租房屋(包括附屬物)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將出租房屋(包括附屬物)收回。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租金每年 元人民幣(大寫: )。最低須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住。
四、租房押金為 元人民幣,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未損壞室內外裝修及設施,并保持室內整潔,再交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租房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后即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該協議。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并清算房租等所有費用。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以乙方自愿承租為標準),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好相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擅自破壞或改造房屋結構及室內設施,中途如有損壞由乙方自行修復;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的將房屋及其附屬物歸還于甲方。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如發生任何違反國家及當地政府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須學會安全使用家用電器(如熱水器、空調、電視機、洗衣機等),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3. 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4. 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損失的,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 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無故拖欠房租達 天;
4) 連續 天(月)不支付所有費用的。
6. 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賃,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達成新的租賃協議;如不再租賃,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八、補充規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本市 杭州下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東尚國際寓所 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月租金總額(大寫) ,¥_ _元。
四、該房屋租賃合同為一年一簽,押金為¥ 元,(大寫) ;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的時間及方式 。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 居住 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應提前_7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后,方可進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前_1_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
十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__7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月租金_1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1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1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的,應提前_1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按規定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歸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1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雙方應按規定向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申請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合同發生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選擇1對待):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__貳_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華數電視費、天然氣、網絡費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約束雙方當事人的行為: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____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租金為____________元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租金為________佰元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年租金為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交付房屋。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乙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定后,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2、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2
出租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出租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淮北市相山區**** 路 ** 號的房屋及其附屬院落__約***___ ___平房米出租給承租方作工人居住使用。
租賃期暫定2年,出租方從 20xx 年12 月 20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12 月 19日收回。
雙方議定每月的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出租方不得向承租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租賃期間水電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半年支付一次房租,每半年租賃到期提前10天支付下期房租,出租方收取租金時提供可報賬發票。
出租方提供三通(上水、下水、用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使用,協調與當地關系。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在院子內進行化糞池、門崗室、廁所、臨時房屋的建設和對于原有的房屋進行簡單改造。裝修期間免一個月房租。
出租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不按時交納房租;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轉租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 : 承租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公開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土地)的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乙方租賃甲方位于姚辛莊存多維鋼構西側的房屋(64間)及土地60畝用于存放物品及開辦市場使用。
2、租賃期限為十年,自____年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止。
3、租賃價格及給付方式為:房屋租賃費用為每間每月150元人民幣,土地租賃價格分段計價,前五年為每畝每年2萬人民幣。第六年每畝2____元,第七年每畝24200元,第八年每畝26620元,第九年每畝29282元,第十年每畝32210元。費用采取上交方式,在每一年度的前一個月內繳納。
4、租賃場地內地泵一個作價人民幣10萬元,轉讓給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將轉讓費及時給付甲方。
5、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出現事故自行處理,自主承擔,與甲方無關。
6、雙方租賃合同為整體租賃,涉及現有租戶處理事宜由雙方協商辦理。
7、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衛生費每年3萬元由村里收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給甲方造成妨礙和損害,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在租賃期間,乙方需增建建筑物_______平米甲方應書面同意,以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搭建地上物(乙方所建房屋能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除外)。
9、在租賃期間遇國家有征占用地,對于乙方經過甲方同意建設的地上物和堆積物品的搬遷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對于原有固定物、可得利益、土地補償等歸甲方,即誰投資誰受益。
10、對于甲方的水電房設施及時維修和維護,付款方式為前五年每年為房64間×150×12月=115200元;土地60畝前四年為每年60畝×____0元=1____00元;兩項總計:每年1315200元。五年以后每年每畝累計遞增10%。第六年每畝2____元、總計_______;第七年每畝24200元、總計_______;第八年每畝26620元、總計_______;第九年每畝29282元、總計_______;第十年每畝32210元、總計_______。
1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用甲方的2間廚房和2間泵房換樓上東側2間辦公室歸甲方留作辦公用。
12、注意防火、防盜,嚴禁斗毆,不得用煤做飯取暖,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積極配合鄉鎮工作。
13、如遇政府用地、占地,此合同自行終止,不得以各種手段向甲方提無理要求。
1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茲有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自愿友好協商達成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
2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其支付
1、租金乙方每月
2、租金乙方每個月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按月交付給甲方。
3、乙方所支付的租金所涉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提供租金發票,如乙方需要發票,開票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水電費的計算
1算水、電費的使用量。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租賃期內乙方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城管、技術監督、消防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所涉這些部門的稅、金、費,由乙方繳納,與甲方無關,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要做好安全經營工作,注意防水、防火,該場所不得食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實際損失)。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房屋轉租,不得進行非法活動。
5、乙方在房屋租賃期間,因經營需要進行裝璜的,不得改變現有的房屋結構,如必須改變房屋結構的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租賃期滿和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已裝璜成形的部分應保留原狀無償留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的,甲方承擔違約金計人民幣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應補繳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房屋現有結構的,除應及時恢復原狀外,還應支付違約金10000元,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5、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如乙方改變房屋用途需得到甲方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0元,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七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免責條款(敬請注意)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20xx年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租賃地址:威遠縣石油基地8棟2單元702;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另付押金200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3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氣、電話、電視等費用,租賃期結束時將相關繳費賬單交給甲方;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
3.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4.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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