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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

時間:2023-04-23 13:20:04 方案 我要投稿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6篇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1

  一、困人應急預案

  1.公司任何一位員工接到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的報警時,應立即通知電梯管理員、保安,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2.電梯管理員、保安接報后,須及時趕到現場,首先通過電梯內的對講系統了解電梯被困人員情況、被困人數、以及電梯所在樓層,設法進行解救,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若無法當場自救的,要及時聯系電梯維保單位,派人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3.維修技工未到達前,電梯管理員須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并保證現場始終不離人,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公司上級領導匯報。

  4.若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并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須征得公司相關領導的同意。

  5.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6.被困者救出后,電梯管理部門領導須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將了解到的情況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7.被困者救出后,應立即請電梯維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8.電梯管理員或臨時代替的'電梯管理員須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公司相關人員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9.電梯管理員或臨時代替的電梯管理員須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二、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電梯管理員須配合管理部門須事先將停電時間、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況通知每位員工,并在停電前半小時關閉電梯。

  2.在沒有接到任何停電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電梯管理員首先檢查電梯內是否困人,同時切斷電梯電源,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如有人員被困,應立即啟動困人應急預案,解救被困人員。

  3、電梯管理員在完成本預案第二項工作后,須配合公司維修人員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通知管理部門。

  4.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5.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電梯管理員要經常檢查電梯內應急照明和電話對講系統,確保正常。

  2)保安部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并時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三、水浸應急預案

  1.當出現水浸電梯事故時,電梯管理員和保安須立即趕到現場,用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電梯槽口,并將電梯升上最高層,切斷電源,以免電梯受損;若電梯轎廂控制面板已經進水,則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升降電梯,以防故障擴大。在支援人員到達以前盡量控制現場水勢,防止水浸范圍擴大。同時將進水地點、水勢情況報告上級領導。

  2.控制水勢后,公司維修部須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關閉水泵、關閉水閥、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開末端放水等),切斷水源,并關閉受浸區域之電閘,防止人員觸電。若水源來自供水總管或維修部無力解決時,應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前來搶修。

  3.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設備房、配電室。

  4.組織力量采用各種手段,包括采用掃帚、吸水機吸水,排凈積水,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整潔。

  5.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

  6.詳細記錄水浸事故發生經過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損情況。

  10.一些常見水浸事故的預防措施:

  1)保安巡邏和設備巡檢時,應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雜物或塑膠袋,有否堵塞,并隨時加以清理疏通;清潔工定時清掃天臺、排水溝,防止雨后垃圾沖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強對消防噴淋系統的巡視,防止碰撞、移動噴淋頭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災害性天氣(臺風、暴雨、大雪)來臨前,門衛、保安人員應對公司內門窗、天臺、排水溝渠、集水井、排水泵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裝、維修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水浸事故。

  5)平時應備足沙包作為應急用。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2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明火作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生產作業、休息區域、油料存放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五五制”、滅火器材、消防水源。

  應急計劃:每年一次。

  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滅火器材。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xxxxxx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二、應急響應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后,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3

  一、一般注意事項:

  1、電梯在行使中突然停車,在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要切斷運行電源開關;

  (1)若轎廂處在廳門區域內,要在轎廂內將轎門打開或在廳門外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放出乘客。

  (2)若轎廂處在樓層之間,乘客或司機應利用轎廂內警鈴或應急電話設法與維修人員聯系,盤車至平樓面。盤車過程中應聽從維修人員指揮,嚴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開門走出或由安全窗口爬出。

  2、若電梯運行中發生超速、撞頂或蹲底預選樓層不換速,異常聲響,嚴重燒味,正常運行時安全鉗摩擦導軌異常現象時;

  (1)立即按"急停"按鈕并保持鎮靜,對企圖跳出轎廂、強行打開轎門的乘客要進行嚴肅勸阻。

  (2)雖已按下"急停"按鈕,仍無法制止時,應通過警鈴、電話與有關人員聯系靜候解救。

  3、當電梯在停留過程中發生溜車現象時,在轎廂內工作的人員切勿從轎廂內跳出,以免發生"剪切"事故。

  二、電梯"困人"解救工作通常有以下幾個步驟:

  1、盤車前,必須首先警告被困者,電梯將開始移動,乘客應靜候解救。切勿試圖強行走出轎廂,直至接到指示"已經安全"方可出來。解救人員未發出上述警告而工作,則屬工作上的疏忽。

  2、盤車工作通常需由兩位工作人員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首先切斷總電源開關,然后一個人打開制動器,另一個人盤車。特殊情況亦可例外,如小型服務梯,只要一人就可以,大型電梯則需三人或更多人進行。

  3、若能將轎廂盤往下方,則可盤至最近的樓面,但有時因實際距離,完成整個過程所需時間較長,或對重側質量等因素,可將轎廂盤往上方。

  4、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動時,要倍加小心,采用"步進式"松動制動器,緩慢進行,以防止因電梯轎廂或對重的重量較大所產生的重力加速,速度過大而失去控制。

  5、盤動轎廂站平樓后(一般誤差600mm之內),制動器裝置定要復原,然后應用電梯廳門專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或由轎廂內用手扒開轎門,放出被困的乘客。

  6、當盤動電梯下行時,如果遇到不能盤動的情況,可能是電梯轎廂底處的安全鉗已動作,因此,進一步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整個解救過程中,要保持與轎廂內乘客的聯絡,安慰乘客不要驚慌,以保證乘客的安全。在盤車前,應詢問被困者下列內容:

  (1)被困于轎廂內的乘客人數;

  (2)有無傷,病人員和急事人員;

  (3)轎廂內有無照明;

  (4)轎廂停在井道內的位置;

  (5)被困時的情況及異常響聲;

  轎廂頂安全窗,最好不要使用,特別是對老人、病人或小孩等,若必須使用,應在有關人員指導監護下運行,對于是共同井道的電梯,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應停止相鄰電梯的`運行,當乘客由轎廂內走出,要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腳下安全,以免被地坎等絆倒或夾腳。

  三、火災時的處理方法:

  發生火災時,立即使電梯之停止運行,要絕對禁止使用電梯之逃生,平時應向使用者講清楚。

  1、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未蔓延的地區或樓層,通常停在首層; 2、應及時與消防人員聯系;

  3、請指示乘客迅速離開轎廂,由樓梯逃生;

  4、使電梯處于"停止運行"狀態,并用手將轎門、廳門關閉,及時切斷總電源,禁止他人使用;

  5、嚴禁在火災層打開電梯門,應考慮到"困人"等事故的發生,即使電梯能夠運行,要向客人說明可能產生的危險性。在火災層停梯開門是最危險的,根據統計,死亡事故的發生多半是這個原因引起的。因為火災時,人們的逃生欲望極為強烈,但發生"困人"事故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停電、電梯設備損壞等),過多人員的擁擠及井道、樓層濃煙也會引起窒息等傷亡事故的發生,欲速則不達。為了避免這些不測事故的發生,應盡早地將電梯停至安全層(通常停至首層)斷電;

  6、具有消防運行的功能的電梯,按動"消防員專用"按鈕,使之處于消防運行狀態,以備消防人員使用;

  7、如附近地方有火災時,有時可能會引起停電發生"困人"等事故,所以亦應停止運行。

  四、停電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電梯在運行中停電,則乘客被困在停止運行的轎廂內即是"困人",這時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先用對講機向轎廂內的乘客說明"困為停電,請暫時安靜的等候"。

  當電源恢復正常,電梯就會再次正常地運行,所以向乘客說明,不會有任何危險,停電時,要做好以下的應急處理:

  1、如果預測停電在短時間內就可以恢復正常或備有發電機,則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乘客交代清楚,讓他們在轎廂內耐心地等待,不可強行走出轎廂;

  2、停電復原以后,應指示乘客再次按轎廂內的目的層按鈕,這樣就可以恢復電梯正常運行;

  如果是長時間停電或線路故障,應考慮盤車放人,盤車放人要遵照"電梯困人解救方法"執行:對電梯備有應急照明或應急處理運行電源,維修保養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五、發生水災時的處理:

  當大廈發生水災時,通常是固為生活水箱,暖氣及消防設備等水管破裂引起,除及時關閉水閥門外,電梯還要做以下應急處理:

  1、在電梯井道未灌水或有少量水時,要及時地將電梯停在最高層(為方便進入轎廂頂,一般停在頂層端站的下一站)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開關;

  2、若水已經灌滿井道底坑或機房,要立即斷掉總電源開關,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的發生;

  3、如果是樓層間跑水。水會由電梯廳門進入井道,損壞廳門鎖機構或造成短路(門鎖開關,候梯廳指層線路或按鈕)。此時,要及時地將電梯開至二層,停梯斷電;

  4、發生水災,要注意保護好轎廂頂及轎廂內的電氣設備不進水,如檢修開關、操縱盤、開門電機、指層電路、風扇和照明等設備,必要時采取保護措施;

  5、恢復電梯運行時,尤其是微處理機控制的電梯,要仔細檢查,以免過電壓燒壞電子板。

  6、恢復電梯運行后,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

  六、地震時的處理方法

  感到地震時,首先使電梯"停止運行"。地震時與發生火災一樣,不要利用電梯避難,請在平時向用戶交待清楚。

  1、感到地震時請立即按最近目的層按鈕或最近層停車關梯; 2、讓乘客離開轎廂,到候梯廳;

  3、停梯后,請乘客不要使用電梯;

  4、萬一被困在電梯轎廂內,不允許一個人試圖往外出;地震之后,要按下述方法進行檢查,正常后方可恢復運行;

  發生三級以下地震時:

  1、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下行至最底層端站;

  2、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上行至最高層端站。

  若運行過程中,無異常聲響、振動及沖擊,即可恢復正常運行。在做幾次全自動運行以后,確認正常,方能交給乘客使用來載貨。若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梯,向相反方向運行至最近的層站停梯,并與電梯專業公司聯系檢查修復。

  四級以上的地震,不能低速運行,要與電梯專業公司或制造廠家聯系,進行全面檢查修復后,方可投入運行。

  所有檢查修復工作,都要填寫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公司燃氣使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市燃氣管理條列》、《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于公司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燃氣泄漏事故的應急救援。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和服務對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燃氣泄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燃氣泄露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公司燃氣泄露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各專業管理部門和各實體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燃氣泄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實體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燃氣泄露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條塊結合,責任單位為主。燃氣泄露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責任單位為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責任單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1.4.4堅持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專業處置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形成并不斷完善公司快速反應、分級管理、部門協調、專業負責、統一指揮的應急處置機制。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主要燃氣危險源、危險因素分析和事故類型

  2.2主要燃氣危險源:

  2.2.1儲存間(集氣房)9處,液化氣63瓶;民用液化氣站1個,儲存周轉液化氣99瓶;天然氣管道。使用管網煤氣及××市燃氣公司天然氣。

  2.3危險因素分析:燃氣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燃氣著火燒傷;爆炸造成物體墜落砸傷、燃氣管道和儲存設備設施損壞及其它二次傷害。

  2.4事故類型:

  2.4.1集氣房,因安裝緊固操作失誤,造成集排氣裝置與瓶組供氣系統的總輸氣管道連接不實;氣瓶角閥與減壓閥連接不實,造成燃氣泄漏。集氣房內沒有使用防爆型強排風、電器設備未按規定安裝,造成可燃氣體濃度上升引起著火、爆炸事故。

  2.4.2使用燃氣未遵守操作規程,未按點燃氣時要火等氣的原則。使用燃氣設施過程中,操作人員擅離職守,發現燃氣泄露未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未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2.4.3因使用燃氣管道設備或管道發生故障,例如管道發生堵塞或腐蝕造成氣體泄露將造成人員傷亡和正常生產,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3.應急預警體系

  3.1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3.2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職 責:燃氣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事故救援,向上級機關及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負責組織公司燃氣泄露事故應急演練。

  3.3事故現場指揮部

  副指揮:

  職 責:配合總指揮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為分管工作應急管理負責人。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學習、演練。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負責在總指揮下組織、協調進行應急處置。及時向組長匯報事故及處理情況。配合上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3.1現場總指揮:

  職 責:對事故現場搶險工作進行全面組織指揮,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執行總指揮命令,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和需要,有權動用公司區域一切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

  3.3.2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立四個專業組(見附表5)

  3.3.2.1第一組:現場救援組

  成 員:保衛、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

  職 責:負責組織進行人員搶救、火情撲滅,并對燃氣采取可靠隔離、隔斷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3.3.2.2第二組:疏散警戒組:

  成 員:保衛、安全、生產調度

  職 責: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警戒或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3.2.3第三組:人力、物資供應組

  成 員:運營部、人力資源部、物流項目部

  職 責:負責救援過程中車輛、人員、臨時用電等應急物資提供、設施搶修、恢復生產準備工作。

  3.3.2.4第四組:后勤保障組

  成員: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職責:做好事故信息的發布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泄露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伴有人員死亡、重傷、燃氣、煤氣中毒、燒傷無進一步擴大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燃氣泄露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超出各實體單位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單位級、跨多個專業和部門的燃氣泄露事故。需要公司處置的燃氣泄露事故。

  4.1.2當公司燃氣泄露事故應急總指揮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燃氣泄漏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及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1.3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泄露事故,如事故終止,事故沒有可能繼續擴大的,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由各單位制定,各單位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4公司內部報告及處理程序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公司視具體情況,啟動公司內部資源予以援救。

  4.2公司燃氣泄露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響應

  4.2.1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燃氣泄露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4.2.2建立與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4.2.3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4.2.4組織協調一般燃氣泄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2.5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3公司燃氣泄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響應

  4.3.1Ⅰ級響應時,啟動并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公司燃氣泄露事件應急總指揮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4.3.2根據發生的燃氣泄露事故的類別,公司按照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4指揮和協調

  4.4.1進入Ⅰ級響應后,公司燃氣泄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單位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5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方案6

  根據國務院《放射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條例》和衛生部《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加強放射防護安全,為規范和強化應對突發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師生員工對放射事故應急防范的意識,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員與公眾的安全,維護正常和諧的放射診療秩序,做到對放射事故早發現,速報告,快處理,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特制定本預案。

  一、定期自查和監測制度:

  1、科室每月對各機器進行一次大檢查,并會按照規定請有關部門對機器進行監測;

  2、要求工作人員每日開始工作前均要對機器進行常規的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科室負責人。

  3、操作機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加大宣傳力度,使全院有關醫務人員認識到輻射防護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

  5、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防護檢測和檢查。

  6、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有關工作人員防護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二、事件報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現超劑量照射發生放射事故的情況,應立即將病人情況及具體照射量必須于1小時內報告醫務科。且放射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使用有關儀器,并進行檢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由保衛科向公安機關報告,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的,還應當同時報告當地環境保護部門;人體受到超劑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醫務科向韶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不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報告或者阻撓、干擾有關科室執行職責的,對有關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發現或遇到問題時,應首先報告科室負責人。

  4、由科室負責人上報醫務科,醫務科上報上級部門。程序可參照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規定,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超劑量照射的,還應同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放射事件報告應急電話:

  三、應急控制措施:

  1、在射線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2、一旦有應急事件發生,工作人員應首先關閉射線源,保證患者立即脫離有害射線,并進行下一步的處理,同時保護自己,減少傷害。

  3、工作人員應按照上級要求佩戴劑量監測計。如有事故發生,應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應急處理機構的人員和措施進行。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醫院成立放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單位法人代表,副組長為主管領導及放射衛生科負責人,成員各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調度人員,指揮其他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首先采取措施

  保護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態發展;

  (2)對放射事故的現場進行組織協調,安排救助,不讓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指揮放射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 迅速、正確判斷事件性質,負責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射污染事件應急救援情況;

  (4)負責恢復本單位正常秩序。穩定受照人員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衛生科和急診專家組成技術專家小組保障技術;

  2、醫院總務科、醫務科和保衛科負責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醫院支付保障經費,事件結束后再定責任;

  4、放射科與放射衛生科、急診科、臨床相應科室、保衛科、后勤和院長辦公室保障保持聯絡。

  5、經常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進行學習,依法行醫,提高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保障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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