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用的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施方案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施方案 篇1
為了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三家聯合發布的【20xx】5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的采購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學學生校服采購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努力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標
1、按【20xx】52號文件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采購工作。
2、積極穩妥和規范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周一、周五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在其余時間也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采購校服。市勤工辦推薦的專門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企業及家長推薦的社會企業均可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與學校共同參與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
三、實施步驟
1、學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開學校班子會議,認真學習[20xx]52號文件,落實有關精神,了解教師、班主任、家長近年來對學校校服采購的`有關想法和合理的建議。同時,向教育行政專管部門咨詢規范操作學生校服工作的全過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開校級家委會商討學生校服采購有關事宜。收集各班家長有建設性的可行性意見。
3、建立組織機構。為了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樹良校長為組長,劉嫻副校長、張彬俏、王挺益家委會主任為副組長,總務處、政教處、工會、辦公室及其他家委會成員為組員的學校校服采購領導小組即招投標小組,共同負責校服采購工作。
4、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辦推薦的定點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廠家或家長推薦的專門生產童裝的品牌企業攜帶現有的樣品參與產品展示,或有家委會提供樣品,由采購單位根據樣品定做。
5、招投標結束,向上級教育行政專管部門報告招投標的有關情況,同時在公示欄和校園網中向全校家長公示中標企業及中標價格。
6、公示結束后,與中標企業簽訂詳細的校服訂購合同。學校、家委會、企業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關細節及交貨時間、地點及售后服務等意向達成協議。全校家長簽訂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書。
7、建立和落實校服送檢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關部門檢測,產品是否具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產品標識,標注,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驗合格后,方可讓學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購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把質量關。認真監管中標企業的執行情況,做到萬無一失。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20xx】52號文件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的開展。
實施方案 篇2
秋瑞玉米簡化高產種植模式歷經多年研發定型,其核心技術填補行業空白,達到國內同類研究先進水平,目前已通過市級科技成果鑒定。為確保秋瑞模式的規范運作,確保實現“產量更高、農民更富、糧食更安全”的企業發展規劃,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現將縣級運營中心運作實施方案規范如下:
一、簽訂秋瑞農業縣運營中心合作代理協議。
二、自代理保證金繳納之日起合作協議生效,獲得授權委托書,不保護沒有獲得授權委托書的代理協議。
三、縣級運營中心在獲得授權委托書之后,可在牌匾設計、懸掛、室內布局上體現秋瑞農業相關的'文字、圖片。
四、秋瑞模式不僅在種植模式上而且在運營模式上都將創造一種嶄新的農業格局,因此要求運營中心正確領會秋瑞模式與常規的農資代理和促銷方式的差別。
五、運營中心在取得授權委托書之后,可利用集市散發資料、推廣會等形式進行宣傳推廣,并組建鄉鎮秋瑞農業店。
六、運營中心的效益來源于秋瑞模式各類生產資料的差價,其差價與正規企業持平。
七、運營中心對秋瑞模式實施檔案化管理,確保秋瑞模式的成功率,并建立對照田、高產攻關田。為配合秋瑞農業省級或國家級項目的申報,要求運營中心在秋收前邀請當地農業部門對秋瑞模式出具驗收意見。
八、每兩行的播種機播種秋瑞模式不低于100畝,三行的不低于150畝。
九、禁止在秋瑞模式的運作過程中運用有獎銷售、賒銷等形式進行促銷。
十、秋瑞農業將把各地的經驗進行匯總供大家參考,同時也要求各地運營中心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靈活運用、充分發揮。
十一、運營中心建好高產創建檔案和跟蹤服務,秋瑞農業對面積最大、產量最高的地塊組織專家驗收,實施大范圍的觀摩,并給予獎勵。
十二、有條件的運營中心可組建內設機構:技術部、農機部、市場部、肥料部、種業部,整合行業資源,發揮合作優勢,提升綜合競爭力。
實施方案 篇3
一、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主要目標、基本原則
1、主要目標:
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和完善各項助學政策,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
2、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行“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原則。
二、主要內容
(一)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xxxx元。獎勵學生名額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確定。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與省共同設立,用于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含第二學士學位)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國家助學金。中央和省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含第二學士學位)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xxxx元,學校可分為二至三檔。
4、資金分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擔。地方分擔的基本原則是: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分擔,即省級財政供給的學校由省級財政分擔、市級財政供給的學校由市級財政分擔。
(二)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制度。
1、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中央與省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確定。
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職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xx-20xx年)》有關精神,我省大別山區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2.中職學校免學費補助。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涉農專業為xx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等3個專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公辦學校因免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給予學校全額補助。
對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職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中職學校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三)按時足額規范發放。
高校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放,采取銀行卡形式逐月發放。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通過專用銀行卡按月發放。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對于符合國家免學費政策條件的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收其學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辦中職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要及時發放給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通過銀行卡按學期發放,不得發放現金,不得將國家助學金打入飯卡或校園卡,更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四) 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強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資質中等職業學校名單。同時,要利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資助子系統,做好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和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保證學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準確。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資助子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信息庫,并與中職學校受助學生名單比對,避免重復注冊申請資助資金,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五)加大宣傳力度。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制訂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組織各學校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使廣大學生及其家長及時知曉受助的權利。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學校資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資助政策全面貫徹和落實。
四、資助工作責任與分工
1、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系統內各公辦(民辦)高校、中等職業、普通高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和督促學校完善資助工作申報、審核、認定以及資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系統內有關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和督促學校完善資助工作申報、審核、認定以及資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3、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高職院校、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安排等工作,及時撥付資助經費。
4、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資助工作的分口統計工作,強化與省級對口行政部門的聯系,健全高校、中職、普高資助工作的信息溝通渠道。
五、監督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認定、學校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并將進行績效評價。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長期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學校領導的責任。
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延壓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行為,以及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學生資助資金的地方和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六、 附 則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促進企業誠信水平的提高,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檢驗檢疫局將對**外貿企業(下稱企業)實施誠信評價制度。實施辦法如下:
一、企業誠信評價制度是檢驗檢疫部門對各類企業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情況、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情況以及征信信息進行綜合評審,將企業分別設定為不同誠信等級,實行分類監管和服務的一項制度。
二、**檢驗檢疫局企業誠信評價工作小組(下稱誠信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對企業的誠信評價認定,并指導全局誠信評價工作;各處室負責分管業務所涉及企業的誠信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三、企業誠信評價內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行政許可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三)企業報檢時發現的情況;
(四)對進出境貨物及包裝實施檢驗檢疫發現的情況;
(五)對進出境集裝箱實施檢驗檢疫時發現的情況;
(六)出證、領證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七)檢驗檢疫日常監管和定期監管中發現的情況;
(八)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九)基地備案及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十)進口產品后續監管中發現的情況;
(十一)行政處罰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十二)產地證申報、調查及年審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十三)在檢驗檢疫計收費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十四)在檢驗檢疫衛生除害工作中發現的情況;
(十五)其它征信工作中發現的情況,包括海關、稅務、工商、客戶等渠道反映的情況。
四、企業誠信評價實行等級制度,設定A、B、C三個等級。
(一)企業在誠信方面達到下列標準的,評定為A級:
1.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
2.在申請行政許可的工作中,沒有失信行為;
3.在檢驗檢疫部門實施檢驗檢疫、模式改革、日常監管、定期監管工作中,沒有失信行為;
4.在報檢、領證和產地證申領工作中,沒有失信行為;
5.在行政處罰工作中,沒有失信行為;
6.在檢驗檢疫計收費工作中,沒有失信行為;
7.在基地備案、進口產品后續監管和衛生除害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8.其它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9.企業誠信評價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
(二)企業在誠信方面達到下列標準的.,評定為B級:
1.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
2.在申請行政許可的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3.在檢驗檢疫部門實施檢驗檢疫、模式改革、日常監管、定期監管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4.在報檢、領證和產地證申領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5.在行政處罰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6.在檢驗檢疫計收費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7.在基地備案、進口產品后續監管和衛生除害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8.其它工作中,沒有較重失信行為;
9.企業誠信評價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
(三)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誠信評價評定為C級:
1.有違反檢驗檢疫法律法規事件;
2.有嚴重失信行為;
3.有其它違法違規事件;
4.企業誠信評價得分在80或80分以下。
五、企業誠信等級評定方法。
企業誠信滿分為100分,按其失信行為等級進行扣分,根據得分確定企業誠信等級。企業失信行為分為嚴重、較嚴重、一般3個等級。嚴重失信行為是指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在辦理檢驗檢疫有關手續工作中,故意、過失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正常檢驗檢疫工作秩序,且情節嚴重的不道德或違法犯罪的行為。較重失信行為是指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在辦理檢驗檢疫有關手續工作中,故意、過失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正常檢驗檢疫工作秩序,且情節較重的行為。其它失信行為列入一般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每次扣20分,較嚴重失信行為每次扣10分,一般失信行為每次扣5分。
六、誠信評價實施。
企業誠信評價每季度1次。各處室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將企業誠信信息報辦公室匯總。企業誠信等級由誠信評價工作小組認定,并報局黨組審核批準。經誠信評價工作小組評審,評定為A級誠信企業的,可在**檢驗檢疫局網頁或本市主要新聞媒體進行公示。
七、誠信等級轉換。
對取得相應誠信等級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違反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等重大失信事件,應在1周內及時調整評價等級。日常管理中,發現A級企業達不到A級誠信標準的,降為B級;B級企業達不到B級誠信標準的,降為C級。B級和C級誠信
企業每季度評審中,符合條件的上升誠信等級。企業因違法行為,誠信等級降到C級的,至少在半年以后才能上升誠信等級。
八、企業誠信后續監管。
實行良好企業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對C級誠信企業實行重點監管,跟蹤監督。良好企業制度、企業黑名單制度及A級、B級誠信企業待遇另行制定。
請各處室對照第三條所列的誠信內容,按照業務分管范圍,制定相應的誠信評分項目、嚴重等級和扣分標準,并以表格的形式報辦公室,經誠信評價工作小組審核后實施。同時,對業務所涉及企業的失信情況進行登記(附件1),并報辦公室匯總(附件2)。各處室在實施企業誠信評價制度過程中,針對發現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誠信評價制度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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