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精選19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
為規范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2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泛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布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并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
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干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占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干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占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范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3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案件的防范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盜搶案件高發勢頭,加大對涉車案件的打擊處理力度,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被盜、交通違法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市局黨委工作部署,市局決定從20xx年4月7日至日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大討論、大舉措、大行動”活動為契機,堅持“多警投入、內外聯動、打防并舉”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盜竊電動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盜竊電動車案件高發區域和交通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窩藏、銷售贓車的犯罪窩點,完善和健全打擊防范電動自行車犯罪長效機制,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整治一批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收繳一批涉盜涉搶電動自行車,發現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線索,破獲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查處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和銷贓、收贓的違法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的犯罪團伙,退回一批被盜搶電動自行車,規范電動自行車行車交通秩序,有效遏制盜搶電動自行車的高發勢頭,實現我市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鴻翔、陸志清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志敦、刑偵支隊支隊長樊振和、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任副組長,各分縣局,刑偵、治安管理、交警、巡警、特警、警務督察支隊,局法制科、110報警服務指揮中心、宣傳科各一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治安管理支隊,辦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兼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
(一)清理非法交易電動自行車的舊貨交易市場、廢舊收購站(點)等場所;收贓、銷贓電動自行車的維修站(點)。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被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易于窩藏被盜搶電動自行車的出租房屋、廢舊倉庫、施工工地等場所;盜竊、窩贓、收贓、銷贓、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專業街(村)”等。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7日至4月9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下發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層層動員,細化市局工作部署,發動各級民警積極投入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4月10日至5月8日)。各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如實統計上報戰果。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警務督察等部門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9日至5月10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統計各有關成員單位上報戰果并在網上公布,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案件防范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有針對性設置卡點,調整盤查重點,加強盤查力度,通過盤查爭取收繳一部分疑似涉案車輛。
(二)對在調查排摸和偵查辦案工作中掌握的收贓重點地區和黑市銷贓點,要組織力量集中整治清理,發現疑似涉案車輛一律查扣。
(三)加強對車輛交易、維修行業和舊貨交易市場、廢舊金屬收購點、鑰匙修配店鋪的清理整治。對發現的.無牌無證、未裝車鎖、撬毀鋼印、鎖有撬痕、久停不用等可疑車輛,要認真查驗登記和核查來源,對無主車輛及時予以清理收繳。
(四)對與可疑車輛相關的人員嚴加甄別和查證,擴大線索來源,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利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安全。
一是疑似涉案車輛的暫扣和保管。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被查扣的疑似涉案車輛應逐輛登記,由各單位自行安排場地進行保管,確保涉案車輛的安全,對確屬涉案車輛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
二是對于收繳查扣的電動自行車要逐一登記,清理整治行動結束后,治安管理支隊統一組織開展市區各單位收繳查扣電動自行車退回給群眾活動,各縣局根據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自行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退回群眾活動。
三是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配齊個人防護裝備。
(三)加強督察指導,及時報送情況。治安管理、警務督察支隊對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督察指導,對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盜竊案件仍然高發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5
為了加強我校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校園及家屬區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山西省居民區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教后勤[]10號)精神,將從6月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全校范圍內開展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廣泛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提高校內電動車防范意識。
二、工作步驟
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部署階段,時間為206月15日前,涉及部門制定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時間從20xx年6月16日20xx年xx月,結合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
第三階段為總結階段,時間從20xx年xx月至12月,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學生公寓、家屬樓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二)落實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加強對公寓、家屬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校園內嚴禁任何人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校園內學生嚴禁使用電動車、摩托車和汽車等交通工具。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二級院系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及時曝光典型火災案例,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此項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細化方案,強化措施,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嚴格標準,認真執行。對校內及家屬區要逐一排查,逐個解決,絕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敷衍應付。
(三)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部門負責人要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等信息進行統計、上報。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6
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無錫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省工商局《關于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質監局《無錫市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及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經營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無證照經營、虛假宣傳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等行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經營銷售明顯規范,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及維修經營主體底數,對未經許可登記注冊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自律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引導,加大抽檢結果公示力度,發布消費警示信息。
(二)加強質量監管,落實抽檢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有重點地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專項質量抽檢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品質量專項抽檢工作,在加強城市主銷售渠道產品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大對農村等邊遠地區新生電動車經銷點的.質量監管,擴大監管面。
(三)強化投訴舉報分析處理,暢通維權渠道。對涉及電動自行車咨詢、投訴、舉報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加強統計和分析,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進“訴轉案”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內容,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移交。
(四)強化案件查辦,打擊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嚴格依法核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對抽檢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等不合格商品行為堅決予以立案查處,并及時將處罰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過渡期內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依法嚴格整治。加強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對經營銷售不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規范整治。根據消費投訴大數據分析,結合百姓關注熱點,對存在問題嚴重的品牌和銷售區域進行重點質量抽查檢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依法進行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曝光各種違法行為;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和行政約談;督促生產者、經營者簽訂生產、經營承諾書等,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對現場檢查、質量檢測和行政處罰等結果及時公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引導消費者;鼓勵群眾對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進行舉報。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倉儲的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經營等單位和個人自查,并積極進行整改,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各種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和完善市場環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匯總上報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對存在問題集中督促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分局郵件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材料并附報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結合職能和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嚴密組織,嚴格執法,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同配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要建立信息通報、案件協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況可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三)嚴格督導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整治措施,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經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升專項治理成效。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7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
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
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
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
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
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
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
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
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范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
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道路交通管理目標,根據縣委辦印發《xx縣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尉黨辦[xx]66號)精神,現就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摩托車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xx縣教育系統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工作落實,辦公室主任由沙達開提·卡德爾同志兼任。
二、整治時間
xx年6月至8月,共3個月。
三、整治重點
各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師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并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章載人、酒后駕車、超載、無證駕駛、無車牌證、亂停亂放、燈光不全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使教育系統摩托車行駛秩序明顯好轉,無牌無證駕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一個月的時間,結合交通安全“五進”宣傳活動,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掌握規律,研究對策,并結合實際,制定各自工作計劃。要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廣大教職工要帶頭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努力營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良好氛圍。
(二)嚴打治理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學校對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情況進行登記,對違反規定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學生進行集中清理,杜絕無證駕駛、車輛無牌以及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要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嚴格治理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交通違規違章行為。
具體嚴打治理工作目標如下:
1、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
2、中小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違規違章行為。
3、督促限期辦理摩托車牌照、各類證書;
4、杜絕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
5、摩托車超員載人;
6、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7、教職工酒后駕駛;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如果發現干部職工、學生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縣教育局把摩托車交通違法違章情況納入各學校年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對亂停放、燈光不全、駕駛報廢或拼裝摩托車的人員所在學校扣1分/次;對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或不正確乘坐的人員所在學校扣2分/次;對酒后駕車、無證駕駛和車輛無牌的人員所在學校扣5分/次。
縣教育局要對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師生員工交通違法行為嚴重的學校和教育不嚴、管理不力的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和警示談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各學校、幼兒園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xx中學、xx小學、實驗中學、西尼爾鎮中心校等學生較多的學校必須安排一個人,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主要路段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共同上路執勤。
(三)各學校、幼兒園要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分別于6月20日、9月5日前報教育局教育科。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9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于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愿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機場車站、戶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愿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臺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戶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游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御性駕駛教育,規范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愿服務隊伍和各類志愿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愿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愿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務與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和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掛鉤。努力實現明交通志愿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范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并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占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群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著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
(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戶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采取嘉賓訪談、街頭采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布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布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臺,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采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群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發揮示范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于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于“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后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0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
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
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于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干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于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戶,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群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小學生,建筑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小學生,各類志愿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范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里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范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②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占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三)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2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
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
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
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
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電動車登記率、年檢率、參保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岳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20xx]5號)、《華容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華辦發電[20xx]41號)要求,決定在全鄉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電動車管理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深入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加強對電動車銷售、使用各環節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實現電動車、銷售源頭管理明顯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通行秩序明顯規范,人民群眾對電動車管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辦理保險手續;對符合上路條件又無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進行登記備案,辦理保險手續,免費發放過渡期標識牌;在設置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期間,實施“有牌嚴管”、“無牌取締”;按一車一檔要求建立紙質、電子版臺賬,督促駕駛人辦理駕駛證;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記、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20xx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3、遏制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現象。
4、提升保險覆蓋率,有序推進涵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電動車第三責任保險的保險輔助救助機制建設。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團洲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姜勇任組長,鄉政協聯工辦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負責人胡海春任副組長,派出所、食藥所、安監辦、公路站、農機站、司法所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政府公路站,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一)鄉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細則,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藥所負責,安監辦配合,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和經銷戶進行清理整頓,逐一登記,清理登記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按照“從20xx年4月15日起,禁止銷售除備案外不合格電動車”規定,對違規銷售業主予以處理。
(三)鄉派出所、村(社區)負責電動車申請登記備案工作,提供紙質、電子版登記表,負責受理各登記點資料上報、審核、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建立一車一檔,登記造冊、錄入電子檔備查。
(四)鄉安監辦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典型的案(事)件進行曝光,全力營造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知曉率達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負責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無證無牌無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記備案車輛的歸檔工作以及車輛報廢處理工作;鄉公路站負責對全鄉經銷戶占道經營現象進行全面查處,對電動車經銷戶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廣告開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六)鄉食藥所負責把握符合國家電動車生產廠家和產品目錄政策,提供國家政策依據并做好宣傳,配合開展日常工作。
(七)鄉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從事物流快遞電動車的管理,教育車主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引導電動車車主到居住地辦理申請登記備案。
(八)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容支公司負責提供電動車保險業務告知單,與代辦點、鄉保險站銜接做好“兩車”保險業務登記、承保、理賠服務工作,負責過渡標識牌、宣傳資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區)牽頭負責本轄區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搞好保障,設置好登記點,做好登記、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考核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區)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職工(包括臨聘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電動車依照方案要求開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日)
組織召開全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出動宣傳車、懸掛條幅、開設宣傳專欄、散發宣傳單、粘貼公告,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的危害性以及購買保險的必要性,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集中排查、登記階段(20xx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由分管負責人牽頭,組成專門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記,后整治的原則,對本轄區、本單位居民、干部職工的電動車使用情況實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符合規定申請登記備案的車輛督促車主到保險代辦點或保險站購買保險后到轄區登記點進行注冊登記,過渡期限至20xx年3月1日止,納入規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鄉食藥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經銷市場進行整治,查處一批違規經銷業主,凈化市場環境,減少亂源。
2、由鄉派出所、公路站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非法從事營運活動進行整治,減少違法載人風險。
3、由公路站牽頭組織對全鄉電動車經銷業主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整治,杜絕占道為市現象。
4、由鄉派出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堅持“有牌嚴管,無牌取締”原則,督促車主辦理登記備案,指導各村(社區)受理登記申請,發放過渡標識牌,建立紙質、電子檔案,督促報廢車輛車主自行解體報廢到位,查扣一批報廢車輛,查處一批交通違法人員,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同時開展摩托車專項治理工作,達到摩托車登記管理規范、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摩”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5、各村(社區)牽頭組織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做好本轄區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回頭看”,查漏補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2、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各村(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工作情況納入全年平安建設、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評價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各村(社區)、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協作溝通機制,切實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化管理責任。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把手”是電動車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執法檢查不履職、不嚴格,隱患治理不落實、不徹底,并發生惡劣交通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優化服務。做好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受理業務熱情,簡化手續,讓群眾“只跑一次路”、“只進一個門”,保險公司要開設保險受理、綠色理賠服務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4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全面治理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優化城區道路交通秩序,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創衛工作要求,決定在x月x日至x月x日期間開展為期x個月的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集中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xx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xx、xx和xx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xx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x月x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xx和xx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x月x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x月x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xx和xx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xx城區和xx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x月底前,xx和xx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xx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x月x日到x月x日整治期間,xx、xx和xx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xx、xx和xx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x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xx、xx和xx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xx、xx和xx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x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x月x日前上報。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6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7
目的:
業主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小區道路經常堵塞,道路寬度無法滿足4M寬度(消防規范)的要求,為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一、宣傳
客服部:
1、在業主群、朋友圈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2、各樓公示公布相關文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消防法》相關規定;
3、宣傳車輛管理原則;
秩序部:
1、違停車輛下《違停通知單》,并告知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及消防相關法規(參照《消防法》第六十條、《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2、車輛違停達三次以上,在小區門口宣傳欄公示;
二、人員安排
車輛管控小組組長:(項目經理)
車輛管控小組副組長:(秩序經理)
中控室:組長、副組長不在時接替組長工作
現場指揮:(秩序隊長)
(夜班班長)
三、車輛管理原則
1、車位種類及停放要求
A.地面車位:車位以外不允許停放車輛。(注:送貨車輛可在地面非車位停放30分鐘,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B.地下車位
a.租售車位的業主與物業簽訂《業主文明公約》、《車輛租賃協議》。
b.臨停車輛:只允許停放在非租售車位,不得停放在租售車位和行車道路上。
2、收費標準:
A.固定車位
a.地面上車位:免費;
b.地下車位:100元/月+200元/月服務費;
B.臨停車位:30分鐘內免費,超出后按每小時2元收取(不滿半個小時收取1元,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收費。每天20元封頂)
3、車輛管理規則
A.違停車輛由秩序員通知車主移車,拒不移車、無法聯系到車主的車輛一律鎖車處理,并下達《車輛違停通知單》、《車輛鎖車通知單》;
B.如小區車位已滿,車輛進入小區門崗須告知車主園區以無車位請就近停車并做通知牌放在門崗(門崗崗亭旁);
C.如有停在草坪上違停車輛,秩序員通知綠化部定損,并通知車主到現場賠償損失,并移車;
D.進行3次以上違停不聽勸阻的車主,此車拉入黑名單,7天不得進入此小區;
四、工作流程:
1、巡邏崗:
a.每一小時轉園區一遍,清理消防通道的違停車輛,上下班高峰期(17:00—21:00)提高巡視頻次,每半小時一次;
b.針對園區重點區域安放路樁和路障,防止占用消防通道,保證暢通;
c.園區車輛停在草地上的車輛,:對其勸阻以示警告,對勸阻無效還停在草地的車輛對其鎖車并粘貼違停通知,以示告誡;并要求對破壞的草地進行賠償;
d.要求違停車主簽署索賠責任書,并收集整理以作證據;
e.巡視園區是否有空余車位,及時向門崗匯報;
f.門崗放行車輛由巡邏崗帶領駛入指定車位;
2、門崗:
a.負責查看業主車輛的出入證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填寫;
b.提醒車主《車輛出入證》放在前當玻璃顯眼位置并保管好放行,業主車輛的'《車輛出入證》遺失,應向客服部核實車輛是否可以通行,
c.若沒有“辦理車輛出入證”的車輛,門崗隊員有義務告知車主及時到物業辦理《車輛出入證》;
d.訪客車輛,門崗督促進入地庫,并告知收費原則;
e.門崗接到巡邏崗通知園區有車位時,放行車輛及時通知巡邏崗;
3、中控崗
a.監控園區內車輛停放情況,車位以外車輛停放超過30分鐘以上,及時調度巡邏崗聯系車主移車;
b.如有突發情況,及時調取監控匯報部門負責人;
五、特別事件報告
一旦出現車輛堵門等特殊事情后要在事件發生10分鐘內微信或電話上報給直屬領導,事件發生24小時內提供書面和電子版的特別事件報告給直屬領導。
所有突發事件報告都要有詳細時間、具體人員、具體事宜。時間包括發生時間、物業做了哪些工作的時間,人員包括物業人員、客服人員、第三方人員(如警察、業委會、居委會,水電部門等)
六、事故應急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經理意外事故現場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經理進行支援;
4、保安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秩序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
5、調遣指揮可動用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
6、送重傷者到醫院;
7、報警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秩序部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需要,調遣可調用一切資源進行搶救,并報警和項目經理。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8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很多家庭擁有不止一輛汽車,停車問題已然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現狀及危害
一是破壞綠化環境。有的車主,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綠化草坪上,小區里局部地區寸草不生,綠化樹木也不同程度損毀。
二是損害鄰里關系。有些業主由于找不到合適的停車點,為了圖方便,把車停在鄰居家的車位前,由此引發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是增加管理難度。很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和業主關系緊張,管理車輛亂停亂放時總有些難以取舍、力不從心。
四是阻礙緊急救援。住宅小區都規劃有消防通道,機動車輛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隨處可見,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五是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的道路上,機動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視線,極易妨礙道路交通安全。
二、對策建議
區委區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責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長效管理力度,實現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停放整齊,停車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規劃提高用于停放機動車輛的住宅小區車庫(位)比例。
一是開發建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價格,讓業主買得起車庫(位),使車輛充分停放車庫(位)內。
二是對未售出的車庫(位),開發建設單位要劃出不低于地下車庫(位)總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決只售不租問題。
三是開發建設單位對于剩余車庫(位)要按計時收費或按次收費的方式優先允許本小區業主車輛停放。
四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區停車位配比。
2.依法開辟小區內公共場地用于停放車輛。
一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內人行便道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
二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區道路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
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利用綠地或改造綠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車,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合力規劃住宅小區周邊臨時泊位用于車輛停放。對于規劃的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的住宅小區
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區周邊便道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
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區周邊道路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明確準許和禁止停放時間。
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對于住宅小區周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依法增設施劃停車泊位或建設立體停車場,最大限度滿足居民停車。
4.規范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
一是住宅小區內及其停車庫的車輛停放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屬地街道委托停車場公司管理。
二是區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住宅小區周邊車輛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續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對小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治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停放,不在泊位內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勸離糾正、依法處罰的力度,確保車輛停放整齊,朝向一致。
三是城管部門要督導住宅小區周邊門店業主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營業環境,對住宅小區周邊店外經營、商販占道經營、亂擺攤點進行治理,確保停車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區人防工程停放車輛。
區人防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對挪作他用的要限時清理,還原停車功能。確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劃停車泊位,方便居民停車。
6.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和海報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廣大居民和私家車主有序停車、按規定停車的自覺性。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9
為更好維護XX家園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一、行駛規定
(一)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公司車輛、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車輛除外);
(二)車輛進入管理范圍后,請按XX鄰里規約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出租車經許可后才能進入,并嚴格履行臨停車管理規定(臨停車位按照車輛先到先停,停滿為止執行)。
二、停放規定
(一)本小區地面車位僅限臨時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二)安全駕駛,文明停車。禁止車輛在小區管理范圍內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后,將采取勸告、鎖車、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三)對于多次違反停車規則,經物業服務企業三次以上勸導仍不配合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刪除該車車輛信息在小區內的自動識別信息,按外來車輛進行管理;
(四)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
(五)若車輛出現意外,請車主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六)進入地面臨停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進入地面臨停車位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
(八)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物業服務企業將有權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收費標準及規定
(一)臨停車位實行區分收費制,業主車輛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5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
業主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10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訪客車輛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收取5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業主家除去5元區、10元區剩下的車輛統一按照訪客車輛計費。
類型
免費停車時間
收費標準
A: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B: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業主車輛除A、B以外的`車和訪客車輛
0.5小時
停車0.5小時以上收費5元/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4小時內60元封頂。
(二)進入小區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水電氣工程車、網絡通信工程車輛等)不予收費。
(三)進入地面停車位停放車輛應自行保險,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使用服務,對車輛之任何破壞、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資金管理使用監督
(一)停車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收取,停車費收益60%歸全體業主所有,40%歸物業服務企業;
(二)停車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園管理規約》規定使用;
(三)停車費收支情況按季度公示,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
(四)停車費管理使用情況由業主共同負責監督。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相關文章:
亂擺亂放檢討書1000字04-11
亂停自行車檢討書范文02-28
關于整治園區南門口亂停車的通知06-14
亂亂的文字,亂亂的心散文06-11
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自查報告04-03
學校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自查報告范文06-11
亂上加亂日記06-25
《亂卷集》亂卷雜文隨筆07-04
亂經典散文06-28
亂亂公主(論壇精華帖)12-05