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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幫扶方案

時間:2023-04-08 19:11:1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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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幫扶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幫扶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經營幫扶方案

  經營幫扶方案 篇1

  為持續深入推進“聯手幫扶企業”行動,切實解決我縣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按照20xx年縣級領導牽頭推進重點項目安排,結合我縣工業企業實際,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十四五”開局工作,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全面實施“三高四新”發展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做大新型工業。堅持產業鏈發展思路,支持一批重點骨干企業和配套的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努力克服和彌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協助問題和困難企業走出困境,鼓勵支持破產、停產、未生產的企業進行“騰籠換鳥”,全面確保我縣工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二、工作目標

  20xx年“聯手幫扶企業”行動由29名縣級領導掛帥,61個責任單位牽頭,35個參聯單位和11個鄉鎮(辦事處)、2個工業園區參與,幫扶76家規模以上企業(含超過85家生產實體),幫助企業全面完成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增長目標任務,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黨組織建設;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完成問題企業資產重組。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幫扶單位要明確一名副職具體負責企業幫扶工作,明確幫扶專干,有針對性地制訂“聯手幫扶企業”工作計劃,帶著感情聯系幫扶企業,構建“親+清”的政商關系。

  2.幫扶縣級領導、幫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幫扶專干、縣工信局聯絡員每季度深入到所聯企業開展幫扶活動,幫扶單位要建立幫扶臺賬,幫扶活動要有文字和圖片資料記錄,以備年度考核時采用。

  3.針對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實行“掛號”、“銷號”制度,每年為企業重點解決2-3個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年初“掛號表”報縣幫扶辦備案、年末“銷號表”報縣幫扶辦核查。

  4.有關職能單位要積極完成縣“幫扶辦”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幫助企業解決工作中的現實問題。

  四、督查考核

  縣委、縣政府將“聯手幫扶企業”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結果計入全縣綜合績效考核分值。同時,對在“聯手幫扶企業”行動中成績表現突出的單位,縣委、縣政府將予以通報表揚。

  經營幫扶方案 篇2

  為大力發展地方支柱產業,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業,市委、市政府決定實施重點民營企業幫扶三年行動,特制訂本方案。

  一、幫扶目標

  遵循企業成長和做強做大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按照“企業主體、政府引導、政策支撐、要素保障、重點突破”的幫扶工作思路,創新政府幫扶機制、落實企業發展戰略、集中優勢資源培育,推動民營企業跨越發展,提高地方支柱產業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國內乃至國際競爭力的地方骨干企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幫扶方式

  每個企業由一名市級領導牽頭、一個責任部門負責,組成一個幫扶工作小組,制訂一個幫扶方案,實行為期三年的對口幫扶。

  三、幫扶步驟

  1、啟動階段(20xx年2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工作任務:開展調查研究,摸清企業情況,制訂擇企標準,按照“企業申報、屬地推薦、專家評審、媒體公示、政府審定”的辦法和程序,從我市貢獻大、信譽好、帶動力強、發展前景好的行業龍頭民營企業中選定重點企業,列入幫扶三年行動計劃。編制《市重點民營企業幫扶三年行動任務安排表》,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制訂并出臺幫扶民營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及考評辦法。

  2、幫扶階段(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12月)。主要工作任務:各幫扶工作小組幫助企業提出發展沖刺目標和時間表,編制發展規劃,制訂企業成長和做強做大路線圖,并根據企業發展目標持續實施“一企、一策、一方案”的對口幫扶行動。全面推進幫扶政策和措施的貫徹落實。

  四、幫扶任務

  1、促進企業總量擴張。支持有條件的幫扶企業以產權關系為紐帶,實施集團化經營和總部經濟模式發展;鼓勵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合并其他企業的資產或產權,以增強企業競爭優勢、實現企業擴張目標;引導企業利用自身的管理能力、行業影響力和組織社會資源的能力,實現多元化經營;引導企業牽頭組建各種形式的產業戰略聯盟,深度參與和推動所在產業鏈的整合、延伸與裂變,提高行業影響力,提升企業競爭力。

  2、推進科學技術創新。支持幫扶企業引進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專業研發團隊和創新研發機構;支持企業建立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研發中心,申報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工程實驗室,建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機構;支持企業與國際、國內重點院校、重點科研機構,聯合開展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加快重大發明專利產業化;支持企業爭取國家、省各類專項資金支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支持企業主導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乃至國際標準的制訂,鼓勵建立產業聯盟標準,提高行業話語權。

  3、加強品牌形象建設。支持幫扶企業加快開發自有品牌新產品,尤其是高新技術新產品、填補行業空白技術的產品、重大裝備國產化首臺(套)產品,申報國家馳名商標和省商標及省、市產品,擴大品牌影響力;支持幫扶企業在行業協會中主導推廣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共同打造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對達到一定產業規模的幫扶企業給予交通設施、地標性建筑等冠名權,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幫扶企業負責人,給予獎勵和相應的榮譽,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參政議政機會。

  4、拓寬產品銷售市場。支持幫扶企業組織開展產品行業專場、地區專場等專題促銷活動,幫助企業進入央企、大型國企和國際國內500強、行業100強企業的產業價值鏈和采購供應渠道,幫助企業產品列入各類政府采購計劃;鼓勵企業牽頭同類型或相關聯的企業抱團采購、互相采購,聯合議價定價,提高市場話語權;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各種產品專場對接洽談活動,支持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創新模式開拓市場;鼓勵企業申報國際注冊商標,在國內外設立營銷網絡,掌握產品銷售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5、落實人才強企戰略。支持幫扶企業引進有科研成果的創新人才(團隊)、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學科帶頭人、國內(國際)大型企業高管級人才落戶;幫助企業加強協調,發揮我市高等院校及職業技術院校培養技能人才的基礎性作用,支持幫扶企業與院校建立“代培制”、“訂單式”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實效性;幫助企業召開專場人才招聘會,拓寬招聘渠道;鼓勵企業建立年金制度,提高職工養老待遇水平,達到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的目的;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辦法,加強對幫扶企業負責人及高層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

  6、大力實施管理創新。鼓勵幫扶企業建立戰略規劃委員會,設立首席戰略專家,不斷完善戰略決策機制、內部制衡和風險控制機制等;幫助引進高水平管理咨詢機構,全面提升企業戰略規劃、生產組織、技術開發、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基礎性管理水平;推動企業應用先進信息技術,提高企業管理數字化、網絡化、精益化水平;引導企業建立誠信管理制度,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實施信用管理。

  7、落實財政金融支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幫扶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實行貼息,就年度新增稅收部分進行獎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組織舉辦專場金融對接活動,實現企業與金融機構的信息互通交流;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和股權掛牌融資,探索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及短期融資券,鼓勵運用融資租賃、信托產品、資產證券化產品等金融工具滿足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和擔保公司,為企業設立綠色通道,擴大擔保和信貸授信額度,創新金融產品,轉變服務方式,提高服務實效。

  五、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重點民營企業幫扶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建立政企互動、上下聯動機制。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和幫扶企業座談會,溝通交流骨干民營企業做強做大的.情況,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各有關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市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領導機構,保證幫扶行動貫徹落實。三是建立督查考評機制。各幫扶工作小組每年制訂并實施重點幫扶企業經營目標計劃表和重點幫扶工作任務分解表,確保任務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對幫扶工作進行督查,堅持季度講評,同時將幫扶行動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制訂具體考評辦法,年終嚴格實行考評;對幫扶期內出現違法違規問題和生產經營管理混亂的企業實行“退出制”。

  2、政策保障。一是由幫扶辦公室收集、整理、整合現有的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扶持骨干民營企業做強做大的政策措施,匯編成冊,派發給重點幫扶企業,并加強解讀和指導,發揮的政策效應。二是制訂扶持辦法,著力在資金支持、要素保障、環境營造、政府服務等方面,突破民營企業做強做大的障礙。三是實行一企一策,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專門針對某個重點培育企業甚至某個項目的個性化政策,強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強各項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定期對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評估,及時調整完善和細化落實。

  3、要素保障。除了保證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外,還要切實保障重點培育企業的載體、能源、信息等要素。一是加強載體保障。加強對重點幫扶企業的項目管理,爭取將更多項目列入省和國家重點項目,依托重點項目爭取更多的用地指標和項目資金支持。二是加強能源保障。在積極推進節能減排的同時,切實保障重點幫扶企業的能源需求。三是加強信息保障。市和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將有關規劃、政策等政務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場信息通報給重點幫扶企業,加強信息支持。

  4、服務保障。一是負責重點幫扶行動的各市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各責任部門要安排分管領導和專門幫扶人員,形成市級領導親自抓、部門領導具體抓、有關人員專門抓的幫扶服務工作機制。各幫扶工作小組專門負責協調處理重點幫扶企業自身不能處理、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監督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為企業服務并定期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情況。二是全市所有涉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依照相關政策法規,對重點幫扶企業實行“減輕負擔、能免則免、能減則減、就低不就高、就無不就有”的原則處理,同時還要積極向省爭取對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計征的不合理收費項目設置上限。三是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重點幫扶企業專用行政服務窗口,對重點幫扶企業自身經營事務外的行政審批、項目申報等所有涉政事務,全部納入專用窗口服務,實現集中一站式服務。

  經營幫扶方案 篇3

  一、總體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壓力大,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要帶頭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幫扶小微企業,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視需要給予適當支持。房屋租金減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優先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困難的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家政、影院劇場、美容美發等行業。

  二、實施方案

  (一)實施房屋租金減免

  1、對承租市級和區縣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下同)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租金。優先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困難的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家政、影院劇場、美容美發等行業。(責任單位:xxx)

  2、上半年減免期限不足3個月的,在下半年進行補足或順延。對涉及轉租、分租情況的,各國有單位應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與中間承租人溝通協調、簽訂合同等方式,讓減免租金惠及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最終承租人。承租方為國有單位的,不作為享受租金減免政策的主體,雙方可按照市場化原則平等協商租金事宜。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xxx)

  3、除上述政策規定外,各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應繼續執行xx市財政局、xx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疫情期間減免租金有關事宜的通知》(x財資產〔20xx〕xx號)和《關于貫徹落實減免租金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x財資產〔20xx〕xx號)的工作要求,并認真做好減免租金情況每月統計。中央在x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執行我市對國有房屋租金減免的支持政策。(責任單位:xxx)

  4、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出租人考慮承租人實際困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責任單位:xxx)

  (二)完善財稅優惠政策

  5、各區縣政府可統籌財政資金(包括中央轉移支付、地方自有財力等),根據實際情況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責任單位:xxx)

  6、疫情期間為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家政、影院劇場、美容美發等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其對應房屋可減免3個月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享受的減免稅款不超過房租租金減免金額,已享受疫情防控中小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的,不再疊加享受。納稅人享受減免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證明、載有房產原值的相關資料、租賃協議、減免租金的證明等資料留存備查。(責任單位:xxx)

  7、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落實好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含本數)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在20xx年xx月xx日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責任單位:xxx)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引導國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內增加優惠利率小額貸款投放,專門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生產經營活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準、再貸款等政策,以優惠利率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xxx)

  9、對實際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導國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視需要年內給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優惠利率貸款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推廣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貸款產品。(責任單位:xxx)

  10、對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還本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通過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上述貸款涉及擔保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企業、擔保人等協商處理,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責任單位:xxx)

  11、對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付息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貸款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免收罰息。延期利息的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責任單位:xxx)

  (四)穩定房屋租賃市場

  12、鼓勵將國有房屋直接租賃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確需轉租、分租的,不得在轉租、分租環節哄抬租金。依法查處轉租、分租環節中的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xxx)

  13、在受疫情影響繳納租金確有困難時,承租人與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協議的前提下,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穩定租賃關系,出租人可適當減免或延期收取租金。(責任單位:xxx)

  14、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承擔租賃糾紛首要調處職責。建立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機制,引導租賃當事人通過協商或按照合同約定方式解決爭議。將住房租賃管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的范圍,實行住房租賃網絡化管理,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作用,依托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化解住房租賃矛盾糾紛。(責任單位:xxx)

  15、市國資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國有企業界定標準等配套細則,做好政策解釋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工作,并加強督促指導。各區縣要立即進一步細化完善實施方案,出臺相關政策,確保將減免房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責任單位:xxx)

  各區縣(xx縣,含x新區、xx高新區、x經開區)、市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宣傳,落實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各項要求盡快落到實處。

  經營幫扶方案 篇4

  根據我市四級聯動“大引領”行動暨“十個一”主題實踐活動要求,我局開展“支持一個個體工商戶”工作,根據實際,特制定我局幫扶工作計劃如下:

  一、幫扶目標

  引導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幫助生產經營發展壯大,助力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有效發揮個體工商戶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擴大就業中的重要作用。

  二、幫扶對象

  xx市xx洗車房、xx汽車美容房、xx改裝車房、xx移動業務代理店

  三、幫扶內容

  (1)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結對幫扶工商戶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正確認識當前形勢,克服進行商業活動時遇到的困難等思想情緒,堅定戰勝困難、擺脫困境的信心和決心。

  (2)結合自身實際自行聯系開展幫扶工作,做好工作記錄,落實幫扶措施,切實為個體工商戶解決實際問題。

  四、幫扶要求

  深入了解個體工商戶所盼、所需、所困,在發展、服務、維權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計為個體工商戶排憂解難。一是通過考察、調研,積極幫助解決個體工商戶實際困難和問題。二是幫扶責任人要在管理上給個體工商戶出謀劃策。在銷售上提供有效市場信息,在經營上出主意,切切實實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對個體工商戶進行走訪、回訪。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實地走訪。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釋和經營的引導。積極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服務,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五是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溝通,助力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工作中領導干部要為個體工商戶發放“服務聯系卡”,認真做好幫扶記錄。

  經營幫扶方案 篇5

  個體工商戶是穩經濟的重要基礎、穩就業的重要支撐。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助企紓困的安排部署,推動《xx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意見》(x政發〔20xx〕xx號)和《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紓難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辦發〔20xx〕xx號)落地落實,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紓難解困,推動個體工商戶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實現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推進“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

  深入實施市場主體倍增培育計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靠前發力、主動發力、精準發力,把政策宣傳解讀、政策服務、政策兌現送進門,確保政策“應知盡知、能用盡用”“應享盡享、早享快享”,推動個體工商戶多起來、活起來、大起來、強起來。

  (一)推進稅費優惠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全面梳理涉及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編制《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匯編》。利用大數據篩選確定符合政策適用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有針對性地推送稅費優惠政策;開通服務個體工商戶享受減稅降費政策的“綠色通道”,全方位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常態化。全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充分釋放改革紅利,疊加稅費政策利好;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完成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二)推進金融支持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使用個體工商戶看得懂的語言逐項解讀有關金融支持和服務政策,逐項列明政策適用范圍、申報條件、辦理流程等,便于個體工商戶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動金融機構持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快構建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推動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能力提升;推進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及時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行的政策紅利傳導至個體工商戶等實體經濟,引導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穩中有降。穩序加大使用貨幣政策工具,不斷豐富金融產品,推廣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類信貸產品,確保普惠小微貸款(含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有效滿足個體工商戶經營發展的合理融資需求。

  (三)推進穩崗就業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加強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宣傳,大力開展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普惠性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行動。聚焦穩就業保就業,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采取有力舉措保障社會保險“降、緩、返、補”等各項政策落地。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就業補助、社保補貼等各項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1159戶以上、職業技能培訓1。8萬人次以上。

  (四)推進減房租等降成本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傳力度,有效擴大個體工商戶對政策的知曉度。著力緩解個體工商戶承壓最大的房租問題,承租國有經營性房屋的,嚴格落實房租減免政策,并迅速將減免政策兌現到位;承租商業綜合體、農貿市場等非國有經營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導、出租人和承租人參與的集體會商制度,采取集中議價、發放倡議書等多種方式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減降房租。嚴格落實國家、省出臺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加強對物流、認證、檢驗檢測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城鎮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監管,嚴厲查處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價格收費行為。

  (五)推進拓展市場促消費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協同發力、遠近兼顧,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有效整合行業協會、銀行、銀聯等資源,組織餐飲、住宿等個體工商戶參與“夜間文旅促消費”“彩云購物節”等系列消費促進活動。深入推進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夜間文旅消費聚集區。引導公園、景區、體育場館、文博場館等改善設施和服務條件,結合實際延長開放時間。支持老字號個體工商戶“走出去”開拓市場,定期組織老字號個體工商戶參加境內外展覽展銷活動和進商超等產銷對接會。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費常態化機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動品牌,對縣市組織舉辦的.促消費活動,視活動規模及成效等給予支持。

  (六)推進鼓勵支持“雙創”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優化創新環境、共享創業資源,宣傳創新創業政策,推動形成個體工商戶積極投身創新創業的生動局面。按照年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雙創”活動周工作安排,依托xx師專、xx職業學院等州內高校平臺,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人員、農村婦女等群體為重點,廣泛開展創新創業培訓行動。建優建強創新創業平臺,完善“達到條件就認、條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獎”的創新孵化載體常態化準入退出及獎勵機制,對成功孵化或引進優質企業的孵化載體給予相應獎補,不斷提升服務個體工商戶創新創業的能力和水平。

  (七)推進融通協同發展紓難解困政策“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進一步強化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之間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銀企個”會商服務平臺和定期對接協調長效機制,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政銀企產業鏈、供應鏈、資金鏈,與政府、銀行、企業實現融通協同發展。引導平臺企業完善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利益共享機制,推廣一批“小快輕準”低成本的產業鏈供應鏈協同解決方案和場景典型示范案例。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作用,拓寬抵質押物范圍,探索供應鏈金融新模式,便利個體工商戶融資。

  二、加力紓困扶持措施

  (一)加力資金支持。優化財政有關領域專項資金支出結構,鼓勵縣市安排個體工商戶紓困專項資金,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

  (二)加力減稅降費。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20xx年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將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個體工商戶,并按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針對制造業個體工商戶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個體工商戶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照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執行時間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減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屋的,20xx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為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含單位和個人),免租期間(以減租方式減免租金的可換算成免租期)免征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經營業績考核時可視同利潤處理。鼓勵各縣市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貸款等支持。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

  (四)加力減輕社會保險負擔。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失業、工傷3項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對餐飲、零售、旅游、公路運輸等國家明確的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基本養老、失業、工傷3項保險費政策,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五)加力降低經營費用。持續推進平臺費率透明化工作,協調電子商務、外賣等互聯網平臺進一步下調餐飲、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響的生活性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傭金、店鋪押金、宣傳推廣等線上經營成本。聯合開展個體工商戶數字化經營能力培訓,提升個體工商戶數字化經營能力。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并可根據實際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對個體工商戶給予流量扶持,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個體工商戶,給予階段性降低商戶服務費優惠,將個體工商戶寬帶和專線資費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支持、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見效,按季度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金融機構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的個體工商戶。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個體工商戶不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加大首貸、信用貸、無還本續貸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執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貸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容忍度標準,切實落實授信盡職免責規定。督促金融機構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持,省級財政按照規定給予擔保費補貼。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擔保要求。鼓勵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對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和消費貸款等協商辦理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xx年底。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探索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探索開展因疫情導致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升理賠效率。

  (七)加力穩崗就業支持。以單位形式參加失業保險的個體工商戶按照90%返還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將已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執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勵個體工商戶開展員工職業技能培訓,對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依據我州當年發布的培訓補貼目錄,為本單位實際用工的從業人員開展與單位主營業務有關職業培訓,對完成培訓任務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八)加力創新創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最高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退役軍人、自主創業和從事種養業農民等群體個人擔保貸款傾斜支持力度,對上述群體1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要求,按照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對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和退役3年內(含退役當年)創辦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創業人員,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每年進行優秀創業者評選,并對評選出的優秀創業者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3萬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九)加力優化政務服務。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引導個體工商戶通過xx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及其移動端、個體工商戶智能化開辦等渠道開展“網上辦、掌上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提供自助辦、郵寄辦等配套服務,提升個體工商戶開辦便利度,降低個體工商戶辦事成本。持續推進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制度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推動所有涉個體工商戶審批服務事項進一步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減費用。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個體工商戶信用修復申請,簡化信用修復流程移出經營異常狀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三、落實工作機制

  (一)強化跨部門紓難解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縣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作用,統籌協調推進“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跨系統貫通、“政銀企個”融通的合力紓困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機制,對于個體工商戶反映的突出困難問題,實行交辦、承辦、督辦和銷號“三辦一銷號”制度,努力當好“聯絡員”“分析員”“監測員”“幫扶員”,真正把紙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實處。“三進個體工商戶”活動牽頭部門要在本方案正式印發后10個工作日內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州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工作取得實效。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

  (二)強化調度監測機制。健全完善個體工商戶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深入推進經濟運行調度研判、預警、應策、推動、問效制度,統籌協調州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建立多維度歸集整合數據,實現對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動態監測,緊扣季度目標、年度目標推進工作落實。

  (三)強化督辦評估機制。對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關部門推動個體工商戶紓難解困工作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推進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的縣市和部門予以通報、約談,對幫扶個體工商戶紓難解困成效明顯的縣市和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做好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和個體工商戶對各縣市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評議,評估和評議結果向社會公布。

  經營幫扶方案 篇6

  為及時協調解決當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紓困幫扶工作力度,促進我市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更好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著力打通制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難點堵點問題,幫扶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工業領域

  1.實施精準防控政策。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要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及時科學研判,有序調整防控措施,統籌解決好企業職工出入廠區、小區問題,堅決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盡快恢復和保持正常市場經營秩序。(責任單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

  2.加強保通保暢工作。推動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工業企業復工達產,將處于產業鏈關鍵節點的中小微企業納入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重點加大對企業物料運輸難等阻礙復工達產突出問題的協調解決力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交通運輸局)

  3.強化用電用能保障。加強中小企業用電保障,科學實施有序用電,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對中小企業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推動產業鏈龍頭企業梳理上下游重點企業名單,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確保企業已有訂單正常生產,防范訂單違約風險。落實好對小微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

  4.扶持優強企業發展。加大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政策的兌現力度,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內市場領先的“小巨人”企業,建立三級“專精特新”企業重點培育項目庫,全年遴選培育企業50戶以上,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30戶以上。(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5.推進企業數字化改造。落實工業企業數字化評估診斷和降低寬帶、專線平均資費支持政策,推動工業企業在不同領域、不同層面全面展開數字化改造。鼓勵支持“生產管理系統上云”“購銷業務上云”“工裝設備上云”等發展模式,降低企業數字化建設成本、拉近市場供需距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6.開展集中幫扶。深入開展“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和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組織和匯聚各類優質服務資源進企業、進園區,加強政策服務,及時了解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困難和訴求,“一企一策”幫助中小微企業降本增效。(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工商聯)

  (二)商業領域

  7.加大促消費力度。結合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產業優勢、消費熱點和風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費促進活動,指導企業舉辦美食文化節、休閑購物節等各類活動,增加商品和服務供給,促進市場消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商務局)

  8.建設特色街區。集中資源要素打造昆區包百步行街、青山區正翔國際、東河區喬家金街、九原區橫豎街、稀土高新區稀土路汽車一條街5條特色街區,發展“夜市經濟”“后備箱經濟”等新業態,培育形成新的消費增長點。(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建局、文旅廣電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

  9.增加餐飲網上消費。鼓勵餐飲企業自建集點餐、優惠派送、資訊發布、結賬于一體的消費平臺、配送平臺,推動數字化營銷,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

  (三)農牧業領域

  10.支持企業發展壯大。深入落實“我幫企業找市場”工作,積極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加快推進與郵政集團合作,搭建優質農產品銷售平臺;與郵儲銀行、蒙商銀行、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推出更多訂單式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農牧局)

  11.擴大農產品線上線下銷售。依托包頭惠農APP“農畜產品展示模塊”,集中展示我市優質農畜產品,繁榮發展電商業務,扶持培育互聯網暢銷品牌,幫助農牧業企業實現線上線下同步銷售、提質擴量。(責任單位:市農牧局)

  12.加強農牧業物資運輸保障。建立快速通行保障機制,將各類農牧業企業生產物資納入重點應急物資范圍,為相關企業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輸暢通,確保物流保通保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農牧局、交通運輸局)

  (四)文化旅游領域

  13.適時調整疫情防控監管措施。推動文化娛樂場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條件下有序復工,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全額暫退保證金或暫緩交納,緩解旅行社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

  14.促進文旅市場復蘇。開展包頭文旅商品伴手禮評選活動,舉辦黃河“幾”字彎內蒙古文旅商品大賽,組織企業參加國家、自治區文化旅游產業博覽會,申報國家、自治區級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A級景區、星級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創企業進京開設品牌店和參加各類文旅商品大賽。(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

  15.創建國家文化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加快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新發展,建設秦長城、黃河濕地國家文化公園。鼓勵市內游、短途游,打造青山區東達溝、九原區新河村、石拐區青山村、土右旗西灣村、達茂旗套馬溝村5個鄉村旅游示范村。(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

  (五)交通領域

  16.保障重點物資運輸通暢。加強對醫療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產物資管理調度,全力保障貨運物流運輸暢通。(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7.優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解決好“客停貨不停”問題,根據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在做好車輛和司乘人員行程管控的前提下,適時放開客運市場,提高通行管理精準度。(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8.解決運輸企業資金困難。積極推動與保險公司的合作,爭取為因疫情停運車輛提供停運期保險后延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府金融辦,包頭銀保監分局)

  (六)個體工商領域

  19.適時調整疫情防控狀態。及時公告餐飲企業大型聚餐活動時間,盡早放開宴會酒店正常營業,減少企業損失。(責任單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市市場監管局)

  20.落實核酸檢測補貼政策。加強商貿餐飲企業從業人員核酸檢測點布局規劃,對應檢盡檢人員免費檢測,費用由市、旗縣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衛健委、財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成立紓困專班,建立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助企紓困支持合力。進一步加強運行監測分析和工作督導,實行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日調度和周調度、半月匯總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中小微企業面臨的成本壓力和經營困難。(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

  發揮“企業服務聯絡員”“企業管家”“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工作群”作用,對困難大的行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大幫扶力度,動態調整工作方案,及時推出更加精準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恢復元氣,切實筑牢經濟穩的根基。(責任單位: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

  (二)強化政策落實兌現

  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力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業函〔2022〕103號)、國家發改委等14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國家發改委等12部門《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接觸性聚集性服務業精準紓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內政辦發電〔2022〕4號)、自治區發改委等12部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行動方案〉的通知》(內發改產業字〔2022〕678號)及《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扶持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的通知》(包府發〔2022〕17號)、《包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包頭市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的通知》(包府發〔2022〕19號)、《包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包頭市疫情期間促進困難企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發〔2022〕23號)、《包頭市工商業聯合會關于印發深化“我幫企業找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工商聯發〔2022〕2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精準實施疫情防控,進一步落實防疫支出補貼、保險穩崗返還、延緩繳納水電費、減免“六稅兩費”等稅費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建立政策兌現督導檢查組,持續跟進政策兌現情況,確保各項政策執行到位。(責任單位:各旗縣區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

  加大信貸支持,擴大擔保貸款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服務覆蓋面,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包頭市中心支行、包頭銀保監分局)

  (三)保障用工需求

  落實《破解企業“用工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企業用工聯動對接、點對點送崗位、“四上企業”用工服務等機制,創新招聘工作方式,實時開展線上招聘;通過包頭就業招聘網、旗縣區招聘平臺廣泛開展“春風行動”“高校畢業生”等網絡招聘會,持續開展招聘信息進社區、進鄉村、進高校推送活動;精準監測企業用工情況,廣泛征集新開工項目、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等用工需求信息,組織開展跨區域赴外招聘工作,進一步緩解我市重點企業、項目用工需求;搭建市、旗縣區兩級“1+10”人力資源供需對接信息化平臺,多層次開展線上線下系列招聘活動,全方位、多渠道緩解企業用工壓力。(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四)優化發展環境

  全力以赴建設好“四個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暢通拓寬群眾意見收集渠道,依托企業微信高管群、12345熱線、民意調查中心、惠企利民平臺等,對企業反映的問題要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快速處置、一抓到底。(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開展全市民營經濟固定觀察點工作,定期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主要預期以及發展環境評價等情況進行專項調查。加大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治理力度。認真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長效機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實現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確有支付困難的應明確還款計劃,對于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規范收費主體收費行為,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

  (五)強化輿論引導

  加強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政策和發展成果宣傳。針對中小微企業面臨的階段性困難,持續向社會釋放積極信號,及時通報中小企業運行情況、宣傳典型,調動企業真抓實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定全市上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理念,激發全市各級干部“干就干一流、當就當先進、爭就爭第一”的奮進意識,全面提升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經營幫扶方案 篇7

  為落實《吉水縣20xx年企業紓困解困幫扶工作方案》有關精神,貫徹上級關于健全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經局班子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企業發展、加快項目建設”為目標,有效應對新冠肺炎不利影響,堅持入園區、進企業、出點子、找路子,切實做到局領導牽頭,局屬單位幫扶企業,常態化深入企業調查研究,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推動惠企政策落地落實,持續打好企業降成本優環境攻堅戰。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局領導聯系企業、幫扶單位服務企業常態化制度,推動上級惠企政策和本地優惠政策全面落實。

  三、工作步驟和具體要求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30日至5月7日)

  4月30日,召開全縣工業和開放型經濟動員大會,對全縣開展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5月1日至6日,制訂《20xx年吉水縣交通運輸局企業幫扶安排表》(見附件);5月7日,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動員大會,現場發放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匯編和辦理流程。

  (二)摸排幫扶階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企業幫扶工作組深入企業摸排掌握企業困難和需求,特別是上級惠企政策和本縣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各企業幫扶工作組將企業摸排情況分類梳理企業困難問題,各企業幫扶工作組摸排情況及幫扶工作情況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為每個困難企業建立幫扶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

  (三)解決問題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企業訴求,深化領導干部聯系幫扶企業制度,通過走訪企業、調查摸底、政策對接、推進解決,整合服務資源,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幫扶工作組和幫扶單位能幫助解決的應主動及時加以解決;對需要其他單位或縣級層面解決的問題,可先提交掛企業縣領導解決;對確需縣出臺政策支持才能解決或重大困難問題、普遍性共性問題可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委縣政府解決。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交通運輸局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相關局班子成員擔任,相關局班子成員同時兼任企業幫扶工作組組長,企業幫扶工作組成員從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抽調。

  2.弘揚務實作風。深入企業掛點幫扶和調查研究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務求高效,努力做到深入企業不擾民、服務企業不添亂,不給企業和群眾增加負擔。

  3.嚴明紀律要求。幫扶工作組和幫扶單位對企業幫扶工作不重視、幫扶工作不扎實,造成企業困難和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要依紀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經營幫扶方案 篇8

  今年以來,國內疫情點多、面廣、頻發,全鎮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為最大程度降低本輪疫情對我鎮經濟運行特別是企業發展的影響,幫助企業挺過去、活下來、發展好,促進經濟穩健運行。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潛辦文〔2022〕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為出發點,堅持嚴實作風、克服困難、搶抓機遇、主動應變,在特殊時期采取特別措施,對全鎮所有小微企業進行幫扶。建立鎮領導包保,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所在村(居)包扶的“三級三包”對口幫扶機制,精準指導、精準施策、精準服務,推動各項惠企政策盡快落實,加快解決當前需求不足、物流運輸不暢、產業鏈供應鏈受阻等突出問題,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調查研究。沉到企業一線開展幫扶活動,及時了解全鎮各類企業的用工、生產、營收、稅收等情況,收集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臺賬,加強精準調度。

  (二)落實惠企政策。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講培訓和政策解讀活動,送政策進企業、進項目;及時了解各項政策措施在企業的貫徹落實情況,確保惠企政策應享盡享、落地落效。

  (三)加強運行調度。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企業在生產經營上的困難,并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做到問企需、解企困、排企難,持續保持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三、組織實施

  (一)鎮領導包保服務重點企業。鎮領導班子成員各包保服務1家重點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活動期間鎮領導班子成員每月走訪幫扶對口企業不少于1次,每名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均明確相關責任辦公室,做好對口聯系企業的聯絡、協調、信息收集和情況報送等工作。

  (二)鎮直單位包聯服務企業。鎮直有關單位堅持條塊結合,根據對口原則,各包聯服務不少于1家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按照切口小、影響大、能辦到、群眾普遍受益、服務對象直接受益的要求,辦成不少于1件實事。活動期間單位負責同志每月現場調研包聯企業不少于1次。

  四、工作機制

  (一)單位負責機制。鎮直有關單位要安排1名干部專門負責,抽調得力人員參與,并指定1名負責人擔任聯絡員。點對點解決具體問題,共性難點問題向鎮工作專班報告。

  (二)問題解決機制。強化問題導向,建立三單即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效果清單。定期研究收到的情況,梳理形成服務對象反映的問題清單,研究確定任務清單,及時總結任務推進和落實的效果清單,實行臺賬式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三)信息周報機制。鎮直單位要將走訪服務企業動態、活動成果、下步工作計劃等報送至鎮活動工作專班,每月報送信息不少于1次。

  五、有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在全鎮廣泛開展企業幫扶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全力以赴,切實把黨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二)務求工作實效。各有關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實行臺賬管理,落實責任、細化措施,能夠立即解決的.,抓緊推動,明確辦理時限,限時辦結;需要長期推進的,明確階段性目標,提出務實管用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全鎮在活動推進過程中要做到幫忙不添亂、到位不越位、切實不表面,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力戒"庸軟懶慢粗",切實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鎮紀委暢通企業投訴反映渠道,對拖拉不辦、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和嚴肅問責。

  (四)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幫扶活動堅決不給企業添麻煩、增負擔。各單位在活動推進過程中要注重宣傳,全方位、多層次展示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成效,提高市場主體的知曉率與參與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經營幫扶方案 篇9

  今年以來,受國際環境復雜嚴峻形勢影響和國內疫情沖擊,全市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為幫助企業挺過去、活下來、發展好,促進經濟穩健運行,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為出發點,堅持嚴實作風,克服困難、搶抓機遇、主動應變,在特殊時期采取特別措施,對全鎮所有企業進行分層、分級、分類幫扶。建立鎮領導包保,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機關干部包扶的“三級三包”對口幫扶企業機制,精準指導、精準施策、精準服務,推動各項惠企政策盡快落實,加快解決當前需求不足、物流運輸不暢、產業鏈供應鏈受阻等突出問題,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夯實基礎,活動從五月中旬持續到今年底。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調查研究。沉到企業一線開展幫扶活動,及時了解各類企業的用工、生產、營收、稅收等情況,收集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臺賬,加強精準調度

  (二)落實惠企政策。收集各項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讀,送政策直達企業、項目和市場主體,及時了解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在企業的貫徹落實兌現情況,確保惠企政策應享盡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點。落實支持物流暢通政策,成立物流暢通保障隊伍,幫助企業解決物流不暢等問題,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解決物流資源聚焦效應不明顯問題;加強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堅決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強對物資運輸通道檢查,梳理解決各類企業在“一進一出”方面存在的問題,打通堵點,接通斷點,讓原材料、零部件和產品運得進來、輸得出去。

  (四)加強運行調度。全面了解掌握企業生產供應鏈配套受阻情況,采取切實措施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做好企業運行調度;組織開展專題促銷活動,積極支持幫扶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鼓勵企業抱團采購、互相采購,聯合議價定價,提高市場話語權。

  (五)強化要素保障。支持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原材料保供對接服務;針對企業發展需求,組織開展政銀企對接;開展職工崗前培訓、在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采用視頻招聘、直播帶崗、遠程面試等方式,建立線上線下多層次用工對接平臺;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用地、用能問題。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

  鎮委、鎮政府成立“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問題收集交辦、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資信貸、惠企政策督查等7個工作組,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

  (二)“三級三包”機制

  1.鎮領導包保服務重點企業。鎮黨委班子成員各包保服務1家重點企業(見附件2)。活動期間鎮黨委班子成員調度幫扶對口企業不少于7次。每名黨委班子成員均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口聯系企業的聯絡、協調、信息收集和情況報送等工作。

  2.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服務企業。鎮直有關部門各包聯服務1家企業(附件2)。活動期間部門負責同志每月現場調研包聯企業不少于1次。

  3.機關干部包扶轄區市場主體。鎮經發辦結合實際制定幫扶機制,機關干部原則上包扶蹲點轄區內市場主體,每月現場幫扶解決問題不少于1次。

  四、工作機制

  (一)部門負責機制。由鎮經發辦指定1名機關干部,擔任聯絡員。點對點解決具體問題,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二)問題解決機制。強化問題導向,建立問題“發現-匯總-交辦-解決-反饋”閉環工作機制。問題收集交辦組通過微信群、電話等建立問題線索征集渠道,在全鎮范圍廣泛征集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每周收集各企業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清單,匯總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時限,分轉到包聯部門和專項工作組牽頭部門辦理。綜合協調組、問題收集交辦組對問題辦理情況實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報”。

  (三)信息周報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五12:00前將一周工作進展情況、經驗做法、問題建議、下步工作計劃等信息匯總后書面上報綜合協調組。

  五、有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鎮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在全鎮廣泛開展企業幫扶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全力以赴,切實把黨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二)務求工作實效。各鎮直有關部門將分轉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實行臺賬管理,落實責任、細化措施,能夠立即解決的,抓緊推動,明確辦理時限,限時辦結;需要長期推進的,明確階段性目標,提出務實管用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鎮委、鎮政府適時組織開展幫扶企業情況滿意度測評。鎮紀委、鎮黨政辦要開展常態化督辦,對拖拉不辦、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個人)進行通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幫扶活動堅決不給企業添麻煩、增負擔。各有關部門要持續組織做好企業幫扶活動的信息收集,鎮宣傳辦負責全方位、多層次展示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成效,提高市場主體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經營幫扶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及縣委縣政府紓困發展決策部署,全面推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xx〕24號)落地落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服務導向、民生導向,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以數字化改革推動服務創新,加強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各項舉措落地的實效度和精準度,更大力度幫助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恢復生產經營、穩定擴大就業。全面落實減負降本、金融幫扶、商事改革、新型監管等系列政策,為個體工商戶發展營造便捷、高效、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工作舉措

  (一)降成本,落實減費補貼政策

  1.減運營成本。推動房屋租金減免,會同財政、稅務、機關事務中心等部門,摸清減租主體底數,核實減租政策落實情況,推動減租政策有效傳導至實際承租人。與發改局、電力公司協同配合,加強以“轉供電費碼”為基本手段的轉供電價格監管,督促各轉供電主體應降盡降,對多收價款應退盡退,確保電價優惠紅利傳導至工商業用電終端。配合人行三門縣支行做好支付服務降費政策宣傳引導工作,提高個體工商戶手續費降費政策認知度。[責任單位:價競科、行政審批科]

  2.減檢測費用。縣食品檢測中心為個體工商戶免費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縣計量所對個體工商戶送檢的計量器具免收檢定費用。協同配合市局技術機構為個體工商戶以非營利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及開放實驗室服務。減半收取餐飲住宿業個體工商戶電梯、鍋爐、鍋爐水(介)質等檢驗檢測費用,免收個體工商戶鍋爐能效測試費,對個體工商戶送檢的計量器具減半收取校準費用。鼓勵其他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為相關行業個體工商戶以非營利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執行時間至20xx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產品質量監管科、計財科、食品檢測中心、質量服務中心]

  3.補防疫支出。主動提供餐飲業、零售業個體工商戶清單,爭取給予防疫消殺補貼支持。將經營進口冷鏈、進口水果、專業市場等重點領域的從業人員信息梳理推送至屬地疫情防控部門,納入免費核酸檢測人群,定期開展核酸檢測。聯合鄉鎮(街道)開展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摸排,建立名錄庫,及時推送信息,確保應納盡納。執行時間至20xx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物防專班、行政審批科、食品流通科、餐飲科]

  4.補培訓支出。配合人社部門深入開展“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進技能培訓擴面增量。設置契合當前實際和疫情急需的職業技能課程,免費提供師資和場所,引導和推動個體工商戶廣泛參與。優化培訓管理服務,通過項目制等形式靈活開展培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信息化建設,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簡化補貼申領程序。[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二)強幫扶,提升金融支持質效

  5.推進信用融資貸款擴面增量。動態收集部門信息數據,全面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融資貸款。開展個體工商戶融資破難行動,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價體系,提升信用貸款支持水平,力爭20xx年新增個體工商戶經營性信用貸款6億元。深入落實“首貸戶拓展專項行動”,持續加強首貸戶培育拓展,為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提供首貸和續貸支持。合理拓寬個體工商戶服務邊界,提高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的可及性和滿意度。[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6.推進“無憂系列”食責險提質增效。探索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保險“穩定器”作用。探索開展因疫情導致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升理賠效率,提高對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的保障程度。在餐飲行業“食疫無憂”綜合險基礎上,探索“食安無憂”新險種開發,逐步在食品流通領域推廣“食惠無憂”險、食品生產領域推廣“生產無憂”險,鼓勵冷鏈經營商家投保“冷鏈無憂”,減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擔。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務,免費為投保“無憂系列”商戶提供“已投保食責險”外賣封簽。爭取給予保費補貼支持。[責任單位:食品協調科、食品生產科、食品流通科、餐飲科]

  7.推進放心消費單位金融授信量質齊升。積極對接農信系統,增加金融授信的放心消費單位數量和授信額度,推廣“放心貸”,助力個體工商戶緩解融資難題。[責任單位:消保科]

  (三)優服務,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8.設置歇業休眠“緩沖期”。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可按規定程序進行歇業。會同稅務、人社、公積金等部門,實行歇業登記“一件事”改革,實現歇業登記“一窗受理、一網申報、并聯審批、一鍵暫停”辦理在全縣層面全覆蓋。個體工商戶辦理歇業手續后即可進入“休眠”狀態,定額納稅人可暫停納稅,公積金繳存可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歇業員工既可以發展為靈活就業人員繼續辦理參保,也可申領失業保險金。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避免市場主體因濫用歇業制度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督促已辦理歇業備案的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信用監管科]

  9.推行準入準營“一件事”。持續深化推廣27個高頻行業準入準營“一件事”應用。探索辦事流程標準化建設,構建“一件事”標準化綜合服務體系。積極引導線上辦理,持續提供優質高效辦事服務。探索推進個體工商戶從市內到跨市遷移全流程“一件事”網上辦理,探索“一業一證”“多業一證”審批模式應用。推廣“一網通辦”,推動全年個體工商戶登記網辦率達70%以上。[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10.提升轉型發展便利度。建立個體工商戶培育庫,遴選優質個體工商戶入庫培育。推進個體工商戶營業轉讓,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對成功轉型升級為公司的,獎勵每家“個轉企”企業3000元;轉型升級為非公司制企業的,獎勵每家“個轉企”企業1000元;二次轉型為公司的,每家“個轉企”企業獎勵3000元)。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向鄉鎮延伸,推廣就近申報、多點辦理。 [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

  11、加大服務供給提升服務水平。充分利用現有的創業創新基地、特色小鎮、科技孵化園區、眾創空間、小微園、標準廠房和創業園(基地)、樓宇產業園、創業示范街、文化產業園區等,鼓勵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入園經營并獲得與中小微企業同等權利,為個體工商戶發展提供創業創新服務平臺。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個體工商戶免費提供創業培訓、管理指導、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法律咨詢等綜合性服務。[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產品質量監管科、質標科、知識產權科]

  (四)促規范,推動公平有序競爭

  12.破除地方保護。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專項行動,全面檢查20xx年以來制定出臺并繼續有效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依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組織開展交叉檢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價競科、行政執法隊]

  13.整治違規收費。開展收費行為專項整治,督查各類減輕收費措施,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完善繳費負擔監測點信息反饋機制,100%核查違規線索,深挖強制收費、搭車收費等隱蔽性問題。[責任單位:價競科、行政執法隊]

  14.推進柔性執法。深化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認罰擇輕”制度,制定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對個體工商戶存在情節輕微、負面影響較小的苗頭性問題,主要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實行“首次不罰”。[責任單位:法規科、行政執法隊]

  15.實施信用監管。推行“雙隨機+信用”監管,對信用水平高、風險水平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暫時失聯或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支持個體工商戶重新取得聯系或補報年度報告后即時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責任單位:信用監管科]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工作站位。個體工商戶是穩定經濟、保障就業的重要支撐,相關科室要堅持人民至上,將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作為重要職責,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省、市、縣決策部署,確保各項幫扶舉措準確落地,當好個體工商戶的“娘家人”。建立個體工商戶聯席會議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推進紓困幫扶工作。

  (二)全程督查督導,確保落實落細。構建基層一線發現問題解決機制,強化定期研判、跟蹤問效。構建政策落實落地閉環管理機制,確保政策實施全程公開、公平、公正,推動政策最快落地、標準頂格執行、紅利疊加釋放。建立月度跟蹤評估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常態化開展政策執行情況的督查督導,推動工作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成效在一線體現。

  (三)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工作合力。對幫扶紓困政策內容進行全方位解讀、多維度宣傳,全面開展政策包進市場、入平臺、下鄉村活動,使降成本、強幫扶、優服務、促規范等系列舉措應知盡知、深入人心,推動幫扶紓困紅利惠及最廣泛個體工商戶人群。

  經營幫扶方案 篇11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陜政辦發〔20xx〕43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加大紓困資金支持力度

  (一)設立1億元中小企業紓困專項資金,重點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減輕中小企業投資、運營、融資、用工、房屋租金、水電費等負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縣(市、區)的中小微企業減免房租。對承租市級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屋租金。積極爭取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對在疫情期間給予中小企業房租、標準化廠房租金、物業費用減免的縣域工業集中區、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大力爭取省級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支持,對小微企業購買約定的社會化服務給予補貼。(市資源規劃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貫徹落實中央、我省和我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等政策。疫情期間,榆林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執行免收擔保費政策,由市財政給予全額補貼。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落實“4321”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生的代償損失,代償率不超過5%的部分,財政部門給予10%的風險補償。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主動作為,創新擔保模式,積極開發批量化擔保產品,實現擔保業務“見貸即擔”,發揮融資擔保作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

  (四)嚴格落實中央和我省稅收優惠及進出口關稅調整的相關政策。將20xx年第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對符合政策適用范圍的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45萬元以下,均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對給承租人減免房屋租金的房產業主,繳納出租房產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向財稅部門提出減免申請,符合減免條件的,財稅部門應予核準。(榆林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榆林海關,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清理涉企收費,深入推進轉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環節價格監管工作,開展“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至2022年6月30日。(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緩解融資問題

  (六)加大信用貸款投放,繼續做好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爭取并用好中央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利用《榆林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辦法》《榆林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服務質效考核評價辦法》等,鼓勵金融機構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比例,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縣域特色產業信貸產品,對服務中小微企業成效好的銀行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和表彰。提高“綠票通”再貼現服務質效。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活動,按季召開政銀企對接會,及時梳理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暢通政銀企對接渠道。持續提升榆林市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信易貸)服務效能,有效解決銀企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積極發揮《榆林市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實施辦法》的政策引導作用,鼓勵商業銀行擴大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規模。(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榆林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按規定落實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臨時性、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洪澇災害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較大,暫遇困難的小微企業,加強流動資金貸款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促融資紓企困”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倍增專項行動,指導金融機構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在中征平臺進行全量登記,促進產業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持續推廣和利用應收賬款融資服務中征平臺開展業務,以供應鏈融資支持重點產業鏈發展。(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機構落實“五個機制”,實施“五項公示”,強化“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加強融資對接服務,加大對經營困難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緩解成本上漲壓力

  (十)健全大宗商品監測監管和預警引導機制。加強大宗商品價格監測,嚴格落實抑制煤價過高上漲七條舉措。發揮價格監測預測預警作用,定期(按月)在市發改委官網發布主要能源及能化產品、重要商品、農資、建材、生豬、玉米價格監測情況,加強市場價格透明度,合理引導生產消費預期。強化市場供需調節,加強市場監管,嚴肅查處擾亂市場行為,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深入推進涉企重點領域價格監管工作,開展重點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根據市內相關政策,協調市內國有大中型企業與下游企業全面推行中長期供應合同,協調無配套煤礦的化工企業與轄區煤炭企業建立“點對點”長協供應機制。鼓勵非涉能縣積極協調涉能縣市區,幫助轄區內用能企業與能源生產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能源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售價,涉能縣市區政府要協調優先保障市域內用能企業能源供應,確保能源供應企業正常生產,實現產品穩定供應。支持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搭建重點行業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做好保供穩價。鼓勵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聯合行業內企業,集中采購原材料,提高企業議價能力。鼓勵中小企業運用期貨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應對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能源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嚴格落實中央和我省出臺的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繼續推廣差異化收費,規范交通建設領域涉企收費政策,促進物流降本增效。鼓勵發運“榆西歐”中歐班列、陸海新通道、金屬鎂出口海鐵聯運本地貨物專列,并按國家中歐班列補貼政策給予運費補貼,降低企業運費成本,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對外貿易。(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用電保障

  (十三)建設規模合理、分層分區、安全可靠的電力系統,著重提升全市中小企業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水平。梳理產業鏈龍頭企業上下游重點企業名單,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確保企業已有訂單正常生產。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和增量配電試點建設,平穩有序引導市內企業參與全省電力直接交易。2022年,以縣(市、區)為單位統計小微企業清單和用電量,參與新能源市場化交易,力爭成交電價在原目錄電價基礎上下浮0.05-0.1元/千瓦時。(市發改委、國網榆林供電公司、市工信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崗擴崗

  (十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要求,市政府每年安排100萬元用于全市中小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培訓,提升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對新引進企業與員工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新吸納就業人數達到50人以上(不含引進人才已獎補人員),按照高級職稱、中級職稱、技術工人分別給予用工企業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三年,每年最多補貼100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鼓勵中小微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后獲得相應等級證書的按照《榆林市職業培訓補貼本地標準(20xx-1)》予以補貼。同時將中小微企業一并納入就業援助基地范圍,對就業援助基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脫貧勞動力和城鄉低收入勞動力就業的(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按每新吸納1人2000元的標準核算(同一企業每人只能核算1次),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補。(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繼續組織開展選聘大學生到民營企業工作,每年選聘人數不少于500人,市財政給予聘用人員每人每年2.4萬元的薪酬補貼,補貼期限3年。(市委組織部、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全面推廣“秦云實名制動態就業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春風行動”等人才招聘會,根據企業用工需求加強人崗對接,幫助企業招引急需的各類人才。開展多層次用工培訓,優化勞動力供給。鼓勵社會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人才培訓和招聘引進等服務,加強中小微企業人才對接。提供優質高效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

  (十八)加強清欠長效機制建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要求,積極應用法治化、市場化手段化解拖欠賬款。加強審計監督,對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逾期占用、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推動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采購賬款,從源頭防范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持續加大企業投訴查辦力度,核實核清投訴事項,制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辦法。(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著力擴大市場需求

  (十九)加大民生領域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加大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力度,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和我省相關實施細則,因地制宜細化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降低投標成本、優先采購等支持措施。(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組織召開市內產品對接會、產業鏈上下游銜接會、訂單簽約會、工服展演會、產業博覽會、揚州推介會等供需對接活動,暢通我市中小企業產品銷售渠道,打通區域內產品供應鏈條,鼓勵市內大中型企業擴大向市內中小企業采購規模。積極組織我市中小企業參加線上、線下舉辦的國際展會和經貿對接洽談會,開拓國際市場。由政府牽頭組織的展會,對參展企業的產品運輸費、展位費等給予全額補貼。(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經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中小企業品牌培育力度。繼續開展“首位產業支持行動”,由市財政安排400萬元,對各縣市區非能化首位產業的重點企業給予獎勵,支持全市首位產業做大、做強、做優。鼓勵市內企業在市內外設立“榆林名優特新產品”展銷中心,并評定掛牌,對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至1000萬元、1000萬元至2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展示展銷中心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為“榆林好產品”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商會協會組織企業到國內外中心城市推銷產品,并給予一定補貼。(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設立市級促銷獎勵資金,對當年全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2000萬元)、5000萬元至1億元(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且較前一年同期增長2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氣民營企業,每戶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10億元以上且當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氣工業企業,每戶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上述兩項促銷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各承擔50%。(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進榆林國際航空口岸建設,啟動建設陜西自貿區榆林協同創新區,大力支持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靖邊能化園區等園區打造綜合保稅區、物流保稅中心,設立東部地區商品榆林中轉倉,支持重點企業、行業協會設立海外倉和境外商品展銷中心,鼓勵中小外貿企業借助公共海外倉擴展國際市場。發展壯大特色農產品、羊毛防寒服等外貿出口基地。加大貿易救濟工作力度,為進出口企業維權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支持企業積極應對貿易摩擦。(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經局、市郵政管理局、榆林海關,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企業梯度培育

  (二十四)深入推進“小升規”培育行動,建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培育庫,強化跟蹤服務、要素協調保障,每年對首次入統的`“小升規”和新進規上企業給予每戶10萬元獎勵。建立企業梯度培育儲備庫,構建梯度培育體系,提升企業競爭力。加快培育一批轉型升級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制造業龍頭企業。對認定為市級轉型升級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制造業龍頭企業的,每戶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獎勵。(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科技創新

  (二十五)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著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獎勵補貼,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并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給予補助10萬元。對新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引導企業加大新產品研發投入,組織認定一批市級重點新產品,每項產品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等合作,對民營企業獨立或聯合有關方面建立科技創新平臺、產教融合基地(聯盟等),給予實際投入50%補助,上限為500萬元。推動產教融合、校企聯合,培養一批實用型技能人才,對農業科技特派員、工業科技特派員給予專項資金補貼。(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企業管理

  (二十六)組建“中小企業上市培育小分隊”,加速優質中小企業上市培育。通過政府采購模式,聘請專業人員,組成中小企業上市培育小分隊,通過法務和財稅咨詢服務,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通過對企業進行跟蹤指導、把脈問診、業務培訓等,指導我市中小企業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優化企業管理模式,培育一批上市后備中小企業。對納入市級上市后備庫管理的上市后備企業,處于培育階段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處于輔導階段的,獎勵補足至5萬元;處于審核階段的,獎勵補足至10萬元。(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措施

  (二十七)嚴格區分失信與喪失履行能力,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因經營失利喪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規避、抗拒執行等違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義務為由將其納入失信名單。列入被執行人的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司法機關未窮盡財產執行措施的,而非規避、抗拒執行的,不得將其納入失信名單。(市中級法院、市發改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做好信用修復和異議申訴工作。確保信用修復工作公開、透明,簡化信用修復和異議申訴流程,提高信用修復效率,縮短受理時間至3個工作日。擴大信用修復培訓范圍和規模,全年組織召開市縣兩級信用修復培訓會議10場以上。大幅提升失信企業修復退出數量,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壓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十九)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辦事便利度。要加強政策宣傳,發揮“互聯網+政務服務”作用,推動涉企事項“一網通辦”、政策“一網通查”,打響“榆快辦”品牌。優化辦理程序,推廣“免申即享”“無紙申報”等方式,降低政策獲取成本。(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負責本方案的組織協調,并組織開展全市中小企業紓困政策執行情況及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工作,對評估結果(排名)進行通報。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建立政策落實臺賬,加強對中小企業面臨困難和問題的調研,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落實情況及時報送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健全科學規范的績效管理制度,將紓困幫扶資金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綜合衡量政策和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效果。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督促資金使用單位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按照要求開展績效自評,及時將績效自評結果上報財政部門,并對自評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財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并采取適當的方式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通報。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改進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同一類項目每個法人單位只能申報一次,2022年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杜絕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多次申報或拆分申報。(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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